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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女性地位的变迁研究

2017-06-08周环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4期
关键词:维吾尔族穆斯林家庭

周环

【摘 要】 本文是作者于2016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中亚北路上海路社区对穆斯林女性进行的人类学田野调查报告。作者从教育、健康、工作、婚姻、政治五个方面对穆斯林女性地位变迁做了调研,通过参与观察、半结构式访谈、搜集资料等调查方法,分析了穆斯林女性地位在教育、婚姻、工作等方面所发生的不同变化,认为不同民族的女性地位也有很大差异。当然,女性地位的变化,还与女性的年龄、学历、政治意愿等因素有关。

【关键词】 穆斯林女性;地位变迁;新疆

大众媒体经常报道穆斯林女性不能穿着暴露的衣物,必须在家里男性亲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见陌生男性,穆斯林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地位低下。我周围的穆斯林女同学也认为在她寻找人生伴侣的过程中常常受到不平等对待。我很好奇现在的穆斯林女性地位到底是怎样的?穆斯林女性地位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女性地位有没有不同?

乌鲁木齐上海路社区是一个少数民族与汉族聚居的社区,南北疆流动人口较多,我的一个朋友也恰好在社区里工作,方便田野调查快速进入,所以我选择将上海路社区作为田野点。本人于2015年7月20日至8月30日在中亚北路上海路社区进行“穆斯林女性地位变迁”的民族学田野调查。

一、田野点概述和概念的界定

中亚北路上海路社区是一个2012年才成立的新安置小区,里面住的都是因为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得到赔偿的农民,他们曾经的家地处城乡结合部,由于城市扩建的原因,政府征用了他们的土地。该小区的居民分批次入住,由于政策不同,第1批次的住户只得到赔偿金几十万,而第3批次的住户国家赔偿了好几百万,这造成小区居民贫富悬殊很大。另外,该小区安置的都是不同地方的农民,所以该小区是一个集汉、回、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的多民族社区,很多户主把房子租给了外面的租户,所以该小区的南北疆流动人口也较多。

1、田野点概述

乌鲁木齐坐落于我国西北边陲,地理位置在欧亚大陆腹地,地处北天山北坡、准噶尔盆地南缘,是世界上离海洋最远的城市。乌鲁木齐市辖有7区1县,分别是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

中亚北路上海路社区隶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区现有居民楼18栋,总人口3709人,其中,常住人口893户2580人,少数民族101户381人,出租户533户1129人,南北疆流动民语系45户103人。社区60岁以上老人236人,80岁以上14人,残疾人26人,低保户23户69人,低保边缘户2户6人。小区居民在楼下开着烤肉店、水果店和副食店,他们除了国家的赔偿金以外很少有其他经济来源,只有靠自己开店、打工赚点钱。小区的南北疆流动人口很多,所以每到节假日时,社区居委会总是处于高度警备状态。

2、概念的界定

(1)穆斯林的概念。根据《伊斯兰教辞典》,穆斯林是阿拉伯文Muslim的音译,原意为“顺从者”,即信仰安拉并顺从安拉旨意的人,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古兰经》第3章第84节载:“我们确信真主,確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易司马仪,易司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尔萨和众先知所受赐于他们的主的经典,我们对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归顺他(安拉)。”即应指按教法规定,念诵清真言或作证词,尊奉伊斯兰教信仰,履行宗教功课的信徒。

(2)女性地位的概念。西方学者从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视角来解释女性地位或是进行实证分析,但是对女性地位的界定还是很模糊,目前国际学术界对女性地位的界定多采用狄克逊的说法,即女性地位指女性在家庭、社区、以及在社会中对物质资源(包括食物、收入和其他财富),社会资源(包括知识、权利和威望)的占有及控制能力(狄克逊,1978年)。[1]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当代中国妇女地位研究”课题组认为妇女地位是一个相对于男性的相对概念,是妇女在家庭、社会中取得和控制物质资源(包括食物、收入、土地、和其他形式的财富)和社会资源(包括知识、权力和声望)的能力和程度。简言之,妇女地位就是指妇女对资源的实际占有份额。[2]

袁亦明在《中国当代妇女百科知识全书》里认为,妇女地位指的是妇女在社会和家庭各个方面所处的位置,一般与男子相比较。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或民族,妇女的地位有所不同。现代妇女地位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等方面来考虑。

张宏宏在《平地女性与山地女性》里认为,女性地位是相对于男性而言,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扮演性别角色的平等程度。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划分,女性地位一般可分为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两方面。其中家庭地位主要指她们在恋爱、婚姻、家庭、生育中所处的地位;社会地位主要指她们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宗教中所处的地位。

从女性地位的客观评价角度来看,女性首先要有健康的身体,健康乃一切之根本;其次是要受到良好的教育,只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可能摆脱混沌的头脑;学生时代结束以后要踏上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是否发挥了自己的价值;工作稳定以后要结婚生子,女性是否在婚姻当中拥有合法的权益;当物质生活都得到了满足,女性就会寻求一定的精神生活——政治诉求,并试图在政治上有一番作为。综合以上定义,我认为女性地位可以体现在健康、教育、工作、婚姻家庭、政治这5个方面。

二、传统的穆斯林女性地位

传统的穆斯林女性社会地位非常低下,少有机会接受教育,在婚姻中没有自主选择权、没有财产继承权,她们承担了很高的生育风险,健康得不到保障,在社会上没有经济话语权,更无法参与社会事务,自身生存完全依附于男性。

1、教育方面

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穆斯林女性受教育的人数很少,受教育层次也非常低,除了经堂教育,现代学校才开始被零星地创建起来。经堂教育又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种,初级学校招收学生不分年龄和性别限制,4岁半至15、16岁的男孩或者4岁至10岁的女孩可分在一个班学习,主要学习伊斯兰经文和教义。受经堂教育的男孩毕业以后可以选择去高级学校继续学习,而穆斯林女性在10岁以后却再也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1883年秋天,阿图什富商巴吾·东木沙也夫意识到经堂教育的局限性,于是他创办了新疆维吾尔族第一所现代小学——伊克萨克学校,允许男女同校,教学内容也以科学知识为主。另外,据《库车县志》记载:1910年秋,阿木提阿吉在库车县创办英买里新型初级小学,并招收了该校第一位少数民族女生苏皮彦木。苏皮彦木学成后,于1935年在当地建立一所女子学校。[3]同期,呼图壁、玛纳斯、柯坪、尉犁、若羌、奇台和阿克苏等县纷纷创建女校,招收少数民族女性入学。[4]1940年1月14日,新疆省立迪化女子中学首次招收了维吾尔族女生50名,编为一个班。[5]1946年11月,新疆第一所少数民族女子中学——迪化第二女子中学正式成立。[6]

尽管如此,穆斯林女性的入学率依然非常低。据1942年维文会学校统计:初级维吾尔族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女生只占该校学生总数的27.20%,哈萨克族游牧学校在校生中只有24.30%是女生。[7]不仅如此,在1949年以前,穆斯林女性高等教育也是一个空白,据1948年、1949年资料统计,当时新疆唯一的高校——新疆学院无一少数民族女生。[8]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投入资源办学习班,开始为穆斯林女性扫盲,识字的穆斯林女性越来越多,1951年,据新疆省八个专区的统计,已有188000名家庭女性参加识字班。穆斯林女性已经有渠道接触基础教育,虽然这个阶段的女性教育程度仍然不高,但文盲却有一定幅度的降低。新疆各个地方都陆续建立现代化中小学校,以推动新疆教育事业向完善的方向发展。位于南疆的柯坪县是维吾尔族聚居区,据《柯坪县志》记载,1950年该县共有小学女生715人,占学生总数的33.1%。[9]这个阶段的教育重点工作是扫除文盲,穆斯林女性的基础教育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2、婚姻家庭方面

新中国成立以前,一夫多妻的现象相当普遍,穆斯林女性没有丝毫的婚姻选择权,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占了大多数,初婚年龄在10岁左右。在哈萨克族中流行着这样的民族谚语: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马、一个人生下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那时,穆斯林女性也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丈夫看成“第二个胡大”,她们自愿料理家务,伺候丈夫。穆斯林男性在婚姻中可以随心所欲地结婚离婚,女子却没有离婚权利,甚至被丈夫抛弃时,也必须默默接受,不能反抗。在家庭财产方面,穆斯林女子没有任何继承权,穆斯林女子本身就被看做是男人的附属财产,结婚以前,她是父亲和兄弟的财产,结婚以后,她是丈夫的财产。

1950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有许多少数民族穆斯林开始执行婚姻法,不再实行一夫多妻制。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从此,穆斯林女性的婚姻选择权得到了法律保障。虽然在现实执行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残余思想的影响,还不能完全做到婚姻法的要求,但较之1949年以前,穆斯林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我国颁布婚姻法以后,城市的穆斯林家庭基本上都是一夫一妻制,在南疆的农村地区,只念“尼卡”不领结婚证的“婚姻形式”依然存在。在家庭内部,有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男性参与到家庭劳动当中来,减轻妻子的劳动强度,在决定重要事务的时候,原来完全是由丈夫决定,现在更多的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初婚年龄大幅提高,1980年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男性最低婚龄为20岁,女性最低婚龄为18岁。这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穆斯林女性的婚姻自主权,穆斯林女性在婚姻上有了较大的灵活性。

3、其他方面

在传统生育观念中,人们认为只要怀孕了就应该生下来,穆斯林女性在一生中可以生很多孩子,她们承担着很高的生育风险,在健康方面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疾病,身体健康得不到良好的保证。过去的社会结构也没有提供穆斯林女性工作的机会,她们没有掌握经济上的话语权,在经济上她们完全依附于父亲、兄弟或者丈夫,在家庭中更多是充当做饭做家务之类的劳动力,完全不会参与社会事务,无法掌握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在政治方面她们也完全没有参与權,甚至没有意识要参与其中。

三、穆斯林女性地位的变迁

现代的穆斯林女性在教育、婚姻家庭、健康、工作、政治方面的地位都有了新的变化,穆斯林女性在教育、工作、婚姻家庭方面的地位有了较大提升,在健康方面的地位有了部分提升,在政治方面的地位提升不大。

1、教育方面

在上海路社区,许多穆斯林女性学历普遍都在专科及以上,也有小学肄业的,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家都很明白教育、知识的重要性,也都愿意自己或者下一代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许多人没有达到理想的教育水平多半都是因为一些外界因素所致,总体来讲,大多数穆斯林女性对自己的受教育水平还比较满意。

首先,维吾尔族和回族的穆斯林女性,受教育权利不相同。虽然和传统社会相比,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回族,穆斯林女性在教育覆盖率、教育层次方面都有了极大提高,但维吾尔族女性比回族女性具有更强的意愿接受高等教育,自主性也更强。对比维吾尔族和回族的穆斯林女性可以发现,维吾尔族的女性可以勇敢地和父母反抗,索要受教育权,相比之下,回族的穆斯林女性受家庭要求的约束则更大,回族女性更多的是对旧规则的服从。同是穆斯林女性,不同的民族针对受教育权这一问题显示出了一定差异性。

其次,南北疆差异很大。笔者调查的地方属于北疆,访谈的穆斯林女性都有接受教育的经历,可是从她们口中得知,她们在南疆的很多女性亲戚依旧遵守着深闺制度,呆在家里不出门也不工作,就算来到北疆的南疆居民,家里的女孩子也依然不准出门。对比南北疆,北疆的穆斯林女性明显比南疆的穆斯林女性得到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具有更大的受教育权利。

虽然大多数穆斯林家庭都遗留有针对女性的行为规范,比如女性不能工作不能出门,只能在家里做饭,这是伊斯兰教在过去长达1000多年的深闺制度的外延。但是,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穆斯林女性也开始和旧制度反抗,索要受教育的权利。穆斯林女性升学率高于男性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说明越来越多的穆斯林女性开始有了自我意识,开始自主选择。

2、婚姻家庭方面

在访谈的对象里面,女性中有1个未婚,3个已婚,1个离异,1个二婚,1个丧偶;男性中有1个未婚,2个已婚,1个二婚。根据这个版块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出维吾尔族穆斯林和回族穆斯林在婚姻观上差别巨大,这两个民族的女性,地位提升的程度也截然不同。

回族穆斯林女性的家庭角色要比维吾尔族穆斯林女性的家庭角色更加传统,更加保守。在婚姻方面,回族男性大男子主义的思想要比维吾尔族男性严重得多。在回族男性看来,照顾丈夫的衣食住行是作为妻子的本分,就算妻子赚钱养家,丈夫在家天天睡觉也不会被责备。回族女性在家庭中得到丈夫的尊重很少,伺候丈夫的情况却很多。

维吾尔族女性认为在婚姻中就应该男女平等,得到丈夫的关爱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丈夫和妻子都有责任照顾家庭成员,爱护彼此,家庭和睦离不开2个人的共同努力。维吾尔族男性也认为,照顾妻子是自己应尽的责任,男人不赚钱养家、不爱护女人,那是没有尽到对家庭的义务。

诚然,相比解放以前,穆斯林女性在婚姻里得到的婚姻自主选择权利、财产权利、参与事情的决定权有了普遍的提升;在身体健康、心理建设方面,丈夫有了一定程度的参与;但是,男性对于女性的期望值还是在于照顾家庭,穆斯林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照顾孩子照顾丈夫的传统角色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简而言之,穆斯林女性还是被看成天生就应该照顾家庭的工具。

另外一方面,从年龄梯度的角度来看,穆斯林女性在婚姻当中,角色功能的变迁程度和年龄大小成正比,也就是说,越年轻的穆斯林女性受到传统家庭观念的束缚就越小,在家庭里扮演角色的功能更加多元化;越年老的穆斯林女性受到传统家庭观念的束缚越大,在家庭里扮演角色的功能更单一。

3、健康方面

上海路社区的穆斯林女性生孩子大都在20几岁,不存在未达到法定年龄就结婚生子的情况。生孩子的地点在医院,选择母乳喂养,根据穆斯林的习俗,孩子几乎都是母乳到1岁左右。现在的穆斯林女性都有去医院体检的意识,但是只有工作稳定的女性会在单位的安排下定时做体检,同时,她们对现在的医疗条件满意度一般。

在访谈当中,所有穆斯林女性都知道健康的重要性,都有这方面的意识,但是决定是否去医院体检、是否去医院治病的不在于她们的意识,而在于医疗保障系统的完善程度。在笔者访谈的所有穆斯林女性当中,按时做体检的都是有稳定工作的人,有病没法治的都是没有稳定收入的人。有稳定工作的人单位会给她们上医保,并且有按时体检的福利保障,但是没有稳定工作的人,没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所以决定穆斯林女性健康质量高低的是我国的医疗保障系统的健全程度。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系统还没有覆盖到每一个老百姓,纳编的工作人员有医疗基金,而真正需要医疗救治的穷人却没有钱去医院治病。一旦穷人生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情况慢慢变坏,他们久病不医,小病拖成大病,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比起解放前,现在的穆斯林女性生第一胎的時间普遍延后,不存在因为身体没有发育好,生孩子影响健康的情况。母乳时间偏长,这和穆斯林传统的习俗有关。部分人可以定期做体检,但更多的人不具备定期体检、治病的条件。总的来说,穆斯林女性的健康质量比解放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这当中,只有部分人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健康状态,更多的穷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4、工作方面

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学历越高的穆斯林女性,在工作当中的自我要求就会越高,事业心更强。在现在的事业单位里,竞争机制、晋升机会男女平等,在安排具体工作的时候,甚至会照顾到女性的生理情况,从而重活、难活向男性一方倾斜。

现在的穆斯林女性都比较独立,在工作中充满热情、积极努力,虽然工作确实非常辛苦,但是她们都心甘情愿地付出,无怨无悔。在我访谈的对象当中,没有一个女性愿意放弃工作,回家让男人养活自己,她们发自内心地认为工作是生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在上海路社区的办公室里,女性并不是一个人在单打独斗,她们的工作环境是一个集体,男女之间会产生互动,会相互帮助、会相互竞争。她们上一轮班的时间是36个小时,维稳期间还要通宵值夜班,工作压力特别大,而维稳工作又需要团队合作,所以性别概念在工作中会被弱化。在她们看来,无论男女,大家都是战士,互帮互助才能保卫社区的生产与安全,所以这个工作团队的凝聚力很强。

在上海路社区的领导班子里,穆斯林女性占的比例比男性要大很多,许多工作小组的领队都是女性。诚然,女性在沟通和管理方面比男性更具有优势,穆斯林男性也都特别认同他们女上司的工作,他们认为现在的许多女性自身能力都特别强,他们愿意给女上司汇报工作,也认为女性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元素。这说明穆斯林女性在工作当中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

在工作时,男女性别的差异感正变得越来越模糊,因为男女同工同酬,工作性质一样,工作压力也一样,所以无论男女,只要有能力,就都可以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体现自己的价值。相比解放之前,穆斯林女性在工作当中的话语权提高了许多。

5、政治方面

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女性从政的人数并不算多,穆斯林女性从政的就更少。当然,在工商、检察院、法院等政府一些职能部门中有穆斯林女性从政的现象,但是有女性从政并不能说明穆斯林女性政治地位就提高了,因为有女性从政并不代表在政治中男女的功能就一样,女性在其中的参与程度依然有待商榷,女性的政治话语权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就上海路社区的女性穆斯林而言,她们大都支持女性从政,但是都没有要走仕途的想法。

在访谈的过程中,维吾尔族穆斯林反映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当我问到政治方面的事情时,穆斯林女性大都没有太多的想法,看得出大家都没有政治话语权的概念;而男性穆斯林回答这个问题时却显得更谨慎,在他们看来,在当前的局势下,无论男女,最好是离政治远一点,因为在“7·5”事件以后,新疆的局势比较敏感,他们都不太愿意谈论政治。穆斯林男性认为,女性能否走上仕途的道路,主要是根据她们的能力来决定,而穆斯林女性则表示可以理解女性从政,也愿意支持身边的兄弟姐妹从政,但是自身并不愿意走向仕途之路。这从一个方面表现出穆斯林女性的从政意愿不强,这说明了在政治领域,依旧是男性在主宰,女性在政治方面依然不能占主导地位。

四、结语

与解放前相比,穆斯林女性的地位都有一定程度提升,然而提升的程度却参差不齐,具体表现在:首先,维吾尔族和回族女性地位变迁程度有所区别;其次,年轻的和年长的穆斯林女性地位变迁程度有所区别;最后,学历高的和学历低的穆斯林女性地位变迁程度也有所区别。

1、民族文化差异

通过这次调研,笔者发现由于回族文化和维吾尔族文化差异巨大,所以维吾尔族女性和回族女性的地位有一定差别,维吾尔族女性比回族女性地位提升更明显。

在回族家庭中,女性要承担绝大部分家务,回族男性在家里几乎是完全不做家务;家里有事情需要办席的时候,回族女性不允许与男性同桌而坐,更不允许和男性同席进餐,必须等男性吃完以后才能开始吃饭;回族女性一般而言,结婚时不过16至18岁,超过20岁算晚婚,这样一来,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就无法保障。除此以外,一旦回族女性结婚,她们便回归家庭,脱离社会。她们从娘家就直接到了婆家,不再接触社会,一直禁锢在家庭的琐事里。

在维吾尔族家庭里,男性过去做家务的很少,但现在愿意分担家务的男性开始渐渐多了起来;女性可以参与到家庭内部重大事情的决议当中;女性的初婚年龄是在20岁以后;女性结婚以后,选择不放弃工作的人也渐渐增多,从而可以保持接触社会,思想不与社会脱节。因为维吾尔男性并没有大男子主义思想,对待女性的态度是平等、友善、关爱,从而女性可以在家庭内部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

2、年龄层次差异

穆斯林女性的地位提升幅度与年龄长幼成反比,也就是说,女性年龄越小,地位提升幅度越大,女性年龄越大,地位提升幅度越小。

当下的乌鲁木齐处在一个开放的时代,通讯工具发达,信息媒介众多,人们容易接收到全球各地的信息。乌鲁木齐地处中国西部边陲,从地理上来说,容易受到中亚文化的辐射和中国内陆的影响。现在年轻人的成长轨迹伴随着信息量的爆炸,交通的提速,她们接受外来文化的能力更强也更容易,故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小,更容易打破常规接受新的生活方式;相比之下,年老的人接受外来文化的能力更弱,思想、观点都较不容易被改变,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大,更容易按传统秩序去生活。

3、学历差异

穆斯林女性的地位提升程度与受教育层次成正比。穆斯林女性学历越高,地位提升幅度越大;穆斯林女性学历越低,地位提升幅度越小。

受过高等教育的穆斯林女性,一般而言,都比較自立自强,有稳定的工作,就算自己成家立业,也能保持经济独立。只要经济独立,在事业上独当一面,穆斯林女性就能为自己争取到社会话语权。受过教育的人更易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新思想,认为当代女性就应该独立自强、坚强自信,不再做男性的附属品。这样的穆斯林女性,地位的提升是实实在在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穆斯林女性,接受新思想的能力有限,她们更容易被周围的环境左右,而且自己的工作能力有限,赚钱的能力也有限,就算想做到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也有很大的难度。这类型的穆斯林女性,内心没有力量和自信去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所以地位提高程度较小。

基于上述研究,笔者认为相比传统社会而言,现在的穆斯林女性在教育、婚姻和工作上的地位都有显著提升,健康方面的地位有一定变化,政治方面的地位变化不大。从不同民族的角度来看,回族女性的社会地位提升不如维吾尔族女性;从年龄层次来看,年老女性的社会提升不如年轻女性;从学历层面来看,低学历女性的社会地位提升不如高学历女性。

【注 释】

[1] 温蓉: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女性家庭地位实证研究—以湖北省的两个行政村为例,西北民族大学,2007.

[2] 沙吉才,当代中国妇女地位[M].张宏宏,平地女性与山地女性[D].中央民族大学,2003.9.

[3] 裴孝曾:库车县志,新疆大学出版社,1993.524.

[4][8] 孙建梅,曹艳荣,艾合买提等:新疆少数民族女性普通中小学教育研究,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0.39-44.

[5] 乌鲁木齐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妇女联合会:乌鲁木齐妇女运动资料汇编,1989.51.

[6] 刘云,徐霞,童玉芬:新疆妇女进步与发展,新疆大学出版社,1997.47.

[7] 海里且姆·斯拉木:新疆女性问题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5.133.

[9] 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柯坪县志,新疆大学出版社,1992.320.

【参考文献】

[1] 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1.

[2] 马坚译:古兰经,商务印书馆,1952.1.

[3] 袁亦明主编:中国当代妇女百科知识全书,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1.

[4] 张宏宏著:平地女性与山地女性,民族出版社,2011.

[5] 马海寿.当代新疆昌吉地区回族生计方式变迁研究[D].兰州大学,2010.

[6] 杨杨.临夏农村地区回族女性婚姻观的变迁研究[D].兰州大学,2013.

[7] 田鸿燕.一个土家族村落中的女性家庭地位[D].湖北民族学院,2010.

[8] 邢雅贤.论伊斯兰教妇女观对当代新疆穆斯林妇女的影响[D].新疆师范大学,2008.

[9] 单艺斌.妇女社会地位评价方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0.

[10] 梁海峡.民国新疆乌鲁木齐地区少数民族婚姻研究[D].新疆大学,2004.

[11] 张翠.当代中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参政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12] 刘彩清.婚姻、家庭、生育与妇女地位[D].中央民族大学,2012.

[13] 李智环.经济组织中的维吾尔族妇女[D].兰州大学,2009.

[14] 努尔古丽·阿不都苏力.维吾尔族城乡女性比较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15] 张宏宏.平地女性与山地女性[D].中央民族大学,2003.

[16] 徐晓琴.和谐视域下的妇女社会地位提升[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03.

[17] 刘伯红.简析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3.04.23-30.

[18] 孙法臣,王新农,张建伦,等.新疆妇女社会地位发展状况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14.2.70-75.

[19] 王建军,程波华,周迪.新疆妇女社会地位与受教育程度关系研究[J].新疆财经,2014.01.72-80.

[20] 穆华芬.论伊斯兰教的妇女观[J].中国穆斯林,1996.03.25-27.

[21] 毕发认.穆斯林妇女社会地位浅析[J].今日民族,2008.10.18-22.

[22] 马克林.伊斯兰教妇女观对西北穆斯林女性的影响[J].宁夏社会科学,2007.03.71-75.

[23] 范若蘭.伊斯兰教与穆斯林妇女[J].西亚非洲,1989.06.

[24] 张勇.从维吾尔谚语看维吾尔传统文化中的妇女观[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5.93-97.

[25] 吴壮芳.转型期我国妇女社会地位变化调查研究[J].才智,2015.04.

[26] 上海路社区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sgjs/37859.htm.

[27] 天山网http://zhengwu.ts.cn/content/ 2011-03/01/content_5628284.htm.

[28] 头屯河区百科http://baike.haosou.com/doc/ 7624877-7898972.html.

[29] 头屯河区官方网站http://www.uetd.gov.cn/html/xj/JDSQ23257/List/list_0.htm.

[30] 乌鲁木齐之窗http://www.urumqi.gov.cn/.

【作者简介】

周 环(1989.06-)女,重庆石柱人,土家族,中南民族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方向:族群与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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