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双保障”
2017-07-19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7期
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确定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指导标准的通知》,将全省集中和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指导标准细化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以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为原则,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将特困供养人员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类。照料护理标准分别对应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档次。全护理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半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考虑到生活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日常看护、住院陪护等方面需求,确定全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消息來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特困供养”即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