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水资源合作:沿线国家的共同选择
2017-07-06刘一颖
□ 文/本刊记者 刘一颖
湄公河水资源合作:沿线国家的共同选择
□ 文/本刊记者 刘一颖
近年,中国在澜沧江兴建的水利项目和在柬埔寨和老挝境内援建水电站受到一些境外媒体的质疑,认为这些项目是导致湄公河下游国家干旱的重要原因。近日,由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4国联合成立的政府间合作组织——湄公河委员会发表文章廓清质疑,称中国兴建的水利项目不仅没有导致湄公河下游干旱,而且缓解了旱情。实际上,2016年启动的澜湄合作机制正在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各国水资源合作提供新的保障。
湄公河下游干旱,是天灾还是人祸?
起源于中国青海唐古拉山的澜沧江,流经西藏、云南,穿越高山峡谷,从中国西双版纳出境后称为湄公河,先后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共4880公里,最后流入南海。自1993年以来,中国在湄公河流域上游的澜沧江上建立了6座干流大坝。这些大坝的运行引起了各界对湄公河流域的关注。早在2004年,路透社报道称,中国在澜沧江上游建水坝,“会对东南亚国家的农民和渔民的生活造成重大威胁,对水文状况带来毁灭性的变化。”2010年整个澜湄流域遭遇厄尔尼诺现象,导致整条流域均出现干旱,当时中国云南段的水库也无水可放。一些西方媒体称,是因中国在上游修建水坝导致下游的干旱。诸如此类的质疑从未消停,但致力于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泰、老、柬、越4国组织湄公河委员会进行了澄清。
2017年6月6日,湄公河委员会发表文章,称中国境内大坝确实影响了下游的水文情势,但并不是像一些媒体渲染的负面影响,而是总体而言雨季流量减少,旱季流量增加。中国兴建的水利项目非但没有导致湄公河下游干旱,反而在旱季开闸放水,缓解旱情。文章写到:“以2016年为例,3~5月,中国景洪水电站向下游开闸,水量达126.5亿立方米,在此期间提高湄公河主干流域水位0.18至1.53米。如果没有中国的援助,湄公河流域的泰国清盛会缺少44%的水量,泰国廊开会缺少38%水量,柬埔寨上丁会缺少22%水量。此外,这次中国紧急补水也缓解了湄公河三角洲的含盐度。”
由于2015年底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澜湄流域普遍遭受了旱灾,湄公河水位降至近90年最低,越南有数十万公顷的农作物受到海水倒灌的威胁。应越南方面请求,中国克服自身困难,于2016年3月15日启动了对湄公河下游的补水计划。越南等湄公河流域国家对此表示欢迎,柬埔寨称“此举对湄公河下游国家缓解旱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再次证明中国与湄公河各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良好合作关系”。
02 /停靠在湄公河岸边的独木舟
水资源合作的机制保障
“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彼此情无限,共饮一江水”。这段诗篇,不仅反映了澜沧江—湄公河流域6国的共同命运与共同愿景,而且彰显了这些国家在水资源合作上的重要性。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正式启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这一机制是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共同推动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在首次领导人会议上,各方确定了以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水资源和农业减贫为5个优先方向,推动6国开展深层次的互利合作,水资源是其中之一。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东南亚研究所所长卢光盛教授认为,澜湄合作的目标是推进次区域的整体发展和振兴。水资源合作为区域人民带来了福音,跨境水资源是下游国家很关心、很迫切地与中国合作的一个领域。
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张励博士长期从事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研究,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澜湄6国对澜湄水资源的开发主要围绕水利设施建设、水运商业航道的发展、水运航道的联合执法、水运航道整治工程、渔业发展、农业灌溉等展开。澜湄6国对于水资源开发的各自侧重点有所不同。对于中国而言,主要在于水利设施建设、水运商业航道的发展与安全合作;缅甸主要涉及航运安全合作与水电开发;老挝则侧重于水电开发;泰国则偏重农业灌溉;柬埔寨较为关注渔业发展与水利开发;越南关注农业灌溉。
澜湄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张励一直关注这一机制下的水资源合作,“澜湄合作机制仅成立一年多,已经相对于先前的区域内水资源合作发展而言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他谈到,水资源问题是6国间较为敏感的问题,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期间,6国间在数据分享、交流、合作上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保留(包括中国与湄公河国家之间,以及湄公河委员会成员国之间)。就以前而言,澜湄合作机制是区域内6国第一次在跨界水资源共同治理的问题上表明了坚强的决心。2016年中国景洪水电站开闸放水,不仅缓解湄公河下游旱情,而且在此次干旱中,中国首次及时、主动地向下游国家分享相关水文数据的举动也得到了下游国家的认可。此次开闸放水为今后澜湄6国探索水资源合作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张励进一步谈道,从现阶段来看,澜湄合作机制将从水资源合作中心建设与现有水资源合作持续发展来保障水资源合作。具体包括继续稳步推动水资源合作中心的创建,将其作为澜沧江—湄公河水合作与水问题解决的指挥平台;同时继续发挥6国在联合执法、旱情援助、数据分享等水资源上的合作,以加强相互间的互信。
从未来来看,澜湄合作机制还将从机制保障、理念建设来升级水资源合作。通过明确水资源开发原则、水资源争端解决方案、水资源灾情应对内容、数据分享与技术提升、对应小组的设立,来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澜湄合作机制要继续倡导和推动“共饮一江水”的水资源合作共赢理念。通过澜湄合作机制保障各国水资源开发的权利,区域内的电力、航运、渔业、农业、环境、生态等将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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