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要不要观察(下)
2017-07-07陆生作
【七】
有位记者朋友根据自己的实践,得出一条写作经验:以“我”的经验来看,观察,就是参与,是“观看”+“体察”。我们经常教学生观察,大都仅是观看,而没有体察,没有将自己代入进去,进入被观察对象的体内。所以,他们看不到有趣并撼动心灵的东西。有哲人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这就是以自己的尺度去“察”。只观,而不察,肯定是没有感悟的。既观又察,才会有所见,又有所察,有所悟。
我觉得,“观察=观看+体察”这个说法挺好,它触及观察本质。而且“将自己代入进去”也是个好说法,可以方便地理解为作文中的“拟人手法”,或者说进入一种“万物有灵的表演状态”“附身状态”,然后循序渐进,直至写作时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这便是观察。
【八】
上一期,我讲了海伦·凯勒,讲到“生活即观察”。这一期,我借“观察=观看+体察”这一观点,再谈谈作文的“观察”。
在这个词语中,观与察,是并列的,都是看。若把“观察”拿来为作文服务,把观与察分开来看,对写作有一定帮助。
按我的理解,观,就是看;察,则是发现,特别是细微之处,不是有“明察秋毫”这么一说吗?
观,又可拆分为“又见”。见到了,自然是看到了,所以说,只“观”一次,是不够的,它得“又见”,又见一次,再见一次,所以我說生活即观察:过马路,进饭馆,坐公交,待人接物,都需要观察,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观察很多次了。只是,见过太多次以后,难免出现“熟视无睹”的毛病,描述一个东西细微处时,往往说不出话来,脑袋里只装着对这个东西的大概印象。对作文来说,这个大概印象已经够用了,写作须写自己对东西的印象,唯如此,才是“横看成岭侧成峰”,人与人不同;而非拍大头照一般,人与人相同,同样的照片、同样的作文,哪怕写得再好,那也一般了。从来物以稀为贵嘛!
作文要独特,而个人的感受才是独特的,所以,在“观”的基础上,“察”便显得尤为重要。
把“察”定义在细处,就能做到“别人笔下有的,我也有,比他还精细、精致;别人笔下没有的,我还是有,便独特”。
同时,这“察”不再局限于“眼睛”,更要往“心”里去,这便符合“观察=观看+体察”,只是这个说法还不够精准。好多年前,金健人先生曾撰《观察体验》一文,文中有这么几句话:
人们平时说“观察”,其实已经包含了体验。
“观察”更侧重于通过眼、耳、鼻等器官对外部客观世界的感知;而“体验”更侧重于通过心理分析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把握。
【九】
体验,是全感调动,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具象到理论。而我们,总是先“观”某物,而后有“察”,再“评头论足”的。
既然“观察”已经包含了“体验”,那么,把“观察”这一任务合理地分派给各种知觉吧——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运动觉,等等。它们彼此联系,最终落在作者笔下综合呈现。这也就可以理解,海伦·凯勒的眼睛和耳朵为什么没有影响她成为一个作家。
人各有长处,有人擅长外部世界的观察,有人擅长内心世界的体验,都可以写出好作文,不必整齐划一。
观察,是一件重要的事。有时候要融于其中,感同身受;有时候要跳出三界外,旁观者清。
我们无时不刻都在观察。
只是,我们可能太强调“观察黄豆发芽”这样的长时间的跟踪观察。要知道,作文中,“熟视无睹、只剩印象”的观察更重要些,因为能深刻于心中的“印象”即“特点”,如漫画的夸张,能让作文独特,能给读者留下印象。而且,“观察”不仅仅是眼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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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作,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会员、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散文学会会员,《少年作家》杂志、《历史揭秘》杂志执行主编,致力于探索写作方法、推广微童话与传统民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