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粉红叫的确良
2017-06-12宇秀
宇秀
时尚阙如的年代,有一块让习惯了布衣的中国人耳目一新的面料几乎席卷全中国,穿上用这块面料制成的衣裳曾经是那么令人羡慕不已。今天时尚潮流中任何一款流行,都抵不过当年那块轻薄面料的风头,而沉淀在这风头背后的人情世故则是时尚所不能解析的历史叹息。
它的名字叫“的确良”,但起初,人们叫它“的确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中国人,恐怕没人不知道它的,特别是喜欢打扮的女人,谁不曾对此有过一份钟情?
我第一次知道的确凉是来自我的上海表姐。
小学三年级时候,除了在学校里把黄帅当作榜样,在家里以及大部分我自己的时间和心情里,表姐才是榜样。事实上,我从来不曾由衷地把黄帅当作榜样,虽然在学校我也是学习黄帅的积极分子,但那是出于一种“革命”的虚荣心,唯一怦然心动的那次是在一个新闻纪录片里看到的黄帅,她被邓颖超奶奶慈祥地搂着肩走进人民大会堂,我没记错的话是参加国庆招待会。一个小学生因为敢于批评老师就获得这样大的荣誉,这一点真是让当时也是小学生的我羡慕不已。
不过从大光明电影院里一出来,白花花的太阳直刺我懵懂的眼睛,我好像从梦里走出来,走进熙熙攘攘的南京路的人流里,电影院里那一刻的小小激动和被黄帅激发的妄想也就烟消云散了。我回到现实的上海马路上,在人群的背影里挑选着一些穿着考究时髦的女人,拿她们和表姐相比。
表姐虽不美艳,甚至没有一般上海女人白皙的皮肤,但她略微黝黑而紧致细腻的面孔有着东南亚的异国风情,而身材是上海滩时髦女子的标准,苗条、削薄、胯高、腿长,天生是个衣裳架子。还有表姐的胸部不是那么汹涌,对于那时忽略胸部线条的直卜笼统的衣服倒是避免了尴尬。那时大部分衣服都是直来直去的简单款型,过于丰满的胸部反而让衣服走形。我常常看到胸部丰满的女人穿的衣服总是前面吊起来似的短一截,让我很是害怕胸部的发育。
成年后,我在上海为时尚杂志撰稿,曾经采访一位著名的时装设计师,他就说设计师通常不会选择大胸的模特来表现他们的作品,他们希望表现他们作品的身材要简洁,丰满的胸脯会成为影响服装作品的累赘。所以那个年代不讲究甚至刻意掩饰女性曲线的直筒服装,也就表姐那样的体型能穿出好看。回想那个年代,革命早把高跟鞋的跟给革掉了,没有高跟鞋穿的表姐,却能把普通的长裤穿得挺拔流畅,这让我由衷佩服。我几乎想不起来表姐穿过什么裙子,她是简单的衬衫与西式窄脚长裤有体温的最佳衣架。即使搁到今天,她穿那种雪纺衬衫配柔软轻薄的长及脚背的阔脚裤,也是不必谦虚的。
曾想像表姐若是有机会去白宫做事,比如实习生之类,那么就可以穿一件白色的束在裤腰里的衬衫搭一条深色长裤,一定清新得让希拉里妒忌。不过表姐绝对不会是莱温斯基,首先她没有当年莱氏撩人的丰腴。再说了,姨妈严厉管教下的女儿除了做良家妇女便无第二条出路。尽管如此,年轻时的表姐脸上有一种压抑不住的俏皮,为她独特却不张扬的容貌平添了几分情趣。她是那种不妖冶但顺眼而耐看的女子。事实上,一个女子的顺眼原是比第一眼的触目更有持久魅力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也才十岁出头,夏天在大木盆里还得表姐帮忙洗澡搓背、扑痱子粉、涂花露水。但是就已经很在乎别人的眼光了,我除了能够读出在人家的眼光里这个小女孩好看不好看这样显而易见的信息外,我也能读出一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上海人的眼光里很容易就有某些不可言传的东西。然而无论如何,一个女孩子的穿戴是很要紧的,至于要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并不甚了了,但这要紧在我心里已经生根了。黄帅作为榜样是轰轰烈烈的,学习黄帅在学校是一种光荣:可是表姐这个榜样,我是不能说出来的,因为按那时的市面流行,表姐毫无革命意义。
几十年后的今天再回想起来,没有革命意义的表姐对我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因为在我童年的一段岁月里,表姐在我心目中几乎代表了上海。不过,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一点,但是如果至今我依然不提及这一点,并且用文字加以确定,而令表姐曾给予我的贡献默默无闻似乎从未发生过,这无异于忘恩负义。我可以不在世俗的层面去感谢表姐曾经照料我童年生活的种种琐细,但我不能不在女性主义的意识里感激她,在“革命”的年代而远离革命的浮躁给予我的女性主义存在的启蒙。
在那时整个中国,即使在上海也没有时装表演和模特这些事情,不过“时髦”这个词总是挂在上海人的嘴边。而在我当时的眼光里,表姐总是和南京路淮海路上的时髦保持着直接的关系。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总是别着头颈不肯放过那些服装店鞋店里的橱窗,甚至是一家橱窗里的假领头的出样。我想像那些橱窗里的木头人身上的样品在表姐身上变成有温度的真实,然后我可以零距离接触,随便摸来摸去。而不是隔着一层玻璃窗胡思亂想,也不必像看穿在别人身上的时髦衣服那样需要适可而止,偷偷瞥两眼迅速收回目光,如果直勾勾盯着人家,就会显得很“刮三”,至少是“戆嗒嗒”。当然表姐是不会直接把那木头人身上的样品买回来,她没有那么豪气,每个月二十几块学徒工资也不允许她出手阔绰,但她有足够的聪慧,还有一点不错的女红手艺,可以把那样品上时髦的细节记在心里,然后去布店里裁一块料作,自己剪裁缝纫。那时姨妈家后厢房的缝纫机经常会哒哒哒地一阵阵急促地歌唱。
尽管“时尚”和“偶像”这些字眼不存在当时的话语字典里,但在我的眼里表姐作为“时尚偶像”,曾是那么坚定不疑地几乎占据了我整个少女时代。尽管当年的上海同全国各地一样到处是革命口号和标语,但上海女人的日常生活似乎与革命总是隔着一层,不管大会小会有多么重大的主题,她们只要一回到自己的生活里,买一块什么样的面料,做一件市面上新式的服装,领子是圆还是方或者是铜盆,就成了更要紧的事情。难怪张爱玲当年会在上海成名。
扯远了,还是说回到的确良吧。哦不,还是暂且先叫的确凉,从“凉”到“良”是有个认识过程的。
我至今清晰地记得表姐穿上第一件的确凉衬衫的情形。或许因为肤色不够白皙,表姐穿的那件并非粉红。而通常上海女孩子的面色搭配浅浅的粉红是天经地义的,表姐是个例外。她的肤色比较沉着,但并没有呈现田野上的阳光那般的热烈与粗粝。轮到她上山下乡的时候,因为体质虚弱,由表哥代替去崇明岛农场。因此表姐从未离开过上海,她的黝黑的皮肤也是带着上海的细腻与时髦的。
刚刚参加工作的表姐在上海汽配厂做学徒工,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表姐穿工装像个工人的样子,她总有一套衣服是吊在大衣橱的穿衣镜前等着她出门时换上,或者回到家以后脱下来挂上去的。那些衣服一定是当时上海市面上时髦和流行的。现在想来,上下班的路途对于风华正茂时期的表姐,就是个天然的T型舞台。那时候所谓的时髦衣服也就是在领口、袖子、口袋等细节处翻翻小花样,那时髦是小心翼翼的,不要太打眼的,不会有整体造型上的大起大落大开大阖。那样含蓄那样平淡的衣服,要穿得出好看,就仗着两样东西:一是自幼被大城市熏陶出来的一份自信写就在脸上;再有,就是爹妈给的一副好身材。
通常表姐都是在我上学之前就先离开家了,每天早上看她换衣服翻花样,成了我暗自的娱乐。这天早上,她穿了头天晚上吊在大衣橱穿衣镜前的一件白底暗红小圈圈新衬衫,那圈圈像变形的阿拉伯数字9,令其花色区别于一般的圈圈点点,简单新颖,用现在的话说是“酷”吧;而那不同于平纹布甚至府绸的面料看上去轻薄、挺括,隐约透出衬衫里面的胸罩。胸罩当然是“古今”里的,罩杯上一圈圈的针脚,跟衲在鞋底上的一样细密。不过的确凉衬衫里面的内衣就要挺括一点的,不能软不啦叽的。
表姐在镜子前比平时多花了几分钟。晚上回来,她也并未像往日一样立刻脱下换上居家的睡衣裤,而是在镜子前自我欣赏了一阵,并跟姨妈说,今天单位里同事都赞她的新衣。到底是的确凉卖相好!还说它如何易洗易干,也不用担心黄梅天衣服干不了发馊,更有个好处是省了熨烫。
是的,平常我总看到姨妈和表姐用那个老式的铁熨斗,先要在煤炉上烧一阵,然后嘴里含口水噗噗地喷洒到要烫的衣服上,接着就听到熨斗碰到衣服呲地一声响,一股热蒸气直扑鼻子,要是闻到焦毛气,那衣服就完了。不过表姐是仔细的,她会在需要熨烫的那部分上面覆盖一块旧毛巾之类的。而的确凉就省了这番工夫。
那时,人们想当然地认为那样轻薄甚至透明的面料肯定是比棉布要凉快,夏天时髦的上海女人无不以拥有一件的确凉而作为出门的必须。但作为小孩子的我,并不敢想像穿到自己身上,那时它比棉布要贵很多。记得表姐做了的确凉衬衫后的一个月,就跟姨妈叽咕能否少缴点生活费。我知道母亲寄来的生活费肯定是不包含可以买一块的确凉面料的。事实上那时我觉得的确凉离自己是遥远的事,我只想等将来自己赚钱的时候,可以像表姐一样出门穿上的确凉,至少可以在夏天凉快一些。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从上海回到父母工作的“三线”地区,那个叫舞阳的地方虽说是落后闭塞的山区,当地农民第一次看到运煤的小火车都会吓昏,但因为新建的舞阳钢铁公司的人员都是从各大城市抽调来的,这里就成了移民新区,我所就读的舞钢子弟学校的同学家庭多来自城市,自然也带来城市的时髦。比如的确凉。
不知哪天起,几个从东北产钢铁的城市来的高年级女生开始流行穿粉红色的确良衬衫,穿上了粉红的确良的女生好像提前开放的花朵,特别明艳,我跟她们走在一起就相形见绌,颇有点自卑呢。可内心里的孤傲更令我多了层不可言说的委屈,况且我还是从上海来的女孩子,理应比她们更时髦才对,可是母亲严格地压制着我的任何欲望,特别是“时髦”这种和“资产阶级”天生亲近的可能招惹是非的欲望。
在钢铁公司职工医院当医生的母亲总是以她自身的经验教训来教导我,不要穿戴出格招惹是非。当初她从上海来到河南,一条天蓝色尼龙围巾,一件外公送的皮袍,加上她的床铺喜欢清一色白的生活习惯,招来许多大字报小字报,被迫大会小会作检讨,她自己也不断地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深挖资产阶级思想根源,以至于她不能允许女儿露出任何一点资产阶级小火星,一旦发现就被她大义凛然掐灭在萌芽状态。再加上她和父亲两人工资合起来也不过每月一百块刚出点头,要养三个孩子,每月照例要给老家寄钱,不得不勤俭持家,她不会轻易在计划外多使用一分钱,更何况她要存钱以备爷爷奶奶突如其来的病危电报,好连夜张罗父亲回老家的行程。
记得那时电报多是在寒风呼呼的年关前后来的,邮差但凡送电报来必定把门拍得砰砰响。母亲最怕听到这样的拍门声。我至今记得她跟父亲说:存了一年的钱,就是到头来换张回老家的火车票,但舞钢并未有直通火车到苏州老家,先要乘五六个钟头的长途汽车到省会郑州再转乘火车。因为路途周折,母亲就在父亲的内衣上缝制了一个结实的口袋,把备用的钱缝死在那个最贴身的口袋里。
想到这个秘密的情节,我就一次次压抑住了跟母亲要求一件粉红的确凉的心思,更何况母亲的“计划经济”原则钢铁般牢不可破!
那些天看着人家的粉红的确凉衬衫,真是一种折磨。那几个女生原本就比我个头高挑,加上人家时髦靓丽的粉红,我跟人家在一起仿佛是丑小鸭,我开始避开和她们一起走路。可是粉红的确凉像一阵妖风在女生中迅速扩展,不仅仅是高年级女生了,连自己一个班上也越来越多女生加入了粉红队伍。许多年后的今天回忆当时的心情,还会触摸到当年的隐痛。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的拥有,会令你羡慕,却未必让你难受;而你身边人的拥有,却会让你意志崩溃。我终于无法克制自己。
一连几天我琢磨着怎么跟母亲开口,以我在学校宣传队演出需要一件的确良衬衫,是最合理的借口,但是演出总是要求白衬衫,而不是粉红的,而且也并不要求一定是的确凉。我捧着脑袋跟想作文一样,终于自己给自己想出一个理由:作为宣传队报幕员,我应该有一件粉红衬衫,以区别其他队员。当我跟母亲提出时,母亲以一贯犀利的目光盯着我的脸,我把头低了下去。母亲用她给病人拔牙的很有力道的手托起我的下巴,并让我看着她的眼睛,然后问是老師要求的吗?
我经不住母亲的目光,终于没有勇气把谎言进行到底。
没有粉红的确凉衬衫的我,在上学与放学的路上不再如往常一样说笑。我被粉红孤立到一边。那个孤立的我,很想搬出上海的表姐来压住那些粉红的气焰。我心里说,我的表姐早就穿的确凉了,我肯定是比你们所有人都更早知道的确凉的。但是我一直找不到可以说这些话的机会。再说,就算我把表姐抬出来又能怎样呢?表姐的的确凉终究不是我的的确凉呀!
终于再次忍不住向母亲提出要求,这次我是直截了当的,就是别人有,我也想有。她没吭声。
过了几天,母亲帮我量身体尺寸,就像春节前做新衣服一样。不过不是做一件棉袄罩衫,而是一件新衬衫。母亲给我量体的时候,我简直大气不敢出,生怕一点不得当的举动,会惹得母亲改变主意。量完尺寸那晚,我做了个粉粉的有点透明的梦。
然而,母亲并未给我做一件粉红的确良,而是一件粉红的平布衬衫。母亲让我试穿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母亲说熨烫好了跟的确凉一样挺括。
哪里会一样啊?人家的确良不用烫就是挺括的,而我的背了书包就会弄皱的。还有,人家的细腻、轻盈、透明,像云抹上了一层霞光,粉得如梦如幻,而平布上的粉红老实巴交,忠厚得有点笨拙。如果说人家的确凉像是景德镇的薄如蝉翼的瓷器,那我的就如粗粝的瓦片。我想着穿的确凉的表姐,心算着与她的年龄差,还要多少年我自己可以赚钱买一块称心如意的的确凉做一件云一样的衣裳啊?
其实,母亲并非不谙我的心思,但她的两大原则是不会动摇的:一是不能助长我的资产阶级思想,这是她从革命运动中获得的切身教训;二是,她的勤俭节约,这既是持家的必须,也是彰显革命的品德。不过母亲在这件我不如愿的粉红布衬衫上做了一点破格的改良:她用了姨妈从上海寄来的尼龙花边镶嵌在衬衫的圆领边上,这是我一直想要的。这个在以后我知道叫做蕾丝的花边镶上领子之后,整个衬衫似乎就一下子摆脱了土气和平庸。可是没想到洗了一水之后,领子的布料缩水,花边就跟着翻卷,也怪母亲用料太节省,在镶边时拉得太紧,没有留出宽松的余地,就像做窗帘,她总是抠着布料刚刚可以遮住窗框,平展展的一点褶子都没有,而我一直希望家里的窗帘像舞台上的深红色丝绒大幕一样。
第一次穿上新的粉红衬衫去上学,内心暗暗希望领子上的蕾丝花边引人羡慕,母亲科室里的护士都问母亲从哪里买到的尼龙花边呢。可是那几个有粉红的确凉的女生好像故意对我的花边视而不见,反而问,你妈咋不给你做件的确凉呢?听上去好像我不是我妈亲生的。我当时真希望母亲为我做的这件新衬衫不是粉红的,免得我有东施效颦之嫌。不过,我马上编了理由,我妈说的确凉不透气!
事实是,母亲下班回来脱下她的的确良衬衫像表姐一样吊在大衣橱前,换回她居家的布衣,她说还是布的舒服、透气!
其实穿的确凉的人很快就知道了的确凉其实一点也不凉,它的真名叫的确良,是一种化学纤维,说是从煤炭里提炼出来的。不久,市面上出现了涤棉,就是棉花与化纤参半混纺制成的面料,既保持棉布的透气性舒适感,又有的确良的挺括轻盈。可是,我还是耿耿于怀没有穿上过一件粉红色的确良,直到班上新转来一位叫吴红的女生。
吴红比当时班上的女生稍大一些,加上个头又高,有一股成熟的少女美。她第一次出现在班级门口时,没有一般女孩子面对陌生的拘谨羞怯,她大方地跟大家笑笑,她的笑靥里有一点特别的东西,现在想起来可以叫做性感吧。因为她的笑,她的身形,还有她的麦色样的皮肤,都让我觉得很像表姐,而且听说她原来住在南京。南京属于长江以南,离上海比较近,所以看见她的第一眼,就让我觉得自己不那么孤独了。而且吴红也穿了件粉红的确良,不过和其他穿粉红的确良的女生似乎哪里有点不一样。班上男生开始对她恶作剧。
一天早上第一堂课之前,那个最喜欢欺负女生的男生把一个扫帚放在门上头夹在门框之间,等吴红推门进来,那扫帚就刚好掉在她头上,那帮像事先埋伏好“地雷”等着看“爆炸”的男生就哈哈大笑。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比这把扫帚更让人难堪,让我很多年不能释怀。
那天下课,不知谁突然像发现西洋镜似的发现了吴红衬衫里的秘密。于是一帮女生围上去扒着她的衬衣领子往里看,我知道她穿了跟表姐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古今”里来的?不过她的没有一圈圈纳鞋底的针脚。那时班上还没有女生穿那个。吴红便成了异类。而这个胸罩之所以被发现,就是因为吴红穿了件淡淡的粉红色的的确良衬衫,像表姐穿的那件一样隐隐约约透出内衣。那时当地的女人穿的确良衬衫一定会在里面衬一件汗衫或者圆领背心什么的,这么直接胸罩外面穿的确良,那是要有无所顾忌的勇气和胆量的。而那时我所在班上的小女生还不懂为什么吴红要穿那个玩意,尽管那时大部分女生胸前开始长出两只小馒头。母亲就不止一次提醒我不要昂首挺胸的,这个地方不是上海!那时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上海的女人可以挺胸,这里就不可以?
吴红被女生们拽着拉着扯着领子围观的情景,让我多少年来不能忘记。
从那以后,我不再那么想要一件粉红的确良衬衫了。
不久收到姨妈从上海寄来的一个包裹,里面有一条加厚的确良百褶裙,宝蓝底色上有黄色、红色几何形图案,醒目别致。姨妈给母亲的信上说,这裙子是表姐选,也是她做的,那些裙褶一个个熨烫出来,真是费了不少工夫呢!要是棉布的,洗一水裙褶就没了,幸好是的确良,才得以保持住那些漂亮的褶子。那条裙子当时对于我实在太长了,母亲把多余的长度折到里面,随着我不断长高逐步放下来,直到我读大学,这条裙子仍然是时髦的,高年级女同学还借了穿去拍照呢。
它也多少弥补了那些年我没有粉红的确良衬衫的遗憾。
荡开一笔,让我再来说说粉红。
粉红在人类历史上原本并无特别的性别专属。甚至恰好相反,粉红色在古代曾是男性的颜色。这一点可以从乔托画于1365年的《奥尼桑蒂圣母子》到17世纪巴洛克时期西班牙画家穆里罗的《圣家族》中找到印证,童年的耶稣穿的就是粉色衣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耶稣的形象也展示了历史上儿童的形象,告訴我们当时很多贵族的男孩都穿粉红色衣服。到了洛可可时代,粉红色成为了礼拜仪式的色彩。当时,富裕的贵族捐献出他们弃置的衣服给教会,这些衣服可以修改为做礼拜的长袍和装饰帏帘。但教会根本无法利用这些粉红色的面料,因为只有白色、红色、黑色、紫色才是属于教会的色彩。对此教会找出了解决之道:粉红色在1729年被宣布为礼拜仪式中所使用的色彩。自此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第三个星期日和斋期的第三个星期日才穿粉红色。
但是我仍坚持粉红与女性的关系应该是更天然的密切。这和我们人类的进化演变有直接的关系。在远古时期,人们茹毛饮血,不懂得洗漱收拾自己,而长期在外狩猎的男人们,更是邋遢不堪。肤色毛发一概浑浊。只有初生的婴孩,和在洞穴里养育后代的女性,才有相对粉嫩的肤色。所以,粉色系,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无攻击色彩。于是,也就逐渐和女性、孩童捆绑在一起了。忽然想到英国铁娘子撒切尔夫人,她总是穿蓝色的套装,显得硬朗果敢,这跟她的个性很相配。而英女王则总是以粉红出场,表现更柔美的女性味儿。
也有研究发现,婴儿在出生时并无彩色取向,但到了两岁时,男孩便倾向于蓝色,女孩则自然地偏向粉红。事实上,婴儿在襁褓里看面容是很难分辨男孩女孩的,不过在加拿大,婴儿是一眼可以分辨出的,因为从婴儿的穿戴和使用的物品,就很清楚地告诉别人粉红是girl,蓝色是boy。年轻父母通常要根据即将出生的宝宝的性别来粉刷婴儿卧室。如果给未出生的婴儿送礼物,并不能确定性别时,选择娇嫩的淡黄色、乳白色则是一个聪明折衷办法。而这一点在中国似乎就并不那么为人在意。我们似乎在孩子幼小的时候根本忽略了他们的性别以及因性别不同的生理需求和心理渴望。而在大红与粉红之间我总是偏向于粉色,尽管粉色和大红放在一起永远不是正宫。
我不得不说回到那年的粉红叫的确良,它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柔和、透明,還有一点点暧昧,在我心理上一直是那个红海洋旗帜与集体灰色着装年代的反叛,我却与之交臂相失。
对于一个女性,粉红的温柔和甜美在少女时代的缺失,终究是生命里的一段荒凉。
等到我自己有能力买一件的确良衬衣,而且可以任选我喜欢的颜色时,的确良已是进城打工的农民的普通衣着了。而精纺高支棉的纯棉衬衫则是讲究时尚并且有经济能力的人们的选择。
再回上海见到表姐时,有了女儿的表姐反复强调她绝不给孩子身上碰任何化纤东西,全棉,还是全棉!每每我给她女儿买衣物,表姐就一叠声地关照要全棉啊!一条全棉小碎花幼儿裙子,在东方商厦里居然卖到三四百块,比一条化纤面料的裙子贵出N倍。如果我贪图便宜送给她小孩一条化纤裙子,哪怕看上去足够漂亮有许多可爱蕾丝,表姐也会弃之一旁的。只是不知表姐自己是否还记得当年她穿上第一件的确良衬衫的心情?
最近翻出一张表姐女儿幼时照片,穿了一件粉色的洋娃娃裙。表姐曾说女儿皮肤白穿什么颜色都好。不知她女儿的粉红是不是弥补了表姐当年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