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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则的婚姻

2017-07-28王秀琴

延安文学 2017年4期

王秀琴,女,山西文水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中国作家》《黄河》《延安文学》等。著有长篇小说《大清镖师》《天地公心》《帝国的忧伤》。

一开始,安则并不考虑找伴。

因为就男性而言,找伴儿其实是找个侍奉胃口的人。好多男人在老伴过世以后,懒得动手,饥一顿,饱一顿,眼馋肚饥,一边怀念着女人手下过惯的日子,又一边荒芜着自己脚下正走的路,把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安则不一样,一日三餐自己侍弄,熨贴得很,有时他想,如果真要找伴,他和新来的那个女人,指不定谁侍奉谁呢。要找呢,就找个年轻些的,有活力的,兴兴头头,好好过日子,因为他觉得自己还并不沉闷,几乎没有老的感觉,如果真要找到个合适的,令他满意的,他会把她侍弄得舒舒服服。这样一想,安则觉得自己好像天生就是侍奉女人的好手。一面为自己得意,又一面骂自己没出息。可想想真是悲哀,男人这辈子都消耗在谋生养家妻儿老小上,临到老,本来可以享受享受生活,活活自己,却发现自己像抽干了力气的老牛,牙松了,腿脚不利索了,病病痛痛来了,老伴撂下走了,一切都瞭到头了。站在他这个坎儿上,回首往昔,一切好像都在昨天,历历在目,可要细细回味,又甚觉模糊,好像什么都没干,是一步架空一步跨到今天的,中间都是虚空,都是省略号,都是一些叫日子的模糊概念,都是模糊了面目的日子,零头碎脑,不成体统。

安则想,日子记不住人是悲哀,人记不住日子则更是悲哀,等于忘了自己,忘了自己走过的那些日子不说,关键是忘了走过那些日子的自己。细细回味,记住的日子真没几天,大部分一成不变,眉眼相似,却毫无特征。

一开始,日子走在安则心上,平展展,稳沓沓,一点点歪门斜道都没有。也不能说歪门斜道,怎么能说歪门斜道呢!日子里映的都是人心,晃荡的都是人心的影子。

有事没事,安则就琢磨开了,他说男人女人都是人,都是生命,都是肉体,一日三餐也好,床上那点事也好,说到底人生在世活的还是人气,一句话,家里有个女人就有了暖,有了亮,有了抓挖,有了人气,日子就像个日子,家就像个家,走出门的男人就像个男人,在外晃荡的男人也会按时回去,该睡觉睡觉,该吃饭吃饭,他就不是孤魂野鬼,不会讨吃流浪,不会跟人打了平伙喝酒喝到无边无沿,不会丝瓜架下青石板上睡到天亮,反正,家里不能没个女人,没女人的家干脆就不叫个家。

这一点,退休又失了老伴的安则算是看得最透彻体会最深切了。

安则刚开始有些不习惯,依然早早起床,但再不是急急火火吃早餐去上班,而是慢悠悠喝两杯白开水,练练养生功,早晨雾霾大,空气质量不好,就在家里练;然后吃早餐,半斤牛奶,一个馒头或半个石头干饼,午饭坚决是一碗面,面条是现成的,菜自己炒,夏天各种时令蔬菜,安则几乎都会做,冬天白菜土豆胡萝卜猪肉豆腐炖粉条。有时闺女媳妇带外孙孙女过来,安则总不忘改善一下,炖锅排骨,或做条鱼,隔三差五涮涮锅仔,一家人坐在一起,唠唠家常,开开玩笑,聊聊新闻,玩玩微信,发发红包,甩甩表情包,不觉一天就打发过去。午睡起来,磨磨蹭蹭,打扫打扫房间,整理整理书柜,提起毛笔来舞玩两下。安则不是那种开拓进取创业打拼型男人,属于传统保守循规蹈矩型,是叫女人感到踏實,安全,而又有点平庸乏味的男人。他不打麻将,不是怕输,而是多少年生活工作习惯形成的。安则属于那种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所以,他几乎没什么空余时间往麻将场上消耗。

安则踱了方步走出家门,下午的太阳总喜欢把人的影子拉得肿长肿长,有些像漫长的晚年生活。每每这时,安则就有一种罪恶感,觉得剩下的生命不是自己的,是偷来的,是以前谁帮他积攒下的。愧疚之余,他不由想起老家观音庙前夏日荫凉处冬日暖阳下,坐着一长溜老汉们,他们神情木然,眼神迟钝,逮着什么新鲜物什,尤其是穿着时鲜的年轻女人,眼睛里似乎能扯出无限长丝线,想缚住缠住,奈何人家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为止,回头还要和同伴议论半天,感慨多日。村民们戏谑称这些老人们为“等死队”。老人们自己心里也透亮透亮,谁的心里也都装着一件大事。他们当中的某一个如果三月两月不露脸,不出来瞎谝乱侃,不出来到这里报到,他们就会下八九不离十地下结论,说看来疾病把这个人撂倒在床上了,这个人看来是快要睡到村外那凉荫荫地里去了,如果是急病,那估计用不了几天;如果是慢病,则要躺在床上受罪,儿女们跟着遭殃喽。说着别人的现在,就等于揣测到了自己的未来,所以,这群老人们反倒十分通透豁达,他们大部分揣着明白说明白,经常将“去那边”、“睡村外”、“老百年”等这些字眼挂在嘴边,他们常说,不必忌讳,人生必然规律,迟迟早早的事,如此一想开,如此一说开,他们倒活得有些雄阔,话里话外不必藏着掖着,谁对谁都能敞敞亮亮地说话。

退休前,安则常回村里,爹妈虽去世早,但还有哥弟姊妹,叔伯兄弟,姑表姨亲,谁家娶媳嫁女,红白喜事,或者赶会唱戏,都要争着通知安则,要他请假换班,早点回来,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和热烈,安则回想起来至今都余温满怀。在乡下的亲戚们看来,他是个有公干的人,如果他能回来,他们脸上何其有光。自打退休后,安则就回老家少了,成了落寞的旗手。这些亲戚家,该娶的娶,该嫁的嫁,该老的老,该走的走,新一辈诞生,则远了,淡了,寡了,疏了,有谁家娃娃生日满月,十二完锁,安则大多推给他的儿女们。一则,他心里想让孩子们之间多接触,多来回,不要在他闭眼之时就断了那份热络;二则是他多多少少有些心烦。年轻时,总是人寻事,人找事;人老了,岁数大了,难免事寻人,却人躲事。如果推脱不过,他就干脆找人捎礼钱回去。这时候,晚辈们办事,倒不在乎安则他这个人回不回来,在乎的是他的礼钱捎没捎回来,捎多少回来,姑表叔伯互相悄悄寻问是不是一样。对于这些鸡毛蒜皮的世故人情,安则淡然处之,他有他做人做事的底线,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不结梁子,不招东家,不惹西家,图个为儿女积善积福,亲戚那里要个好儿,最后图个自己心安。再到后来,自己腿脚渐渐迟缓,儿女们又催逼着他将普通手机换成智能手机,教他学会上网,欢乐斗地主,抢发红包,绑个银行卡,来回转账。不要说村里的礼钱不再要人往回捎,就是城里人随礼,也扫扫二维码,手机上一点,既不必掏现金,又不用来来回回车马劳顿,既避免了谈钱世俗,又完全随众人进入一个虚拟空间,大家彼此安守那个距离。

后来安则不怎么回乡下,有一个最为隐秘的心事,那就是媳妇过世早。孤身一人,老是在乡下与城里之间游荡,似乎也没多少心绪,也不是个事儿。怎么说呢,他和女人翠娥在村里结婚,在村里生孩子,养孩子,两地思念,大部分青春年华是在乡下走完的。现在,女人先他而去,安则就不免有些睹物伤心,仿佛一回乡下,过往的生活场景总要像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过来过去。这种失落跟退休那种失落好像还不一样,这种失落是痛,是凄楚,是内伤,无法弥补;退休失落只不过是一声叹息,是水到渠成。再一个,安则也不想看到乡下那些领着微薄养老金的“等死队”们,他们大多比安则大十几岁,辈分也高,安则觉得自己离他们还很远,更不想在他们跟前走来走去滋生优越感,他一个月近四千工资,自然比他们的生活条件优越得多。安则还合理支配节余下来的钱,他不等将来,而是要花在眼下,儿女们谁家有个大事小情,比如购房置地,孩子们考上大学,他都会理直气壮地接济一下,慷慨地表示一下,把快乐挣到眼下,提前享受。

儿女们称他为“救火队队长”。老伴没了,生活的重心一下成了儿女,他常常想,夕阳虽近黄昏,可他也要做好养生,保养好身体,多当几年“救火队队长”,多瞅瞅多陪陪儿女,多看几年世道变化,于是,养生和锻炼就成为主要内容挤进他的生活。人在年轻时,可以迁就,饥一顿饱一顿,那时候火气旺,抵抗能力强;人老了,说的就是一日三餐,一日三餐侍候好胃,那么,精气神自然就足,就旺。说到一日三餐,安则虽然都能拿下来,时间久了,那些勃勃起来的兴致便渐渐蔫拉。再说,男人毕竟不像女人,做家务是细水长流,终身职业化的。每逢情绪低落,或病痛光临,安则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老伴,想到如果再有个女人是不是比现在孤家寡人要好一些。儿女们都忙得不可开交,正是红红火火闹日月闹光景的时候,这空荡荡的家里,远不如有个女人温润入活,嘘寒问暖,知冷知热,就是出来进去,出双入对,也让儿女放心,邻居安心,自己踏实。

有天晨练,同事老倔头神神秘秘摸过来,趴在他耳朵上,叽叽咕咕说了半天。安则眨巴眨巴眼,回味半天,才弄清楚,老倔头告诉他的意思是他刚刚找了个女伴,从职业到长相到结合具体到一些生活细节,东拉西扯说了一通。反正,看起来老倔头很满意。完了,老倔头笑眯眯瞅着他,说,你也赶紧找一个吧,上炕保姆,挺好使。

安则心下一合计,听着倒也不错,可脸上又犯了难,说,我女人还没过三周年,等完了三周年再说吧,总得把这份心这份情意尽到。

你都守了快三年了,老李老伴刚走,还没过百日祭,就有人给老李介绍对象,老李一开始也甚觉对不起老伴,她尸骨未寒,自己怎么能另觅新欢呢!总之,良知上下不来。那介绍人一番话让老李茅塞顿开。

那介绍人咋说的?

介绍人说,死者已矣,还是顾活人吧,人一辈子能活几天,就像电视里小品说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完蛋。赶紧抓住岁月的尾巴,该享受则享受,人过七十说的是小时,人过八十说的是分,人过九十以上说的是秒,要是能再活回年轻,把你的钱都押上,也愿意是不?贷银行的款也乐意,我看挤破脑袋,削尖脑袋者还不知有多少。再說,地下的人如果知道你活得好,她也会放心去往天堂,也会祝福你的,你说是不是?

老倔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还说,不仅是老李,谁都会琢磨,谁都会一听有道理,想都不必多想,当下拍板,定音。当然,媒人钱是少不了的,你不看,老李赛如梅开二度,滋润得很哩。

看着老倔头,安则说,我看你和老李差不多,老梅开二度,滋润得很哩。

老倔头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说,借老李晒晒幸福感,刺激刺激你,也是为你好。

安则笑笑,走开。

老倔头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加点速啊。

安则起先不觉得这是个事儿,因为他的思维一直缠绕在与翠娥的过往幸福里。

怎么说呢,安则跟翠娥算是青梅竹马,七八十年代的乡村,单调,空旷。那时候,大队刚在村外打了深水井。安则和翠娥都到井边担水,水音融着人的话音,一层一层,在两个人之间一涌一涌,像两个人的气息纠缠着在水上漂,一层一层漂过来,又一层一层漂过去。其实,水与声音最容易融合,这里面含有怎样的韵律,安则后来想到了这个问题。那时候到底说了些什么呢?还真想不起来,具体内容早就变得模糊,反正是两个人半张着嘴,口形是那么个口形,内容约摸着来,彼此含糊其词应酬着,有的八九不离十,有的则相距甚远,却只怕冷了对方的热情。最后两个人的说话都要回到一担水上,两桶水里隐藏着他们说话的连接内容,也晃着两张年轻而纯净的脸,眉眼随着水的晃动移了位,挤眉弄眼,像不住地媚眼抛过来抛过去。

安则担了一冬天水,就把翠娥担回了家。

那时候娶媳妇便宜,不比现在一头猪仔价钱高。安则给翠娥扯了身灯芯绒,暗红暗红的,阳光下侧看,像闪闪的天鹅绒。外面光鲜一下,小辫一挽,脸一开,娘包的饺子,翠娥一个都没吃,低眉顺眼,端坐炕头,专等安则来接。安则心急火燎,借了邻居的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后座绑块旧毛毯,绕了一道街,就把翠娥娶回了家。

新婚没满九,县上煤矿下村来招工,安则在翠娥的怂恿下去报名,居然体检合格,安则稀里糊涂跟人去了矿上,矿叫泽西矿。第一天,矿上并没有让安则他们这些新来的生瓜蛋子下井,而是猪肉大葱饺子管饱,茉莉花茶冲了一大缸又一大缸,吃饱喝足之后不许出去,就是睡大觉;第二天又是猪肉炖粉条,大白蒸馍,敞开肚子,吃;晚上是油茶烙饼,呼呼睡到半夜,被工头推醒,大呼小叫发给工作服,安全帽,紧拉慢扯就下了井。三五天下来,安则才知道来了矿上有些上当,活儿重不说,时时都有着生命危险。有几个胆大的,跑一回被捉回来,跑一回被捉回来,捉回来就扣住不让上井口,没黑没明加班,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黑色惩罚。安则是个安分守己的人,总觉得逃跑不光彩,犹豫着,被日子一天天碾过,一个月下来,工资被扣着,下月才发,一个月顶一个月,穷家泼户出身,没挣过个钱,心疼自己的两个血汗钱,又盼望着能给家里人月月带回些依靠和念想。于是,安则就踏灭逃跑的念头,咬牙留下来。于是,在矿上一留就是三十年,直到退休。

在矿上的三十多年,安则与其说是工作,莫如说是熬,与其说是熬,莫如说是拿他不急不缓的慢性子操练自己,与其说操练自己,莫如说是将自己的心千刀万剐,总之是个忍,尽量把自己缩成个圆。这样一来,安则的力是匀开来用的,有丝息之感。所以,几十年下来,岁月虽然踏践过,人却没走大样,依然是那个人样样,惯熟人见了都惊呼,说安则安则你咋保养的,时光老人对我们可不留情,到处开枝散叶,是不是单单把你给忘了!

忘了谁,都不会忘了绳头系着的那个人。

安则和翠娥,先是各守一端,安则每月总是如数寄工资回家,翠娥在家带孩子,喂猪打狗,插泥捣炭,里里外外,颠进踮出。虽然清苦,心上却燃着一盏灯,跳跃着一个盼头,按捏着一个念想,那就是安则。随着安则一步一步高升,井下小队长,队长,安全小队长,到安全队长,慢慢升到井上来,见了天日,翠娥也活了出来。孩子慢慢长大,升了中学,她也能抽得身,离得家,到矿上住段时日。

久别胜新婚,每次相聚,人还没见,心里甜蜜蜜的感觉先上来了。有一次,两人吃完晚饭,翠娥说散散步去。安则马上附和说,你可别说,我来矿上十多年,晚间从没出去过,有时深更半夜井下回来,累得跟快要死一样,只想着赶紧回宿舍睡觉,也从没好好看过矿区的夜晚是个什么模样,迷人不?大城市咱去不起,这矿上夜景随便你怎么逛,只要你有那个兴致,走。八九十年代的煤矿工人正吃香,翠娥自然脸上得意,能跳出乡下那个小村村,隔三差五住矿上,还能像城里人一样跟爱人在晚上出来散散步,是最上头上脸的一件事,要是会唱歌曲,唱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该多好。于是,翠娥穿了结婚时的灯芯绒上衣,特意系块粉色纱巾。两人谁都不说话,一前一后,走在矿区小路上。安则这才发现,原来,矿下昏暗,杂乱,憋闷,上面一点都不是这样,反而是明亮,有序,空气流畅。他瞬时觉得自己有些伟大,站在妻子身边,仿佛高大了许多。上面的明亮有序和空气流畅都是地下的昏暗杂乱和憋闷换来的,若说功劳,其中也有他安则的一份。两个人站定,仰头望月,安则似乎依然能听到地下的隆隆声,那是机器在挖煤装煤的声音。于他而言,这声音太熟悉了。

翠娥执意要看一下井口。安则就把她带到井口边。月色朦胧,模糊了井口的深度与黑暗,可是,又因为朦胧,一切便显得神秘莫测,恐惧直捅人心。翠娥不能相信,自己的丈夫每月捎回来的家资都是担着性命,从这黑乎乎地狱般的地下挣回来的。她的心猛然发紧,深深一個激灵,眼泪不由下来了。两人本来感情就不错,感情不错是因为安则能挣来一份足以养家糊口的工资,两人又常常久别胜新婚,没有日复一日的锅碗瓢盆磕碰,也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时时刻刻相守和一览无余的无情摧损,时空阻隔,两人每次见面,都带着久蓄的惊喜,真的像极了新婚,说的都是新感受,既有趣,又连贯。

这时,安则和翠娥正想说什么,一趟救护车呜呜过来了,有人在跑动,说井底下有人被炸伤了。安则本想赶紧带翠娥离开,免得她日后为自己担心。妇道人家本来就心窄眼尖,再加上常独守空房,安则可不想让这些惨景吓坏妻子。可是,还没转过身,拐过弯,就见一副担架抬过来,旁边一人举着头灯,照着担架上一张血肉模糊的脸,人在挣扎,在担架上翻滚,身子扭来扭去,呼天抢地。接着又一副担架抬过来,这个声息全无。翠娥不由俯下身,于是看到一张惨白惨白的脸。翠娥几乎惊傻。在翠娥惊傻的一刹那,一盏汽灯刺眼的光照在安则一侧脸上,一时间,翠娥看到,安则的脸半明半暗,肌肉抽搐,嘴半张着,翕动一下,又翕动一下,什么也说不出来。举头灯的人吆喝着往一边赶翠娥。翠娥猛然觉得睡在担架上的那个人或许就是安则,而眼前的安则就像这个声息全无的人站在身边,惊叫一声跑走。

就是这个不大不小的事故现场,令翠娥结束了煤矿上无数个久别胜新婚之行。她再也不想来住了,如果再来住,她无疑会置身于挥之不去的恐惧之中,因恐惧而神经膨胀,血流加速,她说她心脏受不了,整个人受不了。可是,从此以后的翠娥,在家待着也不安分,将自己置身于一个更为恐怖的状态之中,她时时分分惦念着安则,时间一长,饭吃不好,觉睡不香,神经开始有了错觉,她总觉得安则迟早也会那样。她知道这样想不吉利,可又不由她,越不由她,越这样想。最后,神经完全错乱,四处乱跑,最后溺于水里。没想到,是她先离开了安则。

安则给他后来找的女伴讲这些时,无不充满遗憾。在他看来,每一次翠娥到矿上来住,他都感到无限浪漫,热被窝出来,热被窝进去,自己再不是活光棍一条,而是有人疼有人爱的正常男人,而且疼自己的这个人就在眼前,不必靠回忆去和她相会。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在长期的煎熬中,人往往充满耐力,一旦条件好些,又显得一切猝不及防,来不及回味,来不及说我爱你,一切便无声无息结束了。

说实话,妻子翠娥刚刚去世那一段日子,安则一下感到局促,全身肌肉痉挛,无论往哪个方向进取,都会感到受阻,感到不自在。悲,不知从何而悲,痛,不知从何而痛。一切仿佛都停滞了似的。这种感觉一直持续了半年之久。半年之后,安则才感到从这种感觉里脱胎而出,才感到自己又活回了自己。活回了自己,才感到疼痛一点点弥漫进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中来,才感到疼痛在虚空里连疼痛都感到有些迷离,有些恍惚,是疼痛被延展以后的不真切。他在煤矿工作时,和妻子翠娥基本是离多聚少,退休后的两年里,身心回到家,两个人基本形影不离,好像要特意找补回以前所有不在一起而造成的情感损失和人生空白。再加上,此时的翠娥,神智已经不太清醒,自理能力相当弱,客观上需要不离人的陪伴照顾,安则怀着一颗愧疚弥补之心,事无巨细地照顾翠娥,洗衣做饭,擦桌扫地,包括给翠娥洗澡,剪指甲,换衣服,按摩,一切都是安则。安则做起这些来总是耐心加细心,一点点坏脾气都没有,一点点糟糕情绪都不会发,惹得街坊邻居都夸安则是天底下最会照顾老婆的好丈夫,是个最有情有义的好男人。有些街坊邻居的女人动不动就拿安则跟自己的男人做比较,她们说,你看看人家安则,照顾一个丧失自理能力的病人还那么细心,那么耐心,那么好脾气,那么好情绪,看看你,我给你们家生儿育女,当牛做马,一日三餐给你做好,端到手心里,你还一天到晚打麻将,还整天花花肠子,还动不动给我甩脸子,你够不够个男人!要我说,天下最够男人的,我看就安则一个!男人们也不分辨,都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这个出来进去不声不响叫安则的男人,有的居然猜测安则是不是在外面做了什么对不起翠娥的事,良心发现,才这样心甘情愿侍候他神经病老婆!否则,世上真有这样的傻子!这话虽没在坊间传开,但安则却感受到了来自一些人的猜疑和敌意,他也无所谓,觉得自己摊上了,命该如此,就没办法甩手不管,与其每日唠唠叨叨抱怨生活,还不如按部就班心平气和地去改变生活,这样也不至于给社会造成多大污染,给周遭人带来多大麻烦。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多大本事,没有多大出息,就像自己在煤矿上一待就是三十多年,其实就是个习惯问题,认识问题,对,准确地说就是对生活的认识问题,安则认为一切习惯了也就顺其自然了。这几乎可以说是安则这类性格的人处事处世的经验之谈,有些万变不离其宗。

半年以后,安则感到失去妻子的痛苦不是在身体,不是在众人眼里,不是自己的形影孤单,而是在意念里,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起守着过烟火日子,几十年下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是有多深的感情,而是相互需要,彼此依赖。安则失去了妻子,也不是说意念和生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而是两者之间的落差大到天壤之别。翠娥还活在他的意念里,随着时光递进流逝,这个人不是淡去,反而越来越清晰,现实的生活中却没有了她,意念里的安则自然还是要围着她转的,而现实的生活中却哪儿都是空,都没有妻子这个人的一丝影子。有段时间,安则空虚孤寂的特别厉害,再加上真的思念爱妻,他就不由自主地跟她说话,想到什么就跟她说什么,好像她还一直在他身边似的。这种情形,自己倒有些虚幻的安慰,可就是这虚幻的安慰倒把他带入危险境地,把前来看他的孩子们吓坏了,以为父亲跟母亲一样,也犯了神经错乱症,说什么都要带他到医院做检查。如果是真的,那他们就是再忙再累,也得守着他,绝不能让他重蹈母亲覆辙。起初,安则隐瞒真情,不好意思说他想念他们的母亲,这话说出来似乎有些丢人。他越不好意思说实情,孩子们越觉得他病得不轻。后来,安则看儿女们实在纠缠不休,便流泪道出实情。

儿女们一听吓了一大跳说,爸你赶紧找个老伴儿吧,您这个样子,再不有人陪着,真会出问题。那时候,安则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女人跟翠娥的样子差不多,在街上一个人走,疯疯颠颠,独说独语,似乎找不着家,却又执着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而身边没有一个亲人陪着。说这个女人像翠娥并不是长相上怎么像翠娥,而是犯病的那种神态举止,那种举手投足,太像了,应该说是属于同一类病犯者。安则心里一阵悸痛,他想,如果翠娥还在世,还是这个样子,他是断然不会离开她半步。翠娥失足落水,就是因为安则抱着侥幸心理,清明时节,他给父亲上坟,留妻子一个人在地垄边在河边来回走动,翠娥看着冰花的水面好玩,踏上去玩,不想,河水很深,救上来的翠娥再无生还。对于翠娥的离世,与其说安则的疼痛是愧疚,莫如说,安则的愧疚带来的疼痛是弥漫余生的。看着眼前这个疯跑的女人,安则就想弥补那份愧疚。他突然记起他是要到超市去买菜,想也没想就放弃了去超市买菜的打算,决定悄悄跟在这个女人后面,悄悄护送她回家,好像如果出什么意外,安则就会增加更多的愧疚。

女人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双手还胡乱挥舞,嘴里不停说道,说什么也听不清楚,也没人愿意听她。路两边的行人不停躲着她。他两年多一直日夜不离地照顾翠娥,他就明白了翠娥的苦处和难处,其实,她有时候心里什么都清楚,可是,就是犯起病来身不由己,而旁边的人却一点都走不进她的世界,更不要说理解她了。所以说,安则之所以那么细致温情地去照顾翠娥,不仅因为翠娥是他一生过往时光与感情的积淀,更多的是他能对她感同深受。

疯女人最后在一处街门前停下来,似乎走得急了些,呼呼喘气。离她十几步远的安则也停下来,他估计这个院子应该就是疯女人的家。安则往墙根处挪挪自己,以免来来往往的人发现他的注意力就在这个疯女人身上。只见这个疯女人并不进街门,而是走到街门口的一个小石墩上,两手扶腿慢慢坐下来。坐下来的她,两条胳膊搭在膝上,任它们自然垂下来,头低着,双肩轻微地颤动,就见鼻涕眼泪丝丝缕缕挂下来,原来,女人哭了。安则回想她一路狂奔的样子,心想,她一定是急着回家,可是人到家门口却不直接回去,反倒坐在家门口伤心起来,是不是家里没人?或者是家里人嫌弃她给她气受?安则决计进去看看,他似乎不能撇下这个疯女人撒手不管。安则如此一想,慢慢移动脚步,轻轻走到疯女人身边,他故意放重脚步,想看看女人对他的靠近有何反应。令安则不安的是,女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她就那么垂头坐着。安则进到屋里,看到两个女人在做被褥,棉花摊了一炕。

原来疯女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风霞,做被褥的两个女人,一个是风霞的女儿曼曼,一个是邻居秀娥。说来说去,圈子真小,安则居然和风霞的丈夫,曼曼的父亲古风是同事。说是同事,其实在一块的时间并不长,而且,不在一个组里。所以,安则脑子里并没有留下古风这个人的印象。那时候,古风原是一名临时工,始终转不了正,后来眼红人家都出来开小煤窑,于是,古风也辞职不干,买来机器,招兵买马,自己开起了小煤窑。八九十年代,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扶持乡镇企业,只要你敢出头申请项目,上面就扶持,就开绿灯,扶你上马,还要再送一程,政策倾斜,资金补贴,银行贷款,手续报批,无不占尽优先,享受尽优惠。古风就是在那时候挣得钵满瓢满,就在他想转让煤窑承包权和产权,开采最后一批煤时,瓦斯爆炸,死伤十几人,这个事故一下就把古风由天堂拉到地狱。他不仅把所有挣下的钱都赔给死伤者家属,这还不够,再加上银行贷款,古风只好拿自己去堵这个巨大窟窿,作为妻子的风霞看着家里的钱一沓一沓扔出去,心疼不说,还得跑来跑去给古风擦屁股。安则问风霞的女儿曼曼,那你妈是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曼曼嘆口气说,可别说了,我爸常年不在,我妈生性胆小细心,一辈子守着这个家,一个女人对男人长久的思念就会把她的神经绷得脆而又脆,一有风吹草动,总往坏处想。事故发生后,我妈上去帮我爸处理事故,看到了那些血肉模糊的现场,再加上我爸顶不住事,他一气之下喝农药走了,几方面的刺激就把我妈给毁了。那时候,我们还小,什么事都不懂,等到懂了,却一切都晚了。说着这些,风霞的女儿曼曼看起来人也挺乖巧,她对安则说,叔,不知怎么回事,我再怎样细致照顾我妈,就像走不进她的世界似的。安则点点头,说自己的老伴就是这种病,就是看着病症相同,才心有所感悄悄一路护送回来的,我不是坏人。安则半开着玩笑。曼曼对安则说,叔,一看你就是个忠厚老实的好人,要是我妈能遇上你这样的好人,那就有福气了。

风霞的女儿一听安则老伴去世,唏嘘半天,忽然又对邻居秀娥说,姑,我看你俩挺般配的。一句话,叫安则和秀娥红了脸,虽说上了岁数,可毕竟此事非彼事,是叫人脸红心跳的事,秀娥看一眼安则,低下头,安则看一眼秀娥,也低了头。一时三人都无话。棉花在无言的空气里受到弹压。秀娥原来在针织厂上班,男人殁于一场车祸。早早守了寡的秀娥好不容易拉扯大一双儿女,自己也就熬到了退休。一直寻寻觅觅,想找个老伴,安安稳稳渡余生,无奈,哪里就能碰上个合适的,所以一直单着。看起来,秀娥年纪要比安则小好几岁。风霞的女儿最后出来打圆场,她噗嗤一声笑出声说,都多大岁数了,还有什么放不开的,看看现在的年轻人,胆大得很,网聊三天就能结婚领证,见面就能上床。安则笑着说,我们毕竟是那个年代出来的,是落伍了。风霞女儿又说,你们互相加上微信,自己有感觉就互相联系吧,我还要照顾我妈,可没时间挣你们的媒人钱,要是你们确实有缘,真能走到一块儿,请我和我妈吃顿大餐,省我一天洗碗做饭照顾她就行。安则说,没问题,小菜一碟。秀娥笑着骂她,好不要脸的,蚂蚁吃谷壳,胃口大哩,还想挣你姑姑的媒人钱!看起来,两家人相处不错。风霞女儿笑着说,要是能把我妈找人嫁出去,我愿意多出几倍媒人钱。

一上午时间就这样轻轻松松打发掉了,安则和秀娥互相留了手机号,加了微信。

头埋得久了,总要抬头舒口气。后来,安则一想,他又觉得不平衡,凭什么呀,他和老倔头条件差多少呀,虽说都有一份工资,可他一米八几的个子,人长得精干,看老倔头,一头一脸疤不说,一笑两个豁牙上包个假金牙,个头又矮,人又黑又瘦,看起来比他大五六岁不止。安则越想越气,他想,老倔头都能找下那么漂亮女伴,他怎么就不可以。观念一转变,就和秀娥在微信上聊得火热,没几天两人就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说是谈婚论嫁,其实根本谈不上婚,论不上嫁,就是两人搬到一块儿,凑和起来过日子。按老倔头给安则出的主意,也是时下盛行的规则,不领结婚证,不涉及家财分割,秀娥搬过来住安则家,一日三餐,做饭洗锅,洗衣擦地,铺床叠被,上炕睡觉。所领事务跟妻子差不多,是名义上的妻子,安则每个月付给秀娥一千元保姆钱,如果不能长久地过下去,那就好聚好散,如果感觉还不错,就一直走下去,临了,各回各家,各睡村外的地,老百年以后还要各找自己的原配。吃五谷,得百病。大病小痛,谁也免不了。如是小病小痛,女方一切开支,都是男方支付,如遇大病绝症,那双方就各自分开,靠各自儿女。至于感情处得好,说得来,男方给女方添置些什么软硬行头,那就另当别论。怎么说呢,就是一对行将迈入老年的男女,临时搭建个家,相扶相搀过日子。就这样,老倔头和曼曼保媒,一切谈妥,签字按手印,酒店请了一桌饭,安则请秀娥搬进了他的家。

安则之所以感到自己没老,是因为在床第之间还有不小的要求,而正好秀娥也多年守寡,久旱未雨,一时还真有新婚新嫁之感。因为秀娥年轻几岁,安则对她诸事满意,所以,在保姆工资基础上,安则总要另外加一些添头,好让秀娥满意。起初,秀娥也挺满意,可不出一个月,秀娥越琢磨,感觉越不对。秀娥琢磨什么呢?她想,安则行的是丈夫之事,她履行的是妻子之职,而她的身份却是一介保姆,一介领着微薄薪酬的保姆,妻子,保姆,妓女……秀娥觉得她什么都不是,却都什么都是。论说,夫妻之间不就那点事儿,哪家两口子一熄灯不都上演着千古不变的一点人间神话。偏偏秀娥觉得自己不是这种人,不能让这种感觉日日缠绕着她,也不是秀娥觉得自己清高,关键是她越来越找不准感觉,找不到自己是谁,糊涂了自己的身份。时间一久,那点物质上的小添头,安则也不想再加,秀娥也不想再要。再加上,安则好像在床第事儿上兴味盎然,说起来也是,安则多少年在煤矿上,等于是单身独汉过了一生,他和翠娥除了退休两年在一起日子多些,年轻时候一年加起来在一块的日子恐怕连一个月都不到。长久的蓄储,令安则有一种老当益壮之感。正是安则的这种老当益壮令秀娥越来越难以忍受。起初,秀娥好言好语提出要办结婚证,她要光明正大成为安则的老婆,如果成了安则的老婆,那么,她既能有权享受安则的一切财产分割,也可以理当应分掌管他的工资及家中的一切事务,自然也能接受他晚上无休无止的折腾。可是,安则不同意,他认为能将秀娥接过家来,令自己不再寂寞,不再冷床冷被,已经是对翠娥的一种背叛,如果再要提结婚的事,岂不是更加违背了他对以前婚姻的最后底线。不结婚就不结婚,秀娥说,你总得给我一种明确身份吧,你让我做保姆,那就晚上别睡我。安则说,那事儿你不也愿意不也是享受吗?秀娥说,可我感觉不对就不是享受,不是享受就不愿意了。安则问她想要哪种身份。秀娥说,你出什么价钱,给我什么身份,我就做哪种身份的事儿。

安则沉默了,他觉得秀娥说得也有道理。其实,上炕保姆就是一种糊涂身份,对女性多少有些不公。安则不知道老倔头有没有想过个问题,或者他的新女伴有没有向他提出过这个问题。反正,他给不了秀娥任何一种明白身份。最后,他和秀娥不欢而散,其实也没有怎么不欢而散,反正心里多少有些不高兴。秀娥搬出他家时,令两人吃惊的是,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深似海,这种感觉一点都没有。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夫妻,行的却是夫妻之事,说不好听的,就是一对露水鸳鸯,就是嫖客与妓女的做派,安则一时为自己感到羞愧。后来,两人在街上再也没碰过面,即使远远瞅见,也掉头避开。安则心想,大概缘分已尽。

安则也想过了,好像他也没把秀娥当妻子对待,倒像对待妓女,能多用一次就多用一次,不是行夫妻之事,倒像沾便宜似的,好像他自己也变成一个人,像个禽兽,披着人皮的禽兽。秀娥走了,把那种感觉也带走了,那样的日子,那样的感觉,好像也不是安则所想要的。

要是不被上炕保姆逗引,或许安则能一个人一直支撑到最后。秀娥一来一走,安则就有些憋不住,撑不稳了,这种火燎的日子,安则觉得他对翠娥的思念淡了,轻了,好像自己的体内又生出一个自己,令他有些刮目相看的自己。要说沾了便宜的话,他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秀娥,好像沾了她不少便宜。

一天,安则打扫屋子,又拿起翠娥照片,突然,一个主意跳出来。这个跳出来的主意,不仅把他吓了一跳,还把他的儿女们也吓了一跳,把他的朋友们惊得都张大了嘴巴。

原來他要把风霞接过来做老伴。

在一个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连一桌子饭都不必吃,安则真就将风霞按上炕保姆接进了家。一开始,风霞做什么都躲着他,后来,慢慢的,风霞恐惧消失,害怕的表情渐渐褪去,她敢走到他跟前来了。有一次,说要上街,风霞竟然远远走过来,伸出手,手心向上,好像是要什么东西。安则故意打了她一下,起先,风霞撅起嘴,以为安则不喜欢她,后来,她看见安则一直打捞追寻着她的眼神,眼神里面满是愧疚,失落和期待,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是跟她逗着玩的,于是,她又笑了。笑的时候,头摆了几下,是那种偷着乐的神情。安则眼睛湿润,眼圈发红,几乎要落下泪来,看来,风霞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起码不像刚开始那样沉重了。

自从那次无意中打手心开始,风霞就喜欢上了玩打手心手背的游戏。一有空,茶余饭后,安则就拉过两个小凳子,二人相对而坐,伸出两只手,先是手心拍手背,后来只打手背,看对方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起先,风霞老是被动,挨了打也不往回抽手,而是傻傻地看着安则,好像要从安则脸上找到什么答案。后来,她慢慢学会躲闪,学会逃跑,带有一点点声东击西的狡猾,还学会了带一点点欺骗的躲藏。每一天,安则都能看到风霞身上的变化,完全可以说是进步。有一次,风霞的女儿曼曼来看母亲,发现她不仅吃胖,浑身上下干净通香,最主要的是眼神里不再是空洞,不再是漠然和一片死气,而是藏了些许精气神和智性的光芒。曼曼高兴得直抹眼泪,对安则不知说什么好。安则却朝她摆摆手,说,什么都不要说,就是因为我能照顾好这类病人,了解这类病人,我才敢接受她,否则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曼曼激动地点点头,脸上挂着眼泪,看着她妈笑了。

慢慢地,安则发现,风霞也不是所有的时候都处于那种半疯半傻状态,有时也清醒。清醒的时候还会拉着安则洗澡,上床,并排躺在床上,然后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像他是她的一个孩子。每每这时候,安则的眼泪就会掉下来,他要的就是这种爱与被爱的感觉,要的就是这种找回家常爱情的感觉。他常常想,身体健康的人都一点点丢失自己,被欲望控制,而身体有残缺的人,他们欲望被迫中止,所以不太懂势利,只有将生命唯一保持下去的渴望。在所有的渴望中,人,只有这种渴望是纯正的,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欲念,是最朴素的欲念,在这种欲念下生存生活,人才不会迷失自己,才不会偷偷摸摸,才会正大光明地去表达爱。一时间,安则觉得自己很伟大,朋友们认为他很有先见之明,就因为找了风霞这么一个老伴。

安则一点点侍弄着风霞,仿佛时光又回到从前,回到他和翠娥的爱情轨道中。安则知道,这一切都是他曾经熟悉的,是他一切的过往。

说到底,安则找回风霞就是找回过去,找回爱情,虽说累了点儿,可这世上什么都不会贸然从天上掉下来,都是靠自己一点点创造出来的。当然,婚姻也是,宁静的生活也是,可以这样说,翠娥和风霞在他退休前后换了个班,或者根本就没换,翠娥就是风霞,风霞就是翠娥,她们无法邂逅,却相继在他生命里出现,他把自己镶嵌进原始轨道里,使得生命列车依然前行……

责任编辑:惠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