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
2017-07-01滕云
滕云
摘 要:党员干部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力,他们起着组织、指挥、引领的作用。为减少和避免权力运行中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要对党纪国法、群众评价、制度规矩等怀有敬畏。有敬畏才有底线,从而对党员干部个人修身、用权、律已起到积极作用,进而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党的事业长盛不衰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党员干部;敬畏;修身
敬者,尊重,敬重也。例如《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语:敬贤礼士。畏者,害怕、恐惧也。例如《老子·第七十四章》语: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朱熹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这里的“敬”既反映了一种认识态度、同时还表示一种价值追求,要求人应该“有所作为”;而“畏”,则反映要有界限和约束、表示一种自省节制,警示人应该要“有所不为”。
在封建时代,皇帝以天子之名来御使民众,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仍是有敬畏之心的。比如历史上曾有不少皇帝发布过《罪已诏》,其中当属汉武帝的《轮台罪已诏》最为著名。可见,即使贵为天子,心中亦有所敬畏。唐朝时期魏征也以“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进谏唐太宗李世民。唐太宗不仅欣然接纳并以此自警,还常以此告诫大臣。可见,英明武如唐太宗者亦有“覆舟”之畏。古代帝王敬天法祖、害怕百姓造反作乱,或许是出于一人一家统治天下之需要。亿兆臣民对天地乃至鬼神心还敬畏,则主要是为了确保自己及后世子孙的长久平安、持续富贵。这些出于功利性考量的人之常情,都可以理解。
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现如今,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种腐败现象对我们党提出了严峻挑战。作为执政党,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力,要始终保持党员本色,减少和避免权力运行中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则需要常怀敬畏之心。
一是要敬畏党纪国法。宪法和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我们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任何一位公民,若违反宪法和法律,都应该受到惩处。作为执政党,党纪更要严于国法,才能确保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因此,在遵纪守法方面,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该为普通群众作表率、树榜样,少数党员干部却以反面教材的形式灰头土脸地出现在世人面前,这说明了权力极易使人欲望膨胀,容易使人丧失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若无足够的敬畏,心里剩下的怕只有狂妄和侥幸了。已经出现的不少腐败案例说明,一个心怀狂妄和侥幸的党员干部,当官做人必然没有底线、不会自律,违法乱纪只是迟早的事。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并把这种敬畏,转化为自身的信念和信仰,才能保证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不越矩不违规。
二是要敬畏群众评价。《尚书·五子之歌》有语: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说明很早以前在我国就有民本思想的萌芽。但在数千年的文明演进过程中,老百姓实际上如牛羊一般被统治者视作“牧”的对象,许多官员也习惯以百姓的“父母官”自许。我们党批判地继承了古代民本思想,把“为人民服务”定为党的根本宗旨,这既是真正使人民群众拥有了地位和尊严,又是检验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标准。我们不能把身边群众当傻瓜、瞎子、聋子,不要幼稚地以为自己做什么群众都不知道、不清楚。舆论是人民群众对在生产生活中非常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讨论或者评价,它能反映民声、民意。党员干部对待群众的各种舆论,不能不闻不问,更不该粗暴打压,而应该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善于从舆论中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意愿。对来自群众的监督和批评,要能正确认识、虚心接受,对自身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应及时纠正。每一个党员都代表着党的形象,不关注、不在意群众评价,对舆论不屑一顾,甚至采取掩耳盗铃之举,就会败坏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就会被人民群众拉下马。
三是要敬畏天理天道。天理和天道之说,源远流长,其概念和内容笼统模糊,却又有着广泛的民意认识和基础。儒家把天理看作本然之性;亦指自然的法则;犹言天道。用时下的主流认识来说,天理天道是指人之外的自然界其本身存在的固有性质和运行发展的内在规律。敬畏天理天道,就是要尊重自然及其自身内在发展规律,进而引转到社会发展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指导自己的行为。自“五四”运动始,国人在知识分子的带领下开始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反天”,这主要是因为在现代民主语境中,“天”意味着君权神授、皇帝、专制、愚民,意味着人类对大自然认识的愚昧落后。由此得出的结论很先进也很武断:反“天”就是唯物主义,就是科学进步。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我们这个有着长期传统的农业大国,“天理”、“天道”反映了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终极渴望。我们现在依然尊崇的传统道德规范,广泛来源和存在于这种抽象的天理天道的理解中。“天理”“天道”是人们对事物发展过程中波折性和必然性的一种情感认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是“民意”的一种神化表达。党员干部也是人,摘下官帽子都是老百姓,信仰无神论的同时对“天理”“天道”心存一点敬畏,没有什么坏处。
四是要敬畏良心良知。良心和良知内涵不同,二者主要区别可以分为一下三个方面:一、良心更侧重于首先层面,良知更侧重于认知层面。二、良心的获得源于社会大众的约定俗成,良知的获得则源于细微深刻的反省考问。三、良心多用于判断自身言行之是非,良知多用作改造外部世界之指导。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做人,需有良心;当官,还需有良知。还是以岳武穆被害为例。宋高宗和秦桧君臣联手,以“莫须有”罪名处死岳飞父子,在百姓眼里,可谓丧尽天良。但从利益角度分析,宋高宗与秦桧其实各怀鬼胎:一个是怕父兄脱金还宋自身帝位不测,一个是为迎合皇帝保全自己禄位。由此可见,面对得失之间巨大反差,良心和良知很可能被轻易抛弃掉。作为党員干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块判断是非善恶的“责任田”,切不可为了“蜗角虚名、蝇头小利”便置良心和良知于不顾。
五是要敬畏组织。党员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处在组织之中,就不能脱离开组织的工作安排和监督。要敬畏组织,就要求每一个党员不断强化“组织”观念。要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恪守对组织的忠诚,不能心存私心杂念,无组织无纪律,搞小帮派、立山头,搞个人“小圈子”。我们的党员干部都应当明白,在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党员干部的言论和行为,在相当程度上,都代表着相应的部门与组织。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关乎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的。这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在说话、办事的时候不能忘记、混淆自己的党员身份;要时刻警醒自己,人民群众会以党员个人的言行来分析和理解组织的言行。党组织的形象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通过一言一行树立起来的,反之,也可以因为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毁掉。因此,要敬畏组织,就要求党员具备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要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这样我们工作起来就不会偏离方向,做到不犯错甚至少犯错。
六是要敬畏规矩。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规矩从国家管理层面讲有法律法规规章,从社会生活层面讲有各种社会规范,从党组织原则讲,有党章党纪党规。党员干部要对这些规矩怀有敬畏之心。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对制度规章置若罔闻,没有敬畏,或者妄存侥幸,以至于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最后追悔莫及。有的党员干部迷失自己的党员身份,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在面对一些错误的思想意识以及一些不当的言论时,不能坚决加以抵制,有的人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还浑然不觉。有的党员干部,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一些不良诱惑,不能坚决抵制,甚至逐渐迷失信仰,扭曲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凡此种种,都与丧失责任担当,丧失对法纪、组织和群众的敬畏是有莫大关系的。畏者,怕也。一些领导干部平日里忌讳说到“怕”字,似乎胆子大才算有种有本事,动辄斥责:怕什么!出了事再说。孰不知正因为心中常有一个“怕”字在,我们在做人做事的过程中才更清楚地知道该和不该、敢与不敢、能和不能的分界线在哪里。或者这样说:有敬畏,才能有底线;守底线,才能保平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中,“实”更多蕴含着我们应该做什么,“严”更多蕴含着我们不该做什么。这样理解或许片面,其本意是借此强调,党员干部讲敬畏,对于个人修身、用权、律已有利,于我们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也有利。
参考文献:
[1]杨宝兰.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J].共产党员(河北),2017,01.
[2]杨雁武.论新形势下重塑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敬畏之心的途径和方法[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16.
[3]谢加书,粟林杰.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作风建设研究[J],中州学刊2016.4.
[4]郭红军.做合格党员 要有敬畏之心[N].贵州日报,2016.11.10.
[5]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