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因为要夺一首诗而杀人的吗?
2017-06-22张秀阳
张秀阳
宋之问,字延淸,汾州隰城县(唐肃宗上元元年,改西河县,今汾阳市)人,其人并无显赫的门第家世。父亲宋令文起自乡闾,矢志于学,交友重义,在父亲的影响下,宋之问和弟弟宋之悌,宋之逊自幼勤奋好学,各得父之一绝;宋之悌骁勇过人,宋之逊精于草隶,宋之问则工专文词,成当时佳话美谈。
武则天大权在握后,由于宋之问经常写一些歌功颂德的诗逗得武则天眉开眼笑,因此得以任用。宋之问曾被任命为尚方监丞,负责管理各工种的制造、供应、生产等政务,不久又进入奉宸院,担任左奉宸内供奉的官职。奉宸院就是武则天的后宫,里面供养的尽是一些从各地挑选而来的年轻美貌的男子,以备女皇享用。据说宋之问“伟仪貌,雄于辩”,自然是奉宸院的合适人选。
当时武则天的男宠是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两人倚仗女皇的宠爱,飞扬跋扈,权倾一时,连武承嗣、武三思等朝廷重臣都巴结他俩。宋之问不甘落后,放下文人的自尊和清高,竭力巴结张氏兄弟,极尽谄媚之能事,据说还替张氏兄弟提过尿壶。作为左奉宸内供奉,宋之问做梦都渴望像张氏兄弟那样得到武则天的宠爱,爬上女皇的龙床,于是来了个毛遂自荐,写了一首艳诗献给女皇。武则天读后赞不绝口,待宋之问离开后,却对身边人说:“这个宋之问,的确是难遇之才,只是他口臭熏人,让朕无法忍受。”由于口臭,宋之问的美梦化作了泡影。
可怜的宋之问,终生都为这件事耿耿于怀。
因为生理原因,当不了女皇的床上佳客,也不算什么大事,最多损失一些金钱权势。他还仍可以继续写自己的诗,说不定,知耻而后勇,能写出更多更好的诗篇来。他在唐代诗坛上的地位和后人的盖棺定论中,说不定就是另一种口碑了。
然而,据说,宋之问做了一件有违道德、人伦的事,让他从此落下了千载骂名,堕入阿鼻地狱。这件事同宋之问的外甥刘希夷有关。
刘希夷也是个大诗人,说到写诗,唐代真是个好年月呀。
刘希夷,唐朝诗人。一名庭芝,字延之,河南汝州人。高宗上元二年进士,善弹琵琶。其诗以歌行见长,多写闺情,辞意柔婉华丽,且多感伤情调。《全唐诗》存诗1卷,《全唐诗外编》、《全唐诗续拾》补诗7首。
刘希夷是宋之问的外甥,甥舅俩都是著名诗人,按说可以相互提携、珠联璧合,做出一番更大的文治武功事业来。这两个之间会发生什么有违人伦的惨剧呢?这还要从一首著名的唐诗说起: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女儿好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开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惟有黄昏鸟雀悲。
这首诗很奇怪,它在《御定全唐诗》里有兩个作者和标题,一个作者是刘希夷,题为《代悲白头翁(一作“白头吟”)》;一个作者是宋之问,题为《有所思》。后者只是将前者诗中“洛阳女儿好颜色”“应怜半死白头翁”“惟有黄昏鸟雀悲”三句换了五个字,改为“幽闺女儿惜颜色”“须怜半死白头翁”“唯有黄昏鸟雀飞”,其他诗句完全一样。围绕这首诗,这甥舅二人给后人留下了一桩轰动文坛悬疑千年的因诗杀人公案。
据中唐刘肃《大唐新语》载:“刘希夷,一名挺之,汝州人。少有文华,好为宫体,词旨悲苦,不为所重。善掐琵琶。尝为《白头翁咏》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自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也?乃更作一句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此句复似向谶矣,然死生有命,岂复由此!乃两存之。诗成未周,为奸所杀。或云宋之问害之。后孙翌撰《正声集》以希夷为集中之最,由是稍为时人所称。”这是记载这桩公案现存最早的文献,亦即这桩公案的源头,也是《御定全唐诗》相关注释的依据之一。
刘肃把宋之问与刘希夷之死连在一起记载,但并未明确认定宋夺诗和因诗杀人。末句言刘希夷此诗曾被孙翌编入《正声集》,并认为是“集中之最”,此诗才“稍为时人所称”,说明此前人们并不怎么欣赏刘希夷此诗。孙翌为盛唐人,表明在盛唐人们已认定此诗作者为刘希夷。
晚唐韦绚《刘宾客嘉话录》云:“刘希夷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其舅宋之问苦爱此两句,恳乞,许而不与。之问怒,以土袋压杀之。宋生不得其死,天报之也。”韦绚为宰相韦执谊之子,所著《刘宾客嘉话录》内容追记穆宗长庆元年(821)刘禹锡在白帝城的谈话,原书名为《刘公嘉话录》。刘禹锡曾官太子宾客,故今本题为《刘宾客嘉话录》。刘禹锡与韦绚谈话应该确有其事,谈话内容也应是据实记载,韦绚没有必要撒谎。刘禹锡这段话增补了“恳乞”“之问怒”等求诗杀人细节,明确交代了“许而不与”(答应了又反悔不给)的杀人原因与“以土袋压杀之”的杀人方式,表明宋之问因诗杀人已被刘禹锡坐实。
其后,北宋王谠《唐语林·卷五·补遗》,南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南宋尤袤《全唐诗话》,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明朝张岱《夜航船·爱杀诗人》,清赵翼《瓯北诗话》等一些著名的诗话集子,都持此说,只不过词句略有不同而已。
同认为“夺诗杀人”是实有其事的说法相比,历来也有不少质疑之声。不过这种质疑或者因为没有足够说服力的硬证明,或者因为质疑者人微言轻,总之,宋之问因为一首诗,杀了自己的外甥,几成铁案。
景云元年(710年)六月,临海郡王李隆基与太平公主诛杀韦后和安乐公主,拥立唐睿宗,以宋之问尝附二张及武三思诏流钦州(今广西钦州市东北),后以赦改桂州。先天元年(712年)八月,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后,宋之问被赐死于徙所,结束了最后的人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