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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创新与创新文化

2017-06-30林剑

江汉论坛 2017年6期

摘要:文化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生成的,因而是生成的、发展的。文化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创新,没有文化的创新也就没有文化的发展。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所谓原生态的文化。以保守主义的态度对待民族文化,其结果必然是民族文化的衰落。推动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历史进程,但也离不开创新性的文化。创新性的文化是文化创新的重要条件。创新性的文化应具有面向实践、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的文化视野;应具有反思的、批判的精神;应具有开放性的胸怀与包容性的品格。一个民族是否具有创新性的文化品格,虽然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性质,但也离不开自觉的倡导与培养。

关键词:文化的创新;创新性的文化;创新性文化的塑造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6-0136-04

文化是历史的,历史也是文化的,就文化与历史的现实性的关系而言,文化与历史的关系是一种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历史的发展影响着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发展也影响着历史的发展,没有游离于历史的文化,也没有游离于文化的历史。但从因果关系的维度看,文化首先应是历史的。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文化作为一种本质上是观念性的存在,它没有自己独立存在的历史,文化的历史通常不过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伴随物。文化不是先于人的存在,而是在人之后的存在,或者说是一种属人的存在,文化作为社会历史及其发展在观念上的反映,在思维逻辑的认知上应确认为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决定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是相反。不仅一定阶段的社会历史存在的状况与性质决定着一定阶段的文化内容与性质,而且社会历史发展为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动力。文化是一种有根的存在,而不是漂浮在空中的云彩,社会历史的状况是文化生成的土壤。在文化与社会历史间的因果关系的阐释逻辑上,首先应从社会历史的生成与发展去解释社会文化的生成与发展,而不应如有人所主张的那样,将文化视作是一种解释社会历史的理论,以文化的生成与发展去解释社会历史的生成与发展,将人类社会历史视作是一种纯粹的文化史。当然,肯认社会历史相对于社会文化在因果关系上的逻辑先在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否认社会文化对社会历史的作用与影响。一种文化的生成,无论在性质上是属于好的或坏的,优的或劣的,善的或恶的,美的或丑的,都会给予社会历史的生成与发展以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与影响,也正因为如此,社会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创新、文化的建设、文化的保护、文化的传承、文化的批判,文化的扬弃等,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不论何种性质的文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人的活动与行为产生教化作用、规范作用、范导作用,从而也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推动与阻碍的作用,赋予社会历史以不同的文化色彩。

文化是生成的,也是发展的,文化的生成与发展虽然存在着快慢之分,但却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绝对不变的文化。所谓原生态的文化,只是某些进化相对缓慢,发展相对落后的文化,并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原生态文化。文化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也是社会历史的,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与水平并不会停留与固定在一个点上。社会历史发展的节律有快有慢,但在总体趋势上是向前的与上升的,这是文化在逻辑上是流动的内在性根据。文化的生成与发展一般说来在总体趋势上与社会历史的生成与发展之间保持着相对的同向性与类质性,这是因为,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看,决定社会文化性质与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是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但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只是决定与推动社会文化生成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而非是唯一性的因素。影响与作用于社会文化生成与发展的因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社会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既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既受现实因素的影响,也受传统因素的影响;既受民族与国家内部因素的影响,也受民族与国家外部因素的影响;既受社会中的经济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政治因素,包括社会文化系统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相互作用因素的影响。文化的生成与发展虽然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但文化的历史与社会的历史之间在演进的轨迹上并不总是吻合与平行的,有时也呈现出非平衡与背离的状况。一个民族与国家经济繁荣的时期,并非也一定是文化繁荣的时期;同样某些在经济政治处于落后状态的民族国家,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其文化的发展状况却在个别领域中有过杰出的表现,展现过耀眼的光芒。十九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哲学、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俄国文学的繁荣便是其经典性的历史例证。

文化是实践的、历史的,因而文化也是发展的,发展是文化维持其生命持续力的不可或缺的基础与条件,没有发展,任何文化都经不住岁月的蒸烤而走向没落与枯萎。文化的河流也与自然界的河流一样,需有源源不断的活水的汇入才会长流不断,汹涌澎湃,一浪高过一浪,永不枯竭。相反,没有文化的不断创新,也就等于文化的河流失去了新的活水的供应,而在缺乏活水供应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干涸,也会由流动的河变成一潭死水的湖。一种文化,不管它在世界历史上曾经多么的灿烂与辉煌,倘若它缺乏创新与发展,其光芒也会随着岁月的流逝使其灿烂渐失,辉煌不再。在世界历史上,某些民族的文化高峰只有一座,而不是一座接一座,连绵不断,这样的例证并不少见。一种文化要维持自己的存在,就必须发展,而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创新,没有文化的创新,也就没有文化的发展,这并不仅仅是一种逻辑性的推论,而且是经验性的历史事实。

影响文化创新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文化的发展与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人的社会实践的发展。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变革,以及在一些基础上发生的社会的经济结构与政治结构的变革是推动社会文化发展与创新的根本性因素。相同的生产方式与交换基础必然生成大致相似的文化,停滞的社会历史导致的必然是相对固化的文化。这些在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一种常态。然而,一种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也与这种文化本身的性格与特质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关系。文化是一个系统或有机体,任何一个文化系统或有机体都具有自己的性格与特质,它的性格与特质是它的文化基因,它或多或少影响,甚至决定着这种文化的表现形态。文化的创新需有创新性的文化作支撑,一个缺乏创新文化基因的文化很难实现文化的自我更新与转型。近些年来,中国学者围绕着李约瑟难题与钱学森之问进行了不少的思考与讨论,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何在自然科学理论上却少有建樹?尤其是近代以来,当西方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学巨星灿若繁星时,而为何我们在科学上却鲜有硕果,大师级人物稀若辰星,甚至难觅?人们试图从各方面进行解答,有人将上述现象归因于经济的落后,有人将其归因于政治的专制,也有人将其归因于科举制的选人制度,还有人将其归因于中国汉字的象形性——因其过于感性直观抑制了人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上述的见解也许都有道理,但有一点似乎被人们忽视了,即中国传统文化中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的缺乏,对中国文化的创新,尤其是对科学技术的创新,起着不可忽视的阻碍与抑制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学作为标志与符号的,儒学虽不是中国文化的全部,但它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社会文化中占据着主导性与支配性地位。不仅自汉代以降的儒学的“一学独尊”的地位阻碍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竞争,更为重要的是儒学中内在蕴含着一种保守主义的性格与基因。在对待文化的态度上,儒学对人们的要求是“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这是儒学世代相传的圣训,也是不可变更的治学原则,这种治学的圣训与原则所主张与推崇的基本性的价值取向是学习而不是思考与探索,是传承而不是创新,是尊古而不是怀疑、批判与超越。这样的儒学圣训与原则虽然有利于文化与知识的传承,也有利于儒学的香火不断,却不利于知识的增加与更新。文化的创新与自我更新,它可以造就出无数的学富五车的学者与博学鸿儒,却难以造就出具有彪柄史册的科学大师与思想大师。时下,有不少人诟病中国的学生是考试的高手,创新的低能儿,从表面看是教育制度的问题,从深层看也有教育传统与教育思想的问题,与创新性文化的缺失密切相关。

如上所述,文化的创新与创新的文化密切相关。虽然就其历史发展的总趋势看,任何民族的文化都会随着社会实践与历史的发展而发生或快或慢的变化,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原生态文化”,创新性的文化不是影响文化创新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文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的有与无、强与弱,都会对一个民族文化历史发展的进程起着不可忽视的或积极或消极的作用,这一点应是不争的与无疑的。那么,何谓创新性的文化?什么样的文化意识、文化精神、文化思维才具有创新性文化的品格与特性?本人以为,创新性文化至少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品格与特性。

其一,创新性的文化应具有面向实践、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的文化视野。它应鼓励人们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即是说应引导人们的目光向前看,而不是引导人们向后看,应弱化而不是强化人们的崇古、尚古、唯古的意识。应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与文化观,应历史地与辩证地对待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上既要反对文化虚无主义,也要反对文化的保守主义与崇古主义。首先,我们应对传统文化给予应有的尊重,对那些对传统文化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人物,以及那些经过时间淘洗而流传下来的文化典籍给予應有的尊重。这不仅是因为,文化是生成的,是一种有根的存在,传统文化是前人实践的观念表达与创造,它构成人类社会全部历史的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在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不应像某些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虚无主义者那样,用一种抽象的,所谓应该的理想性标准,或是站在当下的位置上进行所谓的价值重估,否定传统文化的历史生成的必然性与历史的合理性,而是应该将传统文化置于它生成的历史条件与环境下进行历史性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文化的演进是有连续性的,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不是从零出发,也不是一张白纸上的重新书写,而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并以传统文化作为参照的改写与续写,任何创新都是以既有的存在作为参照的,离开了这个参照,创新就成为说不清楚的东西。实际上,社会精神生产也与社会物质生产一样,也遵循着大致相同的规律与路径。如果说,社会的物质生产所遵循的是“每一代人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的规律与路径的话①,文化的生产也需要从既有的基础出发,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改变传统文化。在一定的意义上说传统文化既是文化创新的材料,也是文化创新与改变的对象。其次,在文化发展的问题上,采取保守主义的立场与态度也是不可取的。文化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任何文化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与环境的产物,都或多或少地打上时代的烙印,存在时代的局限性,即使是曾经属于先进的文化,也并非能始终保持其优秀与先进性,随着社会历史条件与环境的变化,也有可能变成不合时宜与落后的文化,更何况人类的实践是发展的,新的实践需要新的文化与之相适应。传统文化既有可能成为文化继续发展,建构新的文化价值系统的材料,也有可能成为文化发展的负担或包袱。正如恩格斯在论及宗教时所指出的那样:“在一切意识形态领域内传统都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② 在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问题上,应反对一切形式的文化保守主义、恋旧主义,更要反对文化的复古主义,抛弃类似于中国儒家学说中所宣扬的“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圣训。倘若我们面对历史性的文化,只是采取“述而不作”的态度,文化也就没有历史可言。

其二,创新性的文化应具有反思的、批判的精神。虽然,在马克思历史观的理论逻辑中,推动社会文化发展与进步的主要动力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以及在人的实践基础上生成的社会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运动与变革,而不是反思、批判。深刻的原因在于,文化作为一种观念性的存在,它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历史,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决不可能是独立于人的实践之外的自我运动与自我超越。但这也决不意味着文化对人的实践,或社会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要求的适应完全是自发性的,无需人的参与与努力。一般来说,文化对社会实践要求的反应与适应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发的方式,一是自觉的方式。反映与适应的方式的差异,对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而人们的文化自觉与人们的反思批判精神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对文化的反思与批判虽然不是推动文化发展与进步的原动力,但它是促进文化发展与进步的助产婆。在缺乏反思与批判的情况下,社会文化也能实现某种程度的自发性发展,但发展与进步的速度通常是缓慢的。那些在文化史上的人物,之所以被人们称之为历史人物,并被人们所尊敬,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比一般人更具有反思与批判精神,他们是新文化的助产士或接生婆。

其三,创新性的文化应具有开放性的胸怀与包容性的品格。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民族文化的存在是构成民族品格与特质的重要因素,也是民族的认同感与凝聚力生成的基础,对自己的民族文化给予充分的尊重应是不争的必需。但这种不争的必需,不应成为在文化上坚守保守主义的理由,将尊重变成一种盲目的傲慢与妄自尊大。民族文化的创新不仅需要继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反映本民族的社会实践,也需要吸收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反映全部人类的历史实践。因而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创新需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与包容性的品格,吸收一切积极性的优秀成果。一种非开放性或封闭性的文化系统,在性质上是属于地域性的文化,而任何地域文化都具有自然的与历史的局限性。不仅对外来的文化应提倡开放与包容的文化态度与文化精神,对本民族内部文化的发展同样需要这种态度与精神。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与彼此竞争,贯彻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的原则,提倡文化发展上的求新求异精神,而不仅仅是对既有文化的记住与守护。当然,文化上的开放与包容,并不意味着文化上的放任,不意味着对落后与有害文化的容忍,而是指应摒弃文化上的门户之见,不论哪个民族的文化,只要是优秀的,都应给予积极性的接纳。

如前所述,文化的创新需要创新性的文化作为必要条件,创新性的文化是文化创新的土壤。但创新性的文化也是历史性生成的,并不具有自然的或天赋的性质。创新性文化的生成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既受客观的历史进程的制约,也与人们的主观自觉密切相关。

从历史的维度方面看,一个民族的文化系统中是否蕴含文化的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首先取决于一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性质。从历史的经验事实中,我们或许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处于农耕文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较之于处在工业文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或者说处于自然经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较之于处在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就其一般性与总体性的文化性质而言,前者呈现出明显的保守性,后者呈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不少中外从事中西文化比较研究的学者,在对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中通常得出的结论是,西方文化比中国传统文化更富于张力,中国人看重的是知识的积累与文化的传承,西方人看重的是知识的批判与文化的创新。这种看法如果仅就中西方文化的近代史的比较而言,的确是有道理的,但若从全部中西文化史的比较而言,这种看法却是难以成立的。一个确认不争的事实是,以英、意、法、德为主要代表的西方文化在文艺复兴、新教改革、工业革命之前,无论是就其文化的价值取向而言,还是就其文化发展的表现形态而言,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性的不同。在西方近代以前的中世纪,以基督教文化为核心与代表的西方文化,不仅与中国的儒家文化一样,经历了一个长达千年的文化冰冻时期,而且在文化运行的方式上,儒学与基督教也遵循着大致相似的路径与轨迹,尊经重典、信而好古、述而不作是其主要特征,学者的主要使命与工作即是对经典的重述、诠释与论证。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儒生们重述与诠释的是孔学,基督教徒重述与诠释的是以亚里士多德哲学为根据的基督教教义。虽然,我们不能以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欧洲的中世纪的历史,不能将欧洲中世纪的历史视为一无是处,漆黑一片,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也有如恩格斯所说的许多进步,但总的来说,其变化的速度是缓慢的。比较中西文化发展轨迹的差异,有两个极其重要之点需要辨别与确认,其一,中西方文化并不总是对立与冲突的。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曾经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會,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③ 而在贵族统治时期,也可以说在“封建主的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核心文化价值观念必然是“荣誉、忠诚,等等”④,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既适用于西方中世纪的文化的实际,也适用于中国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实际。因此,抽象地而不是具体地谈论中西文化的对立与冲突是缺乏历史根据的。所谓中西文化的对立与冲突实际上只存在于中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中,而不是全部的历史中。其二,将近代西方科学理性或科学精神的崛起,以及以这种科学理性与科学精神为基础的现代科学的产生与科学巨星的频出归因于西方文化中的天然性内在张力是缺乏说服力的。就全部西方文化而言,它并不具有天然性的创新基因,不仅如此,在近代以前,西方文化在总体上并不比中国文化优越,即使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一直被西方人引以为优越与自豪的科学只是出现在工业革命发生后的18世纪。而在“18世纪以前根本没有科学;对自然的认识具有自己的科学形式,只是18世纪才有,某些部门或者早几年”⑤。所有的农耕文明时代的文化都具有保守性的性质,这是一种普遍性的经验现象,无论是西方与东方,概无例外。深刻的原因在于,农耕文明的生产方式是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而在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中,“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⑥。西方文化,尤其是自然科学在西方文艺复兴与18世纪工业革命后之所以发生了深刻性的质变与巨大发展,引发了中西文化的对立与冲突,以及中国在自然科学发展上的明显落后与巨大差距,根本性的原因在于,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取代了以手工工具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是其基本特征⑦。正是生产方式不断要求变革的驱动,才使得西方文化走出了长达千年的缓慢发展的冰冻期,取得了自然科学的巨大发展与相对于非西方民族的巨大优势。

当然,确认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对一个民族的文化性质与特质的制约作用,并不意味着文化的发展完全是自发性的,更不意味着文化发展的逻辑完全受制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演进的逻辑。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影响文化发展的基础性因素,但不是唯一性的因素。不然的话,我们就无法解释这样的现象,处在大致相同发展阶段与相同发展水平的民族,在文化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与差异。创新性的文化是生成的,它既受自发性因素的影响,需要客观因素的驱动,推动文化创新的真正动力来自于人们改造自然与变革社会的实践,但也需要人们自觉地倡导与培育。首先是倡导。应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营造一种文化创新的氛围,鼓励人们根据社会实践的需要,创造出与时俱进的新的文化内容与形式。文化的创新是一项群众的事业,只有当全体国民都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创新。其次,创新性文化的形成也需要培育。创新文化的培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只要我们放弃文化保守主义心态,持续不断地推进创新性文化的建设,我们就一定能达到目标,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再一次辉煌,再创造出一座新的文化高峰。

注释:

①③④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8、142、100、18、275、27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页。

作者简介:林剑,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9。

(责任编辑 胡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