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细化信息化教学名师职责并实行滚动考核评估
2017-06-09
江西教育B 2017年5期
近日,赣州市教育局公布了112名市级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同时,对其三年任期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任期结束时将对其进行滚动评估,优胜劣汰。
据悉,赣州市教育局規定,信息化教学带头人必须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成熟的信息化平台上拥有应用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名师工作室”,与一定数量的老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并指导培养农村薄弱学校1名以上教师成为校级以上骨干且在有关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每学年至少做1场县级以上信息化教学学术报告或上2节以上信息化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信息化教学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优秀教育资源作品(包括课件、电教论文、电教录像课、微课等)在省级以上获奖2件以上,或主持了与信息化有关的市级(含)以上课题的立项或结题;担当好教师培训的培训者角色,积极参加送培送教下乡活动,或担任县级以上相关评审工作至少1次。信息化教学骨干教师必须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成熟的信息化平台上拥有应用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名师工作室”带动若干教师开展网络教研活动,指导培养至少1名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信息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二等奖以上奖励;每学年上2节信息化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县级以上不少于1节);优秀教育资源作品(包括课件、电教论文、电教录像课、微课等)在市级以上获一、二等奖2件以上,或作为骨干参与了与信息化有关的市级(含)以上课题的立项或结题;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并参加送教下乡活动,或担任县级片区以上评审工作至少1次。
(来源: 赣州市教育局 作者: 陈小兵 蔡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