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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南北朝时期“河陇”政治地理之演变
——以“陇右”观念为中心

2017-06-08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都督凉州河西

宋 翔

(厦门大学 历史系, 福建 厦门 361005)



汉魏南北朝时期“河陇”政治地理之演变

——以“陇右”观念为中心

宋 翔

(厦门大学 历史系, 福建 厦门 361005)

汉唐立基于“关中”,“陇右”为其重要门户,亦是沟通“关中”与“西域”乃至域外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故对这一区域概念的梳理可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古时期西北地区的战略、交通格局。“陇右”一名初见于两汉之际,作为一种宽泛的地理观念,常与“河西”对举,大体指陇山以西,黄河以东地区。十六国时期,“都督陇右诸军事”一职的频繁出现,使得“陇右”一词开始向大区专名演变。且其所指地域亦不断扩大,跨越黄河,将“河西”囊括在内。与十六国不同,西魏、北周之时“陇右”督区或总管区皆有明确的属州,其辖区最大时囊括河、陇两地,这使得“陇右”一名在从宽泛的地理观念走向大区专名的同时,其所指代的地域范围亦日益明晰。

陇右; 秦州; 都督区; 总管区

“区域地理观念”研究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一些重要的区域地理名词从军政控制或政治地理的角度来分析此地理观念的形成与演变,如“河西”、“河陇”以及“西域”等,前人皆做过研究。但对于“陇右”一名,则缺乏系统、动态的考察。汉唐立基于“关中”,“陇右”为其重要门户,亦是沟通“关中”与“西域”乃至域外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故对这一区域概念的梳理可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古时期西北地区的战略、交通格局。

《续汉书·郡国志》汉阳郡“陇县”下原注:“有大坂,名陇坻”,刘昭补注引《三秦记》云“其坂九回,不知高几许,欲上者七日乃越。高处可容百余家,清水四注下”,又举郭仲产《秦州记》曰:“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故歌曰:‘陇头流水,分离四下。念我行役,飘然旷野。登高远望,涕零双堕。’度汧、陇,无蚕桑,八月乃麦,五月乃冻解”。则知在汉魏南北朝时期,陇山已著称,其山峦高耸,不仅造成交通之阻隔,对民众的心理亦会产生影响。关中之人西行,多经过陇山,很自然地会将其视作地理标志物,以命名陇山以西地区,如秦置陇西郡,《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有陇坻,在其西也”,颜师古进一步解释说:“陇坻谓陇阪,即今之陇山也。此郡在陇之西,故曰陇西”。“陇右”之名,亦当与此相类,盖居关中而面南,以西为右,故“陇右”即与陇西同义。“陇西”、“陇右”之所指,笼统言之,即为陇山之西、右;然陇山之西(右)实包含广大地域,而此一观念具体指称之范围,却有实际范畴,并非含混笼统,而且在不同层面与意义上所指亦各不相同,且历有变化。本文即试图检索分析相关文献记载,以探讨汉隋间“陇右”观念及其所指地域范围之演变。

一、汉晋时期的“陇右”:陇山、黄河之间

“陇右”一名,初见于《东观汉记》。《东观汉记·杜林传》载:“杜林,字伯山,扶风人。为侍御史。先与郑兴同寓陇右,乃荐之。上(笔者注:光武帝刘秀)乃征兴为太中大夫”。投附刘秀以前,杜林与郑兴曾事任于隗嚣政权,史载“及更始败,三辅耆老士大夫皆奔归嚣。嚣素谦恭爱士,倾身引接为布衣交。以……郑兴为祭酒,申屠刚、杜林为持书”,二人同寓“陇右”之事当指其俱事隗嚣。两汉之际,隗嚣所割据之地区,在史籍中亦常常被称为“陇右”,《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元年(公元25年)十二月“赤眉杀更始,而隗嚣据陇右,卢芳起安定(治高平,今宁夏固原)”,即是其例。此时正值隗嚣于长安谋执更始帝不成,侥幸逃归天水后不久,其实际统治区域仅及于天水(治冀县,今甘肃甘谷)、陇西(治狄道,今甘肃临洮)二郡,隗嚣所据之“陇右”,当应以此二郡言之。立基于关中,天水、陇西二郡恰处于陇山西面,所以称其为“陇右”。

但并非所有位于陇山以西的地域皆以“陇右”名之,实际上,当其越过黄河再往西时,史籍中就往往以“河西”来代之。与隗嚣几乎同时兴起的窦融,在初举事时,被众人推为“行河西五郡大将军事”,从此次起事的参与人员及其后实际控制的区域来看,这五郡当为武威(治姑臧,今甘肃武威)、张掖(治觻得,今甘肃张掖)、酒泉(治禄福,今甘肃酒泉)、敦煌(治敦煌,今甘肃敦煌)及金城(治允吾,今青海民和),大都在黄河以西地区。此后在论及该段史事时,“陇右”与“河西”则分别成为隗嚣与窦融二人势力范围之代称。

随着隗嚣覆灭、窦融归附,国家渐趋一统,在西北地区,羌患问题日益严重。东汉政府平乱之时,“陇右”一名更是频繁见诸史籍,其所指代之地域既有上文所提及的天水(东汉改称汉阳)、陇西二郡,又有武都(治下辨,今甘肃成县)、北地等郡,具体位置见图1:

图1 东汉凉州刺史部所辖诸郡图

《后汉书·安帝纪》载永初二年(公元108年)“十一月辛酉,拜邓骘为大将军,征还京师,留任尚屯陇右”,此事在《后汉书·西羌传》中则径直书作“留任尚屯汉阳”;又如《后汉书·杨厚传》云“至阳嘉三年(公元134年),西羌寇陇右”,《后汉书·西羌传》则作阳嘉“三年(公元134年),钟羌良封等复寇陇西、汉阳”。又如《后汉书·马援传》记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武都参狼羌与塞外诸种为寇,杀长吏。援将四千余人击之,至氐道县(今甘肃礼县西北)……诸种万余人悉降,于是陇右清静”。再如《后汉书·傅燮传》记傅燮在凉州废弃问题上答汉灵帝曰:“今凉州天下要冲,国家藩卫。高祖初兴,使郦商别定陇右”,李贤注曰“《前书》,汉王赐郦商爵信成君,以将军为陇西都尉,别定北地”,秦北地郡(治义渠县,今甘肃宁县)所辖甚广,地跨陇山左右,傅燮以“陇右”来指代北地,当是宽泛言之。类似情形亦见于金城郡,原先隶属于窦融河西五郡之一的金城,因其辖地跨黄河两岸,有时亦会被纳入“陇右”之范畴。《后汉书·桓帝纪》载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十二月“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此事《后汉书·段颎传》则记作“延熹二年,(段颎)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以“陇右”来代指陇西及金城二郡境内的塞。

曹魏至西晋时,于“陇右”地区设州,则进一步影响了时人对“陇右”的界定。《晋书》卷十四《地理志上》载魏文帝曹丕即位后“分河西为凉州,分陇右为秦州”。此秦州存续时间甚短,旋即被废入雍州。直至西晋武帝泰始五年(公元269年)“二月,以雍州陇右五郡(作者注:此五郡当指天水、略阳、南安、陇西及武都郡)及凉州之金城、梁州之阴平(治阴平,今甘肃文县)置秦州”,才又一次恢复。具体辖区见图2:

图2 西晋泰始五年(公元269年)秦州图

此后历西晋之世,除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至元康七年(公元297年)中暂废外,一直都较为稳定。这种划州方式对于“陇右”概念的使用亦会产生影响,《三国志·三少帝纪》载正元二年(公元255年)“十一月甲午,以陇右四郡及金城(治榆中,今甘肃兰州),连年受敌,或亡叛投贼,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金城郡因地跨黄河两岸,故在地域观念上既可属“陇右”,亦可属“河西”。此处将金城置于“陇右”之外,应是出于州郡划分的考虑。上引“陇右四郡”当指天水(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广魏(治临渭,今甘肃秦安)、南安(治獂道,今甘肃陇西)及陇西(治襄武,今甘肃陇西),皆属雍州,而金城则统于凉州。特赦作为一种行政措施,其具体实施还当是以州郡系统为主,所以若将此句完整表达即为“以(雍州)陇右四郡及(凉州)金城(郡)”。金城因属州的不同而被独立于“陇右”之外,州界的划分在此限制了“陇右”概念的使用。

西晋时亦是如此,泰始六年(公元270年)“六月戊午,秦州刺史胡烈击叛虏于万斛堆,力战,死之。诏遣尚书石鉴行安西将军、都督秦州诸军事,与奋威护军田章讨之”。《晋书·石鉴传》则记为“时秦、凉为虏所败,遣(石)鉴都督陇右诸军事”。可见,在此都督号中,秦州与“陇右”一名是可以互换的,“陇右”督区的范围即是秦州所辖诸郡,这促使了“陇右”边界及其概念的明晰化,同样亦影响了时人的“陇右”观念。江统曾于元康九年(公元299年)孟观俘杀氐帅齐万年后,于其所上的《徙戎论》中提及“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即将秦州所辖之阴平亦纳入“陇右”之范畴。

综上可知,两汉之际,“陇右”与“河西”对举,大体指陇山以西,黄河以东地区。其后,辖区地跨陇山、黄河诸郡,有时亦会被纳入“陇右”的范畴。而曹魏尤其是西晋时在“陇右”设立秦州,则进一步影响了时人的“陇右”观念。

二、十六国时代:“陇右”包含“河西”

西晋末年,时方多难,张轨“求为凉州。公卿亦举轨才堪御远。永宁(公元301—302年)初,出为护羌校尉、凉州刺史。于时鲜卑反叛,寇盗从横,轨到官,即讨破之,斩首万余级,遂威著西州,化行河右”。张轨最初所控制的地域,限于“河西”,故传文称其“威著西州,化行河右”。然至永嘉初年(公元307年),秦州发生了陇西太守、东羌校尉韩稚攻杀刺史张辅事,张轨听从其司马杨胤之建议,派兵讨伐,韩稚投降。轨“遣主簿令狐亚聘南阳王(司马)模,模甚悦,遗轨以帝所赐剑,谓轨曰:‘自陇以西,征伐断割悉以相委,如此剑矣’”。此时司马模为征西大将军、开府、都督秦雍梁益诸军事,镇关中。但其势力所及甚小,关中尚不能制,故于张轨遣使礼聘时,割陇以授,冀希望于借凉州以控御秦州。后晋怀帝亦遣“使者进拜(张轨)镇西将军、都督陇右诸军事,封霸城侯,进车骑将军、开府辟召、仪同三司”。此“都督陇右诸军事”应即为上言“自陇以西,征伐割断悉以相委”,对司马模所确立的以凉州控制河、陇之格局正式予以承认。这亦导致“陇右”观念的扩大,使其跨越黄河,将“河西”囊括在内。但并不是说,此时“河西”观念就不存在,它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被纳入了“陇右”的范畴。对西晋朝廷而言,张轨为凉州刺史,“河西”早已掌握在其手中,在加以“都督陇右诸军事”时,重点在于强调其管辖地域自“河西”扩大到黄河以东、陇山以西地区。张轨之后,其子孙世镇凉州,东晋分别授予张重华“大都督陇右关中诸军事”、张玄靓“大都督陇右诸军事”以及张天锡“都督陇右关中诸军事”,而张茂则被汉赵刘曜署为“都督凉、南、北秦、梁、益、巴、汉、陇右西域杂夷匈奴诸军事”。其“陇右”之意亦应如上所论皆以广义言之。

此后,“都督陇右诸军事”之职亦时常见诸史籍,如史书在记载苻登与姚苌相争事时,即多次出现此号。前秦狄道长苻登于河州刺史毛兴为枹罕诸氐所杀之际,为众所拥为“使持节、都督陇右诸军事、抚军大将军、雍·河二州牧、略阳公,帅众五万,东下陇,攻南安,拔之,驰使请命于(前)秦”。后秦姚苌亦于此时从安定进入秦州,秦州刺史王统降,苌即拜其弟硕德为“都督陇右诸军事、征西将军、秦州刺史,领护东羌校尉,镇上邽”。其后,苻登与姚苌在陇山左右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姚苌节节败退,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冬,十月,秦主(苻)登以窦冲为大司马、都督陇东诸军事、雍州牧,杨定为左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秦·梁二州牧,畅壁为都督陇右清军事南秦益二州牧,约共攻后秦”;又如据有仇池的氐族杨氏,亦多带此职。《宋书·氐胡传》载太元十年(公元385年),杨定将家奔“陇右”:

徙治历城,城在西县界,去仇池百二十里。置仓储于百顷。招合夷、晋,得千余家,自号龙骧将军、平羌校尉、仇池公,称蕃于晋孝武帝,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求割天水之西县、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见许。十五年,又以定为辅国将军、秦州刺史,定已自署征西将军。又进持节、都督陇右诸军事、辅国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校尉、刺史如故。

杨定与杨璧一起投靠前秦苻登的同时,亦称藩于东晋。晋孝武帝对于杨定的请求皆予以满足,“割天水之西县、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又进“持节、都督陇右诸军事”,俨然是希望杨定成为东晋在“陇右”地区之代理人,并以仇池为基地进而攻取陇山以西地区。其后,继杨定而立的杨盛先请降于后秦,又复通于晋,“以盛为都督陇右诸军事、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盛子杨玄继位后,亦“自号使持节、都督陇右诸军事、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平羌校尉、秦州刺史、武都王”。以上诸“都督陇右诸军事”皆为征战之际,临时所授,仅以陇山为界笼统言之,并无明确范围,且随其征伐所至,疆域也会不断出现盈缩。

这些并无明确疆域范围的“都督陇右诸军事”之职,极有可能影响了时人的“陇右”观念,使其所指地域不断扩大。但以黄河为界将“陇右”与“河西”相对举之观念此时依然存在,特别是在需要强调、凸显“河西”之时。如吕光占有“河西”后,曾于东晋太元十一年(公元386年)十二月“自称使持节、侍中、中外大都督、督陇右、河西诸军事、大将军、领护匈奴中郎将、凉州牧、酒泉公”。其“督陇右、河西诸军事”,衔名虽与同处“河西”之张轨有所不同,但实际表达区域却大体一致。其之所以未使用广义的“陇右”观念,殆为将“河西”凸显出来,一来吕光对于“河西”之控制并非稳固,反叛不断,而“河西”又是其立身之本,需要在头衔上有所突出;二来此称号为吕光所自称,他对于当时河、陇分裂的政治局面较为了解,与张轨为中央所授亦有所不同。同样情况亦见于西秦乞伏氏,《晋书·乙伏国仁载记》载苻登通好西秦乙伏乾归“遣使署乾归假黄钺、大都督陇右河西诸军事、左丞相、大将军、河南王,领秦、梁、益、凉、沙五州牧,加九锡之礼”。此时乾归在金城,苻登通好乾归,一方面当以其作后援,另一方面亦有防备吕光之意,故于都督号上会强调“河西”二字。

西晋末年,立基于“河西”的凉州刺史张轨被授予“都督陇右诸军事”之职,由此导致了“陇右”观念的扩大。其后,随着各方征战不断,“都督陇右诸军事”一名亦频见诸史籍,这进一步强化了此一扩大趋势。但因十六国时期,进入河、陇地区的诸多政权,甚少能有将此二地完全纳入其统治范围者,故“陇右”与“河西”在实际统属上是分离的,且以黄河为界将“陇右”与“河西”相对举之观念此时依然存在,特别是在需要强调、凸显“河西”之时。

三、都督及总管:“陇右”辖区之确定

十六国时期,“都督陇右诸军事”一职的频繁出现,使得“陇右”一词开始有了向大区专名的演变。西魏、北周之际亦延续此一格局,在陇山以西地区所建立的督区或总管区,多是冠以“陇右”之名。但与十六国不同的是,此时的“陇右”督区或总管区皆有明确之辖州。西魏时,宇文泰任命独孤信为首任陇右大都督。据《周书·独孤信传》载:

(大统)六年(公元540年),侯景寇荆州,太祖令信与李弼出武关。景退,以(独孤)信为大使,慰抚三荆。寻除陇右十州大都督、秦州刺史……七年(公元541年),岷州刺史、赤水蕃王梁仚定举兵反,诏信讨之。仚定寻为其部下所杀……十二年(公元546年),凉州刺史宇文仲和据州不受代,太祖令信率开府怡峰讨之。仲和婴城固守,信夜令诸将以冲梯攻其东北,信亲帅壮士袭其西南,值(迟)明克之。擒仲和,虏其民六千户,送于长安。拜大司马。

西魏初年,宇文泰“初启霸业,唯有关中之地,以陇右形胜,故委信镇之”,“除陇右十州大都督、秦州刺史”,《北史·独孤信传》则记作“寻除陇右十一州大都督、秦州刺史”。此外,在独孤信后人《独孤大惠墓志》中又称“曾祖信,魏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太师、大司徒、大司马、大都督,南秦(治骆谷城,今甘肃西和)、北秦(治安阳,今甘肃秦安)、河(治枹罕,今甘肃临夏)、渭(治襄武,今甘肃陇西)、二凉(即凉州,治姑臧,今甘肃武威;西凉州,治永平,今甘肃张掖)、原(治高平,今宁夏固原)、灵(治薄骨律镇城,今宁夏灵武)、瓜(治敦煌,今甘肃敦煌)、鄯(治西都,今青海乐都)、沙、岷、洮十四州诸军事”,上列十三州加之秦州正合十四州之数。各州位置见图3:

图3 西魏大统年间(公元535—551年)陇右都督

此都督十四州诸军事当非死后赠官,而是独孤信在西魏所任之实职,然其督州数之所以会与《周书》、《北史》记载不同,除可能由于传刻错误外,或因在其任期内,州亦有所废置。如上段引文所载,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凉州刺史宇文仲和拒不受代,独孤信率军讨定之,即分凉州置西凉州。或因新督区之置立,如讨定凉州后,即“加(史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凉西凉二州诸军事、散骑常侍、凉州刺史”。由此造成了记载不一,《独孤大惠墓志》所记之十四州可能是独孤信“陇右”都督任内之最多督州数。此后,西魏“陇右”督区出现了一系列的人事调整及区域重划,“陇右”督区曾扩至十五州。550年“齐氏称帝,太祖发关中兵讨之,魏文帝遣齐王(元)廓镇陇右,征(宇文)导还朝……大军还,乃旋旧镇”,后宇文导一直坐镇陇右,直至魏恭帝元年(公元554年)死于任上。宇文泰之子宇文毓亦曾于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坐镇陇右,然其督州数却未见记载。在此期间,原州自立为督区,从“陇右”督区分离。《周书·王德传》载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授大都督、原灵显三州、五原蒲川二镇诸军事”;凉州督区亦再次分立,魏废帝元年(公元552年),史宁“复除凉甘瓜三州诸军事、凉州刺史”。

北周代魏后,于明帝二年(公元558年)冬十月“乙丑,遣柱国尉迟迥镇陇右”,“督陇右十二州”。武成元年(公元559年)春正月,北周“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其年十月“除(尉迟迥)秦州总管、秦渭等十四州诸军事、陇右大都督”,秦州总管时亦称作陇右总管,其所辖十四州据甘肃武山拉梢寺《北周“尉迟迥”造像发愿文》所载为“秦、渭、河、鄯、凉、甘(西凉州改)、瓜、成(南秦州改)、武(治将利,今甘肃武都)、岷、洮(治美相,今甘肃卓尼)、邓(治尚安,今四川九寨沟)、文(治建昌,今甘肃文县)、康(治同谷,今甘肃康县)”。此后,秦州总管辖区不断缩小,《周书·宇文广传》载保定“二年(公元562年),除(宇文广)秦州总管、十三州诸军事、秦州刺史”。至北周末尉迟运镇“陇右”时,“为秦州总管,秦渭等六州诸军事、秦州刺史……大象元年(公元579年)二月,遂以忧薨于州,时年四十一。赠大后丞、秦渭河鄯成洮文等七州诸军事、秦州刺史”。仅剩六州,即秦、渭、成、康、文、武。

为护卫“关中”,西魏、北周二政权在陇山以西地区建有督区或总管区,并多冠以“陇右”之名。西魏时独孤信为第一任陇右大都督,其最多时督有十四州。此后,历北周一世,继任“陇右”都督或总管者,其下辖州数虽有盈缩,但“陇右”督区或总管区至此却有了一个较为确定的疆域范围。在此背景之下,“陇右”一名在从宽泛的地理观念走向大区专名的同时,其边界(或所代的地域范围)亦日益明晰。

四、余 论

“陇右”一词,脱胎于“陇西”,是以陇山为标志,指称其西(右)的广大地域,乃较为单纯的地理空间概念;秦陇西郡之置,以“陇西”作为行政区域范畴,将陇山以西、秦势力所及之地区纳入其中,遂使“陇西”的边界得以明晰。而随着西汉析陇西郡置天水郡等以及王朝的势力继续向西拓展,“陇西”一词已不能完全涵盖此一地区,且极易与陇西郡产生重合,再加之两汉之际隗嚣、窦融等地方势力的兴起,需要有一个新的名词来指代该地区,“陇右”之名遂应运而起。它常与“河西”对举,大体指陇山以西,黄河以东地区。

十六国时期,各方征战频繁,“都督陇右诸军事”一职频见诸史籍,它是以陇山为界所划定之军事区,大多无明确的疆域概念,其所指地域亦开始扩大。同时,“都督陇右诸军事”一职的出现,亦使得“陇右”一词开始有了向大区专名的演变。

西魏、北周之际延续此一格局,在陇山以西地区所建立的督区或总管区,多冠以“陇右”之名。而此时的“陇右”督区或总管区皆有明确之辖州。虽然州数时有盈缩,但却有了一个较为确定的疆域范围,其最大时地跨河、陇两地,包括秦、南秦(后改为成州)、渭、岷、洮、鄯、河、凉、西凉(后改为甘州)、瓜等州,西魏时北秦、原、灵及北周时武、邓、文、康等州亦曾在其辖区之内。

以上这些也体现了行政分划、军事活动是促使“陇右”观念扩大及其日益明晰的核心因素。此外,汉魏南北朝时期“陇右”一名的地域范围从最初所指的河、陇之间,逐渐扩展到了黄河以西地区,并将“河西”囊括在内。此一格局后为杨隋所继承,并在唐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书于开元年间的《唐六典·尚书户部》“陇右道”条即载“古雍、梁二州之境,今秦、渭、成、武、洮、岷、叠、宕、河、兰、鄯、廓、(原注:以上陇右。)凉、甘、肃、瓜、沙、伊、西、北庭、安西,(原注:以上河西。)凡二十有一州焉。(原注:其秦、凉、鄯、洮、北庭、安西、甘、岷又管羁縻州。)东接秦州,西逾流沙,南连蜀及吐蕃,北界朔漠。(原注:流沙在沙州以北,连延数千里)”可见随着唐朝疆土的不断西扩,王朝国家在西北地区所设置的“陇右道”其辖区最大时,曾将伊、西、北庭、安西等“西域”地区囊括在内。在这一“东接秦州,西逾流沙”的“陇右道”体系下,势必会加强各个地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于此基础之上,唐王朝既可在边防体系上更好地隔断蒙古高原与青藏高原各少数族群南北之间的交通与联系,同时亦能加强其与“西域”乃至域外地区东西之间的交往。

[责任编辑 王 桃 责任校对 李晶晶]

2016-11-30

宋 翔(1987—),男,江苏徐州人,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隋唐史、西北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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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72(2017)05-0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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