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当代文艺批评(评论)
2017-07-18王德领
栏目主持人:杨庆祥
主持人语:王德领是 70后批评家群体的代表之一。他早年供职于出版社,主要从事当代小说的审读编辑工作,因此对当下文学写作的现状极为了解,有一种别样的编辑家的眼光。这一眼光使得他的批评视角与众不同,他善于从文本的细部出发,留意于作品的修辞、结构和人物的关系,他有医生一般的解剖的眼光,能够深入到作品的肌理发现病灶的所在。同时他又有整全的视野,能够将历史和社会的视野内化为比较的参照系,并以此获得研究的厚重感。本期刊发的《鲁迅与当代文艺批评》就是这方面的范例。
杨庆祥,1980年生,文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现代文学馆首批客座研究员。
王德领,生于 7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现任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中文系主任,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北京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发表论文 5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已出版学术专著《重读八十年代》《混血的生长》《存在与言说》等。2010年获北京文联第六届文艺评论奖一等奖,2014年获得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李长之先生在他著名的《鲁迅批判》中写道:“一个人的作品,在某一方面最多的,就往往证明是一个人的天才的所在。”由此他下结论说,魯迅是一个杂感家,而非小说家或散文家,理由是鲁迅的杂感数量大,当然算是一个杂感家。杂感是鲁迅“在文字技巧上最显本领的所在,同时是他在思想情绪上最表现着那真实的目的所在”。这一判断是很有道理的。李长之的批评文字饱含情感与热力,灌注着生命意识,没有说理文字的干枯乏味,确实做到了将批评作为一种文体来经营。不妨说,将批评作为一种文体来经营,才会有大批评家的产生。
当代文艺批评的尴尬地位不用多讲了,批评真正沦为小众的地位,作家与读者都不买账,就连职业批评家也很少阅读同行的文章了。批评早已圈子化、学术化,成为日益臃肿的学术生产体制上的一环。10多年前,我们曾经批评许多批评文章是圈子批评、金钱批评,但是近些年来,更多的所谓“学位批评”、“项目批评”、“职称批评”等之类的批评已蔚为大观,“垃圾批评”堆积如山,严重污染了批评环境。当批评围绕学位、项目、职称转的时候,批评的同质化、千篇一律就在所难免了。批评文章写得愈来愈长,但是愈来愈缺少可读性。批评成为一种可操作的文本,考据充分,论证条理,注释详尽,符合国际学术规范,通体光滑,仿佛无懈可击。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件中规中矩的学术产品,但不是好的批评文章。批评一直在追求所谓的“科学性”,忽视了“审美性”。一篇好的文艺批评文章,首先要有可读性,无论是专业读者,还是业余读者,至少能够吸引他们读下去。可读性是最基本的前提。可读性来源于独创性、趣味性和生动性,一言以蔽之,批评要有强烈的文体意识。
鲁迅杂文的文体意识
鲁迅称自己的小说是“表现的深刻与格式的特别”,“格式的特别”就是指文体而言的。他的那些数量庞大的杂文,都是批评文章,也可以用“格式的特别”来评述。当然,鲁迅的杂文,不仅仅是有关文艺的,更多地是在针砭时弊,涵盖了国际国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可谓包罗万象。在鲁迅研究界,对鲁迅杂文内涵的研究已经蔚为大观,而对于杂文作为一种“文体艺术”的研究,则较为少见。而鲁迅杂文的文体艺术,可以用来反省我们当下的文艺批评到底缺失了什么。
鲁迅的杂文,毫无疑问具有鲜明的文体意识。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他读的顺口;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希望总有人会懂,只有自己懂得或连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来的字句,是不用的。这一节,许多批评家之中,只有一个人看出来了,但他称我为 Stylist。”鲁迅所提到的那位批评家是黎锦明。黎锦明在《论体裁描写与中国的新文艺》一文中说:“我们的新文艺,除开鲁迅叶绍钧二三人的作品还可见到有体裁的修养外,其余大都似乎随意的把它挂在笔头上。”
鲁迅十分讲究语言,可谓“极省俭”,其实鲁迅最为靠近杜甫,沉郁顿挫,惜墨如金。以我做了十几年的文学编辑的经验,细读鲁迅的文章,很难增减文字,这在同辈的作家里面,是极为罕见的。孙郁先生在 2016年“鲁迅文化论坛”上的演讲里说:“鲁迅最伟大的地方,是延伸了汉语书写的魅力,在一个动乱的时代,使古老的汉语有了更多的弹性和张力。倘若我们浏览古代文献,会发现他融汇了诸多前人的智慧,司马迁的悲凉,杜甫的沉郁,苏轼的飘逸,曹雪芹的悲怆,时常折射在不同的文本里。”这个评价是很确当的。鲁迅杂文的语言,是从古汉语化过来的。古汉语言简而意丰,凝练、精粹、诗性。鲁迅将古汉语的精粹充分地继承了下来。鲁迅受的是旧式教育,从 6岁一直到 18岁,一直在私塾读圣贤书,国学根基极为深厚。尽管他对青年人建议少读或者不读中国书,但是如果按照他的逻辑去做,也就对中国传统文化所知甚少了。可以说,正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造就了鲁迅,没有 12年的私塾,就没有鲁迅。鲁迅的杂文引经据典处极多,许多还是极为生僻的用典,正是这些引经据典,大大丰富了杂文的内涵,使得他的文字,和中国浩瀚的古代文化典籍产生了繁复的对话。鲁迅善用短句,极少写长文,以言简意赅为写作要旨,应该是受到了文言文的影响。这对于我们今天的文艺批评文章,动不动长达万言而言,确是一个警示。
当然,文体修养,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上,还体现在表现方法、行文风格等许多方面。孙郁先生在鲁迅的文章里,读出了“六朝的悠远和唐人的开阔,明人的洒脱和清人的严谨”,这一点是孙先生仔细体悟之后做出的断语。
鲁迅以行文简洁、生动、传神见长,搞创作与写随感,莫不如此。鲁迅的杂文极少有长篇大论的,大都是千字文,甚至短至一两句话。他对一些作品的品评,往往寥寥数语,极为精准地抓住了精髓,有着格言的凝练、诗歌的意境、散文的飘逸、小说家的才情。他在写人物上注重画眼睛,在批评上亦如此。注重对批评对象的神采与精神的挖掘与呈现,是评点式、印象式的。这一点,显然继承了中国古典文论的传统的。鲁迅对柔石的《二月》评价,堪称才情和学识的完美结合:“冲锋的战士,天真的孤儿,年青的寡妇,热情的女人,各有主义的新式公子们,死气沉沉而交头接耳的旧社会,倒也并非如蜘蛛张网,专一在待飞翔的游人,但在寻求安静的青年的眼中,却化为不安的大苦痛……浊浪在拍岸,站在山冈上者和飞沫不相干,弄潮儿则于涛头且不在意,惟有衣履尚整,徘徊海滨的人,一溅水花,便觉得有所沾湿,狼狈起来。”鲁迅这样评萧红的《生死场》:“这自然还不过是略图,叙事和写景,胜于人物的描写,然而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孙犁晚年读萧红的作品,认为只有鲁迅读懂了萧红,评价最为到位。《〈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是鲁迅对新文学十年创作的最为集中的评述。他评自己,更多地评他人。力求客观公正,冷峻的文字下面涌动着火一般的激情。他说黎锦明的作品“很少乡土气息,但蓬勃着楚人的敏感和热情。”他从凌叔华的小说里,发现了所写的人物是“世态的一角,高门巨族的精魂。”这样的批评,包含着悠远的中国传统,延续了“知人论世”的传统文脉。
阅读鲁迅的杂文,有一种探险的快乐。杂文这种枯燥的说理文章,在他的笔下摇曳生姿,大放异彩。他的文字是诗性的,为巨大的情感所裹挟,笔端时刻流露着强烈的爱憎。他的行文有时像磐石样厚重,有时如匕首般锋利,有时又轻盈至极,有时又极幽默,让人忍俊不住。他有许多副笔墨,不停地变换着,随心所欲地涂抹成许多种模样。鲁迅在杂文中的面貌也是时有变化的,有时老成持重如世纪老人,有时又是一个赤子,不谙世事的孩童,有时睚眦必报,剑拔弩张,有时则宽宏大量。鲁迅在杂文里的“我”具有多重性,自相矛盾又和谐统一,呈现出巨大的包容性,其丰富性在同代作家里也属罕见。他的杂文,愈到晚年愈臻于化境,尤其是收入《且介亭杂文》里的文章,形式更加多样。多用短句,笔锋老辣,讥讽世事,有时不免显得不雅,间或爆粗口,但辛辣异常,令人过目难忘。
鲁迅是一个最为善变的文体家。如果对他的杂文分类,可以分出许多种类别来的。
其一是寓言童话体。这有些类于他的《野草》,幽微,晦涩,怪异,但丰富,饱满,酣畅,时现神来之笔。他有一篇写蚊虫的《无题》,是一篇奇特的文章。叙述了我和蚊子、跳蚤、青蝇之间的故事,正在做文章的“我”,不胜蚊子三番五次扰乱,愤愤然宁愿选择让跳蚤默默地吸血。而围着灯光转圈的青蠅也那么讨厌。心一软,睡去了,朦胧想:
天造万物都得所,天使人会磕睡,大约是专为要叫的蚊子而设的。
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
共有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战败的标征。我于是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这篇小文,有所指,似又无所指,虚实之间,产生了奇特的效果。思想界之战士,也难免身上被咬“五个疙瘩”,而后带着“疙瘩”,“出门混饭去了”,结尾又有自嘲,让人忍俊不住。通篇文章写得诙谐、有趣。这启示我们,批评文章就一定要写得面目峥嵘吗?能不能写的轻松调皮一些?
其二是广告体。鲁迅在 1927年发表的《某笔两篇》由一篇序跋和两则广告组成。这两则广告,一则是一位名为熊仲卿的“医生”在香港《循环日报》所登的广告,云“历任民国县长,所长,处长,局长,厅长。通儒,显宦,兼作良医,尤擅女科”。鲁迅所作按语认为,此医生“五‘长做全”,“诚旷古未有者矣”。第二则广告是征求父母广告。一个父母双亡的男子,在广州的《民国日报》登广告征父母,并许以百金作为酬劳。现实往往比虚构的作品本身更为荒诞。将这些罗列出来,甚至不用加以点拨,事实本身就是对现实的极大讽刺。
有意思的是,鲁迅写过一篇寻己启事,回击那些以冒名顶替自己来谋求名利的人。针对冒名自己写诗题字的现象,1928年 4月鲁迅在《语丝》登启事,题目为《在上海的鲁迅启事》,声明:“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还有一个叫‘鲁迅的在,但那些个‘鲁迅的言动,和我也曾印过一本《彷徨》而没有销到八万本的鲁迅无干。”冒名顶替,沽名钓誉,为世人所不齿。在一般人金刚怒目的地方,鲁迅则用诙谐的“寻己启事”来处理,确实不同凡响。
其三是书信体。这种形式在鲁迅杂文里比较常见。譬如《述香港恭祝圣诞》一文,采用的是向记者写公开信的方式,对香港庆祝孔子诞辰进行讽刺。文中大量引用报章文字,共计引用了一副对联、一篇文章和一则广告,最后对此进行评价。全文以看似赞颂支持的语气,表达的是对恢复孔教的讽刺和反对。其中所引的一则女校门联,尤令人解颐。自居上联为例:“母凭子贵,妻藉夫荣,方今祝圣诚心,正宜遵懔三从,岂可开口自由,埋口自由,一味误会自由,趋附潮流成水性。”
其四是纯用标题连缀成文。鲁迅有一篇《双十怀古》作于 1933年,除小引、结语和附记外,正文全部来自于 1930年 10月 3日至 10日上海的大报小报的标题。这一创造性的引用,将当时中国的现实立体地呈现出来。这篇只有 800多字的短文,其凝练、包罗万象的程度,敌得过万字雄文。如果说,鲁迅的诸多杂文执着于和对手打笔仗,不免给人以局促狭小的印象,这篇文章则向广阔恢弘敞开,采用截取时间横断面的方式,巧妙借助摘引报纸文章名称,铺展开来,大小事件林林总总,涵盖了国际国内。既有奢靡的“江湾赛马”,也有“中国红十字会筹募湖南辽西各省急赈”;既有“加派师旅入赣剿共”的政治大事,也有“六岁女孩受孕”的旷世奇闻;国际上既有“墨索里尼提倡艺术”,又有“墨西哥拒侨胞,五十六名返国”。这种“照相”式的展示,不仅仅是在揭示现实的残忍、荒诞,还有更为深刻的内涵在里面,读来令人五味杂陈。文章内容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大大溢出了鲁迅杂文的边界,确是一篇奇文。
其五是随笔体。譬如《弄堂生意古今谈》、《为“俄国歌剧团”》、《新秋杂识(三)》三篇文章,写得轻巧灵动,完全颠覆了我们对于杂文的固有认识。《弄堂生意古今谈》开篇就响起了闸北弄堂内外叫卖零食的声音:
“薏米杏仁莲心粥!”
“玫瑰白糖伦教糕!”
“虾肉馄饨面!”
“五香茶叶蛋!”
这样先声夺人的开篇太有人间烟火气了,是小说笔法。《为“俄国歌剧团”》则是一首颇具象征色彩的散文诗,热烈、浓艳、酣畅,融合叙事、描写、抒情诸种笔法,一点儿也没有说理文的干枯,却意蕴深远,深邃异常。《新秋杂识(三)》更是写得妙绝。鲁迅一直看不惯风花雪月的文笔,尤其是对传统的悲秋主题,更是侧目,于是做了这篇奇文。开篇以“‘秋来了!”三个字起笔,接着说“秋真是来了,晴的白天还好,夜里穿着洋布衫就觉得凉飕飕。”一副闲散的散文笔法。接着笔锋一转,说起悲秋的主题,挪揄了谢冰莹书写自然美景的文章。接下来依据生物学的常识,针对蟋蟀在野菊花下鸣叫这一诗情画意的古典场景,赋诗一首曰:“野菊的生殖器下面,/蟋蟀在吊膀子。”鲁迅不惜用了这一粗俗的诗句,来刺疼千百年来流行的风景描写的浮泛与千篇一律。这一柄谷行人式的“风景的发现”,隐含着对传统文化的激烈批判:拒绝传统,尤其是拒绝士大夫的雅趣,尚质实,哪怕是以粗粝作为代价也绝不退步。
其六是人物志。鲁迅的杂文中有一些写人的文章,如《忆刘半农君》、《忆韦素园君》、《阿金》等。其中的《阿金》一文,尤为独特。阿金是鲁迅寓所隔壁的洋人所雇佣的女仆。鲁迅以“近几时我最讨厌阿金”一语突兀地开头,详细记叙阿金不端的言行给自己带来的扰乱,以至于促使作者反省自己 30年来形成的对于女性解放的观念。这篇文章以小说笔法着笔,写得活泼生动,将阿金的泼辣、率真与粗俗、泼皮撒野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虽然鲁迅不堪其扰,不喜欢这位嘻嘻哈哈、吵吵闹闹的女仆,但是并没有流露出过多的厌恶之情,反而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文辞之间流动着一些难以觉察的温情与爱意。这一点,许多研究者并没有看出来。
鲁迅杂文集里还有一类文章,是墓记和碑文。这是古已有之的文类。鲁迅生就一副傲骨,一般不会给人写这类东西,也不屑于写这类文字,因为难免会堕入套话滥调里,而这是鲁迅最为讨厌的。但是也有例外。他为青年作家韦素园写了《韦素园墓记》,为屡次帮自己忙的内山书店职员鎌田诚一写了《鎌田诚一墓记》。他撰写的碑文仅有一篇,是为好友曹靖华的父亲曹植甫所作的《河南卢氏曹先生教泽碑文》。可见鲁迅还是很看重人情的。前两篇墓记极简,而这一篇碑文则有 380余字,用文言写就,碑文正文以四字句为主,杂以六字句;“铭曰”部分纯用四言韵文写就。碑文一改鲁迅质朴的文风,诸如“华土奥衍,代生英贤,或居或作,历四千年,文物有赫,峙于中天。海涛外薄,黄神徙倚,巧黠因时,鷃枪鹊起,然犹飘风,终朝而已。”如此文义古奥、用典密集,在鲁迅全集里堪称独步。
在《而已集》里,有一篇演讲稿《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亦是奇文。此文虽有些口语化,不太像我们所常见的批评文章,但是非常重要。说的学术一点,它提供了文学史研究的另一种文体范式。可惜,我们的许多研究鲁迅的学者,对这篇文章的研究,只满足于将它与魏晋文学、与刘师培中古文学研究作比较,鲜有注意到其中独特的行文方式。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自曹丕的《典论·论文》始,多以“韵文”、“诗话”的形式展开。重体悟与趣味,言简而意丰,是诗性的,兼具学识与才情。自“西学东渐”以来,文学研究逐步偏向重实证、重思辨、重学理的“科学思维”,“文学性”大大减弱,以至于在许多研究文章中消失殆尽。尤其是文学史写作,为了突出“学术”、“科学”,成了标准的八股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是趣味、才情、学识的结合。鲁迅别出心裁,在文中叙述了“五石散”、酒在那个时代的作用:
“五石散”是一种毒药,是何晏吃开头的。汉时,大家还不敢吃,何晏或者将藥方略加改变,便吃开头了。五石散的基本,大概是五样药:石钟乳,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另外怕还配点别样的药……
从书上看起来,这种药是很好的,人吃了能转弱为强。因此之故,何晏有钱,他吃起来了;大家也跟着吃。那时五石散的流毒就同清末的鸦片的流毒差不多,看吃药与否以分阔气与否的。现在由隋巢元方做的《诸病源候论》的里面可以看到一些。据此书,可知吃这药是非常麻烦的,穷人不能吃,假使吃了之后,一不小心,就会毒死。先吃下去的时候,倒不怎样的,后来药的效验既显,名曰“散发”。倘若没有“散发”,就有弊而无利。因此吃了之后不能休息,非走路不可,因走路才能“散发”,所以走路名曰“行散”。比方我们看六朝人的诗,有云:“至城东行散”,就是此意。后来做诗的人不知其故,以为“行散”即步行之意,所以不服药也以“行散”二字入诗,这是很笑话的。
这是文章学家鲁迅的魏晋文学研究。也许,在一些迷信纯学术的学者看来,这不算是文学研究。太芜杂,太感性,太随笔化。但是,药和酒至关重要,是当时的文人不能须臾离身的,讲清了药和酒,就讲清了那个时代的文学。这种研究其角度之新颖,论述之深刻,行文之风趣与幽默,无人能出其右。大学者须有大文笔,否则只是在做考据,哪里谈得上经营辞章。鲁迅曾经有过拟写六朝文学史的计划,想把其中的一章定名为“酒、药、女、佛”,其中的“女”与“佛”,应该是指齐梁间盛行的宫体诗和崇尚佛教的风气。可惜他去世早,这个想法没有实现。
即使在《中国小说史略》这部学术性最强的著作里,鲁迅也不忘在考证、评述中,注入有趣味、形象生动的因素。该书的引文部分,往往比论述部分更吸引人。是否有趣是他选择引用对象的一个重要的考量。在第二篇《神话与传说》中,鲁迅大量引用了《山海经》等古籍中的神话传说,读来饶有兴味。在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中,鲁迅引用了《太平御览》里记载的宗定伯捉鬼的故事、神仙麻姑的故事、望夫石的传说。在这一章里,还引用了许多的鬼故事、传奇故事,譬如他引用的《焦湖庙巫》的故事,颇类于后来的黄粱美梦。他称赞梁吴均的小说“文体清拔”、“卓然可观”,“阳羡鹅笼之记,尤其奇诡者也”,并详细引用了吴均的“鹅笼之记”,其故事之离奇曲折,令人叹为观止。在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引用部分的文字,远超过他的评述。这种引用,对论文的干枯不失为一种调剂。学术研究文章也是让人阅读的,这是鲁迅给我们的深刻启迪。
鲁迅在文体上的这种刻意的追求,是和他一贯的对文章之学的理解分不开的。他在多篇杂文中反复申明最不相信所谓的“小说作法”,嘲笑所谓的“文学概论”。文无定法,他的文章,亦庄亦谐,变化多端,将可能性与不可能性融为一炉,从来没有一个批评家将文字的魔力发挥到如此的极致。
鲁迅的批评观念
鲁迅对批评的看法,散落在一系列的文章里,比较零碎,但综合起来看,还是能看出鲁迅对于批评的观点的。这些观点,可谓真知灼见,并没有过时,对于我们今天的文艺批评,仍然可以发挥镜鉴的作用。
其一是关于精神立场的有无。有无强大的精神立场,是一个成熟的批评家的标志。鲁迅曾说过:“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以当代而论,新中国成立 60多年了,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凤毛麟角。精神如此委顿,焉有大艺术的产生?对于西方的理论,学人趋之若鹜,但是并没有自己的本土立场,只是被动地在各种理论之间徘徊。针对这一现象,鲁迅在1931年的《上海文艺之一瞥》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要人帮忙的时候用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所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鲁迅的精神立场是很鲜明的,是以思想启蒙、改造国民性为己任,李长之先生认为是“生物学的人生观”。这在文学上表现为“为人生”的立场,这使得他的批评与创作,始终有着一个精神内核。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鲁迅对于自己的弟弟周作人的文章,极少作评价。周作人在五四时期名气这么大,鲁迅没有写文章吹捧,相反,还有几分揶揄,因为在所持的精神立场、对时局的见解、文字风格等方面,鲁迅与周作人之间的差异是很大的。鲁迅没有无原则地吹捧自己人,因为他所看重的是“精神的同道”。
其二,关于批评的圈子化。批评的圈子化是一个老问题。五四以来,批评的圈子化一直是存在的。魯迅在 1928年的《文艺与革命》中说:“我不是批评家,因此也不是艺术家,因为现在要做一个什么家,总非自己或熟人兼做批评不可,没有一伙,是不行的,至少,在现在的上海滩上。”自上世纪 90年代市场经济启动以来,文艺日益商业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批评的圈子化就更加严重了。因为有利益的引诱,一个大作家周围,总有几个“铁杆”的批评家,等到他的新作一出版,就会炮制一批捧场的批评文章以壮行色,或者是在召开的作品研讨会上大加颂扬,哪怕是粗制滥制之作,也会捧上天去。当然,批评家会得到相应的红包作为捧场的酬劳。一旦批评形成了圈子化,就不会有真正的批评产生。
其三,关于批评尺度。在批评尺度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尺度,确实不能强求一律。鲁迅在《文艺与革命》中说:“中国批评界的趋势……就耳目所及,只觉得各专家所用的尺度非常多,有英国美国尺,有德国尺,有俄国尺,有日本尺,或者兼用各种尺。”尺度的多样化,反映了批评的活跃程度,可以说是批评繁荣的表现。但是,如果依据西方流行的理论,或者禁锢在中国固有的理论,以此作为尺度来评判作品,也会有刻舟求剑之谬。在《对于批评家的希望》中,鲁迅敏锐地指出:“独有靠了一两本‘西方的旧批评论,或则捞一点头脑板滞的先生们的唾余,或则仗着中国固有的什么天经地义之类的,也到文坛上来践踏,则我以为委实太滥用了批评的权威。”上世纪 90年代以来,后现代、后殖民等“后学”理论在大陆泛滥,一大批批评家用西方后工业时代产生的“后学”,来阐释工业化时代的中国文学作品,其效果可想而知。谢天谢地,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终于拯救了中国的批评家,使他们一下子看到了“中国故事”,“后学”批评终于没了市场。
其四,关于作家如何看待批评。作为一个作家,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鲁迅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每当写作,一律抹杀各种的批评。”因为批评“不是举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倘将这些放在眼里,就要自命不凡,或觉得非自杀不足以谢天下的。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作家大可不必在意批评家的文章,如果有哪一个作家盯着批评家的文章写作,这样的作家注定写不出优秀的作品来的。但鲁迅说:“我常看外国的批评文章,因为他于我没有恩怨嫉恨,虽然所批评的是别人的作品,却很有可以借镜之处。”鲁迅的经验,值得当代作家汲取。看来,批评与创作各自为政的情况,是一直存在着的。批评家与作家的关系,注定不是融洽的了。
其五,关于批评家的眼力和涵养。鲁迅在1922年发表的《对于批评家的希望》中说:“我对于文艺批评家的希望却还要小。我不敢望他们于解剖裁判别人的作品之前,先将自己的精神来解剖裁判一回,看本身有无浅薄卑劣荒谬之处,因为这事情是颇不容易的。我所希望的不过愿其有一点常识,例如知道裸体画和春画的区别,接吻和性交的区别,尸体解剖和戮尸的区别,出国留洋和‘放诸四夷的区别,笋和竹的区别,猫和老虎的区别,老虎和番菜馆的区别……”这段话生动形象地讽刺了那些批评家缺少主体性,缺乏对艺术最基本的常识,甚至连作品都不去读就横加批评的拙劣批评家。在这一系列排比式的比喻里,最有意思的是鲁迅将“老虎和番菜馆”相比较,此二者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连老虎和番菜馆也分不清,可就谬之千里了。可见,批评家最缺乏的是常识。这些,当然也可以类比今天的批评家。
连“老虎和番菜馆”也分不清的,就成了“胡评家”。鲁迅在写于 1934年的《商贾的批评》一文中,以孔雀作比喻,嘲讽了那些“胡评家”。“作品,总是有些缺点的。”“所以,批评家的指摘是要的,不过批评家这时却也就翘起了尾巴,露出他的屁眼。但为什么还要呢,就因为它正面还有光辉灿烂的羽毛。不过倘使并非孔雀,仅仅是鹅鸭之流,它应该想一想翘起尾巴来,露出的只有些什么!”在这里,鲁迅承认,不存在完美的批评家,但是即便有瑕疵也没什么,因为瑕不掩瑜。可怕的是胡评家,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一番评下去,可就谬之万里了。一个优秀的批评家不一定是一个作家,但一定是对文艺具有出色的鉴赏力的行家。可惜,多数的批评家都不具备这样的眼力,往往把一部二流的
作品看成是一流的,于是乎,胡评的盛行是难免的了。
结语
统观鲁迅的批评文章,我常常感到惭愧。先生的如缘巨笔,使我产生自叹弗如之感。时下流行的一个看法是:真正有才气的人就会去搞创作,才气不够的人才弄批评。批评文章的观点才是第一位的,要讲究学术性,才气并不重要。正是这种偏见,使得我们的批评文章越来越八股了,读来味同嚼蜡,看不到批评者的灵魂,看不到才情,更不用说有什么批评风格。鲁迅、周作人的文风几成绝响。鲁迅的批评文字启示我们:与创作一样,批评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写作,批评文章不但内容要新颖独特,语言也要发人所未发,形式也要多样,要有鲜明的文体意识。我们经常说大作家都有鲜明的创作风格,大批评家也应该有鲜明的批评风格。
唐中叶的韩愈,被苏轼称为“文起八代之衰”,韩愈、柳宗元发起的古文运动,力挽狂澜,清扫了盛行了几百年的流于形式、浮糜绮丽的文风,将先秦两汉文章的质朴自由重新唤回了汉语的伟大传统之中。韩愈提出了“务去陈言”、“词必己出”的独创精神,在今天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的汉语,自晚清以来,已经承受了太多的欧化,太多的意识形态重负,变得粗粝、板结、生硬、扭曲,原先的优美、飘逸、绚烂、雅洁已难觅踪迹。鲁迅虽然汲取了西方的文艺营养,却秉承“拿来主义”,为我所用,有强大的主体意识,有深邃的精神屋宇。鲁迅的功绩在于,他所使用的白话文是从古汉语化用而来,没有受到过分欧化的影响。他保存了古汉语的简洁、凝练、诗性,在他的文章里,隐含着汉语现代化的多重路径,而后来的我们却把多种路径生硬地简化成现在的模样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遗憾。
责任编辑 张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