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的战略思考
2017-07-01叶振宇
叶振宇
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的战略思考
叶振宇
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是区域协同创新的着力点。而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迫切需要相应的空间载体作为支撑,迫切需要区域创新空间组织体系优化重组、整合提升和一体发展。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可以顺应区域创新空间组织体系的演化趋势,是区域创新活动集聚扩散规律的应用实践,也是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战略选择。
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是区域协同创新的现实需要
创新走廊是以知识溢出、技术扩散、创新主体集聚、要素流动以及创新链配置的空间规律为遵循,以创新园区、创新平台、创新网络为载体,以互联便捷的交通线为依托,以创新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共建共享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基础,形成各创新环节相互衔接的条带状或环型状分布的科技创新带。美国的硅谷和128高速公路都是世界创新走廊的示范样板,它们的创新空间都不是局限于少数几个园区,而是沿着高速公路向沿线区域延展开来,逐渐形成长达60-100公里范围内的狭长创新带,这是创新活动空间集聚、扩散演化的结果。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快速的交通系统、怡人的城市环境、良好的创新生态、宽容的创新文化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是创新走廊发展的基础条件。
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已提出了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设想,但没有从空间层面上明确提出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向津、冀辐射的通道,以至于津、冀两地难以找到有效对接首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空间合作载体。另一方面,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也面临着发展空间不足的现实问题,亟须在津、冀环首都地区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此外,北京要保持持续性的科技创新活力也需津、冀提供相应的产业配套。由此看来,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不能只停留于现阶段组建区域性产业创新联盟或技术转移创新联盟,而更应该从战略层面上着力推动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使之成为世界级科技创新带。
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京津冀创新走廊是区域协同创新的主战场、战略高地和试验示范区,势必吸引一批专业科研院所、重点大学、优秀企业等主体参与,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发展,可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行业领域占据创新制高点,形成全球竞争优势。
一是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形成和发展。京津冀创新走廊是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战略合作空间,可由京津冀三地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运营和共同受益,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运营下实现创新成果对接、优质要素对流和创新生态融合,从而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有利于全面提升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京津冀创新走廊可以优化北京科技资源战略布局,为北京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提供平台载体,为北京更好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产业配套,为北京更快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拓展发展空间。
三是有利于带动改善京外周边地区创新环境。京津冀创新走廊是北京科技创新发展空间向京外的延伸拓展,必将突破行政区划,促进创新资源和成果开放共享,进而将首都创新生态覆盖范围扩大到津、冀的环首都地区。
四是有利于加快治理北京“大城市病”。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是北京出现“大城市病”的重要原因,而建设京津冀创新走廊既可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在津、冀就近实现产业化,又可以带动关联产业链特别是加工制造环节向京外周边地区转移。
图/中新社
统筹布局京津冀三大创新走廊
一是打造京西南创新走廊。以北京北六环、西六环和京昆高速为依托,将北京中关村海淀园、昌平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丰台园、房山园以及保定市涿州、涞水、高碑店、定兴等县市的产业基地串联起来,构建“一带多园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链,不断扩大科技创新、研发服务、应用转化和军民融合的优势,推动形成京西南地区创新带。随着园区业态更新、平台升级和功能提升,这条创新走廊建设应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研发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强中关村核心区的原始创新能力,拓展中关村园区的发展空间,吸引在京高校、科研院所转移技术和转化成果,促进创新链向石景山、门头沟、保定北部地区延伸。
二是打造京津廊创新走廊。以京津城际、京津高速为依托,将北京经济开发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廊坊市区、天津武清区、天津北辰区的产业园区串联起来,构建“一带双核多点”布局体系,突出高端制造、外向型发展和产业化特色,推动形成京津廊地区重点产业研发转化的发展带。这条创新走廊应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核心,带动廊坊龙河高新区、武清京津科技谷、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联动发展,承接北京东部、南部的新兴产业和创新成果就近转移扩散。同时,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三大重点产业领域,瞄准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整合、协同,引导首都创新资源朝着京津方向扩散,带动廊坊市区和天津武清、北辰等区的相关产业发展。
三是打造环首都创新走廊。以环首都地区为主体,以津、冀环首都的1 7个区县为节点,立足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聚焦绿色创新主题,适当从现代农业扩展到生态环保领域,建成环首都地区绿色科技创新示范带。一方面,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吸引科研力量和工商资本参与建设,促进首都优势农业科技资源与环首都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提升有效对接,通过建立创新载体、引入新的发展理念、探索新的商业模式等途径建设现代农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另一方面,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引爆点,注重示范应用,合理布局环首都生态科技示范园区,发挥区域性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带动效应,加快生态环保科技产业发展。
几点建议
一是编制创新走廊发展专项规划。建议将三大创新走廊列入《京津冀空间规划》之中,并作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空间载体予以体现。启动京津冀创新走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区域规划范围、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园区、支撑平台、实施主体、配套政策等。
二是支持共建合作园区和创新平台。坚持跨地统筹、组团布局、联动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整合中关村相关园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托管创新走廊范围内的津、冀两地产业园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推进产业园区实现产城科教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可以向科技城或科学城转型。鼓励国内外知名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到创新走廊设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孵化器、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型的协同创新平台和创业工场、创业咖啡等低成本创业场所,促进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集聚发展。
三是加大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扩大国家自主创新政策试点范围,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创新走廊规划区域,继续深化科技成果处置、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海外人才引进等方面改革。注重产业创新链与金融服务链有机衔接,支持京津冀三地共同出资设立创新走廊发展引导基金,吸引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参与,逐步形成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风险投资环境。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北京三环以内的科研院所和高校整体或部分搬迁至创新走廊,带动科研服务功能提升。高标准构建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创新服务。此外,创造优质教育医疗服务条件,支持北京三甲医院、知名中小学校到创新走廊京外区域设立分院、分校。
五是组建统一运作的市场主体。由京津冀三地共同组建创新走廊投资运营企业,负责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推进各园区服务体系互联互通,通过市场化方式为区域内创新型企业提供项目融资、技术转移、项目对接、品牌推广等服务。
六是建立跨地协作机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京津冀创新走廊协调工作组,加强部际协调、央地协调和军民协调,统筹解决对接协作不紧密、政策不衔接、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由市场主体通过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统筹整合各类园区和平台,逐步实现创新走廊跨地协同发展。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新工业革命条件下的中国产业布局发展趋势研究”(10320161001021)课题研究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