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实践与思考
2017-06-19宋丽萍
宋丽萍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新局面。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粗浅地谈谈对推进监督责任落实的实践与思考。
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从严治党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论述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科学回答了“靠什么管、凭什么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去管、如何去治”的问题,体现了从严治党到边到底的全面要求。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用纪律和规矩筑牢防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
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客观地说,部分党员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的反映依然突出,归根结底还是党的领导弱化、黨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所致。纪委的监督就是把党员的“自由”和“利益”限制在纪律范围内,是要求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严格政治操守,千千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切实打造一支党性纯洁、政治坚定的党员干部队伍。
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正风肃纪、利剑高悬反腐惩贪,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和谐社会发展建设。同样,企业要发展,就要遏制一切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要通过执纪监督、案件查办等方式,着力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风险和漏洞风险背后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发现权力运行不规范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监督执纪成为企业发展的“定盘星”。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近年来推进监督、探索强化监督新途径的实践看,监督机制的缺陷日益显现。
问题
监督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多栽花少栽刺”思想作祟,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关系;监督同级怕伤和气,影响团结;监督上级怕给“小鞋穿”,影响前途。对开展监督工作瞻前顾后,思虑重重,甘当“好好先生”。
监督的重点不突出。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特别是在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权力行使,监督主体游离于决策权、执行权之外,且监督途径和方法不到位,存在“真空地带”,造成监督的针对性不强。
监督的信息不对称。监督主体不能充分掌握被监督对象的相关情况,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特别是个人生活圈、社交圈的行为知情范围有限,且各类监督的信息收集、运用、反馈的渠道不畅。
原因
对监督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缺乏党性和担当,工作中“庸、懒、散、慢、虚”的现象客观存在。没有认识到对一些思想放松警惕、行为正在发生偏移的干部党员的“挑刺”“扯袖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等较真方式才是“真爱”;没有认识到只有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市场思维、创新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才能促进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由于体制机制原因,纪委工作要服从于同级党委、行政的安排部署,因此在思想上、制度机制方面和实践层面均存在障碍,导致对同级党委、行政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不强,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熟悉财务、审计等专业的人员相对较少,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监督职能的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漂浮、律己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些不良风气不但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探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从监督的内容来看
严格纪律监督。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实现管党治党松宽软向紧严硬的转变,促进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自觉。
深化作风监督。通过狠抓节点深化作风监督,要在抓好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情况监督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逢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子女婚嫁、高考结束之际,提前发禁令,咬耳朵扯袖子,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戒惧。
强化履职监督。按照“三转”工作要求,从同位监督回归专门监督,走向监督的再监督。要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和机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从监督的途径来看
构建监督制度体系。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一方面要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与党委主体责任的衔接,把制度框架搭建起来,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行之有效。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约束在制度规范框架之内,使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释放。
强化巡视监督。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注重统筹、分类处置,在件件有着落上较真。
形成监督合力。要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协调起来,同时也要运用数据库,将过程控制理念引入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监督工作流程再造中,实现不同渠道、不同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