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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经验及对广东的启示*

2017-06-15

中国农业信息 2017年2期
关键词:加工业加工农产品

曾 艳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经贸学院,广东广州 510225)

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经验及对广东的启示*

曾 艳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经贸学院,广东广州 510225)

美、法、日等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完善的科研推广体系和严格的产品质量监管及标准体系,借助于产业化经营和多元化投资,在政府的税收杠杆和农业扶持政策下实现了较快发展,广东应学习发达国家经验,走农产品精深加工之路,以科技为支撑,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质量监管和政府扶持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

发达国家 农产品加工业 经验 启示

1 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农产品加工业是以农业物料—人工种养或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国际上通常将其划分为5类:食品、饮料和烟草加工;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木材和木材产品包括家具制造;纸张和纸产品加工、印刷和出版;橡胶产品加工。发达国家凭借更先进的技术设备,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平均农业投资的70%用于农产品产后的加工处理,农产品加工率达80%~90%[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为2~4∶1,而我国仅为2.1∶1[2]。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农产品增值程度普遍很高,而由于各个国家农业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程度、技术水平不等,各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也不同。

美国玉米加工业年产值达110亿美元,每年出口1 000多亿美元的玉米朊粉和玉米朊饲料[3],玉米加工产品由过去单纯的淀粉产品发展到变性淀粉、淀粉糖、酒精、食品、有机酸及其他用品等4 000多种,其资源利用率达99%[2]。大豆加工制品从豆粉、大豆分离蛋白到大豆黄酮、大豆磷脂等,有近1.2万种,全球市场占有率30%以上[2]。

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年均增长11.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20.3%,从业人数占工业从业人数的20%,是法国工业中增长最快、盈利最多的行业[4]。法国畜产品的80%及种植业产品的30%都由食品工业部门加工,从1998年起,法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工业产品出口国。

日本食品加工业年产值2 500多亿美元,约占工业总产值的15%[3],在稻谷、畜产品、水产品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日本把稻谷全部生产成各种物质和转换成能源,最终使稻谷达到“吃干榨净”的目的。目前已开发的大米产品300多种,其中食品类120多种,并把大米深加工利用到生物制药、健康美容等多个品种。日本对粮食的全利用技术使副产品综合利用的价值超过稻谷、小麦自身价值的3~5倍。

2 发达国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经验

2.1 建立完善的科技研发推广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先进的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生化技术、计算机、自控及微电子高新技术,这归功于它们普遍重视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创新和推广,不惜投入巨额科研资金,建立完善的科研体系和研发队伍。美国每年用于食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经费达10亿美元[5],以州立大学为中心,形成了研究—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研体系机制。加拿大政府、大学、企业和农场每年投入大量科研经费,联邦政府农业食品部直属的农业研究中心站共9个,农业科研人员占总科研人员总数的28%,除联邦、省、市政府有专门科研机构外,许多大学、企业和农场也建有自己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大型加工企业一般都建有技术开发中心,日本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也设立了自己的研究所。

2.2 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产品加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从育种开始进行监测,把种植、采摘、分拣、清洗、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等,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从田间到餐桌可谓全覆盖。

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生产者和经营者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甚至结合为一个有机统一体。美国的农工商综合体通过大的工商或金融资本购买或租种土地的形式进入农业,组建大规模企业,将农业生产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统一在一个组织内部,形成产供销垂直一体化的组织模式。法国的食品加工业则以长期契约形式参与农业食品经营活动,既有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从事食品的加工、制造、运输、储藏、保鲜等经营活动,也有中小工商企业参与食品经销和餐饮服务。

2.3 制订严格的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体系

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均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监管和标准体系,采用GMP进行厂房、车间、加工流程设计,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岗前培训,在生产过程中实施HACCP和IS09000规范,严格遵守IS0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标准,使农产品加工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欧盟则从农作物种子选育、育苗时的培土到使用的肥料、农药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车间的卫生条件、加工设备的条件、包装材料、储运时间、温度以及储存的天数等都要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检查和质量保证标准。

2.4 多元化投资主体助力农产品加工业

由于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的需要,特别是巨大市场和经济回报的吸引,在各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领域公益基础投资的同时,许多企业、民间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也纷纷投身于农产品加工领域,并不断加大投资的金额,逐渐成为投资的主体。

2.5 利用税收杠杆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

(1)销售退税政策。法国给予畜禽加工企业5.5%的销售退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3.4%的销售退税。(2)所得税优惠。法国农林企业只按24%税率计征所得税;英国规定农业企业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缴纳所得税;美国规定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下农业企业免交所得税。(3)其他税收优惠。意大利对农林渔企业税率正常降低9%和特别降低2%;美国农业企业可享受鼓励就业税收抵免、投资税收抵免。此外,各国还通过亏损结转、资本开支扣除与加速折旧等措施保护农业企业生存与发展。

2.6 对农业生产进行扶持,保障加工业的原料供应

(1)财政补贴政策。如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为农业部门提供巨额的支持和补贴;美国通过直接支付、反周期支付、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补贴等对农业生产提供支持;日本通过价格管理、收入稳定计划、作物和牧畜保险等促进农业生产稳定;法国政府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相当于农业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且数额不断增加,目前法国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7%,但政府对农业领域的投资和补贴占整个预算的12%。(2)对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如美国规定反托拉斯法不适用于农业合作社,日本规定垄断禁止法不应用于农协,农协可以减免法人税税率。(3)一体化经营自我保护措施。如实行稳定的合同契约关系,建立市场风险防范基金;按保护价格收购农场或农户原材料;农场或农户可以低于市场价从龙头公司得到生产资料和系列服务等。

3 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验启示

广东农产品加工业在全国发展相对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农产品深加工程度、技术创新体系、加工设备、标准及质量管理、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与实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动广东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3.1 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农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农产品基本不以初级产品的形式上市,而是经过商品化加工处理再进入流通领域,农产品经过精深加工后,其价值将增值数倍,如玉米的精深加工产品氨基酸类增值程度是原料产值的成百倍甚至上千倍。但在广东乃至我国,大部分上市的都是生鲜农产品,生鲜农产品一般不易保存,集中上市将导致供过于求,农产品价格难以保障,且生鲜农产品增值率较低,制约农民收入增长。因此,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广东及我国农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3.2 以科技作为广东农产品加工业的强大支撑

积极引进和消化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以此带动广东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的跳跃式发展。但从根本和长远上看,应积极推进国家、高校、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组建自己的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通过各种措施激励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创新,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把新的技术和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形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三位一体”的科研体系和技术转化机制。

3.3 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达国家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日本农协,有的充当农户与农业加工企业的中介,有的干脆直接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再组织加工产品上市销售,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美国各种农产品加工协会在推动和保护加工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国的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如牲畜屠宰、制糖业、奶制品、葡萄酒等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也应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及合作社的发展,拓展其领域,完善其服务功能,使行业协会成为政府和企业间沟通的桥梁,合作社成为农产品加工业一体化的纽带,通过行业协会和合作社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4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质量监管

首先要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不仅对农业加工的最终产品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管,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就应该遵守相关质量保证标准和认证体系要求。其次要形成比较系统的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使不合格农产品失去市场,而达到和超过质量标准的企业和农产品在市场中占据优势。

3.5 强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体,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大,生产和销售环节管理规范,在多年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广东应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强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打响企业品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3.6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发达国家通过制定产业、金融、税费等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广东乃至我国政府也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不仅扶持农产品加工业,更要扶持农业。如通过财政的转移补贴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资本软约束,发挥财政的再投资原则;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及担保;通过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的范围和力度,增加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区域发展的补贴支出等。

[1] 翁志辉,曾玉荣,许正春,等.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特点及对我省的启示.福建农业学报(增刊),2005,(20):194~200

[2] 李锐,郝庆升,高可,等.国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经验及启示.黑龙江畜牧兽医(综合版),2015,(1):4~6

[3] 郑平.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福建农林大学,2010

[4] 孔凡真.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业现状及启示.农业工程技术,2009,(2)

[5] 宋德军.国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给我们的启示.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3,(4)

广东省农业厅项目“广东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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