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主体研究
2017-06-15李静玉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李静玉(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主体研究
□李静玉(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本论文就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问题运用文献资料法,个案分析法,逻辑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造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因素主要是学校、教师和学生这三个方面,根据事故发生原因确定责任主要承担者。因此,国家应从学校、教师、学生三方面入手解决学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水平,对学校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主体
1、前言
学校体育是体育和教育的结合,伴随人类发展而发展,是培养国家优秀人才的重要方法途径。众所周知,在体育教学与训练开展的过程中,意外伤害事故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而学校、教师和学生则成为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的最大承担者。因此,大多数学校为避免承担责任,停止开展了很多存在伤害可能性的课程,但这并不是彻底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措施积极预防,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更好的开展。
1.1、选题依据
目前中小学生因为意外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现象日趋上升。重视和加强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主体问题的研究,不仅解决了一个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水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为政府主管部门完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或单独立法提供参考依据。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研究目的。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通过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产生机理的分析及范围的界定,增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意外事故的认知度,提高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水平,依法维护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合理、妥善地解决学校体育活动中的意外伤害事故。使有关教育和体育法律法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
(2)研究意义。
本论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对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主体的分析,解决学校体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纠纷,确保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推动国家体育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主体。
2.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在成都体育学院图书馆、以及通过互联网对超星发现系统、《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等进行资料收集,查阅相关的文献、报纸、书籍,并对查阅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分类、蹄选,进而为本研究的设计、分析与讨论提供理论依据。
(2)个案分析法。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分别从法律和体育法学的角度对原案例进行重新审视,在遵循法理的基础上又要考虑到体育运动的特殊性,不能完全按照民法过失原则来归责。通过典型案例,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对此类问题进行划分,并提取出适用性规律,为今后的立法提供理论基础。
(3)逻辑分析法。
通过整理搜集到的文献,结合我国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现状进行探析,并通过实例进行论证。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概述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及特点。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指学生在学校期间进行体育课、运动锻炼等活动时发生的身心伤害事故,所以我们要与一般的运动损伤区分开来(比如正常运动中的碰伤、擦伤、扭伤等)。而学校体育活动具有鲜明的运动性、危险性、竞争性等特点。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界定。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根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特点,若要构成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满足以下几个特征:①凡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必须具备损害事实、过错责任以及因果关系三个基本要素;②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当事人之一须是在校学生;③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必须造成了人身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死亡,还包括因人体损害造成的精神损害。根据事故产因,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主体区分为学校、学生、教师这三个方面。
3.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因素及法律责任主体分析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是当前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因此对于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重视起来,明确事故责任方。对事故责任主体进行系统分析得出:学校、学生和教师是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学校方面的因素及法律责任主体分析。
如表1所示,在学校方面,影响意外伤害事故的重要因素主要有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器材设施,卫生保健工作。
表1 学校方面因素分析表
①场地器材特征分析
体育器材存在安全隐患,长时间不检查维修,器材本身质量不高,设备不齐全设施简陋这些都是导致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主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学校应安排专业人员管理场地,对学校的器材设施制定严格的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若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给予相应措施,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某一高校学生马某等5个学生从体育器材室借出羽毛球拍去打羽毛球,打球正酣的马某挥拍劈杀时,拍柄与拍头突然发生脱节,球拍上半部分飞了出去,正好击中了一旁观战同学程某左眼。后送医院紧急救治,左眼球及眼睑受伤,进行手术,将受伤眼球摘除。作为学校,应当必须给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器材设施,而学校在体育器材维修更换方面疏忽大意,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因此学校是全责,应担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②卫生保健制度特征分析
目前,各级大中小学的卫生保健制度还不完善,大多学校的学生体检工作做的不全面,所以,会经常出现一些学生在学校体育活动期间发生身体伤害情况。《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定期的体检,记入学生档案,以便了解每位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适宜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区别对待”。然而,大多学校的卫生保健制度不健全,忽视了身体不适合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没有对学生进行深入的体格检查,而且大部分学校的体检只是将它作为一个形式,导致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频频发生。例如,在某高校的校运会中,有一男同学在进行接力赛比赛时昏倒在地,立即被送往医院医治但后还是医治无效,原因是他心脏病突发死亡。通过调查此学生的档案发现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校方忽略了这个事实,未告知负责赛事的体育教师,这属于校方的过错责任,应担负全部法律责任。
(2)学生方面的因素及法律责任主体分析。
在学校体育事故中,除了学校方面的因素,还有学生自身的因素。由学生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学生体质弱,校方和代课教师并不知情的情况;②从事超出自己身体可承受最大能力的活动;③学校体育活动中任意妄为,不守课堂纪律,和其他同学嬉戏打闹。2015年某高校在进行体质测试中,一名同学的腿有伤,但是并没有告知当值的教师,进行了立定跳远,结果腿骨折了。该同学隐瞒了自身情况,校方和教师不知情,最终造成了伤害后果,他应该担负主要责任。
(3)教师方面的因素及法律责任主体分析。
表2 教师方面因素分析表
分析比较教师在体育教育活动中的行为,如表2所示,教师不遵守教学大纲,在教学设计中不按照教学步骤教学,教学内容的设计不合理增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缺乏责任心,对学生不负责任,课堂纪律乱,易造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教师职业道德不高尚,在体育活动课上,对学生进行辱骂体罚,造成师生矛盾纠纷,增加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几率。由以上方面造成的伤害事故,教师应担负主要责任。
①教师违反教学规律,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
教师的教学计划与内容应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进行体育教学,并且要根据学生课上的实际情况适时作相应地调整,使体育课正常进行。2014年某高校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中,没有切实考虑学生身体适应情况,安排运动负荷过大,导致两名学生出现呕吐,呼气困难情况,造成了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该教师应付主要的责任。
②教师职业道德不高尚,对学生进行体罚
在全国各中小学、高职高专以及高校,仍存在教师职业道德低,思想觉悟低,辱骂、体罚学生的现象,给学生造成身体上以及道德上的损害,给学校体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我国颁布的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鼓励学生,更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做一个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③教师不认真履行传道授业解惑职责,对学生缺乏责任心
教师不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上课期间远离教学区,玩忽职守,教学内容不按学校的教学大纲进行。对学生没有做到认真负责,对于课上的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制止与处理,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对学校,对学生负责。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学校、教师以及学生是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法律责任主体主体。对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学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的人身安全问题,并注意从中吸取教训。
4.2、建议
学校不仅要制定规范的场地器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及时更换,不断完善学校卫生制度,还应加大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生自身应遵守校规校纪,认真接受体育教育,多多参与体育运动以增强体质;学校要对教师严格要求,教师必须严格地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照教学大纲合理制定教学内容,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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