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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中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设计要点与常见问题

2017-07-04鲁思明

建筑建材装饰 2017年6期

鲁思明

摘要:本文对住宅项目的人防地下室设计常遇到的问题作出分析,归纳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就笔者在工作中的经验论述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住宅项目;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

中图分类号:TU83 ITU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24(2017)06—0108—01

1退让用地红线及与上部建筑的关系

根据国家规范,人防工程报建要求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5级防空地下室。新建除前述要求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项目,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应注意,对于高层住宅,除层数以外还有埋深要求;某些含裙房的高层住宅,由于裙房的功能不同,算法定义不同;当裙房基础埋深大于3米时,有按裙房地面总面积的4%的,也有按首层全面积的,两者差异较大。

2确定防护工程类别和口部布置形式

住宅设计中常见的人防地下室功能有: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物资库。当人防地下室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时,还应增设柴油电站。当电站机组总容量大于120kW时宜设固定电站;条件受限时可设2个或多个移动电站。

根据战时室外环境,人防地下室的通风形式分为清洁通风、隔绝通风、滤毒通风。固定电站、移动电站有独立的进风、排风、排烟系统,且主体战时允许染毒。而人员掩蔽所三种通风方式均有;人防物资库无滤毒通风。

3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分缝

对于特大型或地形高差较大的人防地下室,基于基础沉降和混凝土伸缩开裂等因素,应适当分缝或分区断开,在相邻区域之间用车道等连通口连接,以解决沉降不均匀和超长混凝土结构伸缩变形的问题;也便于设备管线在覆土层内的穿越。分缝的位置一般在主体建筑投影边缘处,利用地下室与主楼的结构高差设计构造节点。

4覆土层厚度的确定与顶板排水组织形式

《规范》3.3.2条规定,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宜设置在防护密闭门之外;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5柱网尺寸、层高

地下车库的柱网尺寸应满足停车位净宽和净高的要求。通常采用规则的模数;8.4米柱网能较好地满足车道宽度和停车需求。

层高的确定关系到人防地下室的经济性和舒适性,根据经验,单层普通地下车库常采用3.9~4.2米层高。按8.4米柱网计算,主梁1米,风管0.4米,自动喷淋支管0.2米,电缆桥架和风管平行敷设,扣除施工误差,一般都能满足2.2米停车位和2.3米通车道的最小净高要求。

6地面排水组织

地下室内排水沟、集水坑的布置常会被疏忽。为了车辆行驶、停放方便,排水沟多布置在尽量贴近侧壁或其他墙壁处;必须布置在停车位时,也应尽量布置于两辆车背对背的位置。集水坑应尽量放置于车辆无法到达的部位,避免车辆碾过破坏井盖和驾驶舒适感;同時还应留出水泵控制装置的安装空间。

7疏散宽度

疏散宽度必须在前期确定;设计过程中方案难免修改,我们应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量保守设计以规避返工带来的重复设计。

8人防出入口

交通流线的要求可能造成出入口处的临空墙开洞面积、跨度过大。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形式及长度应满足要求。确认洞口高度在满足使用前提下最小,并根据人防门的技术参数设置门槛和预埋件。

9消波系统

消波系统一般由防爆波活门、扩散室组成,可根据防护通风要求选择不同的消波系统。扩散室的尺寸应符合《规范》3.4.7条规定;防爆波活门如采用悬板式,还应符合《规范》3.4.6条规定。

10构造要求

人防地下室的构造要求不同于一般建筑,仅考虑受力计算或使用方便而不重视构造措施是不合理的。各类孔口的建筑平面、剖面应尽量满足不直对、多转折、门后退的原则,合理利用构造优势提高防爆波水平。洗消集水坑不得与清洁区内的集水坑混用。防护密闭门外的洗消集水坑可采用移动式排水泵排水。

11优化平面

人防地下室功能的复杂性常会造成人员无法利用的零碎空间出现,设计时应尽量避免此类情况,优化人防口部的平面布置。例如,战备水箱距墙如果只留检修距离,虽然计入掩蔽面积,但实际是无法掩蔽人员的。可把距离增加到1.5米以上,作为可用的掩蔽空间。

12结束语

人防地下室设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包括结构、通风、电气、给排水各专业的配合协调和建筑专业的设计优化,也事关业主的利益;亦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管理。应重视平时的使用经济性、合理性、舒适性和战时转换的便捷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