小儿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
2017-08-13陆基宗
陆基宗
药源性过敏反应发病机理
药源性过敏反应与自身的过敏性体质有关。发病机理复杂,主要由过敏性药物引起,如青霉素類等抗生素,解热镇痛药类,还有大分子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多种疫苗(如百日咳菌苗、乙脑疫苗、麻疹活疫苗和流感活疫苗)等。特别是疫苗,它们或作为大分子“抗原”,或作为“组胺释放剂”,通过免疫机制直接刺激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而引发药源性过敏反应。
致药源性过敏反应的药物多达上百种,几乎所有的具“抗原性”或能促进组胺释放的药物都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故使用中会有一些注意事项。
针对药源性过敏反应的防治措施
防治药源性过敏反应,关键是积极寻找出病因(“过敏原”),今后尽量避免这些“过敏原”。如经“过敏原筛选检查”,确诊哪些药物过敏,今后尽量不用这些药物。也可在皮肤科做食品性、吸入性或接触性“过敏原检测”,然后采用相应的防护方法,“对症”治疗。具体如下:
1.应时刻绷紧“用药可能致敏”这根弦,对可能的“致敏药物”,用药前应严格按规定做“过敏试验”;特别是小儿更要警惕,因年龄越小,免疫力越差,越易过敏。用药应采用较安全的给药途径,少用“注射给药”,尽量改用口服给药。
2.过敏性体质者应忌用此类“致敏药物”,包括含该成分的复方制剂及与其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同类物、同系物),以防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3.应慎用“抗原性”药物,特别是小儿应慎用多种预防性“活性”疫苗(如卡介苗、麻疹活疫苗、流感活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因“活性”疫苗的原料病毒仅是部分“灭活”,即杀灭致病性、而保留抗原性,但仍有一定的致病性,即过敏性体质者可诱发过敏反应。
小儿接种疫苗的常见类型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计划免疫程序,婴儿必须在1岁内完成5~7种疫苗的接种,即通常所指的“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麻疹减毒疫苗和乙肝疫苗。
此外,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疾病流行季节,还可以进行“二类疫苗”的选择性接种:如乙型脑炎疫苗(预防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预防流脑)、流感疫苗(预防流感)、甲型肝炎病毒疫苗(预防甲型肝炎)等。
一类疫苗是由政府主导、强制性的免费接种疫苗,二类疫苗则根据小儿实际情况选擇性接种,应尽量叉开接种时间,绝不可在短时间内“流水式”地连续接种,以避免“交叉过敏反应”。最好一人一次打一针疫苗。绝对禁止同一天在同一只胳膊上打两种以上疫苗!
小儿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
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均属“活”疫苗,它们用原病原菌微生物或其代谢物经高科技“减毒”“灭活”,经“纯化”(浓缩提纯、去除杂质)而制成,以降低毒性,但依旧保持了原病原菌的基本特点。专家建议,在小儿接种疫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因疫苗仍然是带有一定“活力”和“毒力”的生物制品,因此,应特别警惕,对鸡蛋、牛奶等某些“特异蛋白”过敏的小儿,慎用疫苗。因疫苗大多是用经特殊“孵化”的鸡蛋蛋白(即“鸡胚”)作基础原料的。
2.注射后少数特异体质者可出现过敏反应,表现为局部疼痛和红肿等症状,一般会自行消失。极个别人会出现发热、皮疹、肌肉疼痛、出汗和虚脱,甚至休克等症状,应速去看医生。接种回家后应适当休息,不要劳累,不食生冷和刺激性食物,如大蒜、辣椒等;应多喝开水、多吃新鲜果蔬,适当增加营养;接种后2天内不得洗澡,以免接种处感染发炎。
3.疫苗对人体来说,属“外源性物质”(对于人体相当于“抗原”),当与免疫球蛋白(如丙球)或白蛋白等“被动免疫”药物(相当于“抗体”)相遇时会发生“抗原-抗体反应”,从而降低疫苗的免疫、防病效果。故注射上述药物时,前后至少要间隔6周以上才能够接种疫苗。
4.小儿如有以下情况,暂时不宜接种疫苗:急性发热、急性传染病潜伏期及恢复期、过敏体质(哮喘、荨麻疹等)、重症的慢性病(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病、急慢性肾脏病、糖尿病、血液病等)、严重化脓性皮肤病、婴幼儿重度营养不良等。
5.流感疫苗采用WHO提供的流感毒株,用基因工程法在特殊的“鸡胚”中培养,再经“减毒”“灭活”,经“纯化”而制成,它可有效地抵御几种不同类型的流感,总有效率达85%以上。接种流感疫苗4周后才会产生免疫保护,而有效时间只能维持1年,所以每年在流感高发期到来之前1、2个月就要适时接种疫苗。
6.脊髓灰质炎疫苗(又叫小儿麻痹疫苗)为口服使用,不能用热水送服或加在热的食物内服用,以免失去活性。
7.当两种活疫苗一起注射时(如脊髓灰质炎和百白破疫苗在婴儿3个月时都要注射),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但如果未能同时接种,最好间隔4周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