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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声音
——百年新诗经典导读之六

2017-06-19程一身

诗选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野兽张力夜色

◆◇ 程一身

中国声音
——百年新诗经典导读之六

◆◇ 程一身

斯 人

昌 耀

静极——谁的叹嘘?

密西西比河此刻风雨,在那边攀缘而走。

地球这壁,一人无语独坐。

1985年5月31日

昌耀(1936-2000),原名王昌耀,湖南桃源人。首先看题目,“斯人”体现了作者的文言语言倾向与古典文化观念。因此,这个题目呼应并激活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名句“斯人独憔悴”,以及“微斯人,吾谁与归?”,它们分别对应着憔悴与知音主题。更重要的是,“斯人”与“诗人”谐音,这就使此诗突破了个人自传的局限,体现出为诗人群体塑像的效果。如果用“这个人”作为题目,这一切都会失去。从题目“斯人”出发,可继续分析此诗的人称词。诗中第一句的代词“谁”有不确定性,既可指诗人,也可指别人。第二句中虽无人称词,但确有人在“攀缘而走”,属于无人称词的人称,此句所指之人最好理解成诗人之外的另一个人。第三句中的“一人”即“斯人”,也就是“我”。但作者不用“我”,而用这样的第三人称词,是为了与写作对象拉开距离,即“我”同时是自身的旁观者。这是现代诗人常用的手法。

从艺术上来看,此诗营造了一个极富张力的结构。第一句自成一节,为总领。第二节为分,其中第一句充满喧闹,对应着“谁的叹嘘”,第二句极其安静,对应着“静极”。破折号两侧的静与闹形成一个声音的张力结构,这是对中国古诗以声写静传统的化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为这种声静结构营造了一个浩瀚的空间,如果说第三句写的是“地球这壁”的话,第二句写的“密西西比河”就是“地球那壁”,前者是行动“攀缘而走”,后者为静止“独坐”;前者为写实,后者是想象。诗人的想象力穿越了地球,或者说将整个地球变成了自己存在的空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在无比广阔极其安静中的孤独感。

一个盲人在爱他的孩子

张新泉

像爱一枚小小的果实

他用手一点点摩挲

从孩子的五官

到小腿到胳膊

(他摸得出色泽和瘢痕吗

青涩或芬芳,蓬勃与孱弱)

他的手有些颤抖

除此之外都很静

静在此时此刻

是不是一支嘹亮的歌?

现在,他用嘴去亲那双眼

用吻,去迎那双眸子中的

丽日、长河、鸽哨、花朵

(鸟翅和炊烟是纯甜的吧

一队白羊从虹桥上走过)

下午。公园的一把长椅上

一个盲人在爱他的孩子

(一批巡航导弹亲吻科索沃)

世界一如既往。生存的环扣中

谁已溺水?谁在喊渴?

张新泉(1941-),四川富顺人。读这首诗让我想到昌耀的某些作品,张新泉是个没有受到应有评价的诗人。因为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诗,而是杰作。其取材剪裁显出非凡的概括整合功力。此诗题目“一个盲人在爱他的孩子”即写作对象,它内在地包含了本诗爱的主题。中国古诗有时用诗歌的第一句做题目,此诗的题目其实是诗歌的第一句,但作者把它放在了题目的位置,这就使它获得了双重功能。诗的前三节都在写一个盲人如何爱他的孩子,第一节刻画极其细腻,颇具雕塑感。“摩挲”(或“摸”)是盲人施爱的方式,它是触觉的,细致而踏实,这样的文字大有使读者变成这个被摩挲的人之功效。“他摸得出色泽和瘢痕吗”可谓神来之笔。此时诗人分明化身为盲人,同时又是此事的观察者。如果说摸出色泽是触觉与视觉的结合,摸出瘢痕显然就有立体感了。爱是一种深入的体贴,诞生各种奇迹都不足为奇。第二节从被摩挲者转向摩挲者,如果说“颤抖”体现了激动,“静”则体现了施爱者的心态稳定与满足,这种无声之歌既是爱本身,也是对爱的赞颂。在第三节中,爱的工具从手变成嘴,爱的方式从摩挲变成亲吻,爱的对象从全身变成眼眸,亲眼眸不足为奇,但是亲眸子中的“丽日、长河、鸽哨、花朵”就有创造性了:一个盲人通过爱从他的孩子身上感受到了整个世界。到第四节,作者才交代了时间和地点,前面的特写镜头由此变成了全景呈现。当作者把公园长椅上的这一幕与轰炸科索沃的战争并置起来时,这首诗就更有力量了:尽管那也是“亲吻”,但是来自导弹的亲吻,是毁灭性的,是爱的反面。可以说,作者在这里用盲人深沉的爱批判了战争的残酷。盲人都知道以其本能爱孩子,那些手握权柄的人却对自己的同类大肆屠杀,岂不是另一种盲目?这样巨大的反差令人深思。

秩序的形成

马新朝

我看到那巨大的铆钉,暗含着

河流的尖锐,在大铁桥上呼啸着

抖动河流深处的内力

把纵横交错的钢铁骨架与黄河

以及不远处的城市铆在了一起

一列火车从对岸的邙山头隆隆地开过来

在瞬间剧烈的震颤中,我看到

列车,大桥和我的属性,在迅速改变

溶入河流的品质与表情,组成一种新的

联盟,那巨大的力和轰鸣声

不断地加固着周围事物的秩序

——就这样日复一日,那些

不安分的词语就固定了下来

马新朝(1953-2016),河南唐河人。如果把《秩序的形成》视为一首写物诗,它也是相当成功的。而我倾向于认为它是一首元诗歌,即表达诗歌观念的诗歌。在这首诗里,诗人其实潜在地表述了他的写作观念:将运动的事物用词语固定下来,并把和它相关的事物纳入一个有效的秩序。诗人开头写到了铆钉,这是一个细小的事物,但是它尖锐,是大铁桥的固定物,没有它,大铁桥就不能横贯汹涌的河流。所以,诗人说“铆钉……把纵横交错的钢铁骨架与黄河及不远处的城市铆在了一起”,这不是小中见大,而是细小之物对广大世界的联结,因此,铆钉在这里成了秩序的中心。接下来,诗人写到火车。火车加入进来以后,这个秩序有所改变,火车取代了铆钉,成为新秩序的中心。但是被取代的铆钉仍然存在着,承受着火车巨大的重量。诗人说火车的到来迅速改变了大桥,也改变了我,同时改变了河流,将“大桥和我的属性……溶入河流”。尽管不能确定“我”所处的具体位置,但“我”应当位于火车之外,并因此见证了“一种新的联盟”,即由火车到来形成的震颤中的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诗人用的词语是“加固”,也就是说,是火车以及它带来的震动加固了周围事物的秩序。一般而言,震动产生的效果是使事物松弛或毁坏,但是针对运动中的秩序来说,震动的确有加强之效,这是惊人之笔,也是自然之笔。之所以说这是一首表达写作观念的诗,可以从后两句觅得踪迹。所谓写作就是“日复一日”地将“那些/不安分的词语”固定下来。这是个异常艰苦的过程,对大诗人也不例外。词语之所以“不安分”,是因为事物不安分,如火车经过大铁桥时产生的剧烈震颤,但诗人必须把这种震颤用词语固定下来,只有这样他才不失为一个诗人。

慢 跑

叶 辉

清晨。我在路上慢跑

跟在我女儿的童车后面

幼小的树木,缠上了过冬的草绳

我要在后面

看着她,爬上了小坡

送牛奶的人走了

晨雾中,穿深色工作服的垃圾工

慢慢到来

我不能落得太后

那样我们之间仿佛就会隔着深渊

我不能离得太远

不然,我与女儿像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人

不然别人就无法看到

这幸福的情景

但是,这样的时刻会到来

在渐至的阳光中

我像是看到她头发扎成一束马尾

奔向远处

而我穿着洁净的练功服

慢跑。独自一人

在空荡、灰青的马路上

2002年

叶 辉(1964-),江苏高淳人。这是一首难以谈论的诗。它就是生活,但又是艺术。整首诗呈现的是父女情。女儿骑着童车,父亲跟在车后慢跑,这样的情景极其普通,也非常现实。把它艺术化的元素源于这个慢跑者的内心世界。首先是与女儿保持的距离:“不能落得太后”,这样就会看不见,用诗中的话说就是如隔深渊;但也“不能离得太远”,这样别人就无法看出其父女关系,也看不出他们父女同行的幸福。这种距离首先是物理的,其次是心理的。物理距离会影响心理距离。这位父亲在享受与女儿相处的幸福时,不禁对幸福的中断产生了隐忧:此时的距离处于他的控制中,但他能与女儿永远保持这种距离吗?“这样的时刻会到来”,“这样的时刻”就是“我”不能继续控制合适距离的时刻,是看不见女儿的时刻,是由相处的幸福变成思念牵挂的时刻。“这样的时刻”在此时的幸福中提前到来,像个白日梦,在陪女儿慢跑的晨光里展开。诗歌最后变成了“我”独自慢跑,这大体上是父亲失落孤独的晚景,是他从此刻看到的不可避免的未来。这首朴素动人的诗是我见过的写父女关系最深情的作品。诗人由一个日常情景演绎了父女必然分离的命运,因为随着女儿的成长,她要结婚,重建家庭。可以说这首诗写出了所有父亲的复杂心态:对女儿的恋恋不舍。

傍 晚

李少君

傍晚,吃饭了

我出去喊仍在林子里散步的老父亲

夜色正一点一点地渗透

黑暗如墨汁在宣纸上蔓延

我每喊一声,夜色就被推开推远一点点

喊声一停,夜色又聚集围拢了过来

我喊父亲的声音

在林子里久久回响

又在风中如波纹般荡漾开来

父亲的答应声

使夜色似乎明亮了一下

2007年

李少君(1967-),湖南湘乡人。先谈一下这首诗的空间。第一个空间是林子,它有这样几个特点:自然属性、乡村属性、安静属性。然后是“夜色”,在这个作品一共出现了四次。虽然夜色是表达时间的词语,但它在作品中的确有鲜明的空间感。我们发现一点,就是当这个作者呼喊父亲的时候,林子是不会波动的,而夜色却可以被波动,所以这个作品动态的展开是由夜色来完成的,而且这个作品写得最精彩的地方恰恰是夜色。第三个空间,就是家,“房子”。虽然作品没有直接写它,但它是一个潜在空间,是作者出发找父亲的地方,也是要回去吃饭的地方。

前两个空间是复合性的:林子和林子中的夜色。这个空间很庞大,笼罩着两个人(“我”和老父亲),“我”和“我”的父亲是散布在林子里的两个点,这个林子就是一个面。这个作品就是两个点和一个面产生的关联。“我”在林子里喊父亲。所以这个作品可以说是在林子里的两个声音建立起来的关系。这样一种父子关系,是通过两个声音的呼唤和应答完成的,但是经过多次呼喊之后才有了一次应答。

下面说一下三个张力。第一个是喊声和夜色之间的张力,即声音与安静之间的一个张力;第二个是黑暗和明亮之间的张力。黑暗和明亮是写心情的,黑暗体现了一种让人担心和忧虑的因素,而明亮表达了作者的宽慰和安心,因为父亲回答了自己的呼喊,就由原来的忧虑转为了后来的安心,这是第二个张力;第三个张力,这个作品写出了鲜明的方向感,一个力量是以作者为中心朝内压迫作者的,一个力量是以作者为中心向外发散的。比如说 “我每喊一声夜色被推开推远一点点”,这是向外的;“喊声一停,夜色又聚集围拢过来”,这是向内的。它们是两个相反的方向。这个作品一直在写内外两种力量的对立,方向之间的反复交错。

这三重张力是融合在一起的。其中黑暗与明亮这两种色彩语言隐喻着两种相反的心情:恐惧与安心。这个作品写夜色很有质感,可以说清晰可见或触手可及。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视觉与听觉的融合,也可以说通感。喊声直接改变夜色,它们之间形成了直接的关联,造成了一种整体的视觉效果。

野 兽

黄 翔

我是一只被追捕的野兽

我是一只刚捕获的野兽

我是被野兽践踏的野兽

我是践踏野兽的野兽

我的年代扑倒我

斜乜着眼睛

把脚踏在我的鼻梁架上

撕着

咬着

啃着

直啃到仅仅剩下我的骨头

即使我只仅仅剩下一根骨头

我也要哽住我的可憎年代的咽喉

1968年

黄 翔(1941-),湖南桂东人。本诗的题目“野兽”,并非具体的狮子老虎之类,而是一个总体命名,这就使本诗成为对特定时代人群的总体隐喻:人群普遍的野兽化,自身被追捕、被捕获、被践踏,也追捕、捕获、践踏他者。可以说,这是对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艺术写照。诗人不仅写出了践踏,而且写出了践踏的相互性:所谓“被野兽践踏的野兽”、“践踏野兽的野兽”。从某种程度上,践踏的相互性更残酷,造成这种相互性的是那个残酷的年代。

后两节的叙事仍延续了这种相互性。诗人接下来把对象转换成“我”和“我的年代”:“我的年代扑倒我”,显然,“我的年代”是一头更猛的野兽。这节诗采用特写镜头,将年代的猛兽吃人的场景直接推到读者面前:踏、撕、咬、啃,这可以视为对“文革”批斗的暗示,被强化的残酷。“斜乜着眼睛/把脚踏在我的鼻梁架上”,批斗者分明从斗人中获得了享受。

最后一节是“我”对迫害“我的年代”的反应,另一种相互性在此完成。尽管这里存在着主动被动之分,详略之别,但“我”并未丧失自己,而是以剩存的躯体将对抗精神转化成最后的抗争行动,成为哽住可憎年代咽喉的一根骨头。可以说,此诗的两种相互性都是残酷的,但前一种相互性是悲剧的,后一种相互性是悲壮的。整首诗就这样成为无辜个体遭遇疯狂时代的客观实录与艺术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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