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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软权力:大学学术权力重塑的另一面

2017-06-09李慧玲孟亚

大学教育科学 2017年3期

李慧玲 孟亚

摘要: “学术软权力”问题的提出,是对大学学术权力概念的重新审视。学术权力具有鲜明的“软基因”属性和品格。大学的场域里,传统硬权力统御的学术权力运行中,一些软性的、柔性的软权力内容及其方式,作为重塑学术权力的一个侧面,理应被发掘出来并受到应有的重视。在大学内部权力主体多元化的主背景下,知识/文化权力是学术软权力的主根基,学术文化和价值的体认是学术软权力的主势能。学术软权力作为一种典型的软权力,具有非正式性、非强制性、非依附性等特征。重塑学术软权力,需要重塑学术权威、学术影响力及实现从硬权力向软权力的过渡。

关键词:权力重塑;硬权力;软权力;学术权力;学术软权力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3-0023-07

收稿日期:2017-02-10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高校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研究”(14skp03)。

作者简介:李慧玲(1976-),女,河南新郑人,教育学硕士,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研究;孟 亚,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

“学术软权力”是一个新概念。提出此概念,是想将“软权力”引入学术权力,通过重新审视和阐明学术权力的内在属性和品格,挖掘学术权力的“软基因”及其有效运作的理路,消弭大学学术权力梦想与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以期为新形势新要求下大学学术权力的重塑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考察近年来学界对大学学术权力的诸多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研究者大多基于学术与行政二分甚至对立的立论前提,论述学术权力像旧社会小媳妇般凄楚可怜、行政权力像恶婆婆般蛮横霸道,期待着、呼吁着学术权力“硬气”起来,即便不能重振“雄风”,起码也要实现平等。对这类“权力渴望”式的诉求,有学者形象地称其为“才子佳人大结局式的新八股”,“虽不能说是罔顾事实,但至少这种分类范式存在于设想的成分多,与活生生的大学组织运行实践是不贴切的”[1]。有论者甚至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争是一个在逻辑上不存在、在现实中缺乏依据的‘假问题。”[2]为什么一个“假问题”会引起持久关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研究者对学术权力的诸多界定,实际上是在有意无意地追求其实然中的“硬”,而忽略了其应然中的“软”。“硬权力”诉求虽是目前研究的主流,但学术权力的“软基因”更是客观存在的一个重要侧面。笔者无意于在学术与行政二分的泥潭中继续挣扎,也无力对本已明晰的制度建构再掀涟漪,而尝试从理念、认知、回归常识的角度,探讨学术权力的“吃软不吃硬”问题。

一、什么是软权力

一直以来,权力都是一个范围广泛、模糊不清、易于体验却难以定义的概念。按照马克斯·韦伯的描述性概括,权力就是“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3]。显然,在韦伯看来,权力无疑是一种强制力——不顧对方的反对而强行贯彻自己意志的能力。而将权力划分为“软权力”和“硬权力”,则是被称为“软权力之父”的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S.Nye)于1990年在《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迁》一书及《对外政策》杂志上发表的《软权力》一文中首倡的。软权力概念甫一提出,时任复旦大学教授的王沪宁即于1993年将其引入国内。自此之后,软权力的影响越来越大,有论者甚至认为,“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概念像‘软权力一样得到如此广泛的接受”[4]。

软权力为何有这么大的魅力?这与它的内涵和作用原理有关。按约瑟夫·奈的界定,所谓软权力(soft power),就是“借助于文化、价值观与意识形态上的非直接方式,吸引对方追随”的能力,以区别于传统的强制性军事、经济等“硬权力(hard power)”[5]。具体而言,其内容有三:一是文化权力(奈称“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号召力”);二是价值权力(奈称“政治价值观念的吸引力”);三是制度权力(奈称“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王沪宁分析认为,软权力本质上“具有非垄断性和扩散性”,“‘软权力的基本力量在于它的非垄断性,‘软权力越大,越垄断,力量越小”[6](P92)。对软权力的内涵,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教授布兰德利·沃麦克作了精要评析:“正如奈所描述的,软权力鼓励自愿服从,即在没有特殊奖赏和惩罚情况下他人心甘情愿地顺从。”[7]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只能通过潜在的影响力、理性的说服力和内在的吸引力发挥效能,为推进秩序的广泛认同提供理论和制度的资源。这就是软权力的作用原理。与硬权力通过命令、镇压、威胁、收买等方式让对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接受安排相反,软权力是“通过精神和道德诉求,影响、诱惑和说服别人相信和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拥有‘软权力一方所希望的过程和结果”[8]。当然,软权力和硬权力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亦如奈所言,“两者能彼此增强对方,双方并不对立”,“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不具备足够的软权力而不得不应用硬权力”[9]。

由此可见,硬权力体现出广泛的强控制、垄断性特征,与“压制”“控制”“垄断”等强迫性的字眼紧密相联;而软权力则只能通过毛细血管式、细致入微的柔弱控制方式,在组织内使权力受体不知不觉地就范,甚至于主动就范、自愿服从。由硬权力到软权力的变换;由看得见、摸得着的直接性控制、强控制,向温柔的、细腻的间接性控制、柔控制的转变,并非不得已而为之的、单纯的权力转移和扩散,而是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更深长的意味,“更有可能代表了某种政治的未来”[4]。

回头来看,软权力虽然肇始并风行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等领域,但因其顺应了当代权力主体多元化、权力关系复杂化、权力内涵多样化的大趋势,从而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可以在多种意义下使用,并表达不同的内涵。

二、软权力与大学学术权力

如前所述,软权力是一种通过自身文化、价值和制度等方面的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来影响他国、他组织、他人意愿的同化性权力(coopting power),其运行方式,不是通过强制或者用具体的金钱、物质收买对方,而是让对方在无形中接受自己的意见和接受自己的“领导”。这种运行方式,与学术权力(知识/文化、思想的影响力量)的运行方式具有高度契合性,都是通过说服、信任、价值的吸引而不是命令、威胁和给好处获得支持。在大学内部权力主体日趋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学术本位、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民主等日益成为大学文化和价值的主势能下,学术权力作为一种知识权力/文化权力,其骨子里的“软基因”和行使者的多元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第一,权力主体多元化是当今大学软权力存在的主背景

软权力之所以会在当今大学组织内崛起,甚至有时还超越了硬权力,最重要的背景恐怕是大学内部权力主体的多元化。众所周知,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大学内外形形色色、大小不一、或明或暗的诸多利益相关者——政府、市场、党委、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似乎都有权力(或能力)左右或指点大学,大学权力的“软化”不过是这种趋势的副产品而已。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说得好:“现代大学是一种‘多元的机构——在若干种意义上的多元:它有若干个目标,不是一个;它有若干个权力中心,不是一个;它为若干种顾客服务,不是一种……应当称它为多元大学。”[10]“多元大学”框架下,大学权力自然是多主体的,每个人可能都是权力的一点,都可以掌握权力,权力关系相应成为相互交错的网络,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关系。既然权力主体是多元的,权力关系是交错的,那么,注重多元权力主体间的融合与包容就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正因如此,恐怕没有哪一种单一的权力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非要执拗地“硬起来”。不难理解,大学的身段之所以在今天如此“柔软”,正是因为大学诸权力行使的对象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多元、越来越交叉融合。如此,大学传统权力的拥有者,自然不得不更加谦虚地谋求合作,不得不走向某种共有、共享甚至共治的权力。

单就大学学术权力而言,行使权力的主体也愈加多元、交叉。从实际情况来看,学术权力的行使者,既包括直接从事学术活动的教师、科研人员、院系实体、学术组织等,又包括校级层面的校长、学术委员会、评议会、董事会等校级机构,甚至还包括可对学术事务和活动施加影响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级政府官员,而绝不仅限于学术组织和学术人员。事实上,大学内的学术、行政等诸多事务往往交织在一起,很难截然分开。显然,“学术权力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仅是教师和科研人员等学术人员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11]。所以,在大学权力主体日益多元和交叉的大背景下,学术权力的性质自然发生了很大变化,权力不得不变得越来越难以转化,越来越不太具体,越来越缺少强制性——越来越“软”。

第二,知识/文化权力是学术软权力的主根基

知识具有权力属性。五百年前,培根就曾提出一个“Knowledge is power”的著名论断。这句话,我们常译作“知识就是力量”,但实际上power也是权力,因此,这句名言也可翻译成“知识就是权力”。这一点对个人如此,对团体、组织更是如此。在当代社会中,权力结构正在发生变化。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阿尔温·托夫勒(Alvin Toffler)就曾断言,“一个迥然不同的权力结构正在形成”。这个迥然不同的权力结构,正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越来越成为权力的主要支柱:“明天在所有人类领域出现的全球性的权力之争的核心,就是如何控制知识。”[12]托夫勒的观点很有启发意义,因为在现代社会中,知识因素以及文化因素(比知识因素更大的范畴)都是超时空的、流动性的因素,它所构成的“软权力”支柱是难以垄断的,地位也是日益突出。诚如王沪宁所论:“一旦一种文化成为某种基本价值或主流文化时,发源这种文化的社会自然就获得了更大的‘软权力。”[6](P91)

作为“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和传递知识、发现知识的学术组织,大学天然拥有知识权力,其任何权力的行使,均离不开对知识的占有。是否拥有和发现知识,便成为是否拥有学术权力的重要标志。莫迪指出:“广义地说,在大学内部,流行的现实可概括为‘知识权力。意思是说,在任何领域决定权应该为有知识的人共享,知识最多的人有最大的发言权,没有知识的人无发言权。”[13](P174)而学术权力,作为“一种自由而又最广泛的权力”,“它以对知识占有的优势为权力基础”[14]。也就是说,学术权力本质上正是一种基于学术人员所掌握的高深专业知识之上,由此产生的对他人的影响力乃至控制力。学术权力本由“academic power”翻译而来,从词源上看,power有两义:其一,优势地位;其二,强制能力。由此产生两个理解向度,“学术本身的权力”(power of academic)和“为了学术的权力”(power for academic)。这两者,都体现了知识与权力的共生关系,揭示了高深知识——不管是静态的高深知识还是创新知识和发现真理的场域——都是学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所以,知识尤其是创新知识的能力是获得学术组织集体认同的基础,是学术权力合法性存在的前提。学术软权力之所以能对大学诸事务產生影响力、吸引力,正是来源于对高深知识的操作,即以高深知识的发现、传播与应用为条件。

知识权力是一种典型的软权力,无论是追求真理,还是传授知识,甚或教书育人,都不宜通过强制来达到。对学术权力来说,难以用强制性的方式支配他人行为来贯彻自己的意图,难以用“上级”(学术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上级)命令下级,难以以“势”压人,更难以用学者所掌握的权力资源及所占据的位置来判断其活动和成果。因为,作为学术权力的表现形式,知识、学术和话语本质上是弥散的、无处不在的,也没有固定边界。说到底,学术权力根本就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也不是管理意义下的“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更不是上级对下级的“硬”控制权力。

第三,大学学术文化和价值的体认是学术软权力的主势能

与来源于组织的委派或任命、权(官)大力大、一级压一级的硬权力不同,学术软权力更加依赖于大学内外对学术文化价值的体认,依赖于一定的体制上的支持,所以学术软权力更加依赖大学文化的势能,即大学这个“学术组织”整个文化和价值的总趋向。总体来看,目前学术软权力势能主要由以下三个因素构成:

其一,学术本位。学术本位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关键,也是大学文化价值取向“万变不离其宗”的宗,因为它代表着大学的精神与大学的本质。大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追求学术的机构,是一个“学术共同体”,也是大学区别于其它社会机构的根本所在。尽管与传统大学相比,现代大学的规模、结构、功能等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大学研究“高深学问”的学术宗旨没有改变,对知识的发现、保存、选择、传递及应用,仍然是大学最主要的职能。诚如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刘益春所说的那样,“无论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等外部因素赋予大学何种任务,大学都应始终坚守学术本质”[15]。而学术权力,正是来源于大学学术本位、学术属性的天然赋权。今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所大学敢宣称自己不是学术本位的,几乎没有一个论者敢宣称自己不是搞学术的。因而,学术本位构成一种强劲势能,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其二,学术自由。与学术本位相伴而生的还有一个观念,那就是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精神象征,在当今时代,它获得的价值吁求越来越多。从本质上说,学术自由是学术职业的一种内在的、自身所具有的权力表达方式,也可以说是学术权力最重要的价值支柱。哈佛大学前校长博克说:“当大学履行发展知识的义务时,学术自由是一种基本的价值前提。”有论者更是直言:“一个没有奠定学术自由的价值观,不拥有学术权力的大学,不可能是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更遑论成为世界一流大学。”[16]简言之,没有学术自由,就不可能有学术权力的正常行使。“如果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灵魂,是大学长久性、总体性、高层次的价值追求,那么,学术权力是保障学术自由的工具与体现,没有学术权力的行使和保护,也就谈不上真正的学术自由。”[17]学术自由形成了大学的文化内核,成为最有说服力的一种力量,在大学具有较强的软权力势能。

其三,学术民主。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发扬学术民主,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这一新论断的提出,使学术民主成为学术软权力得以发扬的强劲势能。学术民主是政治民主的一个标尺和风向标:静态上,学术民主反映政治民主的水平;动态上,学术民主反映政治民主的趋向。当今社会,人们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利益要求,人们参与政治的愿望日益强烈,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均推动着政治民主的发展。大学自然也不例外,大学内的“民主”趋向甚至比社会还要明显。对学术权力来说,学术民主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说服力更大,因为学术的性质决定了学术权力应是一种通过民主方式取得的学术共识和共同见解。显然,学术权力并不存在纵向的、层次明显的、隶属性强的硬权力,也很难套用多数决定、民主集中、协商一致的硬规则。因此,学术民主成为推动学术软权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大学里的这三种典型的文化和价值取向,虽然都是近乎常识性的旧观念、老传统,却常谈常新,因为它们从本质上是“软”的,似乎从没有真正“硬”起来过。尤其在当今的大学,面对学术权力,这三种取向所形成的势能更是日益增长,使得频繁地使用硬权力越来越不合时宜,而经常使用软权力则越来越令人魂牵梦萦。

三、学术软权力的主要特征

在大学的场域里,当“权力”与“学术”联系在一起时,不管是“权力+学术”还是“学术+权力”,人们往往会本能地把“权力”理解为一种“硬权力”,从而本能地产生某种程度的不舒服甚至是排斥。这不仅是因为学术权力本质上是“软”的,更是因为学术软权力具有非正式性、非强制性、非依附性等特征。

第一,非正式性

所谓学术权力的非正式性,主要是指“大学内部不以制度形式生成,而是通过学术地位、师缘或学缘关系等获得的对学术事务的制控力或潜在控制力”[18]。此种非正式权力,就是一种典型的学术软权力,既包括对学术事务的影响力,也包括学术权威的潜在垄断性。与法定的制度规范赋予或法定方式实施的正式硬权力相比,非正式的学术权力更“合情”、更注重间接施加影响、更突出无形的“软”却持久的影响力。当然,它在大学组织内部也就应用更广泛、角色更重要,因为非正式学术权力的周期远远大于正式学术权力的“硬”政治生命。另外,学术权力的非正式性,主要体现为非正式的制度约束,亦即非正式制度——以规范和约束研究者行为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习惯的“软规则”综合体。这些软规则综合体,主要是追求学术卓越的认知与信念等一些不成文的规则,为学术权力的运作提供价值标准和共同意义理解,同样具有合法性基础,同样被广泛认知和接受服从。

第二,非强制性

非强制性是大学学术权力作为软权力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大学本质特性所赋予的外化形式,因为大学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大学学术活动方式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前已有述,大学学术组织具有明显的松散性特征,这种松散性与追求服从与效率的科层性相比,明显缺少硬支撑,并不讲求自上而下的运行路径以及制度、规则的不可逾越性。简言之,松散性更讲求非强制性。伯顿·R·克拉克说得好:“松散的联合可使组织(或系统)中的较有独立性的部分不依赖于其他的部分而持续存在并发展;……松散的联合可允许组织中的子单位人员有更大的自决,从而使他们提高处理事务的水平,在他们中间产生更大的效能。”[19]其意思是说,组织的松散性导致权力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人身依附性和制控性差,不必追求强制执行。大学学术权力的非强制性,要求其内部成员具有自律、负责的主体意识与行为。

第三,非依附性

一般认为,学术本身是纯粹的、独立的,在本质上除了忠于真理以外,非依附于任何东西之上。也就是说,学术权力非依附于或依赖于硬权力的制度安排——某种外部性的制度授权或组织任命。无论是学术权力的产生还是其行使,都取决于多元化的学术权力主体对真理即知识/文化的服从或阐释,而不屈从于其他“硬力量”。比如,著名的弗洛伊德获得“教授”任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弗洛伊德作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1885年在维也纳大学医学系担任讲师,1902年才得到一个非讲席教授任命(用了整整17年,而该校的讲师一般只需8年)。等到1920年,64岁的弗洛伊德终被授予讲座教授时,他却早已不在大学授课了。弗洛伊德之获得教授头衔,靠的是更大范围内的同行认可,而非只是学术机构或学术共同体外的行政评价。这一非依附性权力主要是一种软权力,其运行机制就是在学术共同体内形塑一种相互尊敬、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官大学问大”“鼻子大了压塌嘴”式的硬权力。正如艾伦·麦克法兰教授所分析的那样,“学者们通常离群索居、埋头各自学术领域,只是在系科或学院的动议和提案引起异议及争论时,同事之间有了共同话题……剑桥几乎不存在正式的制度性权力,院长或系主任不但无权实施武力,连聘用权和解雇权也极其有限”[20]。

四、学术软权力的主要内容及重塑路径

当有关“学术软权力”的概念对我们而言还处于初建状态时,我们就来讨论其主要内容及重塑路径,是否为时过早?诚然,我们的论析是初步的、粗浅的,但正是在探讨这一常谈常新的话题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学术软权力”内涵的复杂关联性,意识到了其潜在的巨大发展可能性,并由此注意到了其未来指向性。尽管目前我们还远不能厘清学术软权力的概念,提出清晰、具体、可行的重塑路径,但我们愿意表达对其发展指向的预期。毕竟,在传统硬权力统御的学术权力运行中,一些軟性的、柔性的学术软权力内容及其方式,作为重塑学术权力的一个侧面,理应被发掘出来并受到应有的重视。

第一,重塑学术权威

权威是一种特定的权力表达方式,“权威是自愿服从者的信仰证明为正当的权力”[21]。权威是一种典型的软权力,它不带有强制力量,而是一种自愿的服从。它的突出特点是“力(学术地位)大权大”,而完全不同于来自组织和任命的“权(官)大力大”。作为软权力,学术权力正是马克思·韦伯所称的感召的权力(魅力型权威),是主要来自个人的专业学识、能力以及人格、气质、涵养等魅力的心悦诚服,而完全不同于命令式的硬权力。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学术权威就是学术权力的代名词。学术权威是学术人对于知识的虔诚甚至信仰而赋予给特定人群的一种权力,是由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威望所自发形成的魅力和内聚力,使一群人自觉而又自愿地追随、接受甚至受其支配。权威就是感召力,其权力的合法性在于洞察非凡的个人品质[13](P135)。这种感召式权力,虽然很可能由于个人的思维固化而使学术权威演变为“学术领袖”“学霸”等被动的硬权力,但在目前的学术事务上的影响力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重塑学术权威,需要强化学术权威的感召力、学术人员的贡献力、学术道德约束力,赋予学术权威应有的尊重和信赖,充分发挥学术权威在学术生产中的引导作用;学术人需要不断提高学术素养,提高学术贡献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够充分展示出学术权威的价值和作用;此外,要在整个学术界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重塑学术影响力

学术影响力是学术权威的外在显现,是大学学术权力张扬的内在力量,也是学术软权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术权力的根基在学术,只有成为学术权威,其影响力才会如期而至,你的发言才有份量。具有学术权威的人,在同行中拥有强大的学术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有时甚至能够左右学术决策活动。当前,学界多强调从外部规定和制度建设等硬权力视角入手,但从学术权力内部场域的软权力视角入手提升学术影响力,也是实现学术权力复位的重要路径。学术影响力的提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从信念、环境、人员素质等软权力范畴塑造也是非常重要的题中应有之义。首先,学术信念是学术精神的勃兴与张扬,是学术影响力提升的精神力量,以学术为终身追求的学术精神是支撑、激励真正学者的永恒力量。其次,崇尚重教、重学、重研究等学术氛围的塑造,是学术影响力提升的重要保证。再次,人员素质是学术影响力提升的关键载体。学术影响力本身就和个人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有水平、有声望,为人正派、责任心强的学者,本身就有权威,就有许多软权力。

第三,实现从硬权力向软权力的过渡

毫无疑问,在当今社会,学术软权力的作用越来越大是一个发展趋势,学术权力自然需要适应、变革。这样的变革可以大致包括如下内容:首先,吸引人的、必要的制度安排。没有制度的保证,真实的学术软权力是不存在的。一方面,在不少研究者看来,“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大学从来没有真正建立起学术权力”[22]。另一方面,学术软权力虽然是非制度性的,但却离不开硬权力的保障——大学内部相关章程制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所规定的程序、规则、方式等。因为,学术软权力若能吸引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也就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而吸引他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软权力内容,就是是否可以建立一些吸引人参与的制度结构的安排。其次,正当性的政策取向。政策的正当性,是软权力的重要体现之一。一个不令人信服的学术信念,一个朝令夕改的政策安排,都缺少正当性。这种缺少正当性的政策不但不会吸引人、说服人,反而会引起大学内外的厌恶和不满,学术权力自然就失去了软权力。再次,提高大学内外各利益相关者的信任程度。一般而言,大学里的学术权威受信任程度要高一些,一般学人则较难得到信任。对学术权威而言,不需要实行强制就会引出自愿服从;而对信用程度低的一般学人来讲,也许无论你用什么样的压制措施,都不可能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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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