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之田”全省摄影大赛征稿
2017-06-10
这里是闽江、九龙江、晋江三大水系支流的发源地、福建省主要矿产地、中国高山茶之乡、中央苏区县。
其板灯龙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阔公戏”是目前国内仅存的“宋代杂剧”。曾涌现元代《二十四孝》作者郭居敬、晚明四大才子田顼、现代中国半导体之父郑有炓院士等名家巨匠。
这里就是大田。其境内拥有“南方天山”之称的象山、全省水域面积最大的闽湖、各具特色的明清古堡……
如今,大田更成为闽南沿海大都市养生、度假的“后花园”。为用影像展现大田的魅力人文和魅力景致,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与大田县委宣传部联合主办“大美之田”全省摄影大赛。
一、征稿细则
1.本次征集的作品必须围绕“大美之田”主题,凡表现“科技大田”“绿色大田”“快乐大田”“活力大田”“和谐大田”等的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不接受非大田境内拍摄的作品。
2.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组为4~8幅。
3.投稿方式:本次征集作品以网络投稿进行。(1)参赛作品一律通过三明都市网(www.smdsw.cn)“大美之田”全省摄影大赛投稿专区上传,参赛作者应按要求在三明都市网(www.smdsw.cn)注册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上传作品应标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投稿联系人:罗福海(电话:0598-8270569 13375078508)。(2)本次大赛不收纸质作品,上传照片统一用JPG格式,图像宽度像素在1000左右,压缩文件300K以内,作者应保留好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求提交合格的图片电子文件,如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4.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入选、获奖作者将获组委会颁发的稿酬、证书,并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资格条件之一。
6.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图片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宣传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
7.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8.主办方拥有对此次影赛的最终解释权。
二、征稿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12日25日(以网传作品时间为准)
三、稿酬設置(税前)
一等奖1名,稿酬1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二等奖2名,稿酬各3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三等奖3名,稿酬各2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6名,稿酬各500元,颁发证书。入选作品88幅,稿酬各200元,颁发证书。
注:一、二、三等奖作者不重复。入选、获奖作品均可获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积分: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优秀奖计3分,入选作品计2分。
四、摄影赛组委会秘书处
1.谢守明(三明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联系电话:13860539186
2.林建伟 (大田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联系电话:1336505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