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又有两人被判刑
2017-08-08
环球时报 2017-08-08
两名香港年轻人被控参与旺角暴乱罪名成立,7日均被法官判处入狱3年,另一人则被判处进入教导所。
香港东方日报网7日称,去年大年初一至初二爆发的旺角暴乱,5名被捕男子涉嫌手持玻璃瓶及向警员扔砖,被控三项暴动罪,其中3名被告杨子轩、罗浩彦及连润发,被警员目击参与暴动,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7日,区域法院法官判处被告杨子轩入教导所,21岁的罗浩彦及26岁的连润发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官称,香港人口稠密,交通繁忙,若发生暴动,蔓延速度非常快,可导致严重后果;杨子轩及罗浩彦虽未向警员掷玻璃瓶,但两人可随时使用暴力;连润发则有扔砖举动。考虑到杨年仅19岁,改过自新对他至为重要,因此判他进教导所,另两名被告则被判囚3年。
在旺角骚乱之后,香港警方逮捕约90人,其中30多人被起诉暴动罪。“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和发言人梁天琦同样因旺角骚乱事件被起诉。他们还有煽动暴动、非法集结和袭击警员等罪名,案件预定明年初审理。▲
(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