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行业“大咖”中原论道知识产权运营
——首届知识产权中原论坛报道(下)

2017-07-05吴瑞格

河南科技 2017年2期
关键词:专利知识产权

文/图 吴瑞格

行业“大咖”中原论道知识产权运营
——首届知识产权中原论坛报道(下)

文/图 吴瑞格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知识产权已然成为与大众密切关心的实际热点,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消费、国际合作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上发挥着持久性力量。

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全国各省市有关部门、高校、企业行业专家等也正以实际行动助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施。在此背景下,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联合主办了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首届知识产权中原论坛”。来自省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企业的人士先后就“知识产权运营若干问题及对策”、“关于高校的知识产权运营问题”、“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人才问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宋河发:知识产权运营若干问题及对策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宋河发

目前,我们国内有不少运营模式现在还只是有一个名字,但是还称不上真正的运营。所以我想针对这块的内容从三个方面谈一下:第一,我们现在现实的需求要加强知识产权运营;第二,我们现在知识产权运营到底遇到了哪些问题,我们的模式有没有问题;第三,提出一些对策。

首先大家看,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这个《纲要》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特别是到2050年,我们国家应当成为世界科技创新强国。那里面就涉及到比较多的怎么样把我们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怎么样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所以说这个《纲要》部署了八个方面的任务,提出了六大保障措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还有就是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71号文《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这里也特别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当然还包括体制机制改革,包括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这些要求,大家可能都比较熟悉。其中强国强在什么地方?是我们现在也大量的专利,放到这里就是强国了?还是我们可怜的那么一点点应用、转让许可就是强国了?这些东西要反思。中科院每年专利申请13 000,有效专利22 000,专利转移包括实施2 000件,平均如果转移转化除以有效数字的8.84%,一件专利等于多少钱呢?三五万块钱,但全国高校呢?11万件申请,11多万件的发明专利有效量,但是总共专利有效量2 000多件,这个比例多高呢?2%,非常可怜。我们国家现在是世界第一的知识产权大国,特别是专利申请量、发明,2011年就是世界第一了,像申请外观设计,都是世界第一,但是我不敢和这些外国驻华机构的知识产权院聊,一聊人家都笑你,河南医科大学一年申请1 000件专利,只有1件转让了,你说搞这些专利干什么呢?

所以第二点我就想问一下咱们知识产权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什么叫知识产权运营?我认为就是以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为直接目的商业性活动,不要给它讲情怀,不要给它讲什么其他价值,就是赚钱,如果再给它讲搞经

营,如果不以赚钱为目的,而你拿政府的项目,而是以提供什么公共服务,我认为都不是真正的运营。做知识产权运营应该有这么几个基本的特征:一是以实现经济价值为直接目的;二是能否识别可转化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和它的价值,是一个基本的前提;三是技术、市场、法律这方面的风险你能不能解决;四是是否是有效的模式是运营,首先考虑一下你搞运营,是不是你得有有效的盈利模式,如果不能盈利,只从政府拿钱,我认为这个模式不是真正的模式。

另外,知识产权运营中还有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第三方中介模式,这个被国外的经验证明是不可能成功的模式。我们国家有很多简单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比如说6个大学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比如说某些知名的技术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所,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有42个,为什么它们很尴尬,成功不了,是因为他们是简单第三方中介,原理技术、原理产品制造,自己又没有投资基金,它不可能把专利运营好。美国的经验证明,美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坚决抛弃了第三方中介模而建立了高校科研机构内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管理知识产权。这个在中国已经有了先例,上海生科院知识产权与技术研究中心学美国的OTT办公室,就是内部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而且已经成功。大概2010年到2014年,每年它专利的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等这些方面所有的收益占中科院整个专利方面的一半,但是我认为它如果再有一个投资基金的话,它可能占中科院的整个2/3。

最后,我提出一些建议。第一,对政府方面要提供一些公共的信息服务和平台;第二,生命周期系统能不能做;能不能建立专利质量的分级分类系统和多主体参与的价值评估系统,比如说科技宝。当然还包括运营人才的培养,包括政府的运营基金的投资等等;第三,我们作为运营机构未来怎么发展,能不能转变成一个专利池或者专利组合运营的企业,对企业开展一站式许可,加入专利池的企业和机构都不再打架,能够共享专利权;第四,培养复合人才。至少是具有四个方面知识结构的人才团队,如理工背景、知识产权产业方面的知识能力、投资能力、懂项目管理等。第五,解决知识产权碎片化。

苏平:关于高校的知识产权运营问题

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苏平

我要讲的主要内容核心问题是如何提高高校的专利转化率,目前的现象就是投入多、成果多但是转化少、效益低。就拿我们重庆高校为例,从2006年到2015年,累计专利转让合同500多项,合同金额大概4.4亿,但有一个老师例外,他一个人的汽车方面的专利转让合同就达到了3亿,除他之外,我们总共也就4.4亿左右。

据有关资料显示,影响专利运营的有19因素,这个因素有很多,排在前面的有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投入,中介服务体系,尤其是我们高校的科研人员转化意识淡薄等等。那么这个政策方面,实际上从1996年开始,我们有了《科技成果转化法》,历次修改对专利转化都进行了强调,一直到2012、2013、2014,到2015年的《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出来以后,等等这些都是科技成果转化做了很多详细的规定,这个我就不多说了。

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的对策,我想从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运营模式和奖酬方面给大家做一个介绍,运营模式方面又分了几类,这个分类是我们一个调研分类,不一定准确。这里面第一类就是自荐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这里面清华、浙大和南京大学都是代表,尤其是以浙大和清华为典型,他们的体制流程是比较健全的,专门对成果转化办公室也做了一个重新界定。二是共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包括湖南大学,尤其是南京理工大学准备建一个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而湖南大学则是引入了一个基金投入。三是托管转移转化这么一个平台和机构。主要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汇桔网,通过他们开类于淘宝那样知识产权旗舰店,只有展示、出售专利。四是产学研合作运营,这种模式主要是中介机构、运营平台,全方位介入我们高校的科技项目,研发的一个流程,这种模式我是一直比较推崇的,典型代表是广州高新科技。五是合作研发,这个是通过技术转移机构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转移机构全方位的介入中介机构,从科研立项、科研实施一直到IP保护等等全程更参与。

综合来讲,高校运营简单两点:一是政府如何做好政策顶层设计。这就涉及税收方面、商权如何实现,职务发明利益归属等方面,都是政府要关心的问题,尤其是股权割让的时候,比如说上海海事大学就遇到这个问题,它那个股权72%给了这个团队,但是在股权划割的时候,工商局说按照现行规定,这个要由你们的上级部批准才行,上海市教委又说按照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法》高校有权处置,最后就按照上海教委这个意见,高校直接处置。第二个问题就是高校如何乘势而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首先我们高校作为创新的源头要提供高材料专利,要建立或者加强我们的运营平台或者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要提升搞技术经济人的服务能力,还一个就是兼职的问题,以我们学校为代表,现在就是把一些地下的公司浮出水面,搞成地面的公司,全部归属于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这对高校来说又是一个很好的支撑。

杨旭日: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人才问题

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杨旭日

我主要谈谈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人才问题。第一,从宏观上讲讲,人怎么发展。首先从数据方面来做一个对比,现在美国有将近600万件的发明专利,中国能达到多少?中国最多能达到300万件,怎么算出来的?我们的人口是它的5倍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按人均发明量看那就是5倍,60万乘以5那就是300万。从代理人和人数来讲是什么样的状态,美国的代理人我们专门有个研究,律师加代理人大概是4万人,如果按这个5倍来算的话,大概会有20万人来做代理人,这也是个最高的数字,现在多少?现在还不到两万人,就是拿证的人,所以我觉得这里头空间还是巨大的。当然还有商标方面的,现在中国的有效商标1 000万件,大概今年5月份的时候已经达到了,这个数字立马也会成为全球一个最大的数字。这个怎么理解?我觉得中国还是人多、企业多,大家都取个名,那可不就得来一个商标嘛,所以这个也很容易理解,量多是自然的。

第二,讲讲企业的问题。如果以中国和国外做对比的话,我们企业工作大概可以分四个工作,一是竞争力管理,二是纠纷管理,三是权利管理,四是投资管理。现在我们国内的工作大概是做到什么状况呢?如果以100%为欧美的对照组,实际上就是我们纠纷管理和权利管理做到了50%的状态,实际上还有大量的工作,通过我们刚才讲的扩大和质量提升的过程中间,他的水平会有所提升,他的工作量也会大量增加。那这些人要干什么?大家可以发现,那都是高层次人才,增加的都是高层次人才,怎么样做竞争力管理,怎么样做投资管理,还有比较高端的纠纷管理和权利管理布局,包括国际化的管理,所以说对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人才和质量不提升,咱们对知识产权质量也很难提升。一句话,就是说未来企业的发展一定是“产业+知识产权”,就是说有很强大的制造业的硬件支持,同时也有大量的知识产权的支撑,才能构成我们未来的产业。

第三,讲讲人才。我们要立志搞高校后的培养,高校后的培养是什么概念呢?实际上我有一个判断,就是高校不可能完全满足这个产业的需求,不管是从国际的情况来看还是我们现在的经验印证都是这样的。那就要经过一个过程,高校、高校研究生,代理人入门,核心能力积累,核心能力运用,包括职业的发展这样一个过程。然后它里边会体现三方面能力:沟通、国际化能力和业务能力,这是一个双通道的发展,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业务能力的提升。然后是我们人才培养的各个机制,包括推广、准入、运营、激励和退出这个机制。这样的机制我们有研究,大概是需要15年到20年,才能够培养一个国内顶级的人才,相对来说很慢,现在大家都发展地很快,互联网行业说一年顶十年,像小米大概三年、四年就能发展到现在这样一个水平,所以需要有一个人才加速器,我们现在提出来一个人才加速器,这个加速器的特点是按需培养,全过程帮扶,关键节点的支撑。有两方面,一是需要有一个非常高的起点,在高起点的情况下,我们整合全国的资源甚至全球的资源帮大家去发展。然后我们还有菁英计划,菁英计划很简单,就是帮我们已经在职的各位专业人员提升他的一个水平,我们希望通过努力,把15年到20年的时间压缩到5年到8年时间,着力为社会培养精英人才。

支丽平:知识产权产权中的信息应用

安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支丽平

我今天着重讲解一下专利信息中的专利运用。专利信息应用先说检索,检索概括来讲它有宏观层面的还有微观层面的,宏观层面的一般就是产业分析报告,比如说我国的物联网产业或者某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面比较大,技术分支非常多,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往往采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它,技术指标分解法加分种的检索策略,结合我们原来做过的一个项目,是《安阳市重大经济活动专利信息分析》,安阳局非常重视专利方面的研究,也有相关专门的经费来资助这方面的课题研究,当时做的是一个关于煤焦化的课题,我们结合一些领域的专家做了技术分解,分解出来40多个指标,40多个指标怎么做检索式呢?当时是逐一检索每一个技术分支,最后把每个技术分支最后用OR和起来,得到一个总检索式。

刚才说的是产业方面的,另外如果遇到一些比较细的技术分支,在企业里面微观层面更多。我把自己检索的一些经验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举个例子,比如说一种中草药植被杀虫剂,那么你要检索的内容用一个词或者用一句话表达出来,你自己提取出一个关键词,以这个为例,有三个关键词:一个是中草药,一个是杀虫,第三个词是剂。中草药它有一些同义词,每一个词你都要把它扩展一下,扩展成如果只限于中国专利的话就不用考虑它的翻译了,只考虑中文的词,比如说中草药是中药、草药、药草,都是它的同义词,;杀虫的,包括杀虫、驱虫、灭虫,都是它的同义词,有的时候专利可能叫灭虫剂;剂可以是液、水,这是比较细节的一个检索。

2005年发生了一个大事,宝洁收购了吉列,花了500亿美金,当时很轰动,但是最后的结果证明他是正确的,因为他为什么在众多竞争对手里面选吉列呢?就是因为他们通过专利信息做了专利布局的这样一个专利地图,发现吉列和它的产品正好是互补的一个关系,宝洁我们知道,它主要是女性的产品,吉列以电池和剃须刀,男性产品为主,这样的话,当时宝洁的高层就是因为通过专利信息运用最后做了一个这样的专利运营,570亿里面能价格这么高,是因为吉列有大量的专利需要购买,这是一个成功的商业运营模式、运营专利信息。

专家点评

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书记金多才

我想谈三点小体会。第一,如何培养合格的人才。像苏平老师讲到高校知识产权运营问题;河发先生讲到运营、解决问题及对策;旭日老师讲到人才战略问题;这里面学问很深,像有些学校搞什么双学位、知识产权双导师,到底能不能培养真正合格人才,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在如何干的过程中我觉得还要加强基础研究,大家千万不能浮躁,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知识产权这个词很热,知识产权运营也很热,但现在实际上我们对这个概念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我们在没有完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谈运营,什么是运营?难道是运营和经营吗?卖了,收点许可费,投资、质押,这东西都是真正完全经营上、运营上的含义吗?也不一定,所以还要加强基础研究。第三个小的体会是创新突破,正是因为人才不好培养,问题比较多,模式你可以同意我可以同意,咱们将来可以切磋,所以咱们搞研究的同志写论文也好,写著作也好,我想这正是很好的选题。

刘春霖:知识产权质押政府主导开始市场导向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春霖

知识产权质押需要政府推动,一是需要政府的制度保障、政策推进以及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的引导;二是知识产权质押,各方参与不可少,所谓各方参与就是说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财产,通过担保融资,最大问题是风险,那么所谓知识产权质押模式的创新,实际上就是风险化解机制的创新,风险化解机制说白了就是多方主体参与,多个责任主体,多点责任财产,风险就分担了;第三就是模式创新,在实践当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主要代表性的有北京模式、浦东模式、武汉模式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暗藏问题,用四个字来概括:外热内冷,我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从无到有增长率很高。不管是银行还是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从事知识产权质押的热量比较高,因为中小新企业缺的是钱,银行也想占领这个高地,这是热的方面。内冷,指的是从数据上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额很大,实际上占国家专利保有量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所说的外热内冷,主要是基于知识产权质押的客观现实,它存在着风险技术上的难题、制度上的局限。第一,法律方向,比如说用来质押的知识产权是不是稳定、是不是今天质押,明天就会被宣告无效了,或者被撤销了,或者涉诉了等。第二,管理方向。主要指的是质押以后对质押标的的监控问题。技术难题集中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上,或者说风险化解机制的创造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化解的机制创造核心就是分解又叫分散风险,分解风险要么就是增加人,要么就是增加责任财产。增加人,谁参与、他参与了以后,他承担了风险以后,他又去找谁要去。增加责任财产,哪些财产能变现,哪些财产不能变现,实践中审查起来问题很多。

总体来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在于国家是采取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导向型的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政府的态度是: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市场行为,政府只起制度保障、政策引导,不能够过多地干预和参与。而对于市场来说,市场上能够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种市场主题,包括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还有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它们都愿意参与进来,但需要有人来担当组织,谁来担当组织,是政府还是其他?所有这些问题摆出来,实际就是我们到底要建立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导向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史煜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元发展

我个人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从2009年到现在分成了两个阶段,2005年12月31号以前算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2016年1月1号开始到现在。第一个阶段我总结它应该是艰难和高速发展的阶段,2008年纲要开始,直至2009年,才开始有这种知识产权方面的质押,这种艰难程度大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一个是你跟银行说,我要拿专利从你银行进行专利证书,从你银行进行贷款,拿商标证书从你银行进行贷款,银行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的银行总行没有这个产品,就算有这个产品风险也太大了。2008年,你在大街上随便抓住10个人,问他知识产是什么,随便说出两样就行,我估计有百分之六七十及不了格,你再跟企业说你可以用你的专利去银行贷款,企业也几乎没有人相信。当时只有相关政府部门搞这种宣讲活动,反复宣讲普及这方面的知识,这是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但这个过程也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2008年、2009年质押数量很少很少,但是截止到去年你看刚才那个数字,已经有上千家企业,近两千家企业通过商标或者专利融资了,融资的额度不到1 000个亿也差不多,这个额度是非常大的,解决了什么?在不同程度、不同区域当中,确实解决了中小企业的一些问题,至少是拓宽了一些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我不是说全国,是在个别的地区。但从2016年之后,我个人感觉它变了。为什么

北京东鹏知识产权评估事务所所长史煜杰

这么说呢,因为我得到一个相关数据,应该是2016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总体的质押量和质押金都在下降,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不好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前面实践冲的过快了,我们的理论知识没有跟上。

我们每年做知识产权质押的贷款,包括商标和专利大概400份报告,400家企业,我发现一些现象,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非常淡薄,最开始2008年、2009年在安徽省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商标,它既是农业龙头企业,还是驰名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一笔三五千万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规模可以了。但你到企业去说我要拿你的商标贷款,我要收集相关资料,它首先是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到底应该什么部门负责,也不知道自己的商标是实名商标,它可能会说你应该找我的办公室,办公室说不应该找我,应该找财务,财务说不在我这儿,你再问他,有一件是驰名商标,你注册了多少商标,你企业有多少商标,那就更不知道了。其实在2008年、2009年的时候,我也感觉不是特别怨企业,为什么?知识产权没有太大的意义,我把驰名商标申请下来,无非是要在产品上做广告用,我没必要重视,它不能当钱使。通俗来说,就是说知识产权什么时候能真正当钱使,我觉得企业自然而然会重视。再谈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很多企业几乎没有。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就像90年代初期的法律顾问,90年代初期的企业要法律顾问干什么?没有意义,但是现在好多企业也说我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什么用?没有什么用,但是我们做的400家企业成功了之后,它第一件事做的就是成立一个简单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目的是什么?明年续贷。企业老板关心的是什么?就是我的商标、我的专利真能带来钱,当市场真正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他自然而然会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

陈浩:知识产权运营中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浩

我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代表,我想谈一谈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作用。

先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的六大服务领域,一是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三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四是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五是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六是知识产权培训服务,这是六大领域。服务结构有专利代理机构等其他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信息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知识产权评估公司、运营公司及技术交易机构等,还有知识产权咨询公司,培训机构等。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者是中介服务机构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情况下起的是支撑和辅助型作用,目前作为主体运营的条件尚不成熟,比如说NPE、高智,它有70亿美金的基金在那儿放着,而我们现在国内哪一个运营公司有,别说70亿美金了,50亿人民币有没有?所以说知识产权机构还是要发挥支撑和辅助性作用,一是支持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为运营提供优质资源,没有好的资源没法运营;二是培养专业型和综合型的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没有人才无法推进;三是提升运营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营能力,那么说现在的服务机构,我想这个也是它的强项;四是协助运营主体吸引银行或者投资机构更多的资金进入知识产权运营领域;五是为顺利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数据、软件等技术支持;六是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李海林:高校运营的转化和评估

河南奇道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李海林

我今天谈一谈高校运营的转化和评估,为什么要做高校的资产转化和评估的这个方向研究或者发言呢?全国高校是1亿多的专利,转化是在2 000多件,转化率占2%,等于说在运营上、在转化上是非常落后的。中国2011年科研经费超过1万亿,到2015年是1.4万亿,每年都增加千亿,但是成果转化率统计是10%,这个显然是有水分的。那么发达国家是40%,有的人认为这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很少,但真的是如此吗?实际上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制度问题,但是另一个原因我认为这是评估问题,评价体系出现了问题,特别是高校的专利技术转让上,那么在高校的技术转让上就存在这个问题,实际上知识产权运营的前提首先是要讲价钱的,运营就是买卖,买卖就得真才实料。

高校专利转化最终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所有权,有利于所有权的界定,等于说校方可以决定,价值评估以后就可以做;第二是转让标的的价格问题也可以出来了;第三说一下交易评估基础依据,实际上就是专利数据、市场调研和实际研发费用,实际上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刚才是说研发评估,要是交易评估,这上面研发评估的基础还是存在的,直接引用这些数据就行了。在必要时高校可以成立自己的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交易评估的传统方法是成本法和收益法,但实际上技术评估还有它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首先是应该按同行业收益法,进行对比比较法,如果没有则按未来预期法,如果专利不配伍,或者无法形成规模生产,那么就要研发成本法等等,最后等于说做出最低价值的一个评估。

那么高校机构专利应用者怎么对自己的专利产品进行定价呢?要用什么价位购买这个技术呢?包括银行贷款、专利价值有多少,这些问题不解决,永远没法将专利当成一个运营来做。我认为如果搞不清价值评估体系,高校的专利运营就是纸上谈兵,在高校的技术转让和运营这一块,就评估体系来说,我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的价值体现,一个是研发阶段的评估,另一个是交易阶段的评估。

马伟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保障机制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马伟阳副教授

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保障机制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建议政府在保障机制中采用补贴融资模式。关于政府采用什么样的模式,我们总结中国在实践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有行政推动型,也就是政府完全选择借款企业,选择银行;有出资风险分担型,政府虽然不再选择贷款企业,也不再选择银行,但是它说我给你提供担保,等于说把贷款企业和政府的一些国有公司的性质绑架起来,这个我们也不赞成;还有就是补贴融资成本模式,这种模式中政府适度介入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为,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建议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这其实不是什么新观点,主要是强调一点,我们对实践进行一种总结和梳理,目的是为了推进中国的知识产权综合改革,就是一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中国大盘中非常小的问题,需要有有知识产权部门、金融部门、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科技

部门等10个部门参加,才可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希望将来在知识产权这一块,能够把三架马车、版权、商标和专利融合到一起来推动这项工作。

第三,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登记制度。现在不动产已经开始统一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负责,但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还仍然分散,分散在工商部门、分散在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分散在版权局。

第四,建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金融机构、贷款企业、担保机构、中介机构适当的补贴和税收扶持。

第五,加强市场服务与监管。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这个公共服务可以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义务,比如说托管、维护这种费用,或者登记、查询,如果政府不愿意做,交给企业可以做,然后去购买这种服务,这样就能把运营和政府的服务功能适当分离。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的跟踪分析运营机制,政府要从宏观上给整个知识产权的环境。

专家点评

郑州大学教授张德芬

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下个人关于知识产权质押问题的认识和体会。第一个观点是赞成政府的支持。在政府支持下,近几年比较成功的就是深圳市,深圳市做的一些尝试,比如说比亚迪等等157家在深圳市受到深圳市科创局的支持就非常成功,然后有很多家,包括比亚迪在内都成功上市,但是早期的北京模式、浦东模式和武汉模式,那是早期的几个阶段,那几种模式从现在发展来看,我感觉它还不如深圳市的发展状况,所以这点实践这也证明了政府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是一个实践的需求。为了证明这个观点,我也把知识产权做了一个分类,这个分类在我们国家主要就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这三种权利的运营,其实著作权已经非常完善了,著作权的运营有市场基础,企业买那一套,比如说一个小说在网络上非常流行的话,马上就有影视公司、出版媒体等等对它进行运营,非常成功,但是专业和商标,它与版权就有不一样的规则,因此知识产权的运营这一点也说明了在专利、在商标这一块,没有政府的支持是玩不转的。

第二个观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涉及到规则特别多,而我们现在是市场先行了,但规则滞后了。但是没有这些规则又玩不转,比如说评估规则的标准化问题,拍卖规则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拍卖规则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而且这个《拍卖法》是针对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这一块没有。我们再说交易规则。前面有关老师也提到知识产权的交易规则,能不能用《合同法》来进行交易,那么我们知道《合同法》有一个《技术合同》,但是更详细的规则有没有?没有,也是我们说无论是从实务界还是从学术界,对于这些交易规则的探讨,我觉得是一个新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三个观点,知识产权质押涉及到三个主体:一个是政府,我赞成是政府主导、政府支持、政府贴保贴息这样一个政策,那我既然赞成这个政策,我就把政府列为其中一个主体,另外一个主体就是银行,因为质押叫融资,那离不开银行、离不开金融机构,然后就是贷款人、借款人,那么借款人就是企业,那么这三个主体怎么能够完美的结合好?这一点我觉得政府应该去扶植一些服务机构的建设,是缺少平台的问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小伍

我谈几点感受。第一,机构建设应加强。实际上现在从服务机构的角度来讲,要么就是平台,甚至把平台作为一个服务机构来看待,那么平台实际上追求的是大而全,但是这种大而全难免不够专业,所以我还是建议各种类型的服务机构,包括代理机构,包括评估机构,包括法律服务机构,应该是相互支持、协同服务。

第二,关于质押,关于运营。我想是运营风险要防范。运营的风险我仅仅讲一点,我们在前期,对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质押贷款这一块,我们跟银行出《法律意见书》,我们应该说出了不少《法律意见书》,那么在出《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我们就发现,《法律意见书》里面,它实际上对知识产权这块仅仅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有没有相关的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发生。那么这里面实际上我们认为还应该有什么?包括商标,相同和相近似商标在《商标法》规定,如果是转让,它实际上是要一并转让的,那么专利涉及到在线专利和从属专利,那么我讲这些风险,实际上它会涉及到后面,如果说贷款融资无法偿还的时候,那么它要变现,变现的时候,它变现得到的是一个不完整的知识产权。

第三,评估方法需完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触到的知识产权评估的价值可以说随机性很大,我们接触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说这个权利人可能会给它提要求,我需要大概多少,比如我要去做出资入股,那么我需要多少,它事先会有一个商议,我想这是不利于运营的,那么得出来的评估结果是不准确的。刚才实际上刘春霖老师谈到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有一个综合评估方案,那么我认为这个应该说是完全可以借鉴的,因为它更合理、更完善、更准确。奇道公司的李总,他提到了研发评估的概念,这个应该说目前在中国是少有的,我们很多讲到的是问题导向,实际上我觉得应该更准确是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比如说我去拿专利信息,翻专利信息,从专利信息中我去找里面存在什么问题,基于这点我研发出来一项新的专利,新的技术方案,申报专利,那么它是基于问题导向,但是它得出来的这项发明创造、这项专利可能是无用的。那么需求导向它得出来的肯定是有用的专利,最后形成的是有用的知识产权,它的前景显然是很光明的。

猜你喜欢

专利知识产权
《种子法》修改 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
保护知识产权 激发创新动能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发明与专利
专利文摘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专利文摘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