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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档案管理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7-08-07陶力义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17年4期
关键词:造船船舶知识产权

陶力义

(中国船级社 浙江分社,浙江宁波 315000)

船舶档案管理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陶力义

(中国船级社 浙江分社,浙江宁波 315000)

造船档案从无到有,存储技术从传统馆藏到数字化,到了2016年7月1日,它已经进入了“SCF档案中心”的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云技术”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这也提升了船舶档案的管理利用水平,促进档案的便捷和高效利用。文章论述了船舶建造档案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实现的方法。

船舶;档案管理;知识产权;保护

0 引言

造船档案已经进入了数字化时代,按照“船舶建造档案要能提供设计与建造、维护保养与拆解的信息,档案里包含的参数要保证新造船的安全性能,还要考虑知识产权问题”的要求,本文论述了船舶档案管理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1 造船档案管理的发展

1.1 船舶档案的前世与今生

船舶建造起源于刳木为舟,经历了独木舟和木板船时代,1879年世界上第一艘钢船问世后,又开始了以钢船为主的时代。

起初,船舶是靠工匠们的聪明才智打造出来的,留存的图纸资料极少,造船技术更多的是口口相传。随着技术和社会管理的进步,工匠们不但把船造出来,也留下了一些设计和施工的资料,这是船舶档案的初始阶段。在中船重工集团技术档案馆找到的1905年间设计的造船图纸就是造船历史档案的活化石。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船舶档案日益受到重视,发展到现在造船技术已经被完整地记录到档案里,船舶档案库已经在国际和国内的企业里得以建立和完善,并逐步得以利用。

当今,由于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互联网和“云服务”的到来,船舶档案数字化便成了顺应社会前进而出现的新型档案保存和利用的方式。各类船舶档案馆纷纷建立数字化的管理系统,通过现代化的手段来完成船舶数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维护等的管理。

1.2 船舶档案管理进入新时代

2002年,希腊籍油轮“威望”号在西班牙附近海域发生断裂,造成大面积油污,附近沿海出现环境灾难,损失巨大。这次事故暴露了国际法规执行中的不足。为避免类似灾难性事故的发生,2002年巴哈马和希腊向IMO第89次理事会提出引入基于目标的船舶建造标准(简称:GBS)的概念,有关制定GBS的具体技术工作开始于2004年5月召开的MSC 78次会议,后续历届海安会对有关GBS的重要问题展开了讨论。其中SOLAS公约II-1章3-10条规定,2016年7月1日起签订建造合同的150 m或以上的散货船和油船,在交船时应提供船舶建造档案(简称:SCF),同时保存在船上和船舶建造档案中心,在该船的整个营运期内予以更新,否则将影响构造安全证书的签发,就是为了实施GBS要求的一个组成部分。

2016年5月IMO海安会(MSC)第96届会议在伦敦总部召开,海安会确认了由12个船级社提交的油船和散货船的建造规范(符合IMO为新油轮和散货船所设定)的目标和功能要求。基于目标标准(GBS),就是按照环境要求、设计寿命来设计和建造的散货船和油轮,能够满足公认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SOLAS公约第II-1/3-10条明确长度不小于150 m的新建油船和散货船,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完整性和稳性,以最大限度减少因结构故障(包括毁坏、导致浸水或丧失水密完整性)造成船舶损失或海洋环境污染。SOLAS公约第II-1/3-10条修正案于2010年获得通过并于2012年生效,其设定2016年7月1日为新油轮和散货船的应用日期[1]。

1.3 “船舶建造档案中心”应运而生

档案中心是按照国际行业组织制订的《船舶建造档案行业标准》(简称:IS)和《船舶建造档案补充指南》(简称:SG)建设的。IS和SG要求:船舶建造档案要能提供设计与建造、维护保养与拆解的信息,档案里包含的参数要保证新造船的安全性能,还要考虑知识产权问题[2]。

早在2010年6月2日MSC.1/Circ.1343通函明确了造船档案的内容,这是一个指南性文件,是船舶建造档案的内容导则,对SOLAS公约II-1/3-10的实施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按照SOLAS规则II-1/3-10.4的要求,新建造的油船和散货船在交船时应为其提供SCF。为便于船舶的安全操作、维护、检验、修理和应急处置,通函要求SCF应置于船上和/或岸上。通函同时就SCF应包括的信息及在船舶整个寿命期,如何对SCF信息进行更新等问题给出了具体的指导,同时要求在船舶整个寿命期船级社和船旗国应能使用这些SCF信息。为方便起见,通函同时给出了SCF应包括的信息列表。

2011年5月12日欧洲造船协会(CESA)召集了造船业、船东和船级社三方在内的跨行业国际会议。这次会议对SCF制定进展计划,就SCF知识产权保护、SCF档案中心的建立征求了意见。

通过多次会议,海事界逐步就SCF的跨工业标准达成了一致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了重视,船东承担对敏感信息实施恰当保护的法定义务。船级社建立档案中心是最优选择。

IMO多次召开会议,为最终审定SCF的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SCF行业标准IS和SCF补充导则SG是各个协会组织跨行业共同制订的。2016年5月在海安会第96届会议上拟定。

鉴于此,2016年7月1日日本船级社档案中心NKAC正式投入使用,这是按照IMO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和SCF行业标准建设的档案中心,见图1。

2 知识产权的提出

船舶档案从无到有,从纸质到电子,从电子化到数字技术。它的发展带来了档案利用和共享的革命性的便捷。那么问题来了,便捷性不仅带来了使用的方便,也给非法盗用和侵权提供了方便,船舶档案的数字化技术成为了一柄双刃剑。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档案信息的利用和扩散极为便捷,相应地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需求就更为迫切和现实。

2.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科学研究和创新开发的成果,是历史沉淀的财富结晶。它是个人或组织创造性成果的拥有权,就是保护创造者基于作品的创造性的一种权利。因为它的创造性和它所带来的财富,决定了其神圣不可侵犯。

知识产权档案是新产品研发的依据,是自主创新的财富仓库。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也有非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例。在知识产权的争夺战中,失败的一方可能面临极为惨重的损失。

2.2 知识产权保护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民众热心于研究和开发,促进社会的持续进步和发展。同时,应注意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滥用,可能会影响安全,严重时导致阻滞技术进步乃至垄断的产生。为此要寻找一个平衡点,即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提供足够的透明度,知识要共享,但是支付一定的补偿。这就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利用的结合点。为此,各国纷纷制定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3 知识产权的法律公约和规定

3.1 法律

1)美国的《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印度的《版权法》,韩国的《计算机程序保护法》,瑞典的《数据库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信息、数据库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是为互联网环境下数字技术版权保护问题而缔约的。

3)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都为数字档案版权保护和合法利用提供了规范约束[3]。

3.2 公约和规定

1)国际海事组织《SCF(船舶建造资料)临时行业标准和临时补充指导-执行概要(缩写形式提交MSC 96,2016年5月7日)》对船舶建造的资料(简称“船舶建造档案”)有了明确的说法:

(1)知识产权(IP)作品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造船领域的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描述、计算、测试结果、计划、图纸、设计、模型、规格、报告和其他知识资产,注册和未注册的,工具性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竞争力和公司战略[4]。

(2)知识产权人是一个法律上的实体,拥有其所有的船舶建造档案的所有法定赋予的权利。

(3)为了既方便使用又严格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用不同的位置进行存储并采用更为严格的管理模式是现实的选择。一套完整的船上档案和岸上档案以数字格式保存在档案中心。知识产权人要给船上提供一套完整的船载SCF以专门用于日常使用和应急情况,必要时提供电子的船载SCF系统。应急情况下,电子系统提供绕过身份验证访问船载SCF系统,见图2。

(4)船舶建造档案中包含部分敏感信息,如核心的造船技术,要充分考虑到其知识产权(IPR)。对于常规的散货船和油轮,船舶建造档案的敏感信息通常包含四个部分:完整的“详细结构强度计算”、完整的“详细疲劳寿命计算”、“船厂图纸”(船体结构图纸)、主要型线图。档案中心要安全地保存船舶建造档案,船舶及相关方可以获取敏感信息,前提是按照严格程序,采取合适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实施。

(5)SCF的知识产权(IP)等级分为2类,访问和存储的程序如下:

a)普通IP等级:一般指船载SCF部分,包括船舶日常运行所必需的资料。船舶通过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或文件管理系统来确保其合法、安全、有效利用,这些措施包括定期更新密码、更新SCF信息等。

b)高级IP:存储在岸上的档案中心。档案中心按照严格的特定程序,在船舶及相关方申请后,提供使用。使用后,应予以彻底销毁或安全退还给档案中心,见图3。

2)IMO海安会1343通函明确了:岸上建立档案中心,使档案能可靠使用;让知识产权充分获得保护,档案中心要发挥安全管理的作用。有关SCF敏感信息清单、SCF信息管理方法、SCF信息利用要求等,在《造船档案临时行业标准和补充指南IS&SG》的表2[2]中列出。

4 知识产权保护的实现

知识产权保护得以实现,可以通过的手段有以下这些。

4.1 立法

国际公约和主管机关的法律是顶层的设计,实施的规定是管理的手段,要建立造船档案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规则。

4.2 抢占新兴技术,联手科技巨头

档案中心一要履行SCF岸上补充文件数据,包括完整数据的安全保管;二要保留一份完整的全套数据备份;三要为其他图纸的存储和管理提供便利。工作量和管理规模不可小觑,因此利用新兴技术、与科技巨头的联手和云技术的应用都是可选择的解决方案,见图4。

4.3 用户管理及认证

CA认证技术,用户可以通过申请获得CA证书,成为合法用户。Certification Authority,即控制版权的证书颁发机构(简称:CA),它是客户提供一个数字证书,此证书包含用户身份信息。作为安全网络的公证机构,CA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维护它所签发的证书,提供证书服务[5]。

为了实现有效的访问控制,档案中心应鉴别用户的合法访问权限。档案中心根据协议确定合法有效用户,并给予不同的使用权限,用户定期修改密码。

4.4 访问权限分级

1)限制权力使得用户的访问受到预先约定的控制和监管,避免超出协议约定的越位使用。具体是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按照《行业标准》的原则要求,明确“建造档案”的访问和调用权限。

2)先判别用户的等级,再确定访问的权限。

(1)低等级用户:有限制的登录查询。

(2)中等级用户:行业标准中的普通IP等级,用户在网站提出申请;档案中心审核,邮件回复确认,开通申请图纸的调阅权限,给出知识产权保护提示,用户在网站阅读图纸。

(3)高等级权利人:用户在网站提出申请,档案中心审核确认,邮件回复。电话联系用户,打印图纸,密封,附上知识产权保护提示,寄送用户。用户使用后寄回档案中心。

4.5 工作流程

档案中心按照知识产权拥有方的协议执行工作流程,完成从资料核查和确认,到提供有价值的档案利用和保管的全过程。例如,对新造船可以如图5所示进行流转,以此从管理上来严格保证知识产权拥有方的利益。

4.6 数据加密和数字水印技术

1)在网络传输过程中采用加密与数字签字技术,防止网络信息传输中被窃取与破坏。

2)档案信息本身的加密是最直接和传统的方法。那就是数据的加密,以避免非法查询、调用和复制。

3)采用数字水印技术,使用户只能在屏幕上阅读,不能复制;要想复制文本,只有向权利人申请合法使用。在录入、加密(含水印)、存储、建档时尊重权利人的要求。

4.7 IP地址限制

通过IP地址设置,限定IP网段,处于设定范围的用户才可以访问。

5 结论

“船舶设计一路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是过去年代的一个现象。2016年7月1日以后,随着“船舶建造档案中心”的建立,通过法律(中国刑法就专章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保障,借助信息技术的实现(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那个年代就要结束。船舶建造档案管理发展到现在,已经更科学更可靠,知识产权保护不再只是一句空话,不再只是一个愿望。船舶建造档案管理的新时代已经到来。

[1]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2014.

[2]MSC 96.The Ship Construction File Interim Industry Standard and Interim Supplementary Guidance-Executive Summary[S].2016.

[3]王芳, 主编.数字档案馆学[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4]许冬凌.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数字档案馆建设[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3(13): 256.

[5]黄霄羽.文件、信息商业化服务机构建设研究[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Development of Ship Archiv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AO Liyi
(CCS Zhejiang Branch, Zhejiang Ningbo 315000, China)

Shipbuilding archive develops from zero, and its storage technology is from the traditional collections to digital storage.By 1stJuly 2016, it has entered the era of "SCF archive center".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ig data" and "cloud" has come into our life, which also improves the utilization level of ship archive management, promotes the quick and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archives.The paper discusses the ship construction archives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t the aspects of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and implementation method.

ship; archive manag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U66

A

10.14141/j.31-1981.2017.04.015

陶力义(1958—),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船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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