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系统思想指导治河实践
2017-06-10李松梧李超然
李松梧+李超然
治河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治河这一大系统工程之下,有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多个分系统;而分系统之下,又有诸多子系统。治河各分系统、子系统之间通常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因此,作为治河人,就应该遵循系统科学的规则,用系统思想指导治河实践。
系统思想的核心部分有三点,这三点都是治河所需要重点掌握的。
第一,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地看问题。掌握这一思想,对治河来说至关重要。治河最突出的特点是综合性,也就是说治河中的诸多问题是相互作用的,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治河人,无论解决哪些问题,都不能“单打一”,不要就局部而局部地解决问题,而应该从局部想到全局,从甲问题,想到乙问题、丙问题,等等。然后根据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取得局部和全局的双赢。譬如:河道防洪。现实中造成河道洪灾的因素很多,有自然方面的,有人为方面的。自然因素有气候、地势、降雨强度等。人为因素有毁林毁草加重水土流失、压缩蓄洪区和天然蓄水设施空间、逐步蚕食两岸使河道变窄、过量硬化护岸阻碍雨洪下渗、河道内设置障碍物影响行洪,等等。正因为造成洪灾的因素很多,因此,要求我们治河人在制定防洪方案时,要全面考虑,统筹兼顾,而不是只取一点,不顾其他,通过综合性防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不少地区,防洪“单打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较为普遍。一般而言,洪水冲毁堤防,决策者考虑的通常是单纯地加高加固堤防,再不然就是将河道裁弯取直,以利洪水快快离去。殊不知导致洪水决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非全是堤防的问题,如果两眼只盯着堤防而不管其他,其结果非但降伏不了洪魔,反而使防洪陷于“筑堤—毁堤—再筑堤—再毁堤”的恶性循环怪圈。而将河道裁弯取直的后果,是将洪水威胁由高水位的威胁转化为快流速的威胁。相对而言,洪水高水位的威胁还比较容易对付,而来自快流速、强冲击力的威胁,显得更加危险。因为快流速极有可能对河岸的某一点造成冲刷破坏。可见,“单打一”的治河法不可取,解决治河中的水问题需要全面地、综合性地谋划,而不是单一地、局部地考虑。
第二,连贯地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治河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关联性,治河中的各分系统和子系统之间,以及分系统与分系统、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关联性很强,具有“一拽耳朵腮动弹”的特性。这就要求我们治河人,在解决有关问题时,要连贯地,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追根求源找原因,从中找出矛盾的全部,然后根据轻重缓急,尋求最佳的解决方案。譬如:河流污染问题就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问题。其中至少存在着两方面的关联,一是河道内与河道外的关联。从表面上看污染物出现在河流内,但实际上不仅仅如此,河道外的地表水内同样存在着污染物。要治污,仅两眼盯着河流内不行,要以流域为单元,实行河道内与河道外结合治理。二是治理与预防的关联。除了各类污染物之间相互关联外,污染物与环境、与社会的关联也同样密切,特别是后者,其污染过程相互联系,其间既有社会因素这个大头,又有自然因素这个小头。为此,作为治河人,我们就应该高度重视治河的连贯性,要做到防治结合、突出“防”字。可是,在我们的不少地区,治理河流污染的做法往往是偏离“关联”这一思想。如:有些单位在河流治理中,认为只要堵住面向河流的排污口,只要杜绝向河流内倾倒垃圾等就完成任务了。可是,由于未按流域为单元实行河内与河外结合治理,结果是治了旧污染源,又来了新污染源,新旧污染源相互交织,使河流治污永无起色。如:有些单位抓河流治污重治轻防,仅满足于查堵了多少排污口,建了多少人工湿地等,而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治污,对激发社区群众共同参与防污却重视不够,结果边治理边污染,甚至是越治理越污染,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实践证明,孤立地看待水污染是治河的一大忌,要想河流治污效果好,就必须树立“联系”的、“连贯”的思想。
第三,发展地、动态地而不是静止地看问题。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一切物体都在不断地运动,它们的静止和平衡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其实治河也是如此,也始终存在着“运动”的问题,存在着“敌变我变”的问题。那么,作为治河人,我们就应该具有发展的意识、超前的思想,做到发展地而不是一成不变地看问题。譬如:就河流防洪方案的制定而言,一般来说,设计者都要根据历史资料去制定防洪标准,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仅仅以此为依据而不考虑其他,那就片面了。因为历史资料毕竟是历史的,不是现实的。历史发展到今天,诱发和增大洪灾的因素越来越多,突出的是因全球气候变暖而导致的极端天气增多。另有流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和水泥硬化物的增多,河道变窄、变直、变“硬”的现实,林草地面积的减少,蓄滞洪区空间的缩小,等等。所以,作为河流防洪方案的制定者,对上述因素必须全部予以考虑,否则,所制定的方案必然是不可行的。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在前些年的中小河流治理中,不少单位犯了类似的错误,每次犯错,都受到了大自然的无情报复,其代价是昂贵的。由此可见,静止地、一成不变地看待治河诸问题,其危害性极大,作为治河人,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不可重蹈覆辙。
综上所述,我国的河流治理需要以系统思想作指导。其实,系统思想不仅仅只是一种思想,它还是一种方法,是一种很实用的方法,但愿广大的治河人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一方法,以使我们的河流治理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