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之“借刀杀人赖货款”
2017-06-14刘骐嘉
摘要:指出了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情况下,登记基建财务管理台帐的必要性,要求基建财务人员不能过于依赖电算化软件,要自己登记各种台账,统计需要的资料。介绍了基建财务管理中用途较普遍的台账合同类台账、实物资产类台账、票据类台账及审核类台账。分别阐述了这些台账的作用、内容、特点和登记要点,提供了部分参考格式。比较了登记台账的几种工具和方法。指出了维护台账的重要性和要点。
关键词:财务:货款:供应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學习之余,通过电视、网络经常能看到一些经济纠纷,各种电信诈骗电话和短信也接到过不少,这真是个高风险的复杂社会啊。最近从亲友那里听说了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不良企业指定中间商参与业务链,自己不直接与供应商签合同,利用中间商恶意赖掉货款。现在这位供应商整天讨债,愁得头发都白了,苦不堪言。我把这个案例称之为“借刀杀人赖货款”,现在分享出来,揭露这些不法商人的行骗伎俩,也给自己未来免受其害提个醒。
本来这个不良企业自己可以直接作为供应商的用户,但却以种种理由,强行安插指定的中间商作为供应商的用户,然后中间商再卖给不良企业,不良企业不直接和供应商产生合同关系。这个案例中,不良企业处于较强势的地位,利用供应商想参与业务的强烈愿望,强行指定一个中间商横插一脚。这个中间商表面上与不良企业毫不相干,但实质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不寻常关系。业务开始阶段,中间商正常收货付款,再卖给不良企业,逐步赢得供应商信任。不久业务快速增长,中间商所欠供应商的货款逐步增多,中间商一开始还边购进边支付维持业务,突然从某个时候开始,中间商便以贷款未到位等等理由拖延货款。可怜的供应商耐着性子等了又等,时间一天天、一月月过去,中间商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安抚,直到有一天,中间商坦言,自己投资失败,现在没钱,货款我认,但要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随后电话也很难能联系上了。供应商着急了,意识到大事不妙,找到不良企业讨说法。不良企业说,我又没逼你,是你自己和它签合同的,关我什么事?它以前也是正常的,我怎么知道它有问题?而且我是和它签供应合同的,货款已经全部支付给它了。你只能找它要钱,不能找我要钱。至此,供应商彻底傻眼了。
供应商不死心,把中间商起诉至法院,中间商拒不出庭,案子胜诉,但中间商已经空壳一个,根本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于是供应商向公安局报案,称中间商和不良企业合伙诈骗,但公安经侦却认为,各方签订的合同都是真实有效的,合同也正常履行了一部分,只是没有按约定足额付款而已,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也不足以证明中间商和不良企业合伙诈骗,所以不予以立案。
至此,供应商遭遇重大损失,即使N年以后收回货款,算上时间价值,供应商也成了最大输家。
我详细了解了这个案例的细节,把业务开始的每一步铺开,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分析,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是供应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采取避险的措施。供应商因为挣钱心切,屈从了不良企业的不合理要求。如果供应商和中间商签订合同时,要求不良企业出具书面保证,从付给中间商的货款中抽出属于供应商的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或者要求不良企业进行担保,就能完全避免风险。可惜供应商轻信了不良企业和供应商,缺乏足够的风险认识,没有采取避险措施,没有把不良企业拴进业务,把货款回收的软肋完全暴露给对方,后悔莫及。
二是供应商没有及时止损。即使因为不良企业太强势,供应商无法取得担保,只要发一次货收一次钱,不见鬼子不拉线,即使有损失也不至于太大。可是因为挣钱心切,业务开始后,在中间商已经出现货款拖欠的情况下,供应商还在继续供货,导致欠付货款逐步增加,最后侥幸心理碰到了残酷现实,导致重大损失。
三是觉得有关法律还不够健全。骗子们(或者说老赖们)很好地利用了一些法律漏洞,让供应商有口难言。法院虽然给了供应商公道,但没能保护供应商利益,更没让骗子受到惩处。
终于明白供应商为什么被骗了。回想起来,和所有被骗的人们一样,供应商也是犯了贪图便宜和心怀侥幸的错误,所以才被人利用上了当。以前总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远,也不怎么关心,可现在身边的人就遇上了,听他讲述的时候让人唏嘘不已。再想起最近好几起学生被骗陷入高利贷的新闻,可见这些陷阱离我们还真是不远啊,说不准什么时候自己就遇上了。学习一些经济和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吧,这真是“江湖套路深,万事要小心”啊。
作者简介:刘骐嘉(2000-),男,汉族,四川宜宾县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高新校区)2015级6班在校学生(理科),希望将来从事经济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