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精胰岛素与诺和灵N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的疗效和安全性比较
2017-07-05李红云
李红云
【摘要】目的 探讨甘精胰岛素与诺和灵N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的疗效和安全性比较。方法 选取我院2014年11月到2016年6月收治的初诊2型糖尿病患者5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自愿原则随机分为观察组与研究组。观察组使用诺和灵N进行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研究组使用甘精胰岛素联合瑞格列奈。结果 两组患者糖基化血(HbA1c)、餐后2小时血糖、以及空腹血糖均有明显的下降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研究组使用甘精胰岛素治疗时,可以有效控制血糖水平,同时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
【关键词】甘精胰岛素;诺和灵N;初诊2型;糖尿病;疗效
【中图分类号】R58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6.36.0.01
因糖尿病患者自身血糖水平异常,导致身体机能及各器官受到严重影响,其中对视觉、心脏、肾脏及心脑血管、神经系统影响最为严重。患者饮食不规律,暴饮暴食或因体力劳动过少引发肥胖症状是2型糖尿病主要诱发原因。使具有初诊2型糖尿病遗传易感性的个体容易发病。本文通过研究对我院收治的50例初诊2型糖尿病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节选我院2014年11月到2016年6月收着的初诊2型糖尿病患者50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31例,女19例,年龄40~80岁,平均年龄(70.2±6.5)岁,随机进行分组。两组患者的年龄、病情、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入院接受治疗,患者在入院治疗初期先给予患者每天1次,每次1毫克瑞格列奈进行治疗,在患者睡觉前,对其给予0.10~0.15 U/(kg·d)的诺和灵N皮下注射,每天给药2次进行治疗
研究组患者入院接受治疗,患者在入院治疗初期先给予患者每天1次,每次1毫克瑞格列奈进行治疗,在患者睡觉之前,给予0.20 U/(kg·d)的甘精胰岛素进行每天1次的皮下注射治疗。
两组患者治疗前,一日三餐前15 s内口服使用促进胰岛素分泌的瑞格列奈,口服瑞格列奈的初始药剂量为0.5 mg为宜[1]。
1.3 观察指标
对糖尿病患者采用指尖采血检测方法为患者进行血糖常规检查,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对所使用的瑞格列奈、甘精胰岛素和诺和灵N使用剂量进行调整,保证患者在餐后2小时血糖的浓度控制在4.4~11.0 mmol/L,患者空腹内血糖浓度掌控在4.5~6.5 mmol/L。对全部患者临床治疗前后1个季度内糖化血红蛋白、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肾脏及肝脏功能等指标进行检查,还要对患者体重以及身高进行检测,严格仔细的记录每位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低血糖的情况,还要格外注意记录患者治疗中是否有不适等症状发生,如四肢无力、呕吐恶心等、患者空腹血糖浓度低于2.5~3.0 mmol/L时,患者就可根据检测数据确定为低血糖症[2]。
1.4 统计学方法
檢测数据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对全部患者进行干预治疗100天后,对比两组患者的糖基化血蛋白HbA1c、餐后2小时血糖2 hPG及空腹血糖FPG均有所变化(P<0.05)。见表1。两组患者均未出现低血糖等严重不良反应。
3 讨 论
分析研究国内外医学机构文献及临床案例,从中可以看出患者确诊为初诊2型糖尿病的核心因素是患者身体内胰岛素分泌过少或缺失,致使供给出现问所诱发的患者血糖升高。确诊为初诊2型的糖尿病患者,疾病发生早期,患者身体内胰岛细胞出现功能性的障碍,致使胰岛素分泌情况降低减少,伴随患者病情的进步加重,患者体内的胰岛细胞的功能性障碍会随着持续恶化。结合国内外初诊2型糖尿病临床诊治案例中,可以明显证实,初诊2型糖尿病患者在临床治疗中使用甘精胰岛素有着明显的降低与控制血糖的明显效果及普及使用性[3-4]。另外瑞格列奈是一种非磺脲类促胰岛素分泌剂,在胰岛细胞膜上具有其高亲和力的位点结合与解离速度均较快被称为餐时血糖调节剂,进餐时服用可拮抗餐后高血糖#起效快)作用时间短。
综上所述,我院在对两组患者使用不同药物进行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后,治疗使用的甘精胰岛素和诺和灵N对患者血糖都可有效控制,效果较为明显的研究组使用甘精胰岛素联合瑞格列奈治疗时,可以较理想控制血糖水平,而且可以有效的降低胰岛素使用剂量,较少产生低血糖现象。另外注射时间不受进食时间限制,每天使用一次的用法使患者有较好的依从性,值得临床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 徐良俊.甘精胰岛素与诺和灵N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的安全性评价[J].糖尿病新世界,2015,(2):33-34.
[2] 黎 华,朱玲锦,王穗文,等.甘精胰岛素联合格列美脲治疗初诊2型糖尿病临床疗效探讨[J].中国基层医药,2015,(10):1546-1549.
本文编辑:吴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