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坤《汉书钞》及其评点价值
2017-07-13黄卓颖
黄卓颖
摘 要 明代古文家茅坤在构建自我批评观念的过程中,曾经编纂了数部古文选本和史钞。其中《汉书钞》一直不为人所关注,时至今日,甚至都被人误解为已经亡佚。而南京图书馆善本书库实藏有明刊本《汉书钞》。通过考察其产生、刊刻、流传的经过,以及文献的基本构成,可以让我们对其文献学价值、历史学价值以及文学价值有更多的了解和把握。
關键词 茅坤 《汉书钞》 明刊本
分类号 G256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17.06.018
Abstract The proser of Ming Dynasty, Mao Kun, also a Prose theorist, who expressed his conception by selected works, such as Shijichao, Eight notes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But one of them, Hanshuchao, has been ignored, or even been considered to have been lost. Actually, it is really exist and kept in rare-book stack of Nanjing Library now. The investigation of its production, publishing and spreading and basic composition of the literature, could help us learn the literature value, historical value and literary value.
Keywords Mao Kun. Hanshuchao. The edition of Ming.
茅坤作为明代中后期一位声名较著的古文家,他的一些重要的批评观念,大多是通过古文选本的编定及圈评表达出来的。其中重要的几部如《唐宋八大家文钞》《史记钞》以及《五代史钞》都已经为学界所熟知,而作为这个系列中的另一部作品《汉书钞》,却鲜有人论及,甚至被误认为已经散佚①。这就有必要将其发掘出来,做一番澄清的工作。
1 《汉书钞》的产生与流传
关于《汉书钞》的编纂与成书过程,茅坤曾经在《刻<汉书钞>序》中做过这样一番简单的交代:
《汉书钞》,予宦游南省时所手删而纂之者。予同年蜀刘公起宗,橐而归之。又二十年,而予郡凌氏刻《评林》。予览其所镌评处,大略绵蕞先代儒绅所别为论列,而并及近年之读《汉书》而镌之简端者。然非出一人,故其言繁杂无次。而班固所摹仿《史记》之文而稍为增损,其间或得或失,与武帝以后之自为文处,其所与《史记》旗鼓相当,别为部曲之概,犹未之及也②。
从这段文字来看,《汉书钞》的编纂,应该是在茅坤早年“宦游南省”,也即他做南京礼部车驾郎和仪部郎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而茅坤做车驾郎和仪部郎的时间,根据其子茅国缙在《先府君行实》中的记载:“戊申,迁南车驾郎。故事,中贵人司上供乘传,府君力裁之,岁省邮置钱巨万计。转仪部郎,时华亭已入政府。给事万公文采发其子阴事,丑诋之。而万雅善府君,惧非常,托以老母。谗者遂深入,而府君自是落魄没齿矣。顷之,外佥粤右宪。时嘉靖之壬子岁也。”[1]起于嘉靖戊申年,即嘉靖二十七年(1548),茅坤三十七岁,而止于嘉靖壬子年,即嘉靖三十一年(1552),茅坤四十一岁。因此,茅坤“宦游南省”的时间,应当是从他三十七岁一直到四十一岁,前后一共延续了将近五年。而《汉书钞》即成书于这个时间内。但是,这里有一个矛盾,为什么呢?因为茅坤在断定自己“宦游南省”编纂完《汉书钞》之后,接下来又说到了这样一句话:“又二十年,而予郡凌氏刻《评林》。”所谓“予郡凌氏刻《评林》”,是指乌程人凌稚隆刊刻《汉书评林》一事。茅坤说自己编完《汉书钞》之后二十年,凌稚隆才刊刻了《汉书评林》。考凌氏刻《汉书评林》的时间,乃发生在万历辛巳年,也即万历九年(1581)[2],由此上推二十年,是嘉靖四十年(1561),茅坤时年已经五十,这与前文考定他在三十七至四十一岁之间“宦游南省”编定《汉书钞》是不合的。追究其中的原因,恐怕是因为此时茅坤以七十八岁的高龄回忆这一段往事,误记了后者。所以,《汉书钞》的正确编纂时间,还是应该归结到他嘉靖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宦游南省”的时候①。
《汉书钞》的成书虽然相当早,但是真正将其刊刻出来,却已经到了万历己丑年(1589),也就是茅坤七十八岁的时候了。当事情告成之后,为了流传之便和扩大影响,他曾经写信向自己的数位友人通报这一消息,并且积极向他们请教,比如在给陈文烛的书信中,他就说到:“外刻《汉书钞》一百卷,班孟坚所共太史旗鼓相当,或得或失处,抑稍为镌评其间,其所横加删削者,特人物表而下及元后王莾诸传,大都杂之以曹大家辈所附者耳。倘及尘览,幸为批示。”又对周山泉说:“家刻《史》《汉钞》并诗文稿一编,则以仆之铅椠笔研间,附上求教。”②可是奇怪的是,尽管茅坤在当时名望甚高,又做了这些宣传的努力,但是这部书,却并不像《唐宋八大家文钞》及《史记钞》那样被人看重而广为流播。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在明代,不过有朱长春提及:“《汉书钞》,吴茅鹿门先生家新刻。”[3]另外董斯张作《吴兴备志(崇祯)》,也粗有记载:“茅坤《鹿门集》四十六卷,《史记钞》若干卷,《汉书钞》若干卷,《五代史钞》二十卷,《唐宋八大家文钞》一百四十四卷,《浙直分署纪事本末》二卷。” [4]此外就甚为寥寥。至清代以后,情况稍有好转,但鸠合地方志与公私目录的记载,也不过数家:
(1)杨绍和《海源阁书目》:“《鹿门先生批点汉书钞》九十三卷。明茅坤辑。明崇祯八年茅瑞征刻本。” [5]
(2)同治十三年《湖州府志》:“《汉书钞》九十三卷。” [6]
(3)丁仁《八千卷楼书目》:“《汉书钞》九十三卷。明茅坤编。明刊本。”[7]
(4)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编《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总目》:“《汉书钞》九十三卷。明归安茅坤。明刊本。” [8]
由此可见,茅坤的《汉书钞》在刊刻出来以后,流传并不广泛。今仅就南京图书馆所藏明刊本《汉书钞》,略对其源流及文献面貌作一番考察,以见其大概。
2 明刊本《汉书钞》的源流与文献构成
根据茅坤《刻<汉书钞>序》与《谢陈五岳序文刻书》两文的介绍,可知《汉书钞》初次刊刻于万历己丑年(1589),属于茅氏家刻,共一百卷。这个本子流传到崇祯年间,发生了一次重要的变异,具体表现为茅坤之孙茅瑞征在崇祯八年(1635)重刻此书的时候,将原来的一百卷变为九十三卷,这中间到底在哪些地方进行了调整,以及为什么作这种调整?都已经无法考实,因为最初的一百卷本已经不复可见,所以无法通过比对来考察其中的原委变化。但不管怎样,从此以后,茅瑞征所刻的九十三卷本《汉书钞》就取代一百卷本《汉书钞》,成为唯一存世的本子③。这个本子流传到清代的时候,为钱塘丁氏所得,成为“八千卷楼”藏书中的一部。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时为“八千卷楼”主人的丁立中,因为经商失败,亏欠公款,于是,在两江总督端方及丁氏好友缪荃孙的接洽下,由官方拨款七万余元收购了“八千卷楼”的全部藏书,连同这些藏书一起,《汉书钞》也就在此时被转送于同年创办的江南图书馆(即后来的江蘇省立第一图书馆、南京图书馆),而成为其善本书库中的一员。
从文献面貌来看,南京图书馆所藏明刊本《汉书钞》共两函三十册。每册形制基本相同,书高约26.5cm,宽约13cm,草纸封皮,左方有白底墨色题签,曰“鹿门先生读汉书钞”,正文版面为四周单边,黑口,单鱼尾,版心由上至下依次为书名、卷次、页数与刻工姓名。半页十行,行二十一字,字体疏朗清晰,大小适中,茅氏评语则以小字双行夹注的方式排列于原文之下。第一册从第二页开始,其排列秩序依次为《刻<汉书钞>序》《<汉书钞>凡例》(共七条),《<汉书钞>目录》(先帝纪、次年表、次志、次列传),最后接正文,其他册则在第二页后直接正文。每册首页的右下角均钤盖有两朱文方印,由上至下排列,除第一册为“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藏书”“八千卷楼藏书记”之外,其他二十九册均为“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藏书”“嘉惠堂丁氏藏书”。(“八千卷楼藏书记”“嘉惠堂丁氏藏书”均为钱塘丁氏藏书印)
其次,从《汉书钞》的圈评来看,主要分为圈和评两部分。评只有茅坤一家,我们放在下文详说。而圈点则有朱墨两色。墨圈应该是茅坤所定,其使用的符号标记共六种:圆圈、点(实心、空心)、长抹(实心、空心)、短抹(实心、空心)、字外加圈、字外加框。关于这六种符号所代表的意义,茅坤并没有在《汉书钞》中作任何说明。但幸运的是,由于茅坤的《史记钞》也是其“移官南省”时所作[9],成书时间与《汉书钞》相同,在圈评的过程中,二者曾互参异同,所使用的圈点符号也基本一致,所以,茅坤在《史记钞》中对符号标记所作的意义说明,可以移用到《汉书钞》中去,而通过详细考察《史记钞》中的圈点符号,发现其一使用了八种,除了长圈、小圈之外,其他六种与《汉书钞》完全相同。而关于这六种符号的使用,茅坤对其中的一部分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凡系一事之大体,或提案,或结案,及文之一切紧关处,则长抹或镌于其旁。”“凡书官爵,书国,书攻城邑,书灾异,书年,书一切吃紧字面,则短抹。”“凡文之最佳处则圆圈,次则长圈,又次则点。” [9]可见,长抹是专门用来标记一件事情的起因或结果的,短抹则是用来标明一件事情中最紧要的字眼(包括官爵、国名、城邑、灾异、时间),圆圈和点则是从文章学的角度,对精彩的字句和段落进行点明。另外两种符号,字外加圈与字外加框,《史记钞》也缺少说明,因此,我们只能根据茅坤在《汉书钞》中的具体运用,来对二者作一个大致的推测:首先,对于字外加圈来说,茅坤使用它,或者表示其所圈住的字为领起下文的重要眼目,如《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臣闻月者,众阴之长,销息见伏,百里为品,千里立表,万里连纪,妃后大臣诸侯之象也。……臣闻五星者,五行之精,五帝司命,应王者号令为之节度”“月”“五星”都起着领起话头的作用,故都被加上外圈以作标记;或者为一段文字言说的关键词和中心话语,如《儒林传》“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丁宽字子襄,梁人也。初,梁项生从田何受《易》。……伏生,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这里的“易”“尚书”“诗”“礼”是《儒林传》叙述经学源流的核心话题,所以也都被加上外圈以作醒目;还有的则起着标明话题主语或者文章脉络已发生变换的作用,如《匈奴传上》“晋文公攘戎翟,……而秦穆公得由余,……赵襄子逾句注而破之,……魏尽入西河及上郡于秦。……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距胡。而赵武灵王亦变俗胡服,习骑射,北破林胡、楼烦,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其后燕有贤将秦开”,其叙述主语,由晋及秦,由秦及赵,再依次递及魏、秦、赵、燕,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它们也就都被加上外圈进行强调。至于字外加框,要么起提掇、总案作用,如《匈奴传下》:“凡五单于。……是岁,甘露元年也。……是岁,建国三年也”,皆加外框即是;要么就与字外加圈作用相似,对变换的话题主语进行标记,如《西域传》叙述西域诸国的情况,在每个国家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都加上外框进行标记,就是明证。
相比于茅坤的墨色圈点,后出的、不知为谁氏所作的朱色圈点则要简单的多。它一共只有圈和点两种标识,但是其圈、点的地方与茅坤不尽相同。总括起来说,二者存在着三种关系:首先,有完全相同的地方,比如《楚元王传》“为在位执政太盛也,不为三独夫动,亦已明矣”一句,茅坤圈,朱笔亦圈;《薛宣朱博传》“即无其事,复封还记,得为君分明之”一句,茅坤圈,朱笔亦圈;《王商史丹傅喜传》“喜虽外见褒赏,孤立忧惧”一句,茅坤点,朱笔亦点;《谷永杜鄴传》“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者也”一句,茅坤点,朱笔亦点。其次,有朱笔改变茅坤原来圈点的地方,如《陈胜项籍传》“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一句,茅坤原作圈,朱笔改为点;“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一句,茅坤原作长抹,朱笔改为圈;“略知其意,又不肯竟”一句,茅坤原作点,朱笔又改为圈;《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以候司先知奸邪,盗贼不得发”一句,茅坤原作圈,朱笔则改为点。再次,有茅坤原本无圈点,而朱笔后来新增圈点的地方,如《魏豹田儋韩王信传》“于是乃知田横兄弟能得士也”一句,茅坤原无圈点,而朱笔加点;《韩彭英卢吴传》“臣闻‘亡国之大夫不可以图存,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若臣者,何足以权大事乎”一段,茅坤原无圈点,而朱笔加点;《季布栾布田叔传》“滕公心知朱家大侠,意布匿其所”一句,茅坤原无圈点,朱笔则加圈。以上是关于茅坤《汉书钞》明刊本在文献构成上的大致情况。当然,作为《汉书钞》的重要组成部分,茅坤的评点及其价值则是我们另外要关注的一个重点。
3 《汉书钞》的评点及其价值
从茅坤的评点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
第一,训释音义,考究名物。或者标注读音,如《贾谊传》“千变万化,未始有极。忽然为人,何足控揣”“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茅坤训“揣”曰“音团”,训“榜”曰“榜音彭”;《张骞李广利传》“因益发使抵安息、奄蔡、犛靬、条支、身毒国”,训“靬”曰“靬音轩”;《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以车骑将军从大将军青出,有功,封南窌侯”,训“窌”曰“音普教反”。或者解释字词章句之义,如《赵尹韩张两王传》“将迹射士千人逐捕”,茅氏释“迹射”曰:“言能寻迹而射取之。”《佞幸传》“至对衣冠议语署置。”释此句曰:“自谓当辅政,故豫言某人为某官,某人主某事。”又或者考究名物制度的内涵与地理区划的沿革,如《贾谊传》“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茅坤解释“白冠氂缨”说:“以毛作缨。白冠,丧服。”《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举方正,对策高第,迁谏大夫,行郎中户将事”,释“郎中户将”曰:“郎中令属官有郎中车户骑三将,盖各以所主为名,户将者,主户卫。”《匈奴传上》“匈奴右贤王入居河南地为寇”“其发边吏车骑八万诣高奴”,释“河南地”曰“即今河套”“高奴”曰“上郡之县”。不过在这中间,除了解释章句与考究地理,茅坤偶尔能间出己意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是沿用了前人的说法,比如上举训“揣”“榜”“靬”,释“迹射”“郎中户将”“白冠”等例,就分别取用了如淳、颜师古与郑玄的解释[10]。
第二,品人。在《汉书钞》中,茅坤往往喜欢从德、才、学、识、行五个方面来区分流品,臧否人物。比如论人之德,在《赵尹韩张两王传》中说赵广汉“倾危忘本”,《游侠传》称楼护“猥陋龌龊”,《外戚传》赞班婕妤为“圣善之女”,《王莽传》贬王莽“诈而通天”;论人之才,在《趙充国辛庆忌传》中称辛武贤“特摧锋之将,非所以语持重而多算者”,《傅常郑甘陈段传》说傅介子“特一侠客,语所谓明汉兵若风雷耳,非所以称天朝之使也”;论人之学,在《董仲舒传》中称董仲舒“已登孔氏之堂,而按六艺之旨以为言矣”“学问渊源则亦醇乎醇矣”,《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则贬京房《易》占为“左道”,斥李寻“溺于一数,而不能达于道者”;论人之识,在《魏相丙吉传》中称丙吉“以子当夕牲而出取斋衣,即督过之,古之有识之士,固如此”,又说其删去伍尊称道自己护养宣帝之功,“独令归美于组、征卿,当与日月争光者”,《外戚传》说许皇后怨恨汉成帝以奢汰责己,所以“虽称慧,通书史,而不闻《关雎》《鸡鸣》之义矣”;论人之行,在《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中称贾捐之依附杨兴,“共为朋党,狭邪以私功名,焉能有终”,《匡张孔马传》称张禹“乞肥牛亭地一着,可谓贪不知止者”,而孔光“于大行前拜受丞相印绶,亦其滥纡名位而少哀处”,《谷永杜鄴传》说杜邺开说王氏处,“外托忠直,而内怀附会”。而最难能可贵的是,茅坤在评说这些历史人物时,往往能够用比较宏通的眼光,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来全面建构一个历史人物的立体影像,比较好的避免了过去那种非此即彼的、单一的人物论断方式,比如对于他所否定的公孙弘,就不仅发其恶,贬斥他“巧佞”“媚世”“弥谤”“援党”“曲学阿世”等一系列败行,同时也称道他“节俭砥行”“分俸养士”“足智多谋”,为后世所难及,并不埋没其善;对于他所肯定的人物如霍光,不仅只称道他的长处,说他具“千古灼见”,能弘大体,能“担负刘氏”,同时也并不讳言他的短处,批评他不能惩处自己妻子鸩杀许皇后的恶行,不能重用魏相、萧望之等贤才,又在全国各地滥建宗庙,“病在不学无术”,这种态度的贯彻,使得茅坤在品评人物的时候,看法相对就显得比较全面、公允。
第三,评史。这里主要是指对历史事件的评价,又可以分为两种大的情况:有的单纯就事论事,只就历史本身评断其是非曲直,掘发历史事件之间的因缘关系。比如在《东方朔传》中,茅坤批评汉武帝私宴馆陶公主府邸,与公主幸臣董偃不辨尊卑而作大乐饮一事,是“狎邪淫乱,自古所无,何以副朝仪”的谬误举动;《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批评汉武帝在江充巫蛊之祸中,“所处分戾太子之变,甚属舛盩”;《冯奉世传》中解释汉成帝时冯野王虽然治行名天下,然而却被排摈于九卿之外,出为上郡太守的原因时,以为“必由王凤辈内妒”,直接讥贬王凤;《何武王嘉师丹传》中论师丹谏止汉哀帝尊奉其父为共皇帝、其母为共皇后、祖母为共皇太后的行为时,认为其不顾人情,“欲阳绝而降杀之,所必不能”,不过白白引发王氏与丁氏、傅氏争权,将政局搅得更复杂,所以他归罪于师丹说“王氏之世擅国政,夫亦丹辈有以酿之与”;《外戚传》中评价上官安纳女于汉昭帝一事时,认为“安女仅六岁,遽立为后,汉法疏阔至此!由高帝日不暇给,而吕后为之酿乱以遗后世故也”,指出汉代法制的疏阔与不善。这些按断大部分都比较精当,但是依然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缺陷:一是探究史意时,茅坤的论说有时缺少坚确的证据,而过于武断,比如在《张冯汲郑传》中,他说汉文帝过霸陵而悲思,乃是因为“当时帝必有厌坟陇过侈之意而因以感问之者”,且不说上文明明写到“上指视慎夫人新丰道,曰:‘此走邯郸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怆悲怀”,其悲思乃为感命思乡而发,即便承认茅坤“厌坟陇过侈”的解释,可是在上下文的语境中竟找不到任何根据可作为支撑,所以茅坤的说法,不过是想当然之词,其他如在《杨胡朱梅云传》中提到朱建以军正丞手斩监御史,认为“监御史有犯,只合奏之天子,下廷尉议耳,而建辄若此,必其中有朝廷肘腋之间互相抅而为之者”,《王莽传》中提到朱博弹劾王莽,也说“莽前以所娶婢宜子,即以遗朱博,博岂不德之,而乃劾奏莽若此。予窃疑亦必由莽故令讦奏云云”,都是无根据的臆说。第二个缺陷是茅坤在评论人事变化与历史因果关系的时候,喜欢将其归结到天道的作用上去,比如在《赵尹韩张两王传》中,他解释张敞孙死无后的结局,就说“残酷之报,天道不诬”,以为这是张敞做冀州刺史时贼杀群盗,侵凌广川王的报应,在《王商史丹傅喜传》中,又说傅喜因得罪傅太后被罢侯,但不久即复得,亦足见“天道之好还如此”,《外戚传》说张由、史立因诬告中山王冯太后祝诅而封侯,在哀帝死后,两人都被“免为庶人,徙合浦”,也是“天道好还”的结果。这些解释迂曲而陈腐,实在不足为训。第二种大的情况是茅氏论史的时候,不再仅仅止于史事本身,而常以史事作为引子,从中总结出某种历史经验,以作为当今治道的借鉴,或者从史事论及时事,在对历史的阐发中,表达一种刺时和警世的立场。比如在《酷吏传》中,茅坤就从王温舒“家累千金”的事实,总结出“酷吏与贪吏相成者十之八九”的认识,在《王商史丹傅喜传》中,从王商为王凤所污蔑排陷的故事,得出“自古权奸为害忠贤也多矣”的认识,在《王莽传》中,又从王莽罗织罪名陷害不附己的公卿大臣的行为,得出“自古权臣阳慕誉望之士,以尊宠之于上,而阴抑不为党比者与下,大较如此”的认识,这都是从个别的、特殊的历史事件总结出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来为当今的人事运作提供一种借鉴;而另外一些评说,则往往由古及今,借汉事来讥刺时事,借历史来警醒当世,直接干时,比如在《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中,茅坤由汉朝亲同姓而疏异姓,论及“今之同姓不及以一登朝,而异姓且万之”,在《赵尹韩张两王传》中,由赵广汉执法抓捕杜建,公卿大臣无人敢请托,论及“嘉靖岁公卿抵罪者,多大略并由中贵迫胁,以致上下伤残如此,有识者不能不累欷而太息也”,在《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中,由郑朋与弘恭、石显朋党为奸,残害忠良,论及张居正“外抅邪佞,内托中宫,而相与传遗诏,蒙主上,卒之新命去位,而五七年间擅权乱政”,都是借历史来直接讥贬时政;至于《武五子传》中言及戾太子之事时,茅氏说“览《戾太子传》,只缘父子间不当隔绝,而左右谗嬖之人因以起釁,足为后世之鉴”,《佞幸传》中言及孔光首鼠两端的行为时,茅氏说“一孔光也,向则为贤拜谒迎送,不敢当宾客钧敌之礼,今且附莽指,条奏其罪恶,至没其家,可为万世公卿者戒”,《外戚传》中言及赵飞燕姊妹贼杀后宫皇子时,又说“今之士大夫家往往为姊妇所害,以之绝嗣,当屏之卧榻以为戒”,又都带上了强烈的警世意味。总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这些评史的文字,对于了解和研究茅坤的历史观念及时政立场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四,在《史记》《汉书》比较的视域下对二者在史法与文法上的异同及优劣做出评判。茅坤在《刻<汉书钞>序》中,曾经非常明确地坦白自己镌评《汉书钞》的一个最主要目的,即在于比较“两家长短曲直,相为雌雄胜负”处。所以他给《汉书钞》撰写七条凡例,其中就有四条(第一、四、六、七)分别从不同角度关涉这一内容,由此可见,关于《史记》《汉书》异同和《史记》《汉书》优劣,正是茅坤在评点《汉书》时最重视的一个部分。
从《史记》《汉书》异同这个角度来看,茅坤重点谈到了二者的不同,它包括两个方面。
(一)论文字的不同。《汉书》的叙事,从汉初至汉武帝时代,多沿袭了《史记》,所以在基本框架和面貌上,与《史记》大致相同,但是落实到具体的文字处理,《汉书》相比于《史记》,则有增加的地方,有减损的地方,还有变换其词的地方,对于这些变化,茅坤往往将其指示出来,如《高帝纪》载“沛公如薛,与项梁共立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茅坤曰:“《史记》于此有‘闻陈王走死五字。”又“章邯破杀魏王咎、齐王田儋於临济”,茅坤曰:“《史记》遗此二句。”又“时连雨自七月至九月”,茅坤曰:“《史记》原无此九字。”《韩彭英卢吴传》载“淮阴少年”,茅坤曰:“《史》‘少年上多‘屠中二字。”又“又侮信曰”,茅坤曰:“《汉书》改‘有字为‘又字,作转眼。”《季布栾布田叔传》载“田叔,赵陉城人也。其先,齐田氏也”,茅坤曰:“《史记》‘氏字下多‘苗裔二字。”《酷吏传》载“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急如束湿”,茅坤曰:“《史记》下有‘薪字。”即是。
(二)论史实的不同,正如上文所说,《汉书》在叙述汉初的历史时,多与《史记》发生重叠,所以,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二者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落实到具体的史法操作,却产生了很多差异,除了文字之外,对于史料的选择、组织和运用,《汉书》往往也与《史记》不同,对此,茅坤也都一一进行点明。如《汉书·高帝纪》载“正月,张耳等立赵后赵歇为赵王”,茅坤曰:“《史记》无张耳立赵歇一节。”又“十一月,项羽杀宋义,并其兵渡河,自立为上将军,诸将黥布等皆属”,茅坤曰:“《史记》项羽杀宋义并兵渡河一节,作为追序于后,而《汉书》却点缀于此。”《荆燕吴传》载“贾与战,弗胜,走富陵,为布军所杀”,茅坤曰:“《史记》多‘十二年,立沛侯刘濞为吴王云云,以终荆王情事。”《楚元王传》载“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茅坤曰:“比《史记》增此一段。”《高五王传》载“后十三年薨,子襄嗣”,茅坤曰:“以下《史记》即接上‘孝惠帝崩而吕后称制云云,而《汉书》则序高帝八男本末,系赵、燕于下。”很显然,这种只作区分、不评高低的做法,乃是沿袭了宋朝倪思《班马异同》与娄机《班马字类》以来的旧传统,并没有太多的独特之处。有价值的在于它的第二个内容,即从史实的安排与文章的写作来评判二者的优劣高下。比如论史实的安排,《高帝纪》载“十二月,楚王陈涉为其御庄贾所杀”,茅坤曰:“《史记》多‘周市来攻方与未战八字,而赵王、楚王被杀处,《汉书》所增入者,佳。”又“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茅坤曰:“以下并《史记》所遗而《汉书》独详,得体。”又“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茅坤曰:“以山南之地属代,则代得内地以饶矣。以代西为云中郡,郡则属天子之封而与国家共分边患矣,《史记》遗,失大体。”《高后纪》载“章欲与太尉勃、丞相平为内应,以诛诸吕。齐王遂发兵”,茅坤曰:“《史记》载齐王檄文,甚佳,《汉书》不当遗。”《萧何曹参传》载“初,诸侯相与约”,茅坤曰:“此以下《史记》本传不载,而以分见《淮阴列传》,要之,何劝沛公勉为入汉及养民致贤等语,何之相业首功处,《汉书》以之增入于此,得体。”《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载“其群臣宾客”,茅坤曰:“大概淮南王之畔,由宾客跳谲所致,《史记》不载而《汉书》补之,似工。”《窦田灌韩传》载“伏兵袭击,必破之道也”,茅坤曰:“以下《史记》原无,而《汉书》却增入恢与安国两议,佳。”又比如论文章的写作,《高帝纪》载“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茅坤曰:“《史记》下多‘之字,佳。”《食货志上》总评:“《汉书·食货志》所缀次上古及汉以来一切得失盈缩处,并有明法,而文亦典雅,《史记》所不及也。”《陈胜项籍传》载“项籍字羽,下相人也”,茅坤曰:“《羽传》不如《史记·羽纪》有生色,何者?《汉书》节其文,散见之他传记中,故不能如《史记》烟波袅娜也。”《韩彭英卢吴传》载“又不能治生为商贾,常从人寄食”,茅坤曰:“《史记》‘食字下有‘饮人多厌之者六字,有生色。”《季布栾布田叔传》载“会赵午、贯高等谋弑上,事发觉”,茅坤曰:“‘会字以下,《史记》多‘陈豨反一段一百十字,有风神,而《汉书》删之,恐非是。”《高五王传》载“乃割临菑东圜悼惠王冢园邑尽以予菑川,令奉祭祀”,茅坤曰:“此下《史记》复叙七王一番本末甚畅,而文亦烟波可爱。”《张汤传》总评:“《史记》以赵禹、张汤并为酷吏,故两相影处多烟波,而《汉书》单序汤,故简而少逸调。”根据这些评说,不难发现,尽管在史实安排和文章写作上,《史》《汉》各有优劣,但是大较而言,在史实安排的详明周密上,《汉书》多优于《史记》,而在文章的写作具有风神逸调上,《史记》则又往往优于《汉书》。至于其详明周密与风神逸调的具体表现及内涵,到底该作何种解释,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总之,通过对茅坤《汉书钞》明刊本的文献考察,不仅让我们对其文献存在的基本形态有了大概的了解。同时,更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它,来为我们研究《汉书》及茅坤古文理论提供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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