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碘酮治疗心衰并心律失常的临床疗效
2017-06-09毕润宏
毕润宏
【摘 要】 目的:对胺碘酮治疗心衰并心律失常的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方法:选择2016年1月-2016年11月心衰并心律失常患者96例为研究对象并随机分两组。对照组进行常规治疗,胺碘酮组进行胺碘酮治疗。比较两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不良反应;治疗前和治疗后患者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的差异。结果:胺碘酮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均无严重不良反应;治疗前两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胺碘酮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改善幅度更大,P<0.05。结论:胺碘酮治疗心衰并心律失常的临床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心功能和心率,无明显副作用,安全有效,值得推广。
【关键词】 胺碘酮 心衰并心律失常 临床疗效
心衰并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症状,其中以室上性心律失常为多见,需及时采取有效药物进行治疗[1]。本研究分析了胺碘酮治疗心衰并心律失常的临床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1月-2016年11月心衰并心律失常患者96例为研究对象并随机分两组。胺碘酮组患者男30例,女18例;45-79岁,年龄(54.34±2.77)岁。对照组患者男32例,女16例;44-79岁,年龄(54.19±2.13)岁。两组一般资料差异不显著,P>0.05。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常规治疗,所有患者给予心脏超声、胸片检查和24小时心电图监测等,并给予利尿剂、强心剂等药物进行治疗,嘱咐患者卧床休息,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并给予抗感染治疗。
胺碘酮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进行胺碘酮治疗。150mg+2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混合后经静脉缓慢注入,时间10-15分钟,若无效则在半小时后继续给予同样剂量输注,后6小时内以0.5-1mg/min速度微量泵入,6小时后降低为0.5mg/min,持续治疗24-88小时。病情好转可调整给药剂量或直接转为口服用药。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不良反应;治疗前和治疗后患者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的差异。
显效:心电图恢复正常,心功能改善2级,症状消失;有效:心电图改善,心功能改善1级,症状减轻;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为显效、有效之和[2]。
1.4 统计学处理方法
SPSS20.0软件统计,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则进行t检验。P<0.05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相比较
胺碘酮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1。
2.2 治疗前和治疗后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相比较
治疗前两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胺碘酮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改善幅度更大,P<0.05。如表2。
3 讨论
心衰并心律失常是臨床常见病,并发心律失常后可导致病情加重,增加死亡风险[3-4。胺碘酮是常见抗心律失常药物,可延长心室肌和心房肌稀薄动作电位时程以及有效不应期,降低窦房结和房室结传导性,还有抗肾上腺素以及阻断交感神经作用,可有效扩张血管,对腺苷酸环化酶形成进行抑制,以减少P受体数量而发挥治疗目的。胺碘酮负性肌力作用小,容易被血管扩张作用抵消,因而更适合心衰并心律失常患者的治疗,具有较高的安全性[5-6]。
本研究中,对照组进行常规治疗,胺碘酮组进行胺碘酮治疗。结果显示,胺碘酮组患者心衰并心律失常治疗效果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均无严重不良反应;治疗前两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胺碘酮组心功能、CI、心率等指标改善幅度更大,P<0.05。
综上所述,胺碘酮治疗心衰并心律失常的临床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心功能和心率,无明显副作用,安全有效,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王蔚蔚,肖普,王建华等.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治疗冠心病心律不齐的疗效分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6,25(9):1617-1618.
[2] 沈光旭.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治疗冠心病心律不齐的临床疗效评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连续型电子期刊),2016,16(47):136-136.
[3] 李金萍,王彬.冠心病心律不齐通过美托洛尔联合胺碘酮治疗的效果分析[C].//2015临床急重症经验交流第二次高峰论坛.2015:1-1.
[4] 李硕贤.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静脉注射治疗快速心律失常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12,18(3):133-135.
[5] 孙琳琳,李鑫,刘建和等.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治疗心房颤动有效性及安全性Meta分析[J].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2016,36(5):79-84.
[6] 戎辉,傅国胜.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治疗老年冠心病并发心律失常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3,10(29):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