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分析
2017-06-24王敏
王敏
[摘 要] 目前,我国高校的大学生维权模式多采取的是政主导或者学生会部门分社维权组织的形式,这种形式较为单一,也是我国传统的大学生权益维护组织的形态。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建立社团型工作模式的方式打造新型的学生权益维护平台,也就是将学生专业社团作为权益维护组织的主体,将具体的维权职责与工作进行明确的划分与定位,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从而保证这一模式的切实可行,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这是在新时代的一种维权新思路,值得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推广。
[关键词] 学生专业社团;大学生维权模式;架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7) 06-0022-02
一 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的含义
传统的对大学生权益的理解为大学生在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时间内应该享有的权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这一理解已经和当下的时代背景不相符合,不能全面地解释当下高校的大学生的权益。笔者认为,“权益”的概念为“法律为保障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这一概念将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学校的规定和学生本身作为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人而具有的公民权利和利益两个方面,是一种综合性的概念。
高校学生权益维护则指的是将维护高校学生权益作为目的,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如果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相关组织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对学生权益进行维护。上文中已经提及,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主要为政府主导型和社团分社学生权益维护部门型,这两种模式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尤其是随着时代发展步伐的加快,这些弊端日益显现,表明了建立新型学生权益维护模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二 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必要性
将学生专业社团作为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主体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高校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和学生实现自治能力的要求。依法治校是我国高校管理的进一步目标,有利于学校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将学生专业社团作为高校大学生权益维护的主体,充分重视学生的积极主动性的表现,能够帮助学生提高自治能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目标。
二是维护校园环境稳定和谐的需要。和谐的校园环境是保证高校内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帮助各方主体的最大利益的实现,而将学生专业社团作为学生权益维护的主体,是重视学生权益的表现,提高了学生在高校中的地位;同时,因为大学生专业社团具备足够的专业性和广泛性,能够更加全面地考虑各种问题,对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将问题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学生的最大权益,降低学生因问题难以解决而激化问题的倾向,进而保证校园环境的稳定与和谐。
三是培养高校人才的需要。为高校供应高级别人才是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之一,而建立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能够充分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是帮助学生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平台;同时,由于针对的是权益维护问题,还能够培养学生的权益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 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的构建
传统的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模式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了,不能帮助高校实现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因此,建设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就成为了新的突破口,接下来,笔者将从工作定位、組织架构、运行管理和机制保障等多个方面对这一模式进行构建。
(一)关于工作定位
高校大学生的权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对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组织的工作定位进行进一步的定义。上文中已经提及,大学生权益是基于教育和管理,涉及高校和学生的一种权益,既涉及到公民的权益,又涉及到学生的权益。
教育权益指的是在高校招生工作、学籍管理以及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学生的权益,高校学术管理中涉及到的学生权益,高校在收费、奖励、惩罚和日常管理中的学生权益。
公民权益指的是在高校的后勤工作中将学生作为被服务者的学生权益,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学生在校内外进行兼职、就业活动的权益。
综上所述,以学生专业社团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包括了两部分学生权益,即教育权益和公民权益,这两种权益的结合共同形成了工作定位。
(二)关于组织的架构与程序
根据我国高校教育工作的发展现状,以及对我国高校学生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笔者认为高校学生权益维护体系可以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是高校层面的权益维护体系,比如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第二方面是学生专业社团的权益维护体系,第三方面是沟通渠道体系,即专业权益维护社团和权益维护组织在学生权益维护方面的沟通渠道。
第一,高校管理层面的权益维护组织体系需要由高校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或学生处进行领导,由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进行部门设立与实际工作的执行,同时,分设维权中心办公室、舆情信息中心、学生自理委员会等负责具体事务的部门,将维权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将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规划与分配。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听取广大在校学生的意见和信息,了解学生们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是否需要进行维权,对主动提出的维权请求提供专业、及时的帮助,从而使广大学生能够充分感受到维权组织存在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进而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促进学生权益的有效维护。
第二,在具体工作层面设立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申诉及听证委员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业机构,这些机构的组成人员需具备专业的法学基础知识,具备解决实际权益问题的能力和经验。这些机构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宗旨,在充分了解学校相关政策、学生管理制度、维权知识的基础上,对学生维权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帮助受处分学生行使其申诉权、申诉举证等,对其不明白的、存在疑问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收费行为、实施的各种决策、对学生实施的处分等行为进行听证;向学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解读国家政策与法规,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与水平;帮助协调学生、学校和后勤等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为学生处理在校外遇到的权益受侵犯事件。
第三,严格划分不同层面的权益维护组织的工作内容。对于高校管理层面的权益维护组织,其主要工作内容实际上就是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学生会作为学校大部分工作的执行者、辅助者、校园文明的宣传员、学生权益的维护者,肩负着艰巨而重大的责任,因此,应该将自己作为学生的服务者,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性质。而对于学生社团,其工作内容更具发散性和灵活性,较高校管理层面来说,更加亲民,接地气。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组织类型,发挥着不同作用,同时,也是对彼此功能上的互补,能够完善维权工作内容,更加充分地实现对学生权益的维护。
第四,将学生专业社团作为本校学生权益维护的主导地位,将权益维护组织和专业权益维护社团之间的沟通桥梁搭建流畅,保证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到位、工作协调性提高,从而实现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关于机制保障
制度要素的确定和体系的建立是构建运行机制的关键,是保证大学生维权工作有章可循的基本条件,是实现维权工作长期维持的重要支撑,是促进维权体系健康发展的源泉。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的总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各机构的职责范围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比如组织的章程的制定、工作流程的设计、监督工作的执行等。另外,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此机制进行完善。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指将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和专业社团作为长期的设立对象,而不是暂时的存在,并且保证这些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专业、敬业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工作和任务。二是设立考核和激励机制。高校的学生社团一般都是按照学生的兴趣爱好自行设立的,具有“民间性”,而由于学生权益维护专业社团需要对学生的权益负责,需要认真对待工作内容,因此,设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学生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奖励,才能保证工作的良好运行,保证权益维护组织的长期存在。三是设立严格的成员招募和选拔机制。在招募学生阶段,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选拔标准,比如专业、经历、特长等;在选拔流程上,要按照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程序进行严格选拔。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维权人员工作能力的可靠性,才能为学生提供可靠的服务。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维权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代大学生的维权需求,而学生专业社团为主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则能够适应这一变化,满足学生的需求,因此,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以上笔者对这一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有助于相关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步与发展,实现高校大学生维权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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