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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侵蚀及应对

2017-06-19杨俊

对外经贸实务 2017年6期
关键词:双边体制谈判

杨俊

摘 要:后WTO时代国际贸易格局呈现出多极化的发展趋势,造成双边、区域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并行的局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掀起的签订双边协定的浪潮,使得多边自由贸易规则日益碎片化,双边FTA对WTO体制的侵蚀也表现得日益突出。本文基于WTO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总体态势,具体分析了双边FTA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侵蚀的表现,并提出了中国应对的方略。

关键词:双边自贸协定;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以来,对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成员国也从WTO多边贸易体制中获益不少。但美国并不满足它所获得的巨大利益,美国总统特朗普执政后,坚持以“美国利益优先”方针,一方面宣布退出了TPP区域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另一方面坚持通过开展双边(FTA)谈判,以利用美国自身的各种优势,从中获取更大利益。美国的单边主义对WTO多边贸易体制造成巨大冲击,也掀起了一股逆全球化的潮流,世界经济贸易发展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和评价WTO多边贸易体制?如何看待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侵蚀或冲击?以及中国应该如何应对?都显得十分重要。

一、WTO背景下的国际贸易发展

(一)双边FTA的总体发展态势

双边FTA以其签订周期短、灵活协调双方矛盾、更切合双方利益、更合理地实现资源配置等优点,在全球化进程中逐渐抓住各国的眼球。1990 年全球生效的 FTA 数仅为 27 个,而自1995年成立WTO以来,各成员通报了超过400项涉及商品或服务贸易的附加安排。到2017年为止,向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RTA)累积达到647个,生效的有433个。在2000年后生效的RTA中,双边FTA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面对加速的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压力,世界各国也在积极寻求贸易升级与突破。美国的贸易政策经历了一个由消极到积极的转变,现多采取进攻型双边FTA谈判模式。相比WTO规则,美国对于环境、劳工等领域是有着更高的贸易标准的,双边关系的建立更能保障美国利益最大化、加强政治互信、推行美国的政策。事实证明,双边FTA是美国打开海外市场最好的方式之一。近些年美国的全球商品出口份额基本呈逐年增长趋势,除2013年稍微有所下降外,2009年至2015年由44%上升至47%。2016年,美国对所有国家的产品出口总价值达14,546亿美元,而对FTA伙伴国家的产品出口占了出口总价值的47%,达6,775亿美元。

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发达经济体,也特别强调把握住欧盟以外的地区,尤其是亚太地区的贸易机会。2010年,欧盟与韩国正式签署了欧韩FTA,双方达成战略伙伴关系;之后又与加拿大、新加坡等国也相继完成FTA谈判或签署。2013年3月,欧盟和日本也启动了FTA谈判,然而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存在错位等原因,目前尚未达成协议;除此之外,2007 年6月欧盟与东盟开始进行FTA 谈判,但是由于东盟成员对与欧盟 FTA谈判的态度不同,谈判进程已经被搁置,随后欧盟转而与东盟各国分别进行谈判,目前仅与新加坡和越南达成了协定,但尚未实施。今年谈判重新启动,若两者达成FTA,将会对世界经济格局造成重大的影响。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的发展起步晚但发展快。迄今为止,与中国签订FTA的国家或地区有澳大利亚、瑞士、哥斯达黎加、新加坡、智利、东盟、东盟“10+1”升级、韩国、冰岛、秘鲁、新西兰、巴基斯坦、港澳;正在谈判的FTA包括《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中日韩、中-巴基斯坦FTA第二阶段、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格鲁吉亚、以色列和挪威。以最新签订的中澳自贸区为例,协定实施以来,两国在经贸安排、人员流动、文化交流等各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

(二)区域多边FTA的发展情况

WTO作为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影响范围十分广阔,迄今成员方已超过160个。然而,大则粗,小则细。在这样一个巨大的贸易框架下,由于各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难以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发达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而多哈回合谈判受阻更是直接显示出了多边体制的弊端。因此各成员国逐渐意识到仅靠GATT/WTO多边体制未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即GATT/WTO不能成为加强自身经济竞争性的唯一贸易政策工具。为了打破贸易领域的新障碍(例如竞争或投资规则),或者希望在某些议题方面比GATT/WTO走得更远(例如知识产权、劳工或环境标准),各国转而抱团发展区域贸易。

以美国为例。为了改变美国的控制和影响力在不断减弱这一局面,美国开始转向主导建立自由贸易区来加强规则的制定权。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是一项综合性的贸易协议,可以改善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之间几乎所有方面的商业来往。NAFTA自生效起,就给美国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以制造业为例,2016年,美国制成品出口总价值在NAFTA中达4,457亿美元,其中对加拿大出口2,365亿美元,对墨西哥出口2,092亿美元。NAFTA一方面使得美国的制造业等产业打开了加、墨的巨大市场,另一方面促进了墨西哥南方市场廉价劳动力的流入,节省了雇佣白人工人所带来的高额生产成本,从而扩大销售,提升产品竞争力,形成一个良性循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CAFTA于2000年提出,2002年开始谈判并于2010年建成。CAFTA达成后,双边贸易发展迅速,直接投资流量增加,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以直接投资为例,2003年CAFTA建成之前,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额仅为1.2亿美元;2013年,仅十年时间,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额就达到86.4亿美元。而东盟对中国的直接投资额也由29.3亿美元增至85.4亿美元。然而,由于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缺乏良好的产业分工以及互相投资关系不平衡、不協调,加上域外大国的影响,以及南海问题上出现的争端,造成CAFTA发展一度遭遇了瓶颈期,双边合作进程有所放缓。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经贸新动力,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要加快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

二、双边FTA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侵蚀

(一)冲击最惠国原则

19世纪时,优惠贸易协定的激增导致关税的普遍降低,因为这些FTA中包含了最惠国待遇条款。而现在很多双边FTA不包含这一条款,相反在这个框架下被认为是一个“例外”。最惠国原则即使作为多边体制的基石也是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的,而其例外的存在就是为了使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的各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经贸关系中保持相当的灵活性。然而,近年来由于对这些例外的滥用,很多国家已经明显偏离了最惠国原则的主轨道。以关税为例,签订了FTA,双方之间的关税会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相比第三国原来的关税水平会更加优惠,这种优惠的税率根据无差别待遇本应适用于其他第三国,而现在这种差别性优惠却具有广泛性与合理性,这无疑是对最惠国待遇的挑战。

(二) 带来了贸易转移

双边FTA对于缔约方来说具有包容性,但是对第三国而言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选择性和封闭性,其优惠的贸易政策在两者之间流动,第三国无法享有。以关税同盟为例,关税同盟对内取消关税,对外则实行统一的保护关税,区域内部的成员国原来可从区域外部以较低成本的价格进口某些产品,现在却要从区域内部其他成员国以高成本进口那些产品,贸易便从区域外转移到了区域内,并未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一方面,贸易转移效应会带来FTA的激增,欧洲经济共同体的逐步扩大最后转变为欧盟就是一个例子。英国虽然最初没有加入,但贸易转移效应导致其在欧洲内部的贸易额下降,因而被迫加入。另一方面,若积极应对的话,是可以削弱贸易转移效应的。以2000年的《欧盟-墨西哥FTA》为例,由于NAFTA,欧盟在墨西哥贸易中的比重从1991年的10.6%降至1999年的6.5%,墨西哥对欧盟产品的关税为8.7%,而对美国的关税仅为2%。在这个协定生效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墨西哥对欧盟的出口增长了40%,而欧盟对墨西哥的出口则增长了60%。

(三)损害WTO规则的完整性

FTA也会对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发展与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WTO多边贸易规则。以《跨太平洋合作伙伴关系协议》(TPP)为例,美国一开始介入TPP,其“亚太战略再平衡”的政治考量完全大于其经济考量,美国试图利用它来影响规则制定,将自己主导订立的成套规则从区域到全球逐步推广。而且从地域范围来看,TPP将中国排除在外,成员国之间对中国形成了一个包围圈,美国试图借此区位形成一些贸易规则来将中国边缘化,明目张胆地违背了WTO的公平贸易规则。不管现在TPP将往何处走,《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以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仍在继续前行,今后也避免不了会出现更多类似的区域规则。这两者都是一些贸易大国在多边谈判体制受限、发展中国家等新兴经济体兴起、原有经贸格局日益朝着偏离发达国家的方向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目的是重新加强大国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这些大范围的双边或者区域贸易规则和贸易体制形成后,会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多边性”。

(四)使部分发展中国家贸易被边缘化

WTO多边贸易规则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公平,但是双边、区域安排一定程度上又加深了国际贸易的不公平性。美欧等发达国家会利用其享有的资金、资源、技术和机会等优势施加压力,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与其签订符合它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利益的双边FTA,造成“大鱼吃小鱼”的局面。如上文所述,目前已经与美国签订的FTA国家中,除澳大利亚、以色列、韩国、新加坡和加拿大以外,其他都为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FTA谈判的也多为发展中国家。“符合美国利益”是美国选择FTA伙伴时考虑的重要因素。美国的FTA谈判策略就在于,利用本国在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优势,优先选择在这些方面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行谈判,将自己的优势贸易注入对方的弱势市场,从而获利更多。相反,在本国诸如轻工、纺织等制造业部门的劣势范围内,美国又强调所谓的“劳工”、“环境”等标准,来阻挡大部分的来自国外的贸易冲击。这样一来,虽然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也会受益,但是也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带来更大的负担,比如开放服务市场、威胁经济安全、提高国内劳工条件、环境标准等。所以FTA的灵活性会使得一国可以在有明确进攻利益的领域加速推进贸易,而在具有防守利益的其他领域减缓自由化的进程。

然总体来说,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以及在WTO谈判中并没有过多的话语权,他们便把其贸易边缘化归咎于多边贸易体制,但是,这并不是WTO规则本身的问题,而是WTO规则如何执行的问题。所以,若要强调贸易公平,带动全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整体框架与具体规则,并继续推动多边规则的执行。

三、当前国际背景下我国的应对方略

(一)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联动型经贸发展

WTO多边贸易体制建立以来,应该说绝大多数国家都从中受益,少数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这不是WTO本身的问题。如果否定WTO这一多邊贸易体制,只采用双边贸易谈判的方式,有可能使更多的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由于其公平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已经得到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响应。在今年5月中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参会的各国首脑达成共识,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更加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国更应该在坚持开发包容发展的的基础上发挥引领作用,依托“一带一路”合作平台加快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对接,加快联动型的经贸发展,为拓展区域自由贸易区发展,积极同“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发展多边或双边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

(二)加速推进区域多边自贸区谈判

中国对一切有助于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有利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制的区域安排都持积极和开放态度。在面临全球不确定性增强、TPP处境尴尬的情况下,中国应当在充分尊重东盟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扛起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这面大旗,与谈判各方共同努力,调控分歧,达成一致,进一步加速推动RCEP谈判进程,实现更大范围的亚太自贸区。其次,要加快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据统计,2015年中海贸易额便达1367亿美元,占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贸易总额的70%。由于海湾国家与中国存在互补型的经济增长点,对方需要中国的商品、技术、投资和市场,而中国也需要对方的能源、投资、市场等,双方应积极寻找自贸区谈判的突破口,从而开创共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局面。最后,不能忽视的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作为一个由人口超过15亿的大市场,如果三国能够就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将给贸易保护主义一记重拳,而三国自由贸易区谈判所取得的经验也将对RCEP谈判起到积极作用。

(三)与美国、欧盟尽快达成双边投资协定(BIT),为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打好基础

FTA通常紧随贸易与投资框架协定以及双边BIT。继2011年中美决定启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后,2014年1月21日中欧正式开启首轮投资协定谈判。鉴于中美、中欧的庞大经济规模,若中美、中歐BIT达成,将极大地促进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关系,缓解双方间贸易与投资关系的不平衡问题,促进中国投资者在美国、欧盟投资的便利化,并推动中国未来的投资向更加开放和更高水平的标准前进。同时,随着中国的海外投资迅速增长以及“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海外投资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中国可以在此基础上加快中美、中欧双边FTA建设的推进,促进更大一体的贸易便利化。

(四)加快国内自由贸易园区(FTZ)的建设

中国已经形成“1+3+7”的FTZ格局,已建成FTZ的地区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以及陕西,范围涵盖东、中、西部地区。中国在建设FTZ的过程中应找好战略定位,发挥不同地区及不同FTZ的区位优势,实现多元的功能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将FTZ与FTA紧密联系起来,扩大对外贸易,提升开放水平。比如凭借东部地区的FTZ来建设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同时将中西部地区的FTZ建设成为“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以及中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支点。

当前,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可改变。中国将继续举起全球化的旗帜,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对外开放。中国欢迎那些努力崛起中的国家或地区“搭便车”,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分享发展经验,促进同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加快建设一个更大更广的、覆盖更多民众的自由贸易网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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