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共青团职能定位和有效实现
2017-06-15沈在蓉
沈在蓉
随着社会转型步伐的推进,使得些许人产生了对共青团职能定位的模糊认识,其中最为主要且最具典型性的有两种倾向,即“共青团NGO化”与“共青团纯政府部门化”。为了更好的顺当今社会发展需要,有效规避与克服在认识方面的错误倾向,共青团需站在社会大发展的轨迹上,与现代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结合,采取有利于推进自身发展与组织形态有益转变的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共青团所持有职能,实现其历史使命。
基于社会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无论是何种类型、何种架构的政治组织,均会形成与之相对应、符合自身职能发挥的应对措施。推进自身组织形态发展便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针对此类政治组织而言,要想切实促进组织发展,首要前提便是对自身职能定位予以明确,不然会遭受挫折打击,更甚者还会改变组织性质,造成组织衰亡或者易便为它类性质的组织;轻则会导致自身组织发展,脱离实际,组织所持有的对应功能也就难以发挥。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日益稳健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社会在此背景下,同样处于关键而又深刻的转型期,同样需共青团在特定环境下对此作出明确回应,以此实现自身深层次发展。至此,在社会大幅转型的历史驱动下,明确各自职能定位,制定切实可用的具体途径,乃是当前共青团急需深入探讨与解决的一项重难点任务。
共青团职能定位的基本依据即中国共产党双重身份
服务于中国共产党职能落实与发展,乃是中国共青团的重要职责与内在使命。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其在自身职能定位过程中,需要始终将此使命为其中心,并由此而均开展。这在某种程度上,便意味着共青团所持有的根本属性,对其职能定位而言,决定性作用凸显,也就是不管在任何历史阶段或时期,中国共产党均发挥着职能作用。所以,要想更为准确而又全面的明确共青团职能,首先要做的便是,对中国共产党在各历史时期,即对应制定的职能给予定位与明确。此乃在社会大幅转型的时代基调下,对共青团职能进行准确判断,以及确定其根本方法的基础依据。回顾历史,当中国社会主义初级改造大体完成之后,党在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时,明确提出,党的工作重心,需从革命为起点,向社会经济建设全速转换,另外,会议还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在各项工作职能当中,处于始终且绝对的领导地位,乃是执政之基础,其在较大程度上,使我们党在诸多问题上,面临着诸多现实考验。但八大后,党在政治路线上,已经不再秉持原有路线,而是发生了大幅转变,积极开展并深入落实了无产阶级一党专政的大体制下,持续开展阶级斗争,以及与革命为纲领的总体性政治路线,持续落实了革命的未来发展方向与要求。所以,在定位政党职能上,中国共产党乃是执政领导的仍然是唯一合法者,在具体的定位上,执政党童同样有所抑制。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党的工作重心也随之发生转移,开始落实“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政治路线,中国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均由此而出现了大幅改变。为适应于不断发展的经济与社会状况,在十六大上,重申了執政党未来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这便使得中国共产党获取执政党地位,以及绝对领导,带来了充足的理论依据,具有双重身份。
党的双重身份,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共青团在自身定位上,需始终将执政与党的领导为依据。基于广义角度来考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质上,即为维持党在执政领域的绝对领导地位,运用所持有的政治力量,对社会进行深层次的改造,以此来推进人的解放,以及促进社会的发展,实现共产。从狭义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实际就是党对社会,以及党对国家所持有的各方面领导,国家领导层面上,中国共产党多利用国家政权来实现,而在领导社会方面,多经社会整合而达成,以此获取执政与领导地位。至此,对于中国共青团而言,在定位职能方面,不管是为党提供服务,还是执政领域,均需将目标划定为对政权领导与掌握的巩固。需要结合党执政与领导的内在规律与内容,划定自身职能。
转型条件下共青团职能实现的外在背景即现代国家建设与社会成长
无论是现代国家的持续发展,还是社会成长,均需要中国共产党立足于自身实际,遵照现代国家建设根本宗旨与要求,实施规律化领导,利用执政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实现持续性领导;对于社会的领导需要,遵照现代社会框架内所持有的内在机理,然后结合社会实况,开展实效性整合,以此为执政的顺利开展以及有效的政党领导,提供更加充足与全面的社会支持。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其在执政与领导方面,所存在的逻辑改变,使得中国共青团在具体的职能定位相应内容上,同样需开展细致化调整:将党的后备军职能继续做好,为党更好地领导,提供切实所需的服务;在新时期、新环境、新阶段内,需要自身助手职责充分发挥出来,做好做实,除了要结合政党在执政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需要,依据现代国家建设需要,另外,还需紧密融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为党能够更加高效执政,提供具体帮助,协助制定各种政策建议;另外,结合政党领导社会的要求,依据社会发展架构各类规律,积极支持并辅助政党,将青年整合职能做好,以此为党执政,奠定牢固青年基础。
需防止的两种倾向
共青团纯政府部门化倾向。此种倾向主要涵盖有四点内容:在开展各项工作时,习惯性采用封闭式或行政化手段,造成共青团在整合青年目标方面难以达成;将协助执政党执政,单纯性、片面性的理解为对政府事务直接参与,更甚者,把共青团以一种片面思维,划归至“准政府”的阵营当中,花费大量的精力、时间,用于达成政府其它部门应完成的事务与工作,这样不仅会造成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不满,而且也会造成共青团无暇顾及青年整合目标;未能着眼于中国共产党创建共青团的初衷与意图,另外,也没有深入思索在新的历史机遇与条件下,怎样将共青团在青年政治组织方面所需有的执政党作用发挥出来,即未能发挥其应有战略使命与作用,而是单纯性、片面化的模仿、照搬一些国家在政府架构中设置青年管理部门的各类做法,在相近职能结构中设立政府青年管理机构,进而从制度安排上及战略部署上,严重剥削了共青团协助政党领导与执政的作用。
共青团NGO化倾向。针对此种倾向,主要是把共青团,以一种对等的方式来看待,即看看作是一般性的非政府组织。引起此倾向因素如下:与中国自身逻辑存在严重脱离情况,单纯性无深入思索地借用西方NGO理论,把共青团组织与一般性的社会组织对等看待;仅着眼于推进代社会发展,期望政治对社会较少干预,有目的地把共青团与一般性社会组织对等,而在现实行动方面,则推进此变化;共青团在工作与组织创新中,运用了社会化手段。将共青团进行错误的判定,即将其划定为某种社会组织形式的改变。对于NGO化后果而言,最为严重的便是严重消弱或丧失了共青团的政治属性,使其与我党产生分离,或严重降低了关系密切度,进而造成中国共产党落实自身发展的各类政策方面存在时效风险,在整合社会的各类机制方面出现严重受损。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为实现共青团有效、健康发展,需将共青团NGO与行政化倾向予以克服。
转型条件下共青团职能实现途径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日益稳健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社会在此背景下,同样有深刻转型,对于共青团而言,同样也需对此有所回应,用此方式巩固自身组织的更好发展。至此,基于社会转型的时代趋势与社会大背景下,明确职能定位,找寻切实有效的实现途径,便可将共青团当前所有问题较好地解决。
追溯至计划经济阶段,对于当时的社会结构而言,实际就是将单位制作为其内在基础。单位体制与计划经济使得青年与共青团以及政党与社会成员间,有甚为紧密的内在利益关联。所以,从基层党组织的角度来考量,能够利用传统形式的权利方式,从中整合并适当性领导社会成员,对于共青团而言,同样适当用此逻辑,领导青年。但随着市场化的日益推进与完善,对于各个阶层的社会成员,其无论是在利益实现方面,还是与党团组织间,在关联度方面存在持续下降状况,更甚者已接近消失,这便造成党团组织以往的社会整合方式与手段,所受冲击与挑战巨大。基于共青团角度来思考,在新出现的组织类型当中,挥着在社会领域内,基层团组织边缘化日趋严重,这便使得共青团在青年整合方面的能力,出现逐渐降低情况,在整合程度上出现持续性萎缩。如若长此以往,会对党的领导以及整个执政纲领的形成造成严重干扰与影响,不利于青年的领导。所以需要结合现代社会所持有的基本规律,通过创新共青团整体组织形态,以此实现整合青年能力的提升。着眼于基层,可从如下方面着手:首先,完成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激活工作,可将推进团内民主作为主要方法;其次,适当调整基层团组织内部设置工作,可将打破团内职能部门分割,并将其当作实用性办法,依据再造流程,强化领导职能部门与基层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最大化整合组员。最后,扩充团青关系空间,可通过推动创建青年社团及适当整合,扩大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实现青年覆盖面的扩大。
为提出更加有效的赢多措施,在这里,需对如下问题给予深层次明确,其一,对于共青团属性而言,其对于共青团的存在,存在较大程度的决定作用,其服务于政党,而对于共产党而言,其乃是国家框架内的唯一执政党,所以,对于中国共青团,首先要做的便是为共产党切实执政,提供充足的支持。其二,共青团支持共产党执政,需要为共产党在推行青年事务方面提供帮助,另外,还需提供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建议,所需履行事务,需积极承担。也就是协助政党实现执政能力提升,乃是共青团的主要使命。并非协助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的提升。不然,作为政府的重要构成,便需为青年事务负起其全部责任,这对于青年认同的获取会十分不利。其三,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需要切实用其执政党身份,在各类青年事务工作与问题解决当中,需保证有发言权与提供政策建议权,使共青团以协助执政方式,运用此优势,不断壮大自身,从而得到青年的真挚认同。在政府部门当中,如若专门性设置青年事务的职能部门,便会使得共青团优势内容不断丧失,进而在内在逻辑上,会严重消弱共青团的实际辅助作用。至此,需指出的是,共青团对政党青年事务予以协助,可通过如下方面来实现:首先,推动深入落实各级的党政青年工作机制,使之制度化。对于共青团组织而言,可担任政府职能部门中的秘书处或办公室等工作,且借助联席会议,结合青少年当前实际发展状况,制定指标评价体系,并将其进行分解设立,并实时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并严格落实具体工作,推动所制定政策以一种更为高效、顺畅的方式来实施。其次,运用各个级别的共青团组织主职能,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并借助此平台,对政府相关部门青年事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推进,使共青团在青年利益方面的代表作用,在国家层面上,得以更为全面、有效的发挥。再次,在各级政协常委会当中,运用共青团组织席位,将政协这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此对于青年事务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最后,利用共青团组间的各类型的青年组织,积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各政府事务,但基于承接名义框架內,不能单纯性地用共青团这一身份。针对上述问题可知,三个机制当中,均相关与青年事务,另外,还与青年事务立法问题相关,所以,建议共青团组织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做好政策监督。
总而言之,为更好的顺应社会转型这一大趋势,克服倾向错误所造成的实质性干扰,共青团需集合现代政治,另外,顺应现代社会发展规律,推动自身在组织形态上的有益创新,积极辅助执政党开展整合青年工作,充分发挥出共青团应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