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媒体舞蹈对传统剧场舞蹈格局的突破
2017-07-31花鸣
花 鸣
浅谈新媒体舞蹈对传统剧场舞蹈格局的突破
花 鸣
舞蹈作为传统艺术行业的一员,经历着与其它传统艺术门类相同的命运,在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所受的关注度日渐式微。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文艺政策的兴起与调整,文艺工作者们渐渐如沐艺术春风。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家最高领导人也强调“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一方面肯定了艺术在我国社会中的特殊价值,另一方面也鞭策了文艺工作者们继往开来的工作使命。对于舞蹈行业而言,除了对本身原有的技术、技法进行“传承”之外,将作品在气质、属性上打造地更贴近当下,并且使其具备更强的影响力及传播力,这应当被视作年青一代导演们的职业规划方向。
一、剧场舞蹈的局限与新媒体舞蹈的产生
剧场舞蹈作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传统剧场舞蹈作品由于演出形式的限定,呈现方式大都以剧场式演出作为唯一传播途径;大部分的舞蹈作品在创作时也是按照剧场呈现方式去编排创作。在信息资源大爆发的今天,此类形式的演出从传播的范围及效率上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舞蹈艺术要在其传统的价值体系里寻求新一轮的定位;影响力和传播性这两点都将作为其首要条件。
笔者认为首先要将舞蹈特有的艺术形式根植于大众的生活中去,让舞蹈作品像电影、电视作品那样成为大众的一种欣赏常态。以此建立起一个大众性的评判标准,真正开启观、演之间的互动性,有了互动性再去强调作品的带动性,循序渐进地将舞蹈对美的深层化解读有引导性地传播给大众,为舞蹈作品的剧场式演出奠定一个广大的社会群众基础,以此来完成一门传统艺术在当下社会的顺利转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信息产业、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将新媒体的应用概念注入到传统的剧场舞蹈作品的创作中去,成为了寻求未来舞蹈创作概念以及表现形式上的新课题。
新媒体舞蹈,无疑是将传统的舞蹈表现形式与媒体技术互相结合所形成的一种更为立体的艺术呈现形式。就艺术类型而言,它是剧场舞蹈借助媒体技术手段阐释其现代、后现代理念的基本方式;就技术应用而言,它是剧场舞蹈艺术借助影视、网络等新媒体技术进行艺术创新的结果。究其实质,新媒体舞蹈是一种基于视听、蒙太奇的新型舞蹈艺术,具有剧场舞蹈、电影等艺术类型所不具备的独特属性。①
而在此文中笔者所举例的新媒体舞蹈作品,不涵盖剧场舞蹈借助多媒体装置以及智能化舞台与其互动所形成的剧场演出作品,而是单指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以终端设备作为视觉呈现的非现场类视频舞蹈作品。
笔者认为就视频类舞蹈作品的创作在国内目前发展的程度,相比较传统剧场舞蹈作品的创作要更有探索性和实验性。通过观看一些国内外的多媒体舞蹈作品加之自身的创作实践,笔者总结出几条相对粗浅的编创经验。希望将其与我们在剧场舞蹈创作上的经验相比对,从中探索出它们各自的优势以及共融性,通过借鉴、归纳,将舞蹈艺术结合当前的社会趋势以更加立体的表现形式呈现给广大观众。
二、新媒体舞蹈对于传统舞蹈三种格局的突破
从作品编创的角度来看,新媒体舞蹈作品的编创从技术、技法的运用上对传统编创技法的格局是有所突破的。这种突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对编创环境格局、空间格局以及选材格局上的突破。
首先说环境格局。就呈现角度来看,传统剧场类舞蹈作品的呈现对环境要求相对严谨、单一。 例如:排练厅、剧场和有预先设计性的装置环境。人为地将其构建成一个相对封闭式的结构,将观演人员安置其中,以此来阻隔外界环境对观演过程形成的干扰。
而新媒体舞蹈作品在呈现形式上对环境选择的包容度较高,根据舞蹈作品的风格可选择气质相符合的各类场景,例如:开放式的生活场所、地标性建筑、名胜古迹,包括传统型的剧场环境等。
就编排、创作角度而言,顾名思义“环境”一词当中包含了艺术作品对“意境”的营造。在舞蹈剧场类作品的创作中,好的作品都是在营造意境的手法上有着过人之处的。要让观众在一个人为设计的环境中有一种超体感,通过演员的肢体表演带动联想,在不借助语言表述的情况下准确地接收到作品的信息并将这种精神体验贯穿、保持到整个观演的过程中去,可想而知这是需要非常精妙的艺术手段来编排的。因此,传统剧场舞蹈作品在环境(意境)的营造上大都要借助美术以及装置艺术作为作品表达时的重要媒介,通过模拟生活中的建筑景观而后加入创作者的主观情怀,将两者有机地相融之后,重新完成对作品表演环境的一个美学构建,这一过程便是“舞美”包装。
而新媒体舞蹈作品可以直接选取原始景观作为其表演的环境背景,运用环境建筑本身的美学张力为作品服务,甚至通过作品所呈现出的当下情感赋予原始景观以新的美感属性,大大放宽了舞蹈作品创作中对环境的要求及限制。如此一来,在作品的表达上便能更快地建立起其需要的环境氛围,并且能更加从容地对其进行切换。
其次是空间格局。在舞蹈作品的编创过程中“空间”是一个相对虚拟的概念,它不同于“环境”是依托于某一个实体之上的,也不等同于“场景”。它包括剧中人物情节的正在进行时、心理活动的多重表达,甚至是作品创作、导演者的第三视角表达。它是一个承载了情节推进、中心思想传递,以及结合了各艺术工种手段营造的舞台画面传达。
传统的剧场舞蹈类作品中“空间”的营造、转换和打破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往往是判断一个作品艺术水准的决定性因素,也是衡量一个编导艺术功力的标尺。因为传统的剧场舞蹈由于表达方式等一些因素的制约,在作品的结构方式上容易形成禁锢型的线性思维,因而在对情节的编排上很容易陷入单空间的表达模式。而通过技法的运用,改变之前的单一空间表达是对作品结构方式的一种打破和再造,让作品的情节推进以及文学层次上都有了更加丰富的提升,最关键的是突破了传统剧场舞蹈作品创作中习惯出现的线性思维叙述方式。传统编舞中很多的技法就是针对这一实用性问题所生发的。
新媒体舞蹈作品的创作在面对空间转换的问题时,相对要从容许多。一方面是从作品的语境表达上,另一方面是从观众对作品的接受时间以及理解难度上。最直接的解决方法便是借鉴电影的“蒙太奇”方式,这一技术是20世纪对媒体艺术最伟大的技法贡献之一。它利用画面与画面之间本身形成的逻辑关联,将两个时空进行转换和拼凑,将双时空的解读与构建以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方式来完成。
通过这一技法,在创作视频舞蹈作品时只需要挑选出预先在各个景别、环境里拍摄好的视频素材,按照作品情节的需要进行画面的重组、拼贴,使这些素材衍生出我们想要的空间表达。这就省去了剧场舞蹈中对营造一个空间时的繁琐步骤以及层层说明,将多空间表达时逻辑脉络的设计与整理难度大大降低,让舞蹈作品的表达更为流畅,将更多的光彩集中在抒情、写意等环节上。
如果说以上两点的举例与分析是对编舞战术、战法的剖析与研究,那么接下来要分析的则是整部“兵法”的思想体系。
最后是选材格局。顾名思义,选材是指作品中对创作题材的选择,是一部作品之根本。选材之初其实往往就已经决定了一部作品的命运。然而,笔者为何要将这创作流程中所要做的第一步骤放到最后一个观点来阐明呢?恰恰因为这是创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鉴别编导创作成熟度的丈量标尺。这看似简单的一个环节所体现的恰恰是创作者的三观修为、艺术情怀以及对编舞的思考方式。
每一个编过舞的人都知道舞蹈作品的选材之难,难在要易于表达并且利于升华。它不同于话剧或是电影,在长篇幅的剧情说明中慢慢建立起观众对全剧的认知。它必须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这个基础可能是我们文化体系中被熟知的一个符号,或者是一个具体的美学形象,以此为平台,再去用舞蹈特有的动态张力将其进行生动化地诠释。
由此可以认识到,传统的剧场舞蹈作品对题材的本体是有限制的,对过于复杂的情节和设置是不利于表现的。
新媒体舞蹈由于与传统呈现方式属性的不同,在突破题材表达的限制上有着相对的优势。单就其本体来看,在新媒体舞蹈作品中,舞蹈既是主体也是表达手段之一。比方说:创作者可利用编创好的原始舞段进行再创作,根据内容的需要加入特效或者与之相匹配的动态画面等技术手段,使得在舞蹈本体所营造的情绪内同时出现多种语境,将原本一维化的表达模式从艺术视角上变得多维化。这是将新媒体技术应用于传统艺术表达之上所形成的最大意义。
而通过新媒体技术本身的优势,降低在作品选材中带来的限制,将舞蹈更生活化地表达,也是将这项传统艺术带入当下普通观众生活的一条捷径。
三、结语
通过笔者以上几个观点的阐述和论证,加之在实践创作中得到的经验,可以看出新媒体舞蹈的出现是有其必然性因素的。但是它的创作理念也必须建立在传统创作的经验之上,只有将其与传统编创的技术进行比较与对位,才能延展出一条新兴门类艺术的智慧发展之路。
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新媒体舞蹈所承载的使命绝不是取代剧场舞蹈的存在,而是目前的科技时代所给予传统艺术的一项新兴技能,为的是让传统艺术能够以同步更新、创新的发展方式存在于当下社会之中。
注释:
① 选自张朝霞《新媒体舞蹈概论》
花 鸣: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童孟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