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营企业的保护神
——袁有训
2017-07-18
◇本刊记者汪伦
辽宁民营企业的保护神
——袁有训
◇本刊记者汪伦
在辽宁省工商联的正确领导下,2012年,袁有训牵头创建的辽宁省民营企业仲裁庭荣获“2012年度全国工商联工作十大亮点”。
2013年,他牵头创建的辽宁省商会调解中心(工作)荣获“2013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同时荣获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实践创新成果特殊贡献奖”。
2014年,他牵头创建的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荣获“2014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同时荣获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实践创新成果特殊贡献奖”。
至今,辽宁民营企业家纷纷赠送袁有训感恩宝鼎、锦旗、感谢信等,无不证明对他卓越成效的工作肯定。
中国劳动学会理事王全兴——
辽宁民企仲裁庭运作规范,符合规律,前景可为
2012年,由于省工商联各级领导的准确决策,袁有训牵头与辽宁省人社厅及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手创建的辽宁省民营企业仲裁庭,荣获“2012年度全国工商联工作十大亮点”。这项工作,搭建了一个新的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平台:既可以提升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又能较好地预防调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2年10月12日,中国劳动学会理事、复旦大学教授王全兴专程来辽宁考察辽宁省民企仲裁庭,这样评价:辽宁省民企仲裁庭是一项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工作,对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作很有意义。运作规范,符合规律,前景可为。
之后,又创建了辽宁省商会调解中心,并荣获“2013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同时荣获辽宁省委统战部“实践创新成果特殊贡献奖”这项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创了商会调解工作新局面,开通了解决民间商事纠纷的新通道,缓解了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压力,拓展了工商联职能和发挥作用的空间。尤其是,创建商会调解中心,创新商会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商会作用,联手人民法院,实现民间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实现灵活性与原则性的有机结合。对解决一直以来几乎所有非公有制企业都身陷其中的商事纠纷日益增多与有效调解渠道严重不足的矛盾提供了新的通道。
辽宁省委统战部——
在全国系统中,连续两年同一单位同一部门同一人,连续获此奖项绝无仅有
2014年,在省工商联正确领导下,袁有训牵头创建的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中心、辽宁省民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荣获“2014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同时荣获辽宁省委统战部“实践创新成果特殊贡献奖”。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统战系统中,连续两年,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部门、同一个人,连续获此奖项绝无仅有。这项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创举。促进了民营企业(家)诚信意识的觉醒,拓展了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空间,找到了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转接点,开辟了发挥助手作用的新途径。搭建了服务企业发展新平台,增强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力和成效,打造了支撑“四信”教育的新载体,创新了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新机制,完善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布局,为信用辽宁建设提供了新引擎。辽宁民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创,为辽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为辽宁发展市场经济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振兴提供了制度支撑。
2015年,在省工商联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整合社会资源,袁有训牵头创建了跨区域、开放式、互助共赢的维权大格局新模式——即创建了中国9省工商联维权联盟。同时与云南省工商联、台湾中华工商联达成合作联盟机制。“9省维权联盟”的建立,为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及适应新常态,打破省际间各自封闭的维权格局,建立跨地域的维权联合体,从而更好地履行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民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为推动各省区之间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该机制已经发挥积极作用。先后为台商沈阳苏菲施华洛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与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国际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沈阳宏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案)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等等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维权服务。
2016年,袁有训带领若干专家,历时3个多月,在全国首先创造性地制定出了“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及信用报告格式文本”,并以社会服务业领域为重点,组织社会力量专门成立了辽宁省社会服务业领域诚信建设推进委员会及辽东北、辽西北等基层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辽宁民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辽宁民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帮助企业防范信用风险,引导企业把提升信用水平作为提升经营水平的重要驱动力,引导企业做诚信榜样诚信先锋,共同构筑辽宁经济发展的良好信用大环境。这项工作,不仅拓展了工商联职能,搭建了促进“四信教育”以及“两个健康”的重要载体,而且为改善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增加了一个有力的制度支撑。这项工作,不仅取得了成果上的创新,而且更重要的是精神创新,是一种“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利用社会资源也要上、撸起袖子开拓创新加油干的创新精神”。精神层面的示范性和引领性更为重要。
辽宁民营企业家——
经济振兴,环境为本。商人只有在权益有保护、事业有奔头的环境下,才能思商、言商、经商
省服务业商会会长赵雅斌、建筑商会会长杨峦等民营企业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纷纷对袁有训赞颂有加:袁部长在推动省工商联重点工作及支持商协会创新发展方面具有较高的政治高度和创新思维,在服务商协会发展上做出了大量的有效务实的积极推动工作,受到广大商协会组织的高度赞赏。根据我们辽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业商会对袁部长的接触和了解,我们认为袁部长有以下几方面的突出表现:
——袁部长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袁部长非常关注中央和省政府省委对推动辽宁新一轮经济振兴的重大部署,能够积极主动的将有关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的落实在工作中,能够将工作的重心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及社会的热点问题相结合,积极的创新思维,提出有助于矛盾问题化解的对策和建议,为上级领导决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设性意见。
——袁部长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不断加大力度,推动守法诚信建设工作。特别是在商协会法律服务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在社会服务业领域诚信建设方面以及在民营企业推动诚信守法工作深入发展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推动措施,为守法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袁有训部长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忘我精神。在袁部长的工作中把全身心投入到一些重大工作的推进中,在工作中没有休息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为各项重点工作的深入落实忘我的工作,他的这种敬业精神,忘我精神和奉献精神得到了广大商协会组织的充分认可与赞赏。
——袁部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着一个人民公仆的品格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够心系基层,体谅企业的需求,在工作中,无论是在法律维权还是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急企业之所急,需企业之所需,一切工作围绕着为民营企业服好务这一根本原则,在为民营企业的服务过程中,以服务为核心理念,帮助许多民营企业解决了一些非常阻碍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在工作中坚决执行中央和有关部门的纪律准则与要求,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赞赏。
——袁部长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破解社会热点矛盾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工作措施和举措,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重大的工作中形成了辽宁民营企业建设的新模式、新思维、新格局和新做法,在信用辽宁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和先行引领的作用,并作出了重大贡献。
——袁部长对商协会的发展高度关注,积极支持。特别是对辽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业商会建设的总体工作推动上,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心血,从法律和诚信的角度为辽宁省商协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对商协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出谋划策,把商协会的发展与建设当成了自己分内的工作,所以许多商协会的建设工作在袁部长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推动和服务型的工作。
袁有训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了突出业绩,先后调处了浙江豪盛集团岫岩案、抚顺强大与沈阳长峰的龙之梦工程纠纷案、晨曦集团与中央储备粮、盘锦昆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家得乐超市经济纠纷案件、沈阳和佳道桥集团与大东区交通局工程款纠纷案等等上百起民营企业侵权案件,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个案维权,增强了工商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比如,2011年调处商事案件7起,“金融票据诈骗案”等刑事案件2起,跨省联合维权案件1起,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797万元。2012年调处维权案件超19起,涉案额至少5165余万元,为民营企业挽回的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1175余万元。2013年组织调解商事纠纷37起,涉案额近2亿元。调处维权案件超20起,涉案额至少2.7亿元。为民营企业争取直接的经济利益2000多万元。仅晨曦集团就要回合同款1400万元(0.14亿元)。诸如家得乐超市纠纷案件的效益则无法估算,但可以肯定,和平解除22年的有效合同,避免的损失是巨大的。还先后为台商沈阳苏菲施华洛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与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国际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沈阳宏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案)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等等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维权服务。
辽宁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是省民企维权战线的重要的社会性基层组织,肩负着辽宁地区民企维权重任。他们以服务辽宁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民企为己任,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拓展视野提升能力,与诚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强大合力,着力解决规则公平问题、权益侵害问题,切实把维权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维权工作做好了,给企业吃安神丸,为辽宁载梧桐树,以实际行动助力辽宁经济尽快走出低谷,实现振兴。如今,袁有训亲力亲为,率领部门同志正奔波在给企业吃安神丸,为辽宁载梧桐树的路上。
【主人公档案】袁有训系辽宁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部长,并兼任辽宁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辽宁省工商联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主任、辽宁省商会调解中心主任、辽宁省民营企业信用中心主任、辽宁省民营企业仲裁庭庭长、辽宁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员等23项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