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杂论
2017-07-12江寿男
书法与禅宗。将禅宗思想引入书法艺术确有很大的价值,也影响颇深。因为书法创作所提倡的心性、意境,与佛法及其相似,为历代书家推崇。尤其在唐代晚期,随着佛教的兴起,一些书家摆脱了法度的束缚,书法变成了顿悟禅机最易令人接受和乐于接受的方式。当然,我们现在不能肆意主张这种自然表露方式的暗示,否则,对学书无益。
书法与自我。书法创作是绝对自我化的脑力及体力有机结合的艺术生命状态。书家的情感通过笔墨及书写内容得以阐释和抒发,进而达到一种契合中国审美习惯的视觉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考察,书法仅为借以展示某一类精神世界的形式或者是手段而已。归根结底,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书法的主体精神,即书家丰富而多变的情感世界。在书写水平相近的前提下,同样的文字内容,不同的书家会有不同的表现,而同一书家,书写不同的内容也会呈现出不同的韵味,主宰此变化的不是笔墨纸砚,也不是条件或者环境,而是书家自身性情的投入,即不可直观且又举足轻重的情感元素投入。
书法与突破。书法创作水平走到一定的高度,在运笔、结体、创变等诸多问题上,许多人会难于再实现大的飞跃,这里暂称创作状态“发展平台期”。是否能逾越过去,对进一步提高书写水平甚至对学书者的书法生命至关重要。凡习书者,无不感受到这一时段曾经带来的沉闷与灰暗。世人所公认的“只可以心悟”的书法艺术,更多的时候确确实实给人一种虚无而奇异的感性机巧,天成几率颇多。领会书法要义的能力会因人的修养、功力、才能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而产生根本性的区别,这种区别间接地表露在情性中,直接流泻在笔端上。有些人煞费苦心却总离不开前人之桎梏,始终在“古人”及“自我”之间徘徊,找不到契合自身突破的路径;有些人却日有所得,直捣书法契妙之理,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界,犹如神助。
书法与著说。书法创作乃书家心性之所为,心性如何,就他本人而言,实在是关乎其作品优劣的一大始作俑者。正如孙过庭所说的“情性”与“形质”内涵。它讲求书家对书理乃至天地万物之顿悟,抒发书家由此发自内心的精神轨迹,是书家一次次生命的具体体验及生存方式的现实转换。每一位学书者都希冀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一个惊人的深入与超越。这种潜意识的领悟也正是一改自我面目之契机。关键问题是要如何驾驭自我,如何准确地捕捉稍纵即逝的创作心态。对于把握书法创作最佳节点的困惑与恍惚绝不仅是我们这一代人所遭遇到的,古人亦然。古代书家及书论者历来也多次讲到治书之难,认为书法之妙理在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譬如草书,似乎有章可循,似乎又无章可依,书写者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要遵循怎样的规律?这些规律从何而来?其个中堂奥无法用语言阐明。于是著书立说,众说纷纭,把书理说得玄之又玄有之,把前人说得一无是处有之,奉若神明者有之;善书不善论者有之,善论不善书者有之。
作者简介
江寿男,字一清、静云。1963年8月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诗人。现任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海南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第四、五届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第三期高级文艺人才研修班、中国国家画院中国书法沈鹏精英班成员。海南省第二届中青年“德艺双馨”先进文艺工作者。
2013年行书荣获全國第十届书法篆刻展优秀奖(最高奖),同时草书入展本届国展;2009年至2015年,书法作品先后获第二、三、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佳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