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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中国语调

2017-07-18张锐

中关村 2017年7期
关键词:金融绿色

张锐

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明白绿色金融作为经济新动能再造的重要性,来自顶层设计的政策落地声音也就格外铿锵与响亮。

一个清新的表述,一个颠覆性认知,一个远眺式决策,绿色金融如同一股甘泉正在汨汨渗透到中国民众的思维脉络与中国经济的强壮身躯之中。而伴随着这股携带饱满创新基因力量的成长与扩展,有关人与自然的理念将获得空前的进化与升华,国民经济细胞会得到全新的再构与重组,国际竞争舞台上的中国形象又将迎来一次精彩的装点与洗礼。

金融披上“绿色”

金融是什么颜色?这种不属于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所得到的答案自然十分明了:白色、金色或者黑色,毕竟在人类货币金融长河中,白银、黄金都曾扮演过商品交换的媒介,同时石油也被冠上“黑金”的雅称。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这种传统的浅层性认知需要重新诠释——金融应当是绿色。

按照G20的解释,绿色金融是指能够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这些环境效益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体现协同的效应。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更加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并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衡量金融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具体说来,绿色金融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绿色信贷:包括绿色贷款与再贷款以及绿色担保机制、绿色信贷统计、银行绿色评价机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绿色企业和项目信贷管理制度、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等。目前国际上有31个国家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参与了绿色信贷国际工作组(SBN),致力于共同推动绿色信贷在银行业的推广和实践;同时近5年内有13个国家相继发布了绿色信贷相关政策指引或绿色信贷行业自律标准。

绿色证券:包括绿色债券与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与再融资两个部分,其中绿色债券不仅包括绿色金融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续期公司债以及熊猫公司债等各种绿债品种,还包括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绿色债券评级标准以及绿色债券指数等内容。统计显示,目前全球大约有7000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在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与再融资方面,既包含绿色股票指数的制定与完善,也包括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目前,国际上制定绿色股票指数的机构主要包括标准普尔、道琼斯公司、富时集团、明晟公司等,并推出了一系列的绿色股票指数,如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指数、可持续发展指数、气候指数、碳战略指数、能源效率与能源管理指数等。

绿色发展基金: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地方政府绿色发展基金以及PPP模式,同时金融租赁、创投、私募基金也是主要劲旅。目前,像美国、日本、瑞士等发达国家都存在着很多政府性或商业性的绿色投资与发展基金,国际上也有支援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变暖的多边机构“绿色气候基金”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基层环境运动进行小额资助的“全球绿色资助基金“,此外还有推广全球房屋建筑绿色化的国际绿色地产基金和中美绿色基金等等。

绿色保险:包括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绿色保险责任制度、绿色保险风险监测与评估以及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等。目前国际上除产生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外,还有环保技术装备保险、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险种;同时,国外绿色保险已经形成四种模式,即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兼用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保障制度、以自愿责任保险为原则的保障制度和自愿与强制结合的保险制度,其中强制保险成为主流趋势。

绿色权益交易:包括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以及基于以上各类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目前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等全球20多个国家在绿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尤其是在用能权交易方面建立起了一套成熟的的交易制度与方法。

頂层设计大手笔

尽管绿色金融成为一股国际潮流,同时上升为全球金融资源流动的主旋律,但面对着多年粗放型经济增长的尴尬,饱受着资源环境超前透支的重压,经历着雾霾、水污染等严峻现实的大考,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明白绿色金融作为经济新动能再造的重要性,来自顶层设计的政策落地声音也就格外铿锵与响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不仅确立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基本原则,同时提出了2020年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目标,同时倡导发展绿色产业和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要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包括推广绿色信贷、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以及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担保机制与风险补偿制度等等。

由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不仅高屋建瓴地阐明了构建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同时系统展示了绿色金融的构成,作为首份解释绿色金融体系的官方文件,共计35款的《指导意见》不仅为绿色金融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导,也为各种金融要素的政策再配置提供了重要借鉴。

除了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等专项政策从而完整形成了国内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监管框架外,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还联合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并试图最终构建起包括产品标准、信息披露标准以及金融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标准等五方面的内容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在绿色证券的政策推进方面,目前涉及到绿色企业与绿色项目认定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银监会公布的《绿色信贷统计表》,二是人民银行公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三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其中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绿色金融债主要依据人民银行公布的目录,交易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企业债则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引。三个文件分类方法不尽相同,覆盖所有交叉,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容易撞车打架,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国家发改委达成共识,将在国家绿色产业目录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统一绿色债券目录。

为了强化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上交所专门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同时中国证监会与环保部日前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联手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据悉,围绕着绿色企业IPO、环境信息披露等重大问题,证监会还将与更多的部门进行合作,强化更有力的政策驱动。

在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层面,由中国主导的杭州G20峰会将绿色金融议题首次引入二十国集团议程,并最终形成了首份《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范围以及面临的挑战,为各国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政策参考,为全球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创新模式。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合作中的话语权地位得以充分彰显。

拉开创新试验大幕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最新指示,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将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此举不仅意味着绿色金融从战略层面落实到执行层面,同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所积累与汇聚的经验将很快复制到全国各地。

从绿色金融创新试验方向看,圈定的5个省(区)都会在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以及绿色债券发行上进行更多地创新与尝试,但同时各自会突出重点指向与部位,其中浙江会在如何吸引创投、私募基金、金融租赁公司等民间资本和发展小额信贷以及建设特色小镇等方面做出突破,广东会在怎样加大引进外资参与绿色投资的力度、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结合等领域做出探索,江西与贵州会分别在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水权等绿色权益交易市场建设上迈出不同的前行步伐,而新疆则会在企业上市融资、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的发行等方面拿出实验性的成绩单。

作为绿色金融首要的创新试验任务,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应当没有技术制约。这方面不仅有汇丰、花旗和渣打等知名国际银行的成功经验值得参考,也有国内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涉足绿色金融业务的具体做法可供借鉴。而与物化组织机构的创设相比,作为绿色金融重头的绿色信贷更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除了绿色企业与项目的认定标准需要统一外,目前银行从事绿色信贷的热度并不高,需要建立绿色银行考评体系,以将绿色金融考评结果与监管评级、机构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绿色信用额度等紧密关联起来;与此同时,面对融资额度大、期限长的绿色项目,急需探索和建立起绿色银团贷款的合作与共

振模式。

在绿色债券方面,截止目前我国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总量达到2752.7亿元,名列全球第一。尽管如此,与国内债市规模相比,绿色债券的体量依然太小,其中去年2300亿元的绿债发行量在国内债市的占比仅为0.006%。另外,统计结果表明,境内绿色金融债的占比高达八成以上,如何增大绿债的境外融资能力和拓展出更宽阔的境外发行绿债路径,以及如何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相关政策有值得深耕的空间。不仅如此,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目前集中在大型企业,而小微企业由于发行规模小,很难通过债券方式实现融资,因此,政策层面更有必要在启动与推广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方面有所突破。

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支撑,证券市场需要尽快推出“绿色股票指数”,同时据研究机构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显示,在百分制下,170家样本上市公司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平均分为39.67分,远未达到及格线;而且自2007年至今的十年间,沪深两市仅有4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公司或旗下子公司被当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此,建立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已时不我待。

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表明,“十三五”期间,包括城市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城市环保水务等国内绿色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有望超过10万亿元,其中85%以上将依靠社会融资来解决。但目前的状况是,不仅境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案例不多,而且国内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热情也不高,为此,政策的试点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方面,要发挥好再贷款、担保基金等专业化担保机制以及财政贴息的作用,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提升绿色项目的回报率与商业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运用PPP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绿色权益交易市场的建设可以说是整个绿色金融中的短板,这不仅是因为交易环节多和交易成本高,还与很多交易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不够直接相关。为此,一方面要允许绿色权益进入信贷市场,通过抵质押融资缓解资金瓶颈。另一方面,要引入更多的第三方参与绿色权益交易,并在财税优惠、信贷贴息等具体政策方面予以充分地支持;与此同时,要切实保护好参与方各自的权益,尤其要确保第三方在投資、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环保设施等方面权利的真实落地,以此创造绿色权益交易市场的公正良序。

防范绿色金融风险

“绿色金融”被称为金融机构的“情怀业务”,能够释放出了十分鲜明的公益外部性,也必然受到不少企业的拥趸与追捧,而正是如此,不法分子便可借此巧做文章,导致“绿色金融”蜕变为谋取一已之利的工具。特别是伴随着“绿色金融”完成试点而全面推开后,公众先前所熟知的诸如新能源车“骗补”、弃风弃光等同类恶劣行径可能繁衍与蔓延,“绿色金融”风险或许会频频发生。

全面地梳理,“绿色金融”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凭空捏造绿色项目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从银行骗取信贷资金;二是以小(单个的微绿色项目)博大(整个企业变成绿色企业)或者化整为零(将一个绿色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多渠道获取银行信贷与发债资金;三是假绿色之名融资,但实际并未投到绿色项目;四是人为制造项目灾害,骗取保险赔偿;五是虚构财务数据,获得IPO 资格,或者隐瞒负面环境新闻与环保处罚信息,误导投资者。除了以上种种“洗绿”行为外,在“绿色金融”的推进之中,还不排除可能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以及社会资本中途退出而导致项目瘫痪与搁置或资本空转的问题。诸多因素的纠缠与联合发酵,必然催生绿色金融风险。

“洗绿”行径不仅会导致金融机构以及投资人承受巨额损失,还会触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严重戳伤绿色金融市场,为此,需要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将信贷获取者、债券发行人、资金使用者的违规欺诈信息系统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发挥官方常规化监测机制功能的同时,充分释放出社会力量的“扒粪”作用;在此基础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绿色融资必须用于特定的绿色项目是最基本原则,但了为防止假“绿色”之名行非绿色之实,有必要发布有关绿色金融融资使用的专门性规则,在绿色项目目录、绿色效益方面强化绿色债券的融资使用要求,形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清晰绿色指引。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方向、使用效应的跟踪与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尽可能多地采纳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对发行人融资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

为最大限度杜绝和防止绿色欺诈以及绿色金融违约风险,需要尽快编制与推出绿色债券指数和绿色股票指数,该指数不仅包括企业绿色定性指标,如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绿色供应链的生命周期等,还要包含企业绿色定量指标,如碳排放量、用水量、用电量以及绿色收入占比等,同時更须反映企业负面环境新闻及环保处罚状况,在此基础上实施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对隐瞒和延迟信披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强化绿色金融的信用评估是识别与防范风险的重要前提。一方面,要在信用评级报告中单独披露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募投项目绿色程度、环境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以使绿色市场参与者做出准确的风险甄别。另一方面,要引导现有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特别要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绿色金融进行评估,同时要探索绿色金融的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绿色金融评估的质量要求,以提高市场对绿色评估报告的信任程度。

运用金融科技可以有效地抑制与防治绿色金融风险的产生,其中大数据可以帮助金融机构识别绿色金融客户的信用背景与能力,云计算通过强大运算功能找到金融资源的最佳比对与匹配对象,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应用与知识图谱技术可建立起科学的模型,有效辅佐金融企业对信贷、债券发行做出量化分析和风险把控;脸像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与视觉技术可准确验明与识别绿色金融客户的身份,达到预警一切可疑客户与可疑行为的效果;另外,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特征,真正实现了点对点的价值传递,可以大大降低金融机构的产品供给成本,同时区块链情景中的记录不可篡改以及可以追踪,更有利于金融企业锁定风险目标,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损失。

(作者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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