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权话语与性别对抗下的历史人物重塑
2017-07-19孙孟然黄德志
孙孟然 黄德志
摘 要:施蛰存在诸如《石秀》《将军底头》这一类“历史小说”的创作中,行文语言与文本的整体时空背景都建立在“拟古”的基础上,而对这些历史故事题材与其中的人物形象进行现代语境下的“重新演绎”。本文借助于现代“女性批评”下“男权话语”与“性别对抗”的伦理界定,立足于施蛰存新感觉派手法下对“石秀”这一历史人物的现代重塑,以探寻其人物建构层面上神性化形象的世俗心理祛魅。
关键词:施蛰存 《石秀》 男权话语 性别对抗
施蛰存在借助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写出《梅雨之夕》这类成熟的心理分析小说之前,其在历史题材上所作的广泛的艺术尝试也不乏充溢着西方现代主义的色彩。其中《石秀》这篇小说,以《水浒传》中英雄人物——石秀的故事为依据。在《水浒传》中,石秀怂恿杨雄杀妻,是为了表明自己身为“义弟”的清白,其意图归于“为己明冤”,为自身的神性形象而正名。但在施蛰存的小说《石秀》中,石秀劝杀潘巧云则是基于满足其隐匿变态心理下性欲望的一种伪装,更是对笼罩在“石秀”这一历史人物的神性魅力,在現代心理语境的分析下予以解构重塑。与此同时,施蛰存也肯定了潘巧云受男权话语社会氛围的钳制下女性意识与“性别对抗”观念觉醒成型这一过程的先锋性。
一、历史人物重塑与神性祛魅
施蛰存《石秀》的创作题材出自于明代施耐庵《水浒传》中四十四回至四十六回有关“拼命三郎——石秀”的豪侠事迹。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将石秀塑造为一名忠肝义胆的英雄好汉,《水浒传》中的石秀兼具传统民间大众理想中英雄形象的豪情侠义,他杀富济贫、劫强扶弱,为民请命、伸张正义,至于他手刃奸夫裴如海,劝杀淫妇潘巧云以拥护兄长杨雄的名声,则更是讲求兄弟情义,顾及其名誉声望的“义举”。因而在《水浒传》的故事结构中,石秀这一人物与形形色色的梁山好汉一样,在施耐庵的笔下似乎找不出他们存在于性格之中的人格或是性情上的缺漏。换言之,《水浒传》当中的这一群“梁山好汉”正因为这种近乎于无“性格缺陷”,臻于完美而进入了一种“去常人化”的状态。这一类有着豪侠般兼济天下,试图抗争改变黑暗社会环境的义气与壮志,同时却也为自身的命运与遭遇而受挫的“拜伦式”的英雄形象,在人们的眼中不单是在水深火热之中拯救他们的“完美英雄”,更是在他们身为社会中下阶层对于现实封建社会深重压迫的愤慨不满进而“神性化”后的豪侠义士。因此施耐庵在创作《水浒传》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下层人民群众的心理愿望,进而将石秀这一群带有“英雄”气息的“超常之人”,予以“神化”意图下英雄属性的拔高,同时将他们固然存在着的人格缺陷与性格弱点全盘“洗白”,有意识地将这些人物“英雄化”的同时,也无疑在宣扬着一种英雄中心主义的救世情结。
而施蛰存在小说《石秀》中,却一反施耐庵英雄中心主义的创作原则,他看到了这些所谓的“历史英雄”在强制“神性化”的过程中,其居于中心地位的人物塑造与现实人物性情人格之间的矛盾冲突。施蛰存在《石秀》一文中对传统意义上石秀高大、健全、完美的英雄形象在真实文本语境下进行着适度的改造还原,在透视历史的同时重写历史,在让石秀走下历史神坛的同时也在现代话语伦理的价值中对这一历史人物的形象予以重估。
而施蛰存在小说《石秀》中,延续了其在《梅雨之夕》《春阳》等新感觉派都市题材写作层面上时空、语言的破碎化与跳跃性,摒弃《水浒传》章回体手法上的“直言其事”,通过集中小说的矛盾冲突而对人物进行正面的突出与塑造,更借由大量的暗语与心理描写来曲折展现人物性格以“铺陈其事”,在消解石秀作为中心人物而正面突出的同时,也是在写作方法上恰当地对石秀这一英雄人物的身份认同予以规避。施蛰存通过《石秀》中复杂而多层次的心理暗潮,进而对《水浒传》中的“完美英雄”形象石秀,在现代日常市井的世俗生活中进行重新阐释,使其在贴近大众的同时,也使这一神性化历史人物在神性“祛魅”后还原其在历史事件中的本真面貌。
在施蛰存《石秀》这篇小说当中,历史人物的石秀不再高不可攀,不再作为广大民众敬仰崇拜与济世英雄的形象而存在。通过施蛰存对石秀复杂的心理剖析,将附加在石秀这一鲜活历史人物身上的“神性化”面纱揭开,披露出石秀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与大众所共通的内心真实。在《石秀》的开端,施蛰存将石秀身为市井百姓对银钱的渴望加以揭露,同时搁置了施耐庵在《水浒传》中极力渲染的石秀与杨雄的兄弟情义,把原先石秀高大健全的形象以“陌生化”的手法拉近其与常人的距离:“石秀把玩着这个寒光逼眼,宝气射人的银锭,不觉得心中一动……这样想着的石秀,颇有些后悔和杨雄结识这回事了。”?譹?訛真实大胆的心理披露从一个侧面补充了石秀表面忠义两全的形象:对银钱的渴望,对兄弟情义的再思考,这一个个微妙的心理活动将石秀复杂的多重性格淋漓尽致地铺展开来。在《水浒传》中石秀为兄正名而对兄嫂潘巧云、奸夫裴如海痛下杀心的动机在施蛰存看来也并非单纯。石秀杀意的执念源于其“自我”义薄云天的道德伪装下“本我”潜意识中对潘巧云女性身份的官能掌控:“当初索性没有和杨雄结义,则如果偶然见着了这样的美妇人,倒不妨设法结一重因缘的。”?譺?訛与杨雄“桃园结义”的兄弟之情在施蛰存笔下的石秀看来是对他与潘巧云情爱的深重阻隔,而此之后石秀“兄弟阋墙”的杀机与隐藏在杀戮背后对所谓“兄友弟恭”儒家伦常的反叛,也只是源于石秀潜意识中“兄弟之妻不可欺”的道德观难以压抑,爆发而出的“本我”难以磨灭的印证。在石秀与杨雄二者之间“棠棣之花”“兄弟连芳”的情义在石秀“冠冕堂皇”的行为表征上看似深厚,实则在其复杂多面的内心世界里不堪一击。在兄嫂潘巧云这一美貌少妇的情欲引诱下,其与杨雄之间歃血为盟的兄弟结义演化成阻碍他享用潘巧云美妙肉体的桎梏,这种在“神性化”英雄豪杰之间“桃园结义”的所谓盟誓实则比那些“泛泛之交”更不值一文。由此可见,施蛰存笔下的石秀并非十全十美的英雄好汉形象,他与数百年来由施耐庵主导而在大众心目中的忠肝义胆、疾恶如仇的豪杰身份大相径庭。其被正面突出而存在着的英雄色彩仅是他整体人格当中“神性化”一个的特征,而属于大众的世俗愿望与生存需要也是作为一个鲜活个体的石秀所必需的。施蛰存通过现代语境中个人的生存愿景与本能欲求来审视石秀在《水浒传》中,为封建时期中下层民众这一弱势阶级寻求济世卫道的“英雄豪杰”立场出发,所缔结而成的“意识形态”中心结构下,这些“神性美化”的全能英雄形象有失偏颇之处。进而,施蛰存在本着还原历史真相的出发点,给予石秀这一类历史人物客观的价值评判并还原其真切的文本形象,祛除石秀非常人化“完美英雄”神性魅力的过度阐释,以现代人本主义的个体心理与个人意识肯定着石秀“生而为人”的普遍地位。
二、现代心理语境下的男权话语与性别对抗
自古以来,女性一直被视为男性所有物的一种附庸性质而存在,其价值的淡化以及地位的漠视逐渐成为贯穿在男权中心意识体系下陈规化的“性别牺牲”,因而女性在受到来自异性欣赏爱慕的同时,也面临为之玩弄的悲惨遭遇。在施耐庵《水浒传》中的潘巧云本是青楼的一名妓女,嫁给杨雄,脱离了过去不堪的社会地位,是对她原先妓女身份的“改造”,同时也是杨雄对潘巧云所有权的宣誓,身为“妻子”的潘巧云只是杨雄强烈占有欲的缩影。由此可见,从现代心理语境的角度出发,《石秀》中的潘巧云仅仅是杨雄身边的一种附属品,成为杨雄之妻后杨雄对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无疑加深了她在性别传统中遭受歧视的边缘性地位。此时的潘巧云虽从妓女身份中挣脱而出,却又为杨雄这一称之为“夫君”的男性权力话语中心捆绑欺辱,在身心俱疲的“妻子”身份中备受煎熬,其内心的欲望与外在的声誉两难协调。而最终,她与和尚裴如海的私通是在男权话语社会中渴望自我发声以寻求存在价值的一种极端冒险的方式。而甘为“淫妇”饱受不亚于先前妓女身份的苛责与唾骂的潘巧云,倒也在与裴如海的苟合之中重获了自我身为女性的情感需要。相对而言,在杨雄这类封建男性霸权社会氛围中深受顶礼膜拜的“神性化”本色英雄看来,妻子自甘堕落,与和尚大行苟且之事不但是家门的耻辱,更是在对自己完美英雄形象的抹黑,因而虽为潘巧云的美貌而于心不忍,但最终还是杀之以后快,了结了这份心头的愤懑不平。潘巧云的“出走”到“死亡”也恰恰构成其作为一个牺牲者在女性性别意识内驱力的感召下与男权话语中心的两性对抗,在男权社会的掌控下尝试为女性群体的正当价值与地位声援。
而潘巧云作为女性这类社会性别中的弱势群体,所面对的不仅是丈夫杨雄的边缘化对待,更是丈夫义弟石秀赏玩嘲弄的对象。石秀眼中的潘巧云,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洋溢着一种天然的媚态,而这种肉欲的媚态是男性主权话语下一种“苦闷的象征”:“从她的眼睛里透露了石秀所从来未曾接触过的一种女性的温存,而在这种温存的背后,却又显然隐伏着一种欲得之而甘心的渴望。”?譻?訛施蛰存将石秀的心理暗潮层层揭露。不难发现,当潘巧云嫁与杨雄之后,实则其先前身为娼妓的低贱身份并没有因为她的从良改嫁而有实质性的改变,她作为风月场上供男性淫乐取悦卑贱身份的存在,深深镌刻在石秀这样一个在男权社会下“完美英雄”的内心深处。正因如此,石秀在与“兄嫂”潘巧云的交往当中深切感受到她善于“交际”的一面,而石秀认为的“交际”并不是单纯意义上“叔嫂”之间亲情伦理上的交际,而是仍为“娼妓”的潘巧云,诱发男女艳情固有的伎俩与手段。貌美的她任何的行为举止在石秀看来都充斥着一种情欲的引诱和促人犯罪的冲动,可潘巧云名节上“兄嫂”的这一社会地位,使他不由得望而却步。叔嫂之间的通奸乱伦不但是为时代世风所禁止的,而且也无疑是对他“完美英雄”男权中心地位的玷污,有损他长久以来在大众心目中成型的“神性化”形象。而潘巧云在成为杨雄妻子的同时,形式上宣告了与曾经娼妓身份的诀别,其代价则是受到来自唯一男性独裁与专制的权力倾轧与施虐,同时也仍需蒙受由石秀投射而出的带有赏玩与侵占欲望的眼光,时刻提醒着她成为人妻之前那种种不堪的往事。身份的变化、社会地位的提高,这一切由男性主导的“身份改造”并非意味着对她过去种种的彻底“洗白”,而是形成一种可供男权话语随意阐释的言语机制。
无论潘巧云是否对石秀怀有私情,在石秀眼中一颦一笑都流露着万种风情的潘巧云乃是触发他一切邪念的原罪本身。可想而知,即便潘巧云未尝与裴如海有过偷情苟合的事实,其命运的终点仍会是死于杨雄、石秀两兄弟的刀下,这种勾引叔侄、欺瞒丈夫、败坏家门,“无所收敛”“不加检点”的妇人在男权中心的话语伦理下可谓“死不足惜”。而她与裴如海的私情大可被定义为一种“淫靡”的行径,却也是身为女性大众的一员,在对男性英雄中心主义话语霸权肆意碾压形成的一种极端对抗的方式。施蛰存在《石秀》中将潘巧云视作夹杂在杨雄与石秀两个男权英雄中心之间的牺牲品,乃至透视出广大女性群众在男权社会当中饱受蹂躏的事实,从而保留《水浒传》中潘巧云与裴如海私通的情节,将“女性批评”下女性意识崛起后对男权话语中心予以反叛的主张加以贯彻,在身份认同的过程中肯定女性自我意志觉醒的张力,并与男性主权的“逻各斯中心”形成对抗。
波伏娃曾将妓女这一社会阶层形象地称为“下水道”:“妓女是替罪羔羊,男人用她来发泄自己的卑鄙欲望,然后将她唾弃。”?譼?訛石秀从潘巧云身上攫取肉体欲望以及官能美感的同时,完成了自我邪恶私念的投射,却对她曾为娼妓的出身不置可否,更为得知她与裴如海的私情后爆发出其男性控制欲落空下的不满与愤懑。妓女身份的潘巧云在“引逗”石秀的爱欲后,却又无情的加以拒绝他的“求爱”,并与他人交欢的“淫径”挫伤了石秀男性独尊的权力欲望,因而石秀在唾弃潘巧云淫妇罪证的同时,也认定了借杨雄之手将她杀死便是对她肉体与灵魂的双重占有,疯魔化的石秀褪去他神性化“完美英雄”的偽装,摇身化为心理阴翳变态的恶魔:“石秀一一的看着,每剜一刀,只觉得一阵爽快。”?譽?訛在杨雄对妻子施以凌迟处死的“家法”以正门规的同时,石秀在履行兄弟情义的道德要求之时,也完成了他释放在潘巧云身上所有关乎女性温存美感的想象,品尝到肉体的“美味”,一切压抑在心底的私欲及邪念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此时的石秀不再以充满道德感召魅力的神性英雄而存在,他名义上为兄正名而劝杀潘巧云的“义举”不过是为他满足男权话语欲望的虚情假意。
借由石秀潜意识“本我”心理的深层挖掘,施蛰存在此完成了对石秀这一历史神性化人物的世俗解构。而源于潘巧云的“性勾引”与“性拒绝”在女性抗争意义上与石秀男权霸凌的性别对抗,终归仍将沦为石秀邪念淫欲膨胀下这一变态心理所吞噬的象征物,在“雁过留声”之余步入消亡。
作 者:孙孟然,江苏师范大学敬文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本科生,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黄德志,文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