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2017-07-12吕晓炜时艳芳
吕晓炜+时艳芳
摘要:职业教育师资的水平直接关系到职业教育的质量。日本职业教育一直处在世界前列,其高素质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是其保障。本文就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具体分析,从而为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日本;职业教育;师资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7-0033-02
一、全面提升日本职业教育教师的综合能力
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低速增长,产业结构转换,从资本密集型的传统工业占主导快速转化为技术密集型的新型工业占主导。90年代提出以新技术立国,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制造业比重停滞不前。信息时代知识总量爆炸,现代化生产对劳动力的综合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少子化”现象日益严重,适龄入学人数激减,高等教育的门槛不断降低,青少年更愿意选择进入普通教育机构,以获得更多的升学机会,职业教育机构的入学人数逐年下降。职业教育机构的生存问题成为学校经营者面临的最大难题。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理念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过去职业教育机构中讲授专业课程的教师只需要关注自己的专业教育能力即可。但随着毕业生毕业后有了更多的选择,不再仅仅是就业找工作或是获得某种职业资格许可证,升学也成为学生毕业后一个重要的出路,而且升学的学生人数在逐年增加。这些变化就会反过来要求教师提高自己除了专业教育能力以外的综合实力。这样才能引导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之后更快地与学术性高等教育接轨。比如,日本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就提出,职业训练指导员需要具备七种能力,包括职业能力开发指导力、训练协调能力、生涯咨询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能力。为实现职业训练指导员的培养目标,日本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提出了PDCA一体的培养方案。其中,P(Plan)指根据训练需要设计课程方案,D(Do)指高效实施训练、辅导就业,C(Check)指评价训练结果发现问题,A(Act)指修正课程方案。
二、日本职业教育教师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
日本职业教育机构一直以来注重和当地企业的联系,特别是一些学校经营管理人员和负责学生就业的指导老师,日本1947年出台的《职业安定法》明确规定,初中、高中等学校的校长可以给毕业生推介工作。学校一方面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同时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通过学校的推介,降低了学生求职的成本,维护了学生求职的利益,帮助学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又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业的用工要求,实现了学校与职场间的顺畅衔接。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师因此也与地方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1999年和2008年修订的学习指导纲要中,都提出了要在高中职业教育课程中增加“企业实习”的部分。“企业实习”就是在企业生产的现场就业体验,在之前日本的职业教育中,“企业实习”都是不被列入教育课程当中的。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教师更加重视学生的就业,同时也从“就业”的角度出发,重视与自身“專业化”有关的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
除在学生就业的层面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之外,在职业教育内容、学校经营管理层面职业教育机构也要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而这方面恰是日本职业教育机构的一个短板。2013年8月出台的文部科学大臣告示133号《创设“职业实践专门课程”》是日本政府在积极提倡与推动职业教育机构与企业交流合作的成功开展。这一计划的提出是在2011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发布的《关于今后学校的职业教育》和2013年6月内阁会议决定的《教育振兴基本计划》与2013年7月公布的《关于创设“职业实践专门课程”,保证提高专修学校办学质量的调查研究会议报告》的基础上公布的。“职业实践专门课程”属于专修学校的专业课程,其创设目的是为了培养职业必须具备的实践专业能力、专业领域实际相关的知识、技术、技能。通过实施“职业实践专门课程”,最终可以提高专修学校专业课程的职业教育水平。《创设“职业实践专门课程”》中明确规定满足条件的“职业实践专门课程”由文部科学大臣直接认定,这些条件包括:(1)修业两年以上;(2)为确保与专业领域相关企业团体的合作体制,必须开设相关的教学课程;(3)职业学校的实习、实验、实践或演习等教学工作,必须与企业合作完成。获得“职业实践专门课程”认定的专修学校可以在招生时获得更多的关注。
三、设置“教职研究生院”培养高学历职业教育师资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加剧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与综合能力的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成为日本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上世纪末,日本教师培养审议会连续三年公开了三份针对教师教育改革的咨询报告:《面向新时代的教师培养改革方案》(1997年7月)、《关于充分利用硕士课程培养教师——推进在职教师的再教育》(1998年10月)、《关于教师培养、任用、进修一体化的发展》(1999年12月)。进入新世纪后,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5年6月提出了“在教师培养中增加教师教育研究生院”的基本构想,指出在充实、加强本科阶段教师培养的同时,有必要在制度上重新探讨研究生阶段的教师培养和再教育的问题。日本文部科学省将其定名为“教职研究生院”,同时规定“教职研究生院”可以设置职业教育相关课程以培养职业教育教师。教职研究生院自2008年4月开始招生,当年有19所大学单独或联合设置了教职研究生院。
“教职研究生院”职业教育具有这样几个特点:(1)招生对象:各所大学有招生自主权,招生对象范围较广,包括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满足在职教师继续学习提高的实际需要,有些大学会专门为在职教师留出适当名额。(2)课程设置:各大学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课程培养方案,包括专业课程和实习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不仅要在课堂上学习,还要组织研讨会、使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提倡主动式学习、参与式学习。(3)任课教师:要求任课教师在职业教育领域有教育和科研的业绩,不仅能传授理论知识,还可以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研究指导教师要达到4人,其中三分之二的研究指导教师原则上是教授。(4)学位授予:无须撰写毕业论文,以此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毕业后授予“教职硕士”学位。(5)合作办学:教职研究生院在办学上采取校内外联合办学的方式,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合作学校,有些是大学自己的附属学校,有些是其他教育机构。学生们可以在这些合作学校开展实地考察、角色体验、实例研究等学习、见习、调研的实践活动。
四、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1.职业教育师资发展需革新理念。面对知识经济大潮下的职业教育师资发展需紧扣时代主题,师资队伍的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进行理念的革新。职业教育师资的定位也不再仅仅是教会学生基本实用技术、基本技能知识,还需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面对学生职业发展、生涯规划、创业选择、行业前景等多个方面给给予学生必要的引领与指导。
2.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需深度改革。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培养整体水平在逐年提高,各类各类院校的准入门槛也在逐年提升,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也要紧跟趋势,推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整体水平的提高。深度改革职业教育学位制度,提升职业教育的培养重心;将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打通,延长职业教育培养的年限;将学校职业教育和社会职业教育相结合,扩展职业教育培养的范围。
3.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终身职业教育是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目前和世界发达国家尚有一些距离,在师资建设方面,多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全社会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引导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業教育师资待遇水平,吸收优秀人才进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推动职业教育师资的长期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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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業能力開発総合大学校.職業訓練指導員に必要な能力[EB/OL].http://www.uitec.ac.jp/department/teacher_about.html.2015-07-09.
Abstract:The leve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eachers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qu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Japan's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been in the forefront of the world,its high-quality vocational education teachers team is its guarantee. This article has carried on the concrete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Japanese vocational education teachers' team construction,so as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aching staff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Japan;vocational education;teac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