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的钱可以拿回来了
2017-06-21
同安洪塘一家石材公司,被以冒充QQ好友的方式,诈骗走48万元。其中近8万元,因接警的同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民警反应迅速,被及时冻结。这笔被冻结的钱款近日已成功退至受害人账户。
11点多,同安洪塘一家石材公司财务人员郭女士的QQ对话框闪了一下,“看头像和名字,跟公司主管的QQ号一模一样,也就没多想”,事后郭女士回忆说。“主管”以采购订单为由,让郭女士转账给一个“客户”。根据流程,郭女士找到出纳傅女士,很快,第一笔18万元的汇款汇出。
接着,“主管”又让她们再转30万元。第二次转账之后,两人察觉不对劲,给主管拨了个电话才知道上当了。
一边指导受害人,一边自己登录网银,接警后,民警成功将涉嫌诈骗账户临时冻结,“那时市反诈骗中心尚未成立,无法紧急止付,只能用自己办法试”,经办民警洪兴发解释说,之后他连夜赶到深圳,第二天更是一大早守在银行门口,赶在钱款仍在分流阶段时,成功截留近8万元。
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接下来,骗子将作案用的账号抛弃不再使用,给破案造成极大困难。
2016年9月《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正式发布实施,其中提出,在未破案情况下,可先将被冻结的钱款返还给受害人。经過对政策的反复解读,和与银行反复沟通,终于确定该笔钱款能被返还。
2017年2月15日,在厦门与深圳两地银行通力合作下,终于成功将账户中的近8万元,返还至受害人账户内!
接到民警电话时,被骗石材公司的黄总助(总经理助理)正和家人吃饭,那天是2017年2月11日元宵节,合家团圆之日。
2016年9月13日,同安一家种苗公司,被人实施诈骗78.6万元。案件发生之后,诈骗犯罪侦查中队迅速与市反诈骗中心取得沟通,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对涉案银行账户紧急止付。同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下,将45.6万元冻结在卡中。随后,在同安警方积极奔走下,成功将45.6万元追回并退至受害人账户,这也是厦门市首起依据新规成功返还冻结资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