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办法将实施
2017-06-26
投资北京 2017年6期
证监会日前正式公开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证券发行及转让、账户管理和登记结算、中介服务、市场监管及自律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出台《办法》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戰略、降低企业杠杆率等具有积极意义。endprint
2017-06-26
证监会日前正式公开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证券发行及转让、账户管理和登记结算、中介服务、市场监管及自律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出台《办法》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戰略、降低企业杠杆率等具有积极意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