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校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的实效性研究
2017-06-08吴小青
吴小青
内容摘要:《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德育课程之一。本课程从满足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遵循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和深化教学改革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提高新时期职业学校学生的科学知识文化素养、思想政治道德水平和职业技能创新能力,起着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人生导航的作用。本文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堂时效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职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 实效性 研究
1.中职校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现状
随着中职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中职生源素质参差不齐的同时,整体素质急需提高。这些学生中的大部分是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继续升学的孩子,综合素质比较差,主要集中体现在:文化基础差、生活自理能力差、自制力差、学习积极性不高、自信心不足、法纪意识淡薄、时间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个别学生甚至喜欢滋事闹事、沉迷网络、早恋、抽烟、饮酒、吸毒;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甚至是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正確的职业道德观念,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没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正确工作态度,承受不了工作中的累、脏、苦、重。而这些恰恰是导致学生不思进取、违法乱纪的根源所在。毕业之后,放弃就业机会或者频繁更换单位,个别学生甚至在家长期待业,不愿参加工作;参加工作的学生,其中大部分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差距较大。
2.提升中职校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实效性的措施
2.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当前,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必须将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效地融合起来,利用国旗下讲话、学校橱窗展示、校园广播、板报宣传等途径,不断引导学生将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学生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中职院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积极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德育效果。
2.2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法,将课堂教学与社会联系起来,以案例为载体,让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形象,以此激发学生的兴趣。在开展案例教学时,教师要针对案例进行精彩的讲授和讨论,课前可以先收集和整理一些行业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要求的案例信息,再结合教材上的知识点,认真备好教案。在课堂上,教师要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基本要求,引导学生围绕本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反思和讨论,改进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逐渐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道德守法纪的人。与此同时,教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招聘会、模拟企业员工等方式来开展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与趣味性。在此以情景式教学为例,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学科教师可以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设计针对性的任务情景教学,将生活情景引入课堂,由学生扮演某一个角色,完成各项虚拟任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满足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此外,在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教学中应该积极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借助多媒体、网络资源等辅助教学手段,为学生创造更加逼真的教学情景。
2.3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必须贴近实践、贴近职业、贴近社会,为学生将来走上社会做好铺垫。为此,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必须不断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及形式,在教学中将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与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制度传输给学生,应该针对学生所学专业涉及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质要求,而不是盲目地依据教材“照本宣科”。同时,要在教学中引入社会热点问题,将社会热点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帮助学生更好地体会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如在讲到违法犯罪时,教师可以引用“3·15晚会”、“今日说法”、“焦点访谈”,以及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让学生意识到生活实践中处处有“雷区”,增强学生的职业操守与守法遵纪意识,提高学生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
2.4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中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量。根据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开展一系列日常行为评价、学习成果鉴定、测试及学期评语等考核评价,不仅要考查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中职院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及实训企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这样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职业道德与法律》作为德育课程必修课之一,不但要传授学生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内容,重点应培养学生爱岗、敬业、乐业、诚信、奉献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从而不断地提高学生的社会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者单位:福建三明林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