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研究方法论问题探讨
2017-08-09王南湜
摘 要:城市社会研究是一个有着巨大的拓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的研究领域,但目前对于这一研究的方法论反思有所欠缺,特别是在对马克思方法论的理解上存在着种种偏差,从而制约了这一研究领域的进展,而马克思基于“旁观者”与“行动者”之互补的双重视角的决定论的科学逻辑与能动论的人本逻辑的双重逻辑,则能够为之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之道,并由此可以建构起一种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研究的方法论体系。
关键词:城市社会研究;旁观者与行动者;科学逻辑与人本逻辑
中图分类号: C912.81;B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8-0105-07
作者简介:王南湜,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导 (天津 300350)
城市社会研究是现今国内外学界的热门话题,虽然在国内兴起时间不长,但由于适逢其时,也取得了可观的发展。不过相形于蓬勃发展的势头,其研究的方法论似乎存在不足,制约着研究的深入,因而有必要对此加以考察,使之达于某种自识,从而有助于这一有着极好前景的研究领域的发展。
一、 城市社会研究发展趋势之意味
在中国知网上以“城市社会”为篇名进行检索就会发现,从1981年至今,仅在学术期刊发表的相关论文就有近1100篇。这些论文在年度数量分布上,呈逐年上升之趋势,且越到后来上升趋势就越剧烈。20世纪80年代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均是个位数,90年带中后期虽然上升到双位数,但至世纪末都未超过20篇;而新世纪头十年中期,则急速上升到50篇以上,近年来更是快速增长至80篇上下。这种快速增长无疑说明了这一研究领域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而这一突出无疑又是与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正是城市化的急速发展所提出的问题,才催发了城市社会研究的急速发展。
论文数量上的变化,还只是表层的,真正深层的是研究内容的变化。20世纪80-90年带中期的关于城市社会研究的论文关注的主要是治安、治理和对国外有关研究的介绍,在随后的十来年中,其关注点则转变为城市的发展,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而近七、八年来的相关研究则更多地关注城市社会转型、农民工群体如何融入城市社会等问题,并开始出现了城市文化、城市精神等关键词,特别是出现了“城市哲学”的研究论文。当然,对于“城市哲学”这一概念,论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2期“城市哲学与城市秩序”专题讨论的“编者按”认为,“可以从知识论、价值论、学科论等诸多层面生成和建构城市哲学,而建构城市哲学的根本路径则是直面、解释、解答当代中国的城市问题”;陈忠的定义则是:“城市哲学是城市本质论、城市发展论与城市意义论的有机整合,是对城市是什么、如何发展城市、如何理解城市等问题的系统探索。”1
甚至还有将城市哲学作特定的城市精神理解的。一位研究者写道:“中国的城市缺乏城市自己的哲学。我们在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创造一种全新意义上的有个性的‘城市哲学价值观,而这个‘城市哲学就是城市社会精英成长的基础和土壤,能够给社会精英群体以创新的机会。”2而城市哲学研究的任务则被规定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建构良性的城市创新机制?良性的城市创新机制与能力的社会整体建构目的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建立个性化的“城市哲学”的同时,建立典型的市民社会关系,这是科学思想与‘城市哲学价值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与土壤。这既包括城市内的民主意识与制度的深化发展,形成一个新人才生长与发展的机制,还可以形成思想与文化解放的文化机制与土壤,形成所谓现代‘市民社会的力量。在整体国家意识的发展上,‘城市哲学最终解决的是城市社会全员受益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城市创新意识。”3
而最近一次会议以“城市社会与文明多样性”为主题,亦透露出一种信息,那就是城市社会的研究要将文明的多样性及文明的历史关联、现代转换纳入对象范围。鉴于“文明”与“文化”两个概念之间纠缠不清之实际情况4,此处的“文明”一词,似乎可以理解为是在与“文化”概念大致同样的意义上使用的。在陈忠教授新近的论文《城市社会的文明逻辑》中,以笔者的理解,其“文明”概念似乎就是在可与“文化”概念互换的意义上使用的5。
观察这些动向和趋势,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不仅城市社会的研究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从对于城市具体实际问题的实证性考察扩展为了一种对于城市生活诸方面的全方位的研究,而且由于城市社会研究已经将当下社会生活连同文明或文化历史发展纳入其中,已经构成了当今关于社会生活的一个总体性的研究领域,因而城市社会研究目前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生活研究的标志性范式,或者说,已经成为了当下哲学研究的一种具有引领作用的新范式。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还不仅如此。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来看,基于工业生产方式的城市文明是相对于基于农业生产方式的乡村文明的一種后起的文明,是相对于传统文明的一种现代文明,甚或可以说,现代文明就是城市社会所代表的城市文明。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城市社会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无疑就已经存在了,但在不同时代城市社会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指出,“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6因此,如果我们说传统社会在本质上是乡村社会,而现代社会在本质上是城市社会,那么城市社会研究实际上便是现代社会研究。
就此而言,一位学者的说法便颇有道理:那就是把马克思所说的三大社会形态——人的依赖性关系的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和自由个性的社会——相应地理解为乡村社会、城市社会和自由人社会,并进而把以往译为“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civil society译为“城市社会”7。虽然这里将“自由人”与“乡村”和“城市”并列,似不大雅顺,但将“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对应起来,则颇富有启发性。这样一来,以往所谓的“市民社会”研究、“公民社会”研究,现代性研究或现代性批判,等等,便都可归结为城市社会或城市哲学研究。
城市社会研究迅速上升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它的学术积累的时间是如此的短暂,而它所面临的问题又是如此复杂,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有一个方法论的高度自觉。但依笔者之见,正是在此问题上,我们却缺乏可资直接利用的现成方法论,因而研究者必须在进行对象研究的同时,反思和创建适宜的方法论。
二、城市社会研究面临的方法论困惑
以笔者所见,目前城市社会研究的方法论,除了一些实证研究所借助的社会学、经济学等方法外,关于总体性研究所运用的方法论大致上有两种来源:一种是通常阐释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另一种则是源自新近发展起来的所谓“空间批判”理论。前者可以说是源自第二国际和前苏联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统阐释,后者大致上则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一种最新发展。这两种理论方法在理论构造和意图指向上却是大相径庭,前者基本上是一种基于科学逻辑的历史决定论,后者则一般而言与前者相反,是一种基于人本逻辑的社会批判理论,但二者都是源自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只是由于阐释路径的不同,趋向了不同的理论方向。从既往的理论史来看,这两种相反甚至对立的方法论虽然各有其有效范围,但从总体上来说,由于对马克思方法论理解上的偏差,他们各有其严重缺陷,从而必须予以批判性重建。
所谓历史决定论的方法,按照通常的理解,便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指明的方法论原则:“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 这一方法论原则的优势在于它建基于科学逻辑的原则之上,能够达到或接近自然科学所具有的确定性和精确性,而不至于流于笼统和模棱两可之类非科学逻辑所常常陷入的境遇。显而易见,从具有确定性的物质的经济条件方面的变化去说明模糊不清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与试图用本身并无具有确定性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去说明经济条件方面的变化相比,是有明显的科学上的优越性的。这也就是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2
然而,这一方法论原则虽然具有如此明显的优越性,但要能够如其所是地运用起来却并非易事。因为它所要求的是“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而不是人们通常所做的只是“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列宁曾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文中写道:“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着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3列宁的这一说法虽然并不是主张马克思所反对的那种从天国降到地上的方法,但在实际上人们所进行的历史研究中充斥的却大多是这种简单的归结方法。而马克思所主张的从现实生活引出它的天国形式的方法,却由于实行起来过于困难而被悄悄地弃置一旁了。我们知道,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写作计划原是“六分册”结构,而后来完成的《资本论》只是其中的第一分册,且除了第一卷外,第二、三卷和《剩余价值理论史》都还是手稿状态,可见要实行这种研究方法是何等地困难!这需要掌握巨量的经验材料,然后依据这些材料构建起理论体系。而这样一种思维具体一旦达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但这种研究方式,除了马克思之外,似乎还未有第二人试过。于是,这种历史决定论的研究方法,便往往就只是流于一种简单的归结,即只是将各种社会现象归结为某种基础存在,而不是从这种基础性存在出发去说明种种社会现象的可能性。因此,这种归结至多只能说明随着现代生产方式的兴起必然会导致城市社会的发展,却无以说明即便是城市文明多样性这样的现象。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明自己的方法论时,对之做了一个明确的限定,那就是,“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这段话无疑意味着,马克思是要用经济条件的变化去解释历史,而不是用意识形态的形式方面的变化去解释历史,但同时也意味着,马克思认识到这两个领域是有着重大差别的,其中一个領域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描述的,而另一个领域则不能。因此,一个必然结果便是,他要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领域限制在“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之中,而不是如蒲鲁东那般,拙劣地仿照黑格尔那无所不包的大全体系,漫无边际地展开为“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这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属于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精确科学的领域,而关于意识形态或者一般而言的精神文化领域的研究,则属于另一与之不同的领域。尽管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3,但既然这是全然不同于经济生活的领域,从而也就要有不同的方法去解释。然而,人们却往往忽略了马克思做出的这一区别,而是试图将两个不同的领域再度混在一起,从而也就退回到了类似于蒲鲁东的那种抽象的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之中去了。这一再度混同的结果,便是一方面使得本来可用精确的自然科学语言描述的经济生活领域由于与意识形态领域相混杂而失去了精确性,另一方面则由于试图将意识形态领域也用精确的决定论语言描述出来而陷于某种粗陋的还原论。显而易见,这种粗陋的还原论只能将人描述为纯然受动性的存在,而无法解释人的基于自主意识的能动性活动,而人的能动性恰恰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所明确要求的。
从人的能动活动出发,可以说是一种广义上的人本主义原则。“空间批判”理论作为批判理论的新近发展,亦正是一种摆脱决定论的企图。其对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也正是缘于这种早期批判理论未能真正克服历史决定论之羁绊。人们知道,源自第二国际对马克思哲学的机械决定论阐释,无以说明无产阶级革命能动性的阶级意识的发生,方才导致了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反拨。不同于机械决定论之还原论阐释,卢卡奇强调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但在论证中,却预设了“总体性”概念,试图基于这一概念用一种类似于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去阐释马克思哲学,将历史理解为无产阶级从一种未达于自觉的“历史客体”走向自我意识的“历史主体”过程。由于卢卡奇过度依赖于黑格尔哲学,并未像马克思那样,以“现实的个人”为活动主体,而是以“总体性”的无产阶级为主体,这便使得这种阐释方式陷入了一种黑格尔式的历史決定论,从而激起了“空间主义”的倡导者们的不满,并对之进行了严厉批判。苏贾写道:“这种反空间主义的形式被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做了最为严密的整理。在这本书中,空间意识被表述为具体化(物化)的典型,如同虚妄的意识受到国家和资本的操纵,以转移阶级斗争的注意力一样。”4但这一批判所针对的是卢卡奇的历史决定论,因而并不是仍要回到卢卡奇所批判的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阐释中去。对于第二国际这种机械决定论,苏贾等人同样反对:“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的反空间特性,在此也需要提及。这种教条主义产生于第二国际,并在斯大林主义的影响下得到了强化。”1
然而,“空间批判”理论尽管对先前的批判理论做了激烈的抨击,但无疑仍是自认为属于批判理论这一传统的,只是他们认为自己与其先辈们之间已经发生了一场革命性的“转向”。所谓“转向”,是相对于作为其理论前辈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向”,其中的激进者更是以后现代立场自居,其言下之意是早先的批判理论仍局限于现代性,故而不能把握这种后现代现象。后现代地理学的倡导者苏贾写道:“马克思主义本身必须进行批判性的重构,以便包容显著而又重要的空间这一方面。如同作茧自缚的僵化的资产阶级社会科学那样,沿袭传统而来的历史唯物主义正统观念并没有为空间这一问题留出多少余地。因而……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空间化、重新将历史的构建与地理学的构建结合起来,这就有必要开展另一轮更具破坏性的批判性思维。”2这就是要对早先批判理论注重时间和历史过程的“反空间主义”予以反拨。这样,“一些学者在空间与社会之间寻求一种更为灵活和更为辩证的关系”3,寻求“根植于对社会存在的本质和概念化进行一种根本性的重新阐述,这实质上是一场本体论方面的斗争,企求重新平衡历史、地理和社会三者之间可以阐释的交互作用”4。就此而言,尽管这些“空间主义”的倡导者对卢卡奇之类“历史主义”是持激烈的批判态度的,但既然他们所反对的是其历史决定论,试图寻求一种对于“历史、地理和社会三者之间”一种“更为灵活和更为辩证的关系”,那么,这种寻求在本质上就仍属于一种人本主义。
果若如此,则基于“空间转向”的批判理论,在方法论上就仍然属于一种基于人本逻辑的批判理论传统,尽管它极力强调“空间”因素,但却在始源处并不能超越批判理论的人本主义,因而虽然对于文明的多样性和历史关联与现代转换这类问题,无疑是具有较好的阐释力的,但由于其所基于的人本逻辑,却又失去了科学逻辑的确定性之力量,甚至往往沦落为某种反叛情绪的宣泄。因此,我们还须寻求更好的方法论原则。
三、探讨一种“双重视角”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提出的,在进行社会研究时,必须时刻把“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与“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意识形态的形式”区别开来的方法论主张,我们也可以将之视为是主张一种双重视角的方法论原则。长期以来,马克思哲学被阐释为一种单一视角的方法论,无论是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阐释,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阐释,都是单一视角的。然而,如果人们认真对待马克思所做出的上述研究领域的区分,那么,对于马克思的方法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双重视角的理解和阐释。关于马克思哲学之双重视角,柄谷行人做过颇有启发性的阐释。他通过将马克思与康德置于一种互释的语境之中,即透过康德去读马克思和透过马克思去读康德,从而使得对马克思的理解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视域。在柄谷行人看来,无论是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阐释,还是卢卡奇的黑格尔主义阐释,都是一种单一的“事后”的视角,因而都偏离了马克思的“事前”与“事后”的双重视角方法论。与之类似,阿伦特在政治哲学思考中,面对单一视角所导致的理论困境,亦曾阐发过一种“旁观者”视角和“行动者”视角的双重视角方法论。如果我们借用柄谷行人和阿伦特的观念来理解马克思的方法论,那么,这里也可以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做出的两个研究领域的区分,便正是一种双重视角之区分。对于可用自然科学的精确语言描述的经济生活领域的研究,可以说就是一种基于科学逻辑的“事后”的或“旁观者”的视角;而对于“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意识形态的形式”的研究,则可以说是一种基于人本逻辑的“事先”的或“行动者”的视角。
双重视角之所以必要,在于人类存在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人是一种有限的能动性存在物。作为能动的存在物,他能够改变自己的世界,但作为有限的存在物,他又只能在受限制的前提下进行这种改造。与存在的有限性相关,人亦只具备有限的认知能力。这是说,如果假定存在一种超越于人的上帝之类无限性的存在物,他的创造与认识便是同一的,即他在创造的同时便直接地把握了他的创造物,其认识是一种“理智直观”;而与之相对照,人的创造是受到限制的创造,其认识便亦不同于上帝那种直接性的“理智直观”,而只能有一种“间接性”或“曲行性”的认知,即人只能将能动的理性与受动的感性直观结合起来,在思想中重新构造出他所创造的世界,而不可能是直接对于所创造世界的把握。但感性直观既然是受动的,则这种认知便只能是对于所创造世界的“事后”的或者“旁观者”视角的把握。这种把握由于是“事后”的或“旁观者”视角的,因而行动主体的内在意识便处于不可见状态,只能被排除在认识对象之外。这样,这一视角由于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将认识对象限制于“事后”的确定状态,因而便能够做到如自然科学那般的客观性和精确性。就此而言,“事后”的或“旁观者”的视角便正是科学的视角,所遵循的便正是科学的逻辑。而马克思之所以在其第一部政治经济学批判著作的序言中将两个研究领域明确划分开来,甚至要求人们在研究中“必须时刻把……两者区别开来”,亦正是为了使自己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真正达到科学的层面。因为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剖析并非只是解释这个世界,而是要有效地改变这个世界,而唯有对于世界的科学认识,才能够指明有效的变革世界之路。这一点也正是马克思背离黑格尔学派之思辨的“历史哲学”而走向实证的“历史科学”之初衷所在。
“旁观者”的视角既然是“事后”的,其视野中所见之对象就是事物已经完成的状态,即不再变化的“静止”状态,因而这一视角中事物的存在状态便只能是一种抽离了“时间”的单纯“空间”结构状态。抽离了“时间”,也就抽离了变化,事物在这种视域中就成了“固化”或“死的”状态,从而就能够获得科学所要求的普遍必然的规定。换言之,所谓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科学,就是以将所研究对象在观念中抽象制作为静止不变状态为前提条件,所谓科学逻辑便是抽离了时间的“空间逻辑”。
但“旁观者”视角之科学逻辑的客观性的获得却要以“行动者”视角的放弃为代价。“旁观者”的“事后”视角既然排除了行动者内在的意识状态,便也就排除了在这一视角下对于“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意识形态的形式”进行认识的可能性。然而,人的创造既然是自觉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目的性便也构成了人的活动之组成部分,仅仅从“事后”的或“旁观者”的视角对于人的活动的把握便是不全面的。因此,为了全面把握人的世界,便必須补之以 “行动者”“事前”的视角,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的活动。在此意义上,与“旁观者”的“事后”视角相对,“事先”的或“行动者”的视角便是人本的视角,所遵循的亦是人本的逻辑。所谓“行动者”“事先”的视角,既然是从主体方面去看的,这便是人作为行动者内在的视角,是人对其自身的把握。这种把握既然只能是一种基于人的历史性活动自我解释。因而,所谓人本的逻辑,也就是与“旁观者”“事后”视角之“空间逻辑”相对的“时间逻辑”,亦即自我解释学的逻辑。不同于青年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以“总体性”的无产阶级为主体,这种自我解释学的“时间逻辑”的主体是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个人”,他既有的存在境况即过往的时间或历史,只是构成他自我理解或解释的条件,而未来则存在于他的活动过程之中,因而便是开放的,并不会导向某种决定论,从而也就能够对人的活动的能动性进行更为恰切的把握。当然,这种解释学的把握只是从行动者主体方面对于人的能动性活动的一种理解,它并不具有“旁观者”视角中科学逻辑所具有的那种客观的必然性。
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两种把握人的能动活动的方式:一种是“旁观者”“事后”视角中的客观的科学逻辑或“空间逻辑”;另一种则是“行动者”“事前”视角中的主观的人本逻辑或“时间逻辑”。前者是决定论的逻辑;后者则是能动论的逻辑。既然人是一种有限的能动性存在物,其活动亦是受限制的能动活动,那么,由于这两种把握方式各自都只能把握住一个方面,因而两种把握方式都是必须的,缺一不可的。缺少了“行动者”“事前”视角,只用“旁观者”“事后”视角去把握人的活动,人的活动便只能被看作被全然决定的物一样的运动;而缺少了“旁观者”“事后”视角,则人的活动便会被视为全然自由的、不受任何羁绊的神一样的绝对创造。因此,只有两种把握方式的共同作用,才能够互相补充从而达到对于人这种有限的能动性存在物活动的全面把握。
但用两种截然相反的逻辑来共同把握人的活动是否会陷入自相矛盾呢?这是人们自然会提出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必须从存在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去考量。在存在论层面,由于“旁观者”“事后”视角的决定论的科学逻辑与“行动者”“事前”视角的能动论的人本逻辑,都只是人这种只具备有限理性的认识主体基于不同视角的构造方式,其对象亦只是一种构造出来的东西,而并非实在自身,因而,从不同视角所刻画的人的受动性或能动性,也便都只是所构造出来的东西的规定性,而并非实在世界自身的规定性,因而,这两种把握方式所得出的决定论与能动论在关于实在世界自身的存在论上便不是矛盾的,而是可兼容的。科学逻辑的决定论与人本逻辑的能动论,可视之为社会实在的两种显现方式,一种类似于物理世界中的“波粒二象性”的社会实在的“二象性”。
而在方法论层面上,基于决定论的科学逻辑与能动论的人本逻辑的对立,这两种逻辑便不能被置于同一个理论体系之中,而只能分离开来进行;而如若将之置于同一体系之中,则必陷入自相矛盾之中。但同时,既然两种逻辑都是同一社会实在的“二象性”表现,因而两种逻辑之间便必须存在某种关联,而不可能全然不相干。而既不能置于同一体系,又不能全然不相干,则两者之间便只能采取一种类似于康德哲学体系中理性理念与知性概念之间的那种“调节性”的关联。所谓“调节性”的,是与“建构性”的相对的。若是一种“建构性”的关联,便意味着两者被置于同一体系之内,从一种逻辑能够无矛盾地过渡到另一种逻辑,或者说,能够从同一个基本原理推导出体系的全部环节。显然,这种过渡对于决定论的科学逻辑与能动论的人本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而,便只可能以一种非“建构性”的亦即“调节性”的方式将两种逻辑体系关联起来。具体说来,这种“调节性”的关联对于两种逻辑来说,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能动论的人本逻辑须以决定论的科学逻辑为其前提,亦即将能动性约束在科学逻辑的界限之内;另一种则是决定论的科学逻辑须以能动论的人本逻辑为其理论目标,亦即将决定论的科学逻辑导向人本逻辑的目标。这样一来,我们便能够使两种对立的逻辑互相补充而共同服务于对于人的受限制的能动活动的把握。这样一种把握方式虽然不能像上帝那般贯通全体,但对于有限的人类理性来说,却也是最为可能获得的把握方式了。而我们若是不满足于这种带有“二象性”缺陷的方式,试图超越限制,走向单一的把握方式,便不可避免地或者走向将人的世界归结为单纯的物的世界的单一决定论体系,或者走向将人的世界拔升为单纯的神灵世界的虚妄的能动论体系。
我们的结论是,城市社会研究是一个有着巨大空间和良好前景的领域,而目前对于这一研究的方法论反思则有所欠缺,特别是在对马克思的方法论的理解上存在种种偏差,这种偏差不可避免地会制约研究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重新理解马克思的方法,理解马克思方法论中的康德哲学元素,并由此而重构城市社会研究的方法论体系。
(责任编辑:周小玲)
Discussion on the Methodological Issue of Urban Social Research
Wang Nanshi
Abstract: Urban social research has a huge space for expansion and good prospects for development. However, there is a lack of reflection on the methodology of this research, and especially various deviations appear in understanding Marx's methodology, so the progress of this field of research is restricted. For this, Marx's twofold logic containing deterministic scientific logic and activistic humanistic logic, which is based on the twofold perspective of "bystander" and "actor", can be used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solution, and can thus build a more reasonable methodological system of urban social research.
Keywords: Urban Social Research; Bystander and Actor; Scientific Logic and Humanistic Lo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