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者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新版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解读
2017-07-05菁菁
文 菁菁
为消费者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新版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解读
文 菁菁
食品接触材料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前不久,我国发布了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和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两项基础性标准,适用于不同材料的10个GB4806系列产品标准,适用于生产环节管理的GB3160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配套的GB31604系列等50个检测方法标准。两项基础性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其他标准均于近日全部生效。据了解,新标准涵盖原辅材料、生产管理和产品检测等各个环节,将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产业产生较大影响。
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为新设立的标准,是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新标准体系的框架性基石。该标准规定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等方面的要求。据悉,目前我国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是按照各类材质产品分别设置相应产品安全标准的形式管理的,对于复合材料(如多层纸塑复合材料)、组合材料(如包含有多种材质的厨房小电器)和共混料的管理并不明确。因此,为了规范此类产品的管理,控制其使用安全,新标准明确这三类材料及制品中的不同材质材料符合相应产品安全标准即可。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此类产品的安全,新标准还规定当组成这三类材料的不同材质材料标准规定了相同项目限量时,最终制成品整体应符合该项目的最小限量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取代了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新版标准修订了标准范围的表述,以及部分术语和定义,将术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修改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增加了术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及其定义。在新标准中,不仅明确了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规定,更是以列表的形式给出了塑料、涂料、橡胶、油墨、粘合剂、纸和纸板、硅胶等各类材料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的清单,以及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SML)、残留量(QM)等使用要求。对于允许使用的添加剂附录清单,新版标准增加了对各部分附录的使用说明,调整了附录的结构。在新标准中,添加剂的品种由958种扩充到1294种,同时也删除了一些高风险物质,例如删除了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并调整了其他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接触的食品类型。
从卫生要求来看,此次发布的新国标将食品接触产品分成了奶嘴、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树脂、塑料制品、纸、金属材料、涂料及涂层、橡胶材料等10个类别,并借鉴欧美经验对卫生要求进行了更新。如对聚丙烯、聚乙烯等不同的塑料制品制定了统一的“总迁移量”指标,60mg/kg的限量也与欧盟一致;橡胶制品增加了欧盟通报较多的N-亚硝铵等物质的限制要求;金属材料和制品新标准整合了不锈钢制品与铝制品卫生标准的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与旧版标准相比,产品标准普遍修订了标准名称,扩大了适用范围,原材料要求也更加细化,增加多个原料清单,清单管理得以加强。同时,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标签标识要求也多有修订。
从检测指标来看,新国标要求依据实际使用条件来进行测试,并对食品模拟物的选择、试验时间和温度等进行了细化,使测试能科学合理地反应出产品在实际使用时的安全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掌握自身产品的原料和使用条件等信息。此外,部分产品的理化指标也大幅加严,如橡胶的酸性和油性模拟物的总迁移量与旧标准相比加严了40倍。在检测方法上,新国标既包括通用性检测方法,也包括针对个别物质的检测方法,如三聚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酯和重金属等物质迁移量的检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针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涵盖类别多,内容变化大,将对国内生产企业与相关产品进口商产生较大影响,也有利于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将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