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官看《欢乐颂2》
2017-07-19
随着电视剧《欢乐颂2》的完美收官,大家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很想知道剧中“五美”的结局和归宿呢?在我们期待《欢乐颂3》的同时,《欢乐颂2》的法律点你get到了吗?
今天,咱们不谈剧情,小编带大家来扒一扒《欢乐颂2》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在看剧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学点法律知识哦!
何云禮遗产继承问题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何云礼的遗产究竟应该归谁所有。剧中安迪的生母下落不明,何云礼临终前留下公证遗嘱将所有的财产归属于安迪。而安迪的继母魏太太则认为自己尽到了赡养何云礼的义务,应该分得何云礼一半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何云礼立下的公证遗嘱是一种遗赠行为。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安迪的母亲已经先于何云礼去世,安迪可代位继承母亲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魏国强对何云礼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有权继承何云礼的财产。由此,如果没有遗赠行为,按照法定继承,何云礼的遗产二分之一归安迪及其弟弟所有,二分之一归魏国强所有,魏太太作为魏国强的妻子仅能分得四分之一的遗产。
樊胜美奇葩哥嫂的遗弃罪问题
剧中,樊胜美的哥嫂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父亲“丢”在王柏川父母家,既可以理解成某种程度上的“遗弃老人”,也可以理解为将父亲的身体置于危险境地,同时,樊胜美的哥哥对于瘫痪的父亲具有抚养义务,故而满足刑法遗弃罪“应该抚养而拒不抚养”的要件。但是,由于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因此,樊胜美哥哥的遗弃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还要看“情节是否恶劣”。在实践中,遗弃行为多次发生,或遗弃行为对被害人生命产生了显著的紧迫危险,甚至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如果樊胜美哥哥多次遗弃瘫痪的父亲或遗弃行为对瘫痪父亲的生命产生显著的危险,则就构成遗弃罪了哦!
应勤野蛮女友的故意伤害问题
剧中,应勤和未婚妻因三观不合导致关系紧张,没事找邱莹莹诉苦,其未婚妻误认为小蚯蚓是应勤的小三,于是带着从老家叫来的亲戚,二话不说就去打邱莹莹,应勤拼命护着邱莹莹,两人被打伤住院。那么应勤未婚妻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此案已由公安机关受理,如果应勤和邱莹莹想维护自身的权益,追究应勤未婚妻刑事责任的话,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伤残鉴定,符合规定,即可追究应勤女友的刑事责任。
八卦:白主管嫁祸樊胜美违法吗
白主管回家发现房间物品被樊姐砸坏后,故意将自己的电脑和iPad毁坏,来陷害樊姐。现实中,这种嫁祸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看待呢?
本案中,白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司法机关告发樊姐,并捏造了自己的电脑和iPad也是樊姐共同毁坏的事实。如樊姐自行损毁的财物金额原本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但是由于白捏造了损毁的财物还包括电脑和iPad,致使樊姐受到刑事追究,则白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予以告发,意图借司法机关权力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即构成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