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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对决 NBA VS 街头篮球

2017-08-08

NBA特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洛克球星气质

宿命对决 NBA VS 街头篮球

对决

走在纽约街头,也许都市的喧闹并不能给你带来一丝的快感和震撼,也许正想寻找着能让你惊心动魄的节奏。

一群拿着篮球的小伙子会告诉你:“嘿去洛克公园吧!”“那是什么?”“啧,你不知道那里是街头篮球的圣地吗?”“去那里你会看到你想要的!”“对 你还会听到很多传奇,相信我。”

纽约的哈林区的Rucker Park(洛克公园)造就了许多街头篮球的英雄与神话。

大名鼎鼎的“山羊”厄尔·麦尼考尔特便是其中之一。无数这样的名字成就于洛克公园“毁灭者”乔·哈蒙德、“旋风”理查德·科尔兰德、“豌豆”罗伊德·丹尼尔斯等等……当然,每个人都拥有一段传奇般的故事,让后来人听到后为之惊叹。当然那仅仅是20世纪50年代的一段历史,但是它留给我们的却是当今生机蓬勃的街头篮球文化,以及与NBA知名球星之间的一段传奇。

纽约哈林区那极富神秘色彩的洛克公园街头篮球场上不知有多少对冤家曾在这里上演过恩怨情仇。这进而也因此成了街球之中的一座圣殿。NBA从来不缺少挑战洛克的球员,这里也因此上演了许多传奇的巅峰对决。

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有一位NBA前辈高人开此先河,他就是一身写满传奇的“T|NY”阿奇巴尔德,此人是艾弗森之前联盟中最矮的得分王,还曾有过同一赛季身兼得分王和助攻王的奇妙经历,他是真正把无私与自私两种风格完美融合的天才。他也是NBA在困难时期最具号召力的大牌明星之一。但就是这样一个几乎被传说得无所不能的高人,也屡次在洛克球场碰钉子。

阿奇巴尔德从小也成长于街头篮球,后来进入当时还处在发展阶段的NBA中,马上崭露头角。但生性好斗的他几乎将业余时间都花在了与全美各地的街球高手对决上,起初他罕有败绩,直到他遇到同样是百年难遇的一位街球奇才,当时的纽约街头球王PEEWEE。两人一个代表芝加哥,一个代表纽约,在每年一度的芝加哥与纽约联队的秋季大战中,每次都是杀得天昏地暗,几年秋季大战的MVP都由两人包揽。也许是这段颇具浪漫色彩的恩怨过于感人,自此以后这便成了NBA与街球之间一个不成交的约定。只是后来参与者日渐增多,颇有些打擂台的意思。

作为亚裔球员的林书豪,身上也有一种独特的街头气质。

拉夫·阿尔斯通以“跳跃的灵魂”之名从街球界杀进了NBA,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1969年的洛克公园冠军赛上,“直升机”赫曼·纽因斯的球队对阵威利斯·里德率领的半支纽约尼克斯队。除了不可思议地给了里德一个火锅之外,“直升机”还在五秒钟时间里摧毁了三个NBA球员的信心。“J博士”朱丽叶斯·欧文,当时也是纽约街球场上打出来的名头,但很不幸他也在那里坏过一次名头:一次街头比赛里,一个姗姗来迟的绰号“毁灭者”的哈蒙德,在他身上得到了50分——只是半场的时间。“微笑刺客”托马斯,号称“运动教科书”,80年代是NBA球感最好的球员,他可以用几个指头轮流像弹钢琴一样地运动,球场斗殴使坏也是一个狠角色。但一次在街上与人挑球,结果却连球鞋都输出去了。“手套”佩顿,一提到当年一起在奥克兰街道混的HOOK,就乖乖彻底低头认输:“那家伙的手腕太灵活了,比我、基德、伊塞亚加起来都厉害,1.78米的身高,却可以跳过汽车扣篮……”

艾弗森与科比也经常到洛克挑一下。科比的身材与身体素质占有优势,因此对手都感到吃力,而艾弗森虽然速度惊人,但在街头能够防住他的还是大有人在。上个赛季带领骑士队夺取总冠军的“皇帝”詹姆斯也很愿意到街头打球,但在洛克他一直表现得比较谦逊,没太敢显示扣篮绝技,毕竟身份不同怕出丑,不太敢卖弄。而他的队友凯里·欧文也很喜欢街头球场,他甚至把自己装扮成“德鲁大叔”出现在街头球场,给那些目中无人的年轻人一个教训——当然,这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广告创意而已,可欧文对街头的热爱还是可见一斑。

曾在街头球场叱咤风云的廷斯利在进入NBA后,有一次回到洛克,碰到“骨头搜集者”的叫板。廷斯利听说“骨头”在第一次参加EBC的比赛中就曾用眼花缭乱的运球和匪夷所思的过人动作征服了纽约的观众,还拿到了MVP。这种第一次在洛克露面就成超级明星的事情6、7年没有发生过。而且廷斯利还听说被他吃掉的NBA后卫有:拉里·休斯,拜伦·戴维斯,斯蒂芬·马布里,因此不敢掉以轻心,全力迎战。但最终还是败给了“骨头”,新的纽约之王诞生了。

阿伦·艾弗森是NBA最有街头气质的球员。

但街头篮球也有致命的弱点,就是防守不太好。名宿弗雷泽就曾经指出,街球高手往往进攻水平较高,而且都有百试不爽的傍身绝技。但防守却都烂的可以,还有人多有些盘外的阴损招数。技术上由于没有规则限制,翻腕都是小问题。也许这一弱点使得出身街头的球员在NBA都成绩平平,不能达到巨星的行列。例如扣篮大赛一夜成名的“小乔丹”哈伦德·迈纳,1.25米的垂直弹跳,当年也是洛杉矶威尼斯海滩的街球之神,曾经得过两座扣篮大赛冠军奖杯,却在联盟里混的一年不如一年,从先发一路混到板凳,最后远走海外不知所终。在NBA球员当中,有许多当年在街球界名头叫得响的怪杰,马什本当年就在纽约街头以怪异的投篮著称,无论什么角度、什么姿势,只要他出手都是八九不离十。高中时在纽约布鲁克斯区,马什本的背身投篮入筐是一绝,往往把比他高大的大人打得目瞪口呆。看现在的马什本打球,脑袋一歪,身子一偏,稍稍让出点角度就懒洋洋地出手,任你在身前高高跃起,还自以为封挡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其实都是无济于事。街球风格在美国颇为不同,俗称东控西跳,也就是东部重视神奇的运球,带球,而西部则更看重跳跃扣篮。纽约这个东部城市,为NBA输送了大批控球球星,尤其讲究运球的街球风格的控球后卫居多,阿尔斯通和马布里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街头气质

街头气质,在当今的NBA球员身上也越来越多见,那些主流球星似乎明白了球迷的品味——你就能在硬木地板上叱咤风云,在场下的穿着也要有足够的嘻哈风格,最好还是有一点言行上的出位和反叛。实际上,街头文化已经慢慢入侵NBA,球迷们越来越渴望能在超级巨星身上见到自己熟悉的街头元素。

毫无疑问,阿伦·艾弗森是“街头气质”之王,科比也有街头气质——尽管他以前不具备,但性强暴官司、对洛克公园的造访和刚刚结束这个赛季他的个人表演秀让他的球迷的心中充满狂野的神秘感觉。而“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闪电侠”德怀恩·韦德、“甜瓜”卡梅罗·安东尼已经完全揭开了他们“街头气质”的盖头。而同样曾连续两个赛季拿下MVP的纳什和邓肯在街头气质方面可以说截然相反,小牛队的斯塔克豪斯以前是一个街球好手,进入NBA后也一直以狂放著称,但年华老去的他正在逐渐失去“街头气质”,变成了一个正规的替补球员。

体育和社会最大的神秘感之一就是它们无可避免地和运动员们的出身、外表、比赛、气质发生关系,换句话说,所谓“街头气质”取决于在你成长过程中接受的文化熏陶。你永远不会在姚明身上看到街头元素,而年龄比姚明小很多的易建联在这方面就要不一样得多。这和你是什么肤色和种族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尤其是NBA球员绝大部分都是非洲裔美国人,肤色好种族显得更加无足轻重。它和你听的音乐有关,和你的谈吐有关,和你的举止做派有关,和你对某种问题的观点有关。不要以为“街头气质”是个玄虚的东西,某种程度上它很现实,可以转换成具体的物质利益,拥有这种气质意味着以你为代言的商品会像小山一样地卖出,“街头气质”如果换算成具体的金钱,它意味着无比丰富的商业合同和几十亿美金的滚滚收入,因为这是最接近平民的“草根篮球”。

与总裁斯特恩不断颁发各种禁令限制球员不同,球员们不会排斥“街头气质”,相反会引以为荣。出身于巴尔的摩西部,从小住在政府资助的“安居房”中的卡梅罗·安东尼骄傲地说:“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在街头混,所以我认为自己的‘街头气质’非常浓。”正因如此,他也成为《街头篮球》游戏的最佳代言人。但究竟什么是“街头气质”?这个问题似乎难倒了安东尼,他眨着眼睛,思考了一会才慢慢地说:“它很难定义,但我想它关系到出身,非主流的思考方式,还有你的成长过程……我不能确切地说出来,但比起那些不是街头长大的孩子来说,我肯定具备‘街头气质’。”安东尼很难对街头气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事实上,这个词儿说起来轻松,真要严格定义确实非常困难……虽然它很重要,能让都市的球迷着迷,能够让他们如痴如狂地爱上某个球星,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小在维京群岛长大的邓肯和受过良好教育的雷·阿伦、以及那些来自欧亚的球员们却永远不会对街头篮球产生兴趣,就像姚明在美国从来都不关心超级碗或职棒一样。

从表面上看,如果一名球员被认为具备街头气质,首先得在场上很酷,要经常做出至少转体180度的动作,扣篮时一定要飞得很高,打进一个好球后要激情澎湃地做出庆祝动作,譬如说和队友激烈的撞胸(如果只是击掌或者拥抱那太简单,而且看上去没有力量感),譬如说要冲着看台“尖啸”,让球迷们热血沸腾,跟着一起H|GH。

街头篮球能深入NBA,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NBA中80%以上的球员都是黑人,在迈克尔·乔丹横空出世之后,联盟改变了他们的市场推广计划——他们以前主打的是球队名片,像“湖人秀”就是其抗鼎之作,但在迈克尔成为NBA甚至美国的英雄后,联盟主打球员的王牌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市场营销计划。于是,街头气质——这个一度被NBA非常不重视、处在边缘地带、有着模糊含义的东西——突然而有力地冒了出来。球迷前所未有地关注球星个人,他们的出身、成长等背景的东西就被翻了出来,得到空前的“窥视”。

这就是英雄主义在街头球场上的体现,在那里,有效但平庸的篮球是不被接受的。

街头篮球的商业发展

NBA联盟的发展无疑是最成功的商业化运作案例,但在AND 1的努力下,街头篮球也走上了商业化道路,而且由于其定位更低、更接近平民,所以也更容易成功。现在就有人看到了AND 1的成功,娱乐篮球公司就在AND 1挖角成功,成立了一个全新的街球团体“Ba114Real”,试图在街头篮球市场上分一杯羹。

现在,在全美直到世界的大城市中,都涌现出一般“街头篮球”风潮,成为当下热爱篮球的青少年们追逐的时尚。

从前,哈林环球篮球队以他们花哨的球风,追求高难度动作和极富街头狂飙感觉的风格风靡美国,而如今的街球成为哈林篮球精神的“升级版本”。AND 1的“街球表演队”在全美巡演,它麾下签了很多极具天赋的球员,他们精妙的传球、魔术般的配合,富有创意的扣篮和强烈的街头风吸引许多年轻的球迷,制作的比赛光碟也十分畅销。因此,诞生出很多街头篮球明星,譬如“半人半仙”、‘黑寡妇’、“骨头搜集者”、“云梯”等人都是在这里一炮而红的。现在街头篮球发展规模之大,也许还得提起另一个细节,那就是大部分街头球员都会因此领到薪水,会有赞助公司与优秀的球员签一份合同,或者当他们赢得赞助比赛锦标的时候会被发给奖金。悄悄地,但却是很自然地,街头篮球正在全面的向商业和职业靠拢。

而在以前,NBA球星和街头篮球明星几乎属于两个世界,前者心满意足地拿着他们的高薪,乐于在电视镜头前灵光一现地表演,而后者并不羡慕NBA的职业世界,觉得那里的篮球过于商业,不是自由和灵魂的篮球,是被“铁笼子罩住的桎梏篮球”。那个时候,如果一些NBA球员出现在街头赛事中,就会被那些街头的佼佼者当作最大的敌人,他们只有到场上打败对手才会赢得球迷的喝彩和尊重。“对于球迷来说,街头气质就是一切,他们更喜欢街头篮球明星,如果职业球员不敢上去,那么球迷会狂嘘他们。”在纽约曼哈顿负责直播街头篮球比赛的唐纳德·斯帕克斯说。

但是看看现在,街头篮球和NBA的“婚姻”前所未有地甜蜜,NBA电视(联盟官方电视台)或者联盟赞助的有线电视网会直播位于纽约哈林地区洛克公园的街头篮球联赛EBC(娱乐者经典篮球),而且耐克公司也介入其中,EBC顺理成章地成为纽约城市中最优秀业余球员的表演舞台。华丽优美的极限动作、激情澎湃的篮下对抗、震耳欲聋的大力扣篮、赏心悦目的空中接力,加上热力四射的Hip-Hop音乐,球场边身着宽大Hip-Hop服装的黑人小伙子们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的身体不时的为球场上不可思议的进球尖叫着。这场比赛并不是正式的篮球场上、甚至是工厂的空地,只要竖起一个篮球架,那里就是他们的主场!

在休赛期中,凯文·杜兰特和迈克尔·比斯利也在街头联赛中一较高下。

生长在洛杉矶的保罗·皮尔斯有着浓厚的街头篮球情结。

因为街头篮球不仅仅是一种运动,而是一种艺术,如果你能置身其中,便能感受到那份由街球带来的震撼。虽然近年来美国一时涌现出众多街球组织,但其他地区的街球发展也不遑多让。除AND 1之外,世界最为知名的街球组织却是来自加拿大的D|ME。

D|ME成立于1999年春天,由Miller(T-Mill) Adeyemi Adegbesan(Ayo)建立。他的创立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剑桥国际学院当地获得了成功。同时在网站上刊登了众多街球高手及一些当地篮球选手的照片。随着街头篮球的逐步火爆D|ME的球队终于成立了。

如今D|ME已成为一个专门致力于推进城市街头篮球文化原创性和创造力的组织。通过他们的影响和机遇努力发展年轻一批的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他们才能的平台。同样的,在给予年轻一代机会的同时,也产生了积极影响,相互间的交流提供了一个渠道让他们能够继续追求他们的目标。D|ME的当家球星Ghost与Tru baller 同属于当今世界街球界里最为耀眼的明星。而同是来自加拿大的The Notic 也被誉为是当今全世界最好的街头篮球组织之一。他们同样拥有世界上顶尖的街头篮球高手。The Notic的控球高手King Handle身高达1.90米,但是运起球来却好像粘在了手上一般,他曾经来亚洲表演过,据称其在室内拍球的时候,所产生的回音会让人耳朵无法接受。

街头篮球的火爆使NBA大受启发,联盟连续出了《NBA街球》系列光碟,里面展示的是NBA巨星在和其他Hip-Hop艺术家制作的音乐回荡在球场周围,看球和欣赏音乐并行不悖、水乳交融。NBA和街头篮球相互渗透,取长补短,NBA球员更加具有狂野的街头气质,是可以想象的未来。

如果说从前的NBA与街头篮球势成水火,那么现在,这场宿命的对决已经结束,呈现在球迷面前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但他们的目标都一样——那就是努力还原最真实的篮球。

街头气质,在当今的NBA球员身上也越来越多见,那些主流球星似乎明白了球迷的品味——你就能在硬木地板上叱咤风云,在场下的穿着也要有足够的嘻哈风格,最好还是有一点言行上的出位和反叛。实际上,街头文化已经慢慢入侵NBA,球迷们越来越渴望能在超级巨星身上见到自己熟悉的街头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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