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新规
2017-06-23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经过3年清理整顿,居民身份证错号、重号、假号问题基本解决。公安机关明确规定,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身份证工作;另外,力争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为何要等到2017年7月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必须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确保安全可靠。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多少钱呢
公安部规定,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发证时限是多长
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三、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身份证
有两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確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有以上情形者,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北京 李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