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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气质与中产阶级方式:从契弗的《泅泳者》谈起

2017-07-24罗玲刘立辉

中国图书评论 2017年7期
关键词:中产阶级

罗玲+刘立辉

约翰·契弗(JohnCheever,1912—1982)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之一,获得过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文学奖等重大奖项,契弗擅长描写“二战”后生活在城市郊区的美国中产阶级,被誉为刻画城市郊区生活的契诃夫。虽然契弗在当代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国内学界对他关注较少,迄今为止只刊发了数十篇讨论其作品的论文,而且讨论的视角和作品都较为单一。契弗与美国当代小说家塞林格(J.D.Salinger,1919—2010)是同时代小说家,但评论家对他们两人的评论视点迥异。塞林格的成名作《麦田守望者》的少年主人公以言语方式表达了对中产阶级正统文化的不满情绪,契弗的作品大多则是描写新英格兰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困惑,似乎很难找到亚文化或者反文化的叙述场景。难道塞林格和契弗真的就相差这么遥远吗?就对美国社会现实进行反思而言,塞林格和契弗可以说是知音,只是前者描写了一位惊世骇俗的少年亚文化拥趸,后者常将神话、历史杂糅进现实生活,揭露了美国现代性文化体制培育出来的中产阶级所具有的痼疾。

美国中产阶级运动始于19世纪,其核心价值是个人财富、公民自由、政治民主。就财富而言,20世纪“二战”结束后是美国财富的爆发期,从1945年至1960年,美国全国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一倍。20世紀50年代的美国社会被经济学家称为“丰裕社会”,美国国民生产总值1960年比1950年增长38%,个人每年平均实际消费1960年比“二战”结束时期增长35%,“到1956年,81%的美国家庭有了电视机,96%的家庭有了电冰箱,67%的家庭有真空吸尘器,89%的家庭有洗衣机”[1]。与此同时,美国几乎成了一座世界的财富工厂,“美国制造业产品占全世界50%的份额,钢铁占57%,电力占43%,石油占62%”[2]。中产阶级对美国超级大国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也享受超级大国的财富成果,工作之余,休闲娱乐、消费购物、观光旅游成为主要的生活方式。

契弗的著名短篇小说《泅泳者》叙述一位中产阶级人士耐第·梅瑞尔(NeddyMerill)已经人到中年,且已破产,一个仲夏的星期天突发奇想,要从所聚会的威斯德哈慈家的游泳池开始,沿途游过15个游泳池(其中一个没有蓄水),最后抵达住所。整个旅程有八英里的路程,读者跟随耐第一道见证了美国中产阶级的富裕生活,贫乏的精神世界,以及堂吉诃德式的自欺欺人行为。

《泅泳者》发表于1964年,此时的美国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物质财富丰富,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成为普遍接受的生活方式。《泅泳者》对此有着较为生动的呈现。小说中的每个家庭都在城市郊区建有豪华的别墅,每个别墅不仅有草坪、花园、网球场,而且有设备高端的游泳池。许多周末,这些中产阶级的家庭都竞相举办聚会。当耐第来到邦克家时,叙述者简单地勾勒了那里的聚会场面。有二三十个男女宾客来邦克家聚会喝酒,有一人在邦克家的游泳池里划橡皮筏子,“喜气洋洋的男男女女欢聚在碧波之畔,身着白色上衣的侍者端给他们一杯杯冰镇的杜松子酒”,别墅的上空则有一架私人教练机在一圈一圈地盘旋。[3]林德莱家的别墅还建有一座环行骑马场,即使那主张要对现行社会进行改革的哈罗恩夫妇也是腰缠万贯,家道殷实。

对耐第来说,这种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了过去时。叙述者没有明确地交代耐第的破产现实,而是通过小说的次要人物来暗示耐第的破产现实。首先是哈罗恩夫人对耐第迫不得已卖掉房子,且四个女儿都惹上麻烦的不幸表达了同情。虽然哈罗恩夫人是道听途说,但至少也暗示出耐第极有可能遭遇了人生的困境。随着叙述的推进,小说也就逐渐揭示了耐第破产的事实。当他来到碧斯旺治家准备进入游泳池时,他听见该别墅的女主人对其他宾客说:“他们家一夜之间就破产了,除了薪俸,什么都没啦,有个星期天,他喝得酩酊大醉,来我们家要借五千块钱”(第430页);当他来到以前对他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的别墅讨要一杯酒以便暖身时,昔日的情人不仅没有给他酒喝,而且还放下狠话,“如果你是来找我要钱的,我一分钱也不会再给你”(第430页)。

虽然已经破产,但耐第却不敢正视现实。面对哈罗恩夫人的关切,他既否认卖掉了房产,也撒谎说女儿们都平安无事地待在家里。虽然人们对他的态度已今非昔比,但他好像失忆一般,仍将自己看成是富裕的中产阶级的一员。当他还未破产之时,比斯旺治太太格雷丝总是每逢酒会都要热情地向耐第夫妇发请帖,虽然他们不乐意且很少接受格雷丝的邀请。但当耐第真的来到碧斯旺治家时,格雷丝用挑衅的口气称他为“破门而入的不速之客”,冷漠态度尽显无遗,而且她家的酒吧招待给他倒酒时也显露出粗鲁和冷漠的脸色,令耐第感觉不到一丝尊贵。当他全身只穿条游泳裤准备横穿424号公路时,从他身边开车而过的人没把他当成一个有地位和尊严的中产阶级人士看待,而是认为他是个疯子,“嘲笑他,奚落他,朝他扔啤酒罐”。当他步入兰卡斯特村外的一个公共游泳池时,两名救生员也没将他看成是一位有尊严和地位的中产阶级成功人士,而是喝令他上岸,因为他没有佩戴任何标识牌。无疑,标识牌具有象征含义,耐第没有戴标识牌,表明他已无法划归到中产阶级的队伍里去了。

为什么耐第要否认自己破产的事实?其缘由是他认为男性气质对中产阶级具有重要意义,他极力想展现一番非凡的男性气质,以此来换取丢失的中产阶级地位。

小说开始时,叙述者说耐第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身材瘦长如同年轻人,这使得耐第感觉自己还年轻如初。为了展示年轻的感觉,耐第将只有八英里的回家之路设计为一次水上之旅,要做勇敢的水上探险者。西方文化史记载了众多的水上英雄。《荷马史诗》中的希腊英雄奥德修斯攻破特洛伊城后,在海上漂泊几近10年之久,历经各种艰难险阻,显示出勇敢、智慧、强壮等男性气质。基督教《圣经》先有诺亚,后有摩西、耶稣等人物,其水上经历都彰显了鲜明的男性气质。中世纪开始的地理大探险,充满危险、变动不安的大海让那些英勇的欧洲男儿脱颖而出,麦哲伦、哥伦布更是名垂青史。就美国历史而言,1620年一批清教徒踏上了开往美洲的“五月花号”,历经海上的漂泊和初到异国他乡的艰辛,其“山巅之城”的理想奠定了美国文化的基石,清教徒因此而用“摩西出埃及记”来对这次伟大的海上壮举进行历史性和神圣性的处理。此外,美国小说家麦尔维尔的《白鲸》、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其主人公的男子气概都离不开水上之旅。

走水路回家使得耐第与奥德修斯之间有或明或暗的相通处。小说第三段从耐第的视点叙述道:“他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富有些传奇色彩的人物。”(第421页)英文“alegendaryfigure”暗示了一位英雄壮举、名扬四海的伟大人物。有论者指出,因为耐第力图通过游泳行为来显示青春永驻,这是作家运用了一个西班牙探险家庞塞·德莱昂(1460-1521)的历史典故,该探险家因寻找传说中能使人返老还童的“青春泉”(thefountainofyouth)而发现了现在的佛罗里达州。[4]庞塞·德莱昂是一位充满冒险精神的西班牙探险家和征服者,1493年他跟随哥伦布航行到了新世界,后来他独自率领船队征服过中美洲的许多地方,在西班牙国内享有崇高声望,与西班牙王室关系密切,最早在波多黎各创建殖民地,并任总督,且于1513年发现了佛罗里达。

耐第也觉得自己就是一位现代探险家。小说第三段中有这样的句子:“以他地图绘制员的目光,他似乎看到了一连串的游泳池,看到了那条准地下溪,蜿蜒从本县流过。他曾有所发现,对现代地理学做出了奉献,他要以他太太的名字将那条小溪命名为露西达河。”(第421页)这里的叙述完全适于描述西方征服者的探险活动:他发现了一个地方,并对这个新发現的地方进行命名。发现和命名涉及骄傲、力量、胜利等内涵,表征了十足的男性气质。自认为是一位探险家,且要沿着一条陌生之路回家,这种想法令耐第激动万分,他觉得自己是“一位朝圣的香客,一位探险家,一位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人”,那些沿途遇见的人也被他想象为一群乡亲(土著者),他将以庄重的外交方式与他们进行交道(第422页)。以外交方式来应付人际关系,说明耐第将其他中产者作为他者看待,而且是一群远赶不上他的“他者”,暗示他们不如他勇敢,不具有他身上的那份男子气概。耐第开始泅泳时,为了显示男子气概,他是一猛子扎进水里的,“对那些不是一头扎进水里的男人他从来都有一种无以名状的轻蔑”(第421页)。

当然,耐第以游泳方式来显示自己青春犹存的举动也让评论家将他与圣杯骑士联系了起来。[5]20世纪初,威斯顿女士(JessieWeston)对历代圣杯传奇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写出了产生广泛影响的著述《从仪式到传奇》(From RitualtoRomance)。圣杯传奇的中心人物是渔王,他的身体要么因伤残,要么因生病或者年老而遭受痛苦,失去生机,他的国土也成为荒原,植物不再生长,动物失去繁衍能力。面对此种情景,必须要有一位智慧且勇敢的骑士去寻找圣杯,他必经历各种艰难险阻,才能找到圣杯,以便国王能恢复青春,国土恢复生机。基督教化的圣杯传奇故事将圣杯与耶稣基督结合起来,耶稣基督被置换为受伤的国王,基督徒的信仰行为则喻为对耶稣行最后晚餐所用之圣杯的追寻,耶稣为人类赎罪的宗教行为使得圣杯传奇被赋予了鲜明的基督教博爱内涵,包含浓厚的利他主义成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泅泳者》的主人公耐第虽然在整个泅泳过程中也不时地手捧圣杯(酒杯),但他只是为了彰显自己的青春和男子气概,或者仅仅是为了暖身子,无法将圣杯上升为一种精神追求,反而将人类之爱归结为一种肉体的欢愉,认为性爱“是一剂极好的灵丹妙药,一剂止痛药,是一粒让他重新充满活力,让他心中充满生活快乐的色彩鲜艳的药丸”(第430页)。

在水中泅泳的耐第也可以被解读为一条鱼,因为西方文献中的许多鱼是与凶猛、力大无比联系在一起的。《圣经·约拿书》记载了一条大鱼,曾将约拿吞入腹中,约拿三天三夜后才凭借上帝的恩典得以脱身。《圣经·以赛亚书》里面有条名叫利维坦(Leviathan)的硕大之鱼,它被称为蛇或者海龙,是强大到足可以与以色列人的上帝作对的一种鱼。另据民间传说,海里的鲸鱼体形硕大无比,当它休息时就游到海水上面,背面盖满沙子,后来生长出树木和植被,海员误认为是岛屿,就靠近生火做饭,受到火烤的鲸鱼便会沉入水中,海员也就会船毁人亡。[6]这种鲸鱼力大无比,而且充满欺骗性。西方不乏通过描写人与鱼的抗衡来展现男性气质的文学作品,例如麦尔维尔的《白鲸》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人到中年的耐第指望能像上述大鱼那样畅游水的世界,力图用一种渔行为来恢复正在消解的男子气概。

事实上,契弗笔下那些遇到麻烦的中产阶级对男性气质大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或者狂热的追求。《啊,青春和美!》的凯什曾是一位田径运动员,现在年已四十,事业不顺,参加朋友的聚会时,为了显示运动员的男子气概,常用家具表演跨栏比赛,一天在家里练习时,掌握发令枪的妻子无意之中开枪打死了他。《茫茫大海》提及一位名叫查理的人,头发稀少,脸色难看,生活不如意,但最爱听人们夸他有精神,而且也自欺欺人地承认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精神过。《再见,我的弟弟》看似小弟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实质是两种传统价值观之间的较量,互不让步,气氛紧张。《乡居丈夫》的主人公弗朗西斯年轻的时候是位勇敢的军人,“二战”时期到过欧洲战场,现在岁月已经将他带到中年,人们很少对他感兴趣,他爱上家里一位18岁的临时保姆,但却没有能力去爱,小说最后一句是:“随后是一片黑暗,那是国王们身穿金衣,骑着大象,越过群山这样的一个夜晚。”(第278页)这说明弗朗西斯对男子气概念念不忘,今生不再有,只能幻想来世再重拾了。总之,男性气质是契弗小说一个或显或隐的主题。

如果将17世纪的清教文化视为美国文化的源泉,美国文化则具有崇拜男性气质的特点。清教徒视文明的欧洲为堕落之地,对满眼望去是一片荒野的新英格兰却充满无限热爱和希望,相信依靠神的恩典和人的勤奋就能将满是荒野的新英格兰建设成为人间的新耶路撒冷。有学者指出,美国人有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文化是无用的,艺术家和作家起不了多少作用。因此,美国人视文化为女子气的表现,生活其中的人则缺乏阳刚之气,且对‘真实世界的作用显得无足轻重”[7]。就《泅泳者》而言,耐第与其他中产阶级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耐第只身穿着游泳裤,而且很想裸泳,这暗示他心里有着接近自然的冲动。其他中产阶级人士参加酒会,西装革履,谈论着财产、收益等话题,享受着现代理性文明的物质成果,这些无疑表征了一种高雅文化。

虽然耐第的游泳行为具有美国文化传统看重的男性气质成分,但整个小说关于耐第的叙述则是反讽式的。作为一个现代的探险家,耐第如同16世纪的庞塞·德莱昂一样,并没有找到青春之泉或者生命之水,他过去的女友谢莉·亚当斯不仅没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医治他的创伤并讓他充满活力,反而显示出了一副冰冷的态度。耐第也不是一位成功的圣杯骑士,他不仅没有留住青春,而是越到后面越感到力不从心,一种衰老的感觉笼罩着他,这与他想象的河流形成呼应。河流常常象征时间之快速流逝,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曾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小说里面的季节快速转换,很好地象征了耐第力图通过游泳行为来保持青春这种滑稽行为的荒谬失败。小说开始时,季节时间是仲夏,耐第则被比喻为仲夏时节的最后时光。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将最美好的人生季节比喻为仲夏,耐第已到仲夏时节的最后时光,则暗示他那种做作的男子汉行为将终归失败。小说结束时,季节已转化为秋天,耐第不仅闻到了秋天菊花或是万寿菊的芳香,而且夜空中也出现了秋天的星座。至此,耐第“感到肩膀和胳膊实在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第431页),他无法再像开始那样一头扎进水里或者不用扶梯而是用手撑着身子轻松地上岸,而只能“从泳池的一头锳到了另一头,中间无数次地停下来,双手抓着池边休息。他顺着扶梯爬上岸,不知还有没有力气走回家去”(第431页)。这说明耐第试图通过游泳而展示男子气概的恒定性的行为无情地破产了,如同他的中产阶级财产破产一样。

上文论述过,耐第的泅泳已经将他等同为一条大鱼。大鱼在西方文化中通常是怪兽的同义词。这里仅简述二三例。希腊神话中有种名叫克托斯(Ketos)的海中怪兽,体形十分庞大,身体可以随意弯曲,嘴部突出,嘴里长满三排锋利的长牙,有的甚至长着倒钩,那些不幸被它咬住的生灵只能乖乖成为它的腹中之物。据说海神波塞冬(Poseidon)帮助特洛伊国王拉俄墨东(Laomedon)修建了特洛伊城墙,但后者却食言未支付足够的报酬,前者便遣克托斯骚扰特洛伊王国,使其灾难不断,摆脱灾难的办法是国王必须将自己的爱女献给此怪兽,后经大力神赫拉克勒斯(Herakles)用鱼钩或者无数利箭才将其杀死。[8]至于《圣经》里面的利维坦,《约伯记》(41:14-25)有这样的描述:“它牙齿四围是可畏的。它以坚固的鳞甲为可夸,紧紧合闭,封得严密……它打喷嚏就发出光来。它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线。从它口中发出烧着的火把,与飞迸的火星。从它鼻孔冒出烟来,如烧开的锅和点着的芦苇。它的气点着煤炭,有火焰从它口中发出。它颈项中存着劲力。在它面前的都恐吓蹦跳。它的肉块互相联络,紧贴其身,不能摇动。它的心结实如石头,如磨石那样结实。它一起来,勇士都惊恐,心里慌乱,便都昏迷。”与利维坦相近的鱼怪恐当数非利士人膜拜的大衮(Dagon)。大衮这个词语可能来自希伯来词汇dag,即鱼。[9]因是异教徒膜拜的神癨,犹太教和基督教自然就对其进行了妖魔化阐释,2001年斯图尔特·戈登(StuartGordon)执导的恐怖大片《大衮》便是例证。

自然,耐第本人的身体形态不会恐怖、丑陋得如同这些怪兽,但就讽喻意义而言,他的行为对于那些体面的中产阶级而言,就如同海怪般那样格格不入。耐第开始游泳不久,天气突然变化,天空乌云密布,狂风暴雨随之而来,暴风雨结束后,天气转凉,树叶开始枯萎凋落,当他顶着冷风,全身几近赤裸地站在424号公路上时,从他身边开车经过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怪物。小说中的中产阶级是一个非常注重现实性和当下性的阶层,对形而上的事物要么根本没有兴趣,要么是装腔作势。小说第一段落就点明时间背景是仲夏的一个星期天,人们纷纷上教堂做礼拜仪式,但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不是祈祷,也不是对主的赞美,而是“我昨晚喝多啦”(第420页),无论是普通的信徒抑或牧师,嘴里念的都是这句话。由此看来,礼拜仪式徒有其名,人们最关心和追求的乃是世俗的乐趣和享受。基督教的圣餐仪式将酒看成是耶稣的圣血,信徒喝下是为了与耶稣融为一体,但契弗笔下的人物却将圣餐仪式颠覆为一种狂饮闹宴活动,有论者因此认为《泅泳者》对基督教的圣餐仪式进行了戏仿,参加者与异教徒无异[10]。耐第要在注重实效和世俗性的文化语境中追求一种形而上,就与堂吉诃德无异,显得荒谬可笑。中产阶级甚至可以将宗教仪式当成一种伪饰,与财富比较起来,男性气质、贵族价值观显然都变得苍白乏力、空洞无物。耐第的失忆象征他力图停留在过去,企图抱残守旧。

纵观整个小说,耐第远非一个正面人物。虽然他力图展示美国传统文化非常敬重的男性气质,但他本人的道德和信仰境界与其他中产阶级者无异。他自私,追求世俗享受,背叛爱情。有论者曾将耐第与《神曲·地狱篇》的但丁进行比较,认为耐第如同但丁一样游历地狱,并以一位旁观者的眼光记录中产阶级充满罪孽的空虚生活。[11]《神曲》中的但丁也是一个有罪之人,将耐第等同于但丁,毫无疑问地确定了耐第生活的罪孽性,同时也确定了其中产阶级同盟者之虽生犹死的生活状况。耐第最后发现自己的家是人去楼空,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和凄凉,既可象征中产阶级方式的实质,也可暗示耐第追求男性气质的徒劳性。可以说,契弗对只讲究实效性的中产阶级方式以及追求形而上的男子气概各打了五十大板。

看来契弗对两种生活方式都不满意,那么,他是否提供或者暗示了其他选项来取代它们呢?小说叙述了哈罗恩夫妇,他们是改良主义者,其改良的狂热劲头甚至让人们误以为他们是共产主义者。但是,这夫妇俩也只是用赤身裸体的方式表达他们是改革派或者持不同政见者,他们不仅家有万贯,而且对耐第的经济处境非常关心。这实际上是美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青年亚文化、反文化运动的一种隐约折射。当时的反文化运动的主要力量是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的子女,形成了以大学为阵营的、以文化而非枪杆子为武器的反对资产阶级(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非暴力革命。70年代随着政治语境的变化,美国反文化运动的激进青年偃旗息鼓,重返中产阶级阵营,从激进的嬉皮士演化为保守的、传统的雅皮士。美国有学者注意到了契弗对哈罗恩夫妇的叙述具有负面含义,哈罗恩夫妇是冥王和冥后式的人物,他们的泳池就是冥河,独生女海伦的爱称Hel暗示了地狱,哈罗恩姓氏Halloran的构成部分Hall则是Hel的纯化形式,与耐第给他们打招呼时的用语Hullo之hull相呼应,耐第游过哈罗恩的泳池后竟发生失忆,暗示耐第经历了冥界的忘川。总之,哈罗恩夫妇的庄园象征了异教徒的冥界。[12]这说明契弗对改革派,进而对当时的新左派或者反文化的激进大学生运动,则持不看好或者至少是保留的态度。可能在契弗看来,60年代的改革派或者反文化运动是富裕得有些发腻的中产阶级子弟撑饱了要找个目标消耗体内聚积的能量的一种伪政治行为。

由此看來,契弗通过讲述以展现男性气质为中心线索的故事,既批判具有拜物教倾向的美国中产阶级,也讽刺美国传统文化那抱残守旧的一面,也对各种改革派持保留意见,他留给读者的是对人类生存处境的无尽思考。

注释

[1]刘绪贻主编:《美国通史》(第六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5-136页。

[2]ScottDerks,WorkingAmericans 1880—1999,volumeII:MiddleClass,Millerton,N.Y.:GreyHousePublishing,2001,p.325.

[3]约翰·契弗:《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张柏然编,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422—423页。以下引用小说的叙述内容时只随文注明出处页码,不再另作注。

[4]HalBlytheandCharlieSweet,“An HistoricalAllusioninCheevers‘TheSwimmer”,StudiesinShortFiction,Vol.26,No. 4(1989):557—559.

[5]HalBlytheandCharlieSweet,“CheeversDarkKnightoftheSoul:TheFailed QuestofNeddyMerrill”,StudiesinShort Fiction,Vol.29,No.3(1992):347—352.

[6]ArthurH.Collins,Symbolismof

AnimalsandBirds,NewYork:McBride,Nast&Company,1913,p.24.

[7]LindaWagnerMartin,ed.,AHis

toricalGuidetoErnestHemingway,New Yorkand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0,pp.94—95.

[8]http://www.theoi.com/Ther/KetosTroias.html.

[9]ItamarSinger,“TowardstheImage ofDagontheGodofPhilistines”,Syria,Vol. 3,No.4(1992):433.

[10]HalBlytheandCharlieSweet,“PervertedSacramentsinJohnCheevers‘The Swimmer”,StudiesinShortFiction,Vol. 21,No.4(1984):393—394.

[11]StanleyJ.Kozikowski,“Damnedina FairLife:Cheevers‘TheSwimmer”,Studies inShortFiction,Vol.30,No.3(1993):367—375.

[12]NathanCervo,“CheeversSwimmer”,TheExplicator,Vol.50,No.1(1991):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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