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背景下土壤修复产业面临的问题及商业模式
2017-06-30尚鸣
摘要:我国是人口大国,在当前也面临着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针对土壤污染的治理,需要土壤修复行业的支持,但是从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存在融资困难、修复技术水平低、治理政策完善度不够等问题,这对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以及土壤污染的有效治理不利。基于此,文章先简要分析了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现状,然后探讨了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新商业模式的构建方法,最后对土壤修复工作的未来进行展望,希望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修复;商业模式
中图分类号:S1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7)03-0025-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7.03.008
Abstract:China is a populous country, and itis faced with the serious situation of soil pollution currently.For the status and harm of soil pollution,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 should be supported. However, there are plenty of problems in soil remediation process, such as financing difficulty, low level ofremedy techniques, poor policies, etc. Itcouldprevent the development of soil remediation and the effective governance of the soil pollution.Based on the this background of soil pollutionChina,the developing status existing in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 in China were brieflyanalyzed. And the new business models to buildare discussedin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Finally, the paper points out the future trend of soil remediationindustry, and provides some valuable suggestions for soil pollution government work.
Key words:Soil Pollution; Soil Remediation; Business Model
在2014年4月國家环境保护部及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明确指出了我国当前的土壤污染超标率达到16.1%,并且耕地污染超标率达到19.4%,林地及草地的污染超标率也在10.0%以上,这提示了土壤污染同大气污染及水污染的防治重要性趋于统一。同时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中也指出要做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工作。而2016年我国财政部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为土壤修复行业商业模式的构建提供有力依据。
1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面临的问题
1.1 土壤污染情况需进一步明确
虽然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指出了我国土壤污染的基本情况,但是给出的确实广义上的污染概念及数据,并没有指出污染的具体情况,因此土壤污染的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明确[1]。上海人口众多,工业比较发达,相应的土壤是能够污染也比较严重,以绿地土壤为对象,土壤中Cu、Zn、Pb、Cd等重金属含量较高,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开展各地区土壤污染情况的调查工作,以便为土壤修复行业提供准确的土壤污染信息。
1.2 土壤污染相关防止策略、法律法规以及标准需进一步完善
在土壤污染的防止上目前依旧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现行的土壤防治法律中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包括推广病虫害综合预防、减少农药使用、保持水土平衡等。虽然说《土壤环境保护法》草案也形成,但是该法律的出台仍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对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而言是不利的。
此外,在防治的技术以及标准上,也存在一定的缺失[2]。以上海地区土壤修复为例,自2005年上海成立土壤中心以来,上海实施了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并且研究制定了《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2014年来,上海又陆续颁布了《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6〕226号)等法规及标准规范。然而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制度的针对性以及评价标准往往与现实有较大差异。此外由于我国地理环境复杂,污染因素众多,这些标准往往不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污染问题防治,因此形成一套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以及的防治标准还需要一段时间。
1.3 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较缓
土壤污染的修复技术涉及到多个领域,技术较为复杂,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修复技术相关研究成果,但是相比发达国家,依旧存在较大的差距,相关修复方案要不就是成本较低但是修复效果不佳,再就是效果虽然较好但是成本高昂,真正经济可行的修复技术手段较少。同时,我国现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虽然有些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由于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式以及生产方式的差异,使得这些修复技术的针对性、适用性以及整体性较低,这难以满足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虽说在2015年国家发布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筛选指南》,但是内容上比较粗糙,形成详细、完善并且具有针对性的技术体系依旧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此外国内相关的修复技术研究的支持与引导缺失也为防治技术无较大的参考意义,这对土壤修复行业发展不利。
1.4 土壤修复设备化、行业规模化以及产业化发展滞后
我国土壤污染场地修复的技术研发比发达国家落后将近20年的时间,因此无论是修复技术还是修复设备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一些关键的修复设备依赖进口,这必然会制约我国土壤修复设备化、产业化发展[3]。具体分析,在对污染现场的快速检测中所使用的手持式便携检测仪器依赖进口,国内相关的检测设备研发中,自主研发工作才刚刚开始。
1.5 资金筹集困难
受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影响,使得法律中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主体以及污染人员应付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同时土壤污染往往是大面积污染,需要消耗大量的修复资金,容易造成资金紧缺问题。具体而言,首先是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在以往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建设了大量的国有生产企业,后续经过体制改革以及产业重组,使得产权关系、工农关系等变得更加复杂,在明确污染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难度,很难用传统“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去追究污染责任。其次是污染主体的产权虽然较为明确,但是污染产生后生产停止,企业无法盈利,必然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土壤修复费用;最后是大面积农田污染对责任人的认定比较困难,所以相关的土壤修复资金大多有政府承担。
1.6 管理机制不完善
土壤环境管理涉及到很多的部门,这使得监管职权被分散,各部门之间常常缺乏联动及约束,这使得监督机制缺失,使污染者不能得到有效的惩治,归根结底还是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2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商业模式构建策略
2.1 第三方治理以及PPP模式
土壤修复行业使环境服务业,在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其中指出了环境污染应依赖第三方的防治,加快推荐环保服务业的专业化及产业化发展步伐,从而使以往由政府以及企业进行土壤治理变成向环保企业购买治理服务的方向转变,这为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契机。
PPP商业模式及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能够促进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新型项目融资行为。在该模式的引导下,鼓励私营以及民营企业同地方政府联合进行土壤修复工作,这样就可以总以往政府的自主运营变为政府与企业向土壤修复公司购买环保服务[4]。在这种模式下,土壤修复公司和政府的关系已经不再是政府给予行业相应的财政补贴,而是建立一种商业合作的模式,这对两者都非常有利,即对于政府而言,通过与企业联合,可以大大降低负债压力,与企业分担环境治理风险;而对于土壤修复公司而言,则能够获得更多的治理份额,同时还能够与政府一同承担治理风险。
地方政府、私营以及民营企业、土壤修复行业共同推行PPP商业模式,对提升土壤修复产业规模意义重大,进一步为具有经验以及技术优势的土壤修复公司赋予更大的竞争优势。
2.2 多种土壤修复商业模式概述
进行土壤污染的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但是当前我国的土壤修复行业却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修复行业的商业模式不清晰一直都是影响土壤修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土壤污染的修复中,牵涉到多方利益,具体包括政府、开发商、当地居民、修复公司、污染企業,多方利益主体的责任确认存在较大难度,这使得土壤污染经常会产生责任相互推诿的问题。
针对当前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需要积极探索适宜且可持续发展的修复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以便形成污染企业、利益主体、修复公司等多元化资金供应[5]。参照国内外相关经验,下面介绍几种土壤修复商业模式。
2.2.1 垫资修复模式
主要是由污染场地的所有人授权具有一定专业资质的修复公司进行污染治理,在修复过程中由修复公司先垫付修复资金,经过政府以及场地所有人验收并且土地符合使用标准后,再由污染场地的所有人将合同约定价格付给修复公司。
2.2.2 “修复-开发-移交”模式
污染场地的所有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由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修复公司承担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融资以及进行修复治理,验收合格后,在协议规定的年限可以对场地进行开发利用,并且准许修复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偿还贷款并且赚取利润,整个过程中政府发挥监督权,在约定期限满后,需要将修复公司建成的设施无偿或者有偿移交给政府或者污染场地的所有人。
2.2.3 “受让-修复-转让”模式
污染场地的所有人以及相关政府委托具有一定资历的修复公司进行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公司承担污染修复的资金筹集工作,在修复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专业修复公司可以将场地进行转让,以回收资金并赚取利益。
2.2.4 其他模式[6]
无论那种商业模式,土壤修复行业须引入社会资本才能焕发活力。社会资本的目的在于盈利,评估土地的商业价值、污染治理成本、社会效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鼓励开发政策和污染治理监管政策,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未来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关键。这条修复治理之路能否走好,不仅依靠广大企业的智慧和胆魄,更需要具有大智慧和胆魄的地方政府先试先行,为我国土壤修复市场商业模式摸出一条可行的道路。
3 我国土壤修复工作展望
我国的土壤修复行业属于初期的成长阶段,依旧国外土壤修复行业发展阶段,将行业分成:研发期、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很明显,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尤其是在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的背景下,在未来的几十年,土壤修复行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在土壤修复工作上,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土壤修复工作经验,防止过度修复的出现,应当综合考量土地利用及土地特点建立合理的修复目标,并且还应建立一种风险性的管理体系,保证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还应该加快污染修复技术、设备以及药剂等的研发力度,可以在国家相关领域研究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实现技术、设备以及药剂材料的国产化,在研发过程中,应充分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研发一些实用型较强的修复技术及设备,加快推进我国土壤修复行业逐渐朝着市场化以及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4 结语
总之,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土壤污染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相关的土壤修复行业也依旧处于初期的成长阶段,并且在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同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基于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实现土壤修复技术、设备及药剂材料的高水平以及国产化,依据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商业化的发展模式,从而促进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得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韩张雄,王龙山,郭巨权等.土壤修复过程中重金属形态的研究综述[J].岩石矿物学杂志,2012,12(02):271-278.
[2]李安婕,全向春,王龑等.基于PROMETHEEⅡ法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筛选及应用[J].环境工程学报,2012,6(10):3767-3773.
[3]杨勇,何艳明,栾景丽等.国际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综合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2,7(10):92-98.
[4]骆永明.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现状与趋势[J].化学进展,2009,23(Z1):558-565.
[5]高彦鑫,王夏晖,李志涛等.我国土壤修复产业资金框架的构建与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4,13(S2):597-601.
[6]孙旭东.当前形势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前景及商业模式的探讨[J].中国经贸,2015,(9):181-182.
收稿日期:2017-05-09
作者简介:尚鸣(1982-),男,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修复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