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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明清蟒袍之异同

2017-06-06王渊

上海视觉 2017年2期
关键词:款式服装

王渊

引言

明清两代均使用蟒袍,但两个朝代的蟒袍名称同而形式有异。明朝是由汉民族建立起来的政权,而清朝则是由游牧民族所建立的政权。清王朝建立之初,曾提出“服制者,立国之经”,将服装制度提升到了立国的高度。清开国之初要求全民“剃发易衣冠”并将之视为顺逆的指标,可见清代统治者对服装制度之重视。

明代官员将蟒袍作为朝服,清代则上至皇子,下至未入流者都可穿用蟒袍。“蟒袍,一名花衣,明制也。”清代人徐珂曾对蟒袍进行了描述,他分析了明时文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对蟒袍的描述:“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蟒与龙相像,但是差异在于蟒少一爪,他认为清代的蟒袍,“即为明之蟒衣无疑也。”[1]蟒袍继承明制,这是清统治者对于服装制度的重视,而清代的蟒袍显然不可能是对于明代制度的原样照搬,其中必然存在某些差异。

1 明时期的蟒服

1.1 蟒袍的使用

蟒袍,顾名思义即有蟒纹之袍。蟒袍在明代并不属于官服,不少学者认为,蟒袍在明代属于赐服。

《万历野获编》记载“正统初年,始以赏虏酋”[2],即在公元1436左右,明统治者以蟒袍赐予外族首领;但也有学者认为早在永乐年间即有以蟒袍为赐服的记载,永乐十五年即公元1405年,成祖皇帝曾赐外族的首领苏禄国东王、西王及峒王“玉带一,黄金百,白金二千…金绣蟒龙、麒麟衣各一”,依此时间推断,则早于正统初年近三十年。此后,“在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正德十三年及正德十六年(公元1354年、1357年)、嘉靖三年及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24年、1563年)、万历十四年及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586年、1610年)都将蟒袍作为赐服的记载。[3]《明史》记载,“内阁赐蟒衣”,是由“自弘治中刘健、李东阳始。”嘉靖年间名臣徐阶曾获赐升天蟒;万历年间,张居正则获赐坐蟒。[4]能够获得赐服,是极大的荣誉。

蟒袍在明时期还兼具祭服用。凡天子亲祀郊庙、社稷时,文武官分献陪祀,按照律例需着祭服。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更定百官祭服。“其视牲、朝日夕月、耕耤、祭历代帝王,独锦衣卫堂上官,大红蟒衣,飞鱼,乌纱帽,鸾带,佩绣春刀。”但在“祭太庙、社稷”时,则着大红便服。

由此记载可见,在明代可使用蟒服的人员有一定限制,且其穿着也有场地的限制。如果违例使用蟒服将受到处罚,天顺二年(公元1458年)定,官民衣服不得使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及大云花样,同时玄、黄、紫、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诸多色彩也一并禁止。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若“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将“治以重罪”。至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明世宗下诏针对当时因“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而导致的滥用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的现象,予以禁止;“武职卑官僭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绝之。”因蟒纹之尊贵,一些官员使用类似的纹样以混视听。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兵部尚书张瓒穿了一件上饰有类似蟒纹的服装,明世宗大怒,质问“尚书二品,何自服蟒?”对曰:“瓚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违禁华异服色。”[4]由此可见,明代对于蟒纹使用之慎重。

1.2 蟒纹在服装上的表现

蟒纹在服装上的表现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的表现形态。如上文所提及的“升天蟒”“坐蟒”等,就是蟒纹的不同表现形态。《明史》记载了自正德十年至崇祯十五年,明代皇帝向夏言、马芳、张居正、许阶、叶向高、李成梁等数十位朝臣赐蟒服的事例,朝臣所得蟒服名目繁多,有“绣蟒斗牛服”“大红坐蟒”“盘蟒”及“绣蟒”等。同时,蟒纹在服装上装饰的位置也不尽相同。如明永乐年间,宦官所穿的一种制如曳撒的服装,“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而“又有膝襕者”则饰有蟒补,并在“当膝处横织细云蟒…”[4]至于一些得势宦官僭制蟒服,在明后期也屡见不鲜,“凡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宫长随、内使。小火者、俱穿青贴里。自逆贤擅政,改蟒贴里,膝襕之下又加一襕,名曰三襕贴里。”“又有双袖蟒襕衣,凡左右袖上里外有蟒二条。”此外,蟒纹的使用还与应景纹样相结合,“自正旦灯景以至冬至阳生、万寿圣节,各有应景蟒纻;自清明秋千与九月重阳菊花,俱有应景蟒纱。”[5]详件下表;

表1 :明代蟒纹在服装上的表现

图1 :明人《李贞写真像》

图2 :传世实物,明秦良玉蓝缎平金绣蟒袍

图3 :《万树园赐宴图》局部,着蟒袍补服的官员

可见明代蟒纹会使用在服装不同的装饰位置上。此外,明代人还根据时令使用不同的应景蟒纻、蟒纱等。

表1所列服装,其穿着者身份等级并不高,这也是当时蟒纹使用泛滥所致。事实上,到明代后期,蟒服的穿用近乎失控。《酌中志》记载至明后期“凡司礼监、堂印、秉笔及乾清宫管事之耆旧有劳者,皆得赐坐蟒,次则斗牛补,又次俱麒麟补。……逆贤名下,凡掌印提督者,皆滥穿坐蟒,可叹也。”[6]

1.3 明代蟒袍的款式

根据前述,结合传世图像、实物资料来看,明代蟒袍样式大致分为两类:

(1)圆领大袖衫并通体蟒纹。

这类蟒服常见于明代官员绘画,一些传世实物亦有此款式。【图1】为明代名臣李贞像,身穿蓝色地织金蟒袍,袍身大襟、圆领,蟒纹为侧向之行蟒。【图2】为明末土司秦良玉之传世蟒袍,金绣蟒纹及立水纹,现藏于重庆市博物馆。此袍式样与【图1】相同,亦为圆领、大襟,袖口宽大,衣身长171厘米,下摆宽140厘米。衣身蓝色缎地装饰有侧向金蟒,两袖蟒纹同之。在穿着此款蟒袍时,腰间需珮带。

(2)以蟒为补。

以蟒为补即在服装的前胸及后背使用蟒纹。《明史》所载永乐后宦官所着形如曳撒之服,在其胸前、背后绣有蟒补,且服装当膝处横织细云蟒,即用蟒纹。此外刘若愚在《酌中志》所记载之“司礼监、堂印、秉笔及乾清宫管事之耆旧有劳者”得赐坐蟒补服,亦属此列。

2 清代的蟒服

2.1 蟒袍的使用

清代的蟒袍既可单穿亦可与补服套穿,有资格穿着补服者均可穿着蟒袍。

在清后期人们常以“蟒袍补服”来代称功名。在乾隆二十四年编撰的《皇朝礼器图式》成书中记载了与补服相配的蟒袍制度。但蟒袍补服的配套早在康熙年间已散见于文献。如:康熙五十二年奏:每年三月十八日恭逢万寿圣节,王以下文武百官朝服七日,在畅春园蟒袍补服。但今岁恭逢皇帝六十大庆,非寻常可比,应自三月初一日起至月终,咸朝服、蟒袍补服。后每遇十年照此例行。此类记载举不胜举。

清代官员在出席吉礼、嘉礼、军礼、宾礼时,均可配合补服使用蟒袍。古有“五礼”,及即吉、嘉、军、宾、凶五礼,除凶礼另有特定的丧服制度外,其他四礼,蟒袍补服是官员常需之服。据《大清会典》记载,凡五礼者,一曰吉礼,其目百二十有九;二曰嘉礼,其目七十有四;三曰军礼,其目十有八;四曰宾礼,其目二十;五曰凶礼,其目十有五。[7]举例而言,冬至、夏至、祈谷、春秋亲祭社稷坛等活动即属吉礼;授受大礼、皇帝登极、太和殿朝贺、盛京朝贺、外官员朝贺、太上皇御殿朝贺等属嘉礼;大阅、京营训练、直省阅兵、亲征凯旋、日月食救护等属于军礼;外国朝贺、赦封外国、外国表谢、宗室外蕃亲王相见、京师属官见长官等则属宾礼。总之,凡遇上述礼仪时,参加者无论是皇帝、后妃或是文武大臣,所穿着的服饰一定要依制进行,否则以失礼罪之。【图3】为故宫博物院馆藏宫廷绘画《万树园赐宴图》局部,画中官员身着补服,下衬蟒袍,此场景属宾礼之列。

在清代,蟒袍是与补服的配套的一种服饰,但蟒袍也可以单独穿着,单穿蟒袍的时间称为“花衣期”。清代官员翁同龢在其日记中有多处着花衣的记载,如:光绪五年(1879)七月初七“花衣起”,[8]此时正是盛夏,蟒袍可单穿而无需着补服;而光绪十四年四月初十日,“皇太后驻跸西苑南海,上于卯初先到,卯正后台后驾到,上跪于德昌门外,递如意之王大臣均于西苑门外,花衣跪迎”,[9]这时天气较冷,单着蟒袍则是礼制使然。

清代皇帝也曾经将蟒袍作为恩宠赐予官员,乾隆三年赐衍圣公“蟒衣狐裘貂裘”;乾隆十三年赐衍圣公“蟒衣狐裘貂裘各一袭,表裹各五端”[10],从这个意义上说,蟒袍行使的是赐服的表现。

图4 :《皇朝礼器图式》载皇子蟒袍及文官七品蟒袍

2.2 清代蟒袍的款式

与明代宽身大袖的蟒袍相比,清代的蟒袍相对紧窄。【图4】是《皇朝礼器图式》中记载的皇子蟒袍及文官七品之蟒袍,两者款式相同、纹样相似,如果仅仅从图片上很难区分出不同身份人等所用蟒袍的差异,更多的细节可从文字记载获知,见表2:

表2 :清代不同人等使用蟒袍的规定8

光绪朝对不同身份人等所着蟒袍有进一步记载:“宗室裾皆四开,余前后开。领袖皆片金缘。”[11]

综合图例及文字记载可知,清代蟒袍基本款式为圆领、大襟、通体蟒纹、有窄马蹄袖,根据穿着者身份地位的不同,蟒袍的颜色、蟒纹的数量及蟒纹的爪数上;清代的蟒袍保留游牧民族特征,有四开裾及两开裾之分,且以前者为贵。

3 结论

根据明清服装史研究得出:两朝的蟒袍名称相同,但在款式及用途上却存在很大差别。

一、明代蟒袍属于赐服的一种,能获赐蟒袍是极大的荣耀;此外,明代蟒袍兼具祭服使用。蟒服在明代地位较高,只有一定身份等级的人才可穿着;

清代蟒袍既可单穿也可与补服配套穿着,有资格穿着补服的人都可按例穿着合乎其身份的蟒袍。清代皇帝有曾赏赐官员以蟒服,在这种情况下,蟒袍的作用是赐服。

二、明代蟒袍是袍的样式,圆领大襟,有通体蟒纹袍及以蟒为补两个主要样式。蟒纹在服装上的位置是不定的,有在服装两侧、补子、当膝、贴里、袖子等多种部位,蟒的形态不同、爪数不同,有地位高低之分;

清代蟒袍为褂的样式,不同身份等地的人所着蟒袍在款式上没有大的差异,皆为圆领、马蹄袖、通体蟒纹,身份地位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蟒袍的颜色、蟒纹的数量及蟒纹爪数上。蟒袍有四开裾及两开裾之别,以前者为贵。

清代的蟒袍制度虽然承继于明代,但仅仅保留的是前朝蟒袍纹饰而非款式。清代统治者强调服装的本质是其样式,纹样不过是外在的装饰罢了,“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式”的思想在蟒服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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