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退位特例法”终获通过
2017-06-10卢昊
环球时报 2017-06-10
本报特约记者 卢昊
日本共同社报道说,日本参议院9日一致通过天皇“生前退位”特例法。这意味着现任天皇明仁“生前退位”的法律依据已经具备。《每日新闻》称,以允许天皇“生前退位”为起点,日本皇室制度可能将迎来改革时期,但也有分析认为,围绕设立天皇退位、“女性宫家”等问题,日本朝野各种势力仍有分歧,改革前景并不明朗。
共同社称,9日上午日本参院全体会议投票表决了此前已在众院通过的天皇退位特例法案,除因反对该法案而提前退席的自由党(即前“生活党”)外,全体议员均投票赞成,该法案由此成为法律。特例法通过3年内必须施行,按照日本政府目前计划,明仁天皇将于2018年12月退位,由皇太子德仁继位,并于2019年“改元”即实行新年号(现年号平成)。
《每日新闻》9日称,特例法规定退位对象为现任天皇明仁。但政府也表示,此次特例法“可以成为先例”。为防止未来出现强制退位等“不可测情况”,特例法第一条强调,此次天皇退位是因天皇年事已高,承担公务感到困难而自愿退位,并得到了国民充分理解。天皇退位后改称“上皇”,皇后改称“上皇后”。日本共同社称,日本政府还将就天皇退位及新天皇即位仪式,新年号制定等做准备,以避免“改朝换代”对国民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